前言
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Richard Feynman)曾经说过,每当他在人文类专业执教的同事向他抱怨自己的学生连seize(抓住)和accommodate(容纳、供应)这样常见的词都拼错的时候,他总是想说:“那一定是你自己的拼法有问题。”
费曼的话不无道理。英语语言是偶然性和不规则性的有趣杂糅,这种没有规律的组合常常与逻辑和常识不符。在英语中,cleave(v.劈,劈开,裂开;vi.黏着,忠于,坚持)可以指“将某物一劈为二”,也可以表示“一样东西黏着另一样东西”。set这个词,作为动词时有126个不同的意思,作为名词有58个意思,而作为形容词则有10个意思。run fast表示“快速移动”,但是stuck fast则是“纹丝不动”的意思。英语中还有很多单词的拼写和发音不一致,例如:colonel ['kɜːnl](陆军上校,团长)、freight [freɪt](货物)、once [wʌns](一次,从前)、ache [eɪk](疼痛)。英文中有些拉丁语词的复数总是作单数用,如agenda(agendum的复数形式),而另一些则作复数用,如criteria(criterion的复数形式)。还有一些词,如data(数据)和media(媒介),细心的人用作复数,其他人则把它们当成单数使用。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我将在后面的内容中详细解释。
从很多方面来说,本书与其说是一本旧书的新版本,还不如说是一位老作者的新版书。1983年,我编写了《企鹅麻烦词词典》(The Penguin Dictionary of Troublesome Words),那时候我还是《泰晤士报》的一个年轻的文字编辑,对文字用法保持敏感和挑剔是我工作的基本职责,这也是报社聘用我的原因,而我对待工作也非常认真。
我的工作让我意识到英语语言的用法变幻无穷,我有太多不明白、不清楚的地方。于是,我就写信给企鹅出版社(Penguin Books)的一位名叫唐纳德·麦克法兰(Donald McFarlan)的编辑,大胆地向他建议应该出版一本简明扼要的用法指导手册,剖析英语中经常令人困惑或容易出问题的“麻烦词”,而我已经准备好去做这项工作了。让我既惊讶又高兴的是,麦克法兰先生寄给我一份合同,并且预付给我一笔稿酬,数目恰到好处,既没有少到让人尴尬,也没有让人感觉过多。万事俱备,我便开始研究英语这门混乱却奇妙的语言。
正如我在本书第一版中指出的那样,更准确地说,这本书应该叫作《作者直到最近才完全弄清楚的英文用法手册》(A Guide to Everything in English Usage That the Author Wasn’t Entirely Clear About Until Quite Recently)。虽然这个题目看起来有点不着调,但其实书里几乎所有的问题都是我在日常的报纸编辑工作中所遇见的。比如,“少于百分之十的投票者”应该用fewer than 10 percent of voters还是less than 10 percent呢?“某人的钱比她多”应该用 more money than her还是than she呢?
这类问题的答案总是很难确定。我发现,向同事们征求意见是很危险的:如果你问两个记者相同的问题,你会发现他们会很有自信地给你两个完全相反的答案;去查传统的参考书往往也帮助寥寥,因为这些书总是认定读者对语法的复杂性很了解,而事实上,语言的这种复杂性对我这样的专业文字工作者来说都非常困难。因为有这些困难,所以大家几乎都是按照长期的习惯和对语法的一知半解来进行判断。例如,很多人都会尽量避免使用分离不定式(在to和不定式之间插入副词),以为这样一来,句子的语法才会更高级(实际上并非如此);还有一些人宁可很啰唆地说it is hoped(有希望),也绝不用hopefully(adv.有希望地),就好像hopefully带着病毒一样。而很少有人对这些问题涉及的语法点了然于胸,所以大家就都用这样的办法糊弄过去。在很多时候,“好的英语”对这些人来说仅仅是使语言适应某些武断的表达形式,而不是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英语难以驾驭、捉摸不定,这也正是这种语言的魅力所在。然而,任何可以有助于规范语言的方法对我们来说都是有益的。我们所有人一定都同意,如果cup代表一种喝水的容器,而cap是你戴在头上的东西,那么语言就会变得比较清晰。因此,我也可以说,如果我们可以明确区分一些词和短语,例如:its和it’s, I lay down the law和I lie down to sleep, imply和infer, forego和forgo, flout和flaunt, anticipate和expect,等等,那么这个世界就可能变得更美好。
英语有一个可以引以为豪的特点,那就是不存在指令性的权威,没有哪个权威的大人物可以命令你如何拼写或者组织语言。我们的语言具有随意的民主性,我们对此也感到很满意。“八”是eight,不是因为这么拼合理,而是因为我们就是喜欢这么拼。如果有一天我们对语言中的某个词的意思、使用方法或者拼写感到厌倦了,比如,我们觉得masque(假面具)如果变成mask(面具)会更有趣的话,它就会慢慢改变,这种改变不用诉诸法令,只需通过共识达成。我们的语言就是这样活水涌流、兼容并蓄,但同时也变得复杂而多变,让人迷惑不解,简言之,就是麻烦!
