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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学制及课程标准的变迁
要考察古代文学教育,自然首先要考虑学校教育的情况,而考察学校教育,就不能不先考虑学制问题。学制指学校的教育制度,是政府对于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修学年限、课程设置、管理体制等方面的规定。由于环境的残酷,各个革命根据地没有形成严密的学制系统,而是因地制宜,灵活机动地发展了自己的教育体系。后来的抗日根据地以及解放区,也以类似的方式建立了各层各级学校。这一点将放在本章第三节中加以讨论。最有系统的学制是1840至1949年间,由清政府及民国政府先后颁布并实施的,即1904年的癸卯学制、1912至1913年的壬子癸丑学制、1922年的壬戌学制,这是本节讨论的重点。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之后,曾于1928年对壬戌学制作过修正,称戊辰学制,推行“三民主义”教育。但是那次学制的变动不大,对古代文学教育影响主要在课程标准方面,所以在此不作单独探讨,仅仅放在课程标准的变化中分析。
学制与教育思潮之间存在互动关系。一般来说,先是由现实的需要引起教育的讨论,形成革新的风潮,推动政府形成官方文件,直至促成学制的革新。而在学制的颁布及实施过程中,必然会涌现出很多新的问题,又会引起教育界进一步的讨论,推动教育制度的改进。本节着眼点在于通过学制的变迁考察古代文学教育的政策背景,所以对教育思潮只作简单说明,重心放在学制中与古代文学教育相关的部分。
相对于学制的稳定,对于某一学科的目标、内容和实施要求进行指导的课程标准往往能根据情况的变化作出及时调整。与古代文学教育关系最大的中小学国文课程标准,在1902年至1949年间,均进行过十次左右的变动。这也是本节要讨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