我的这本书与其说是一本指导类的参考书,还不如说是一本整合了建议和观察,甚至是一些极有价值的偏好的参考书。别忘了,没有人有权告诉你该如何组织语言。你完全有权用between you and I,或者使用fulsome(过分虚伪而让人生厌的,丰富的)来表达lavish(丰富的,大量的)的意思,而且你也可以在很多知名作家的文字中找到佐证,但是,这些用法与那些有资格被称为“好英语”,并且奇特而不断变化的作品是相违背的,意识到这一点可能会对你有所裨益。本书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找到这种大多数人一致认同的英语的用法(如果真有此可能的话)。
与之前版本的《麻烦词词典》相比,本书中百分之六十的内容都是新的。这并不代表我比二十年前在英语上进步了百分之六十,事实上却恰恰相反。我不太敢告诉你们(或至少我不太愿意告诉你们)在重新阅读原来那本书的时候,我不停地反省自己“我竟然不知道这个问题!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犯同样的错误!”本书中修订的内容大部分是对我曾经知道但又忘记的问题做进一步的解释,并增加了一些我后来才注意到的内容。准确地说,这本书应该也可以叫作《作者直到最近才完全弄清楚的更多的英语用法手册》(Even More Things in English Usage That the Author Wasn’t Entirely Clear About Until Quite Recently)。
这本书不应该,而且也不可能是一本英语体例指导书。电子邮件是写成email还是E-mail,北约是NATO还是Nato,越南是Vietnam还是Viet Nam,对大多数人来说,其实只是偏好或者习惯的问题。只有用法在近几年发生变化的时候,本书才会对体例问题进行讨论,例如南美的国家苏里南是Suriname或者Surinam。而且本书也不会讨论发音问题,只是有时候会因为我的个人喜好稍稍涉及。本书的读者范围也倾向于国际化。在我看来,世界正变得越来越小,沟通越来越全球化,因此我们也应该不断拓展我们的视野。也许以前你很少有机会弄清楚澳大利亚的高地艾尔斯巨石是Ayers Rock还是Ayer’s Rock,或者区分清楚剑桥大学的Magdalene College(麦格达伦学院)和牛津大学的Magdalen College(莫德林学院)之间拼写的不同,但是,现在你遇到这些问题的概率可能比二十年前大了很多,所以在本书的编纂中我也加入了这样的词条。
虽然书中的大多数词条都列举了英语国家主流出版物出现的英语使用问题,但是我要说明的是,各大出版机构在本书中出现的频率和它们出版物的质量无关,而和我自己的阅读习惯有关。一些专家所犯的错误我也将一一指出。这些人一直以来都给过我很多指导和帮助,指出他们的错误似乎显得很不适宜,但是我的目的不是要挑战他们,或使他们感到尴尬,而是要说明,这样的错误是很容易出现的,我相信读者也都会给予理解。
对于一些专家,我在此表示无尽的感激,尤其是菲利浦·霍华德先生(Philip Howard)、欧内斯特·高尔先生(Ernest Gowers)、无与伦比的H. W.福勒先生(H. W. Fowler)以及《纽约时报》已故编辑西奥多·贝尔斯坦先生(Theodore Berstein)。还要向本书编辑吉拉德·霍华德先生(Gerald Howard)和里兹·杜瓦尔先生(Liz Duvall)致以深深的谢意,他们为这本书的编写提供了精辟得体的意见。似乎想不出一个集合名词,可以概括编辑为本书作出的评论和注解,那确实都是些令人感到羞愧的修正(当然,如果书中还有错误,那就都是我自己的错了)。最后,我还要感谢我亲爱的妻子辛西娅(Cynthia)、我的好朋友兼经纪人杰德·马特斯(Jed Mattes),以及好心并且值得信赖的多纳德·麦克法兰(Donald McFarlan),不管他现在身在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