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国人口贩卖与家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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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县

丁知县要做个决断,他应该相信谁说的话。宽大的木桌上摊满了供词,这些供词是从女子的父亲、丈夫、公公、几个邻居、一位据说是私塾先生的男人和一个自以为是的寡妇那里得来的。经过九个星期的审讯与艰苦调查,丁知县的衙役记录下了这些文书。他的幕友在供词的各处做了细致的标注,或插入了衙役们遗漏的细节。尽管如此,呈现在丁知县面前的证据似乎依然令人摸不着头脑。这堆文书里还有一份婚约、一张离书和一封内容看起来像是在敲诈的信件。丁知县头晕脑涨,只好派差役把两个证人带过来问讯。

有关陈玉清女儿的纠纷愈演愈烈,丁知县注意到这桩事的时候,他到衙门就任还不满一年。清朝州县官要处理的行政工作无穷无尽,即使新上任的知县没能立刻察觉到陈、李、吴三家人之间的矛盾,他也无可指摘。朝廷法令要求避嫌,不允许官员在家乡的省份任职,且有意规定知县必须以外乡人的身份赴任。这项规定目的在于压缩贪污腐败的空间,这往往能够奏效,但也意味着知县要抱着忐忑的心情到一个陌生的岗位上就任。为了熟悉新环境,丁知县需要尽快跟经验丰富的衙役们打成一片,是他们让忙碌的衙门正常运转。大部分衙役家里好几代人都为宝坻县的外来官员做事。

总体而言,这是一次不错的任命。宝坻县位于北京往东约85公里的地方,这里的方言不至于构成什么困难的挑战。丁知县挺习惯跟直隶省的其他官员讨论实际的行政问题,比如修路、建堤坝、镇压地方动乱。关于如何在努力发展现代制度和技术的同时进行儒家理想教化这样更为令人苦恼的问题,丁知县也会与其他同人产生争论。农村习俗对已经在京城待过一段时间的官员来说并不陌生,而且对丁知县这样的读书人来说,笼络人心、留意全国动向也都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在清朝官僚体系里,丁知县的这个官职位列“要缺”,据称他的工作将会有三个特征:“重”“难”“疲”。(22)他将要面对数量巨大的信件,百姓可能很蛮横或者爱犯事,在这里收缴税赋也是个苦差事。(23)

丁知县赴任宝坻时,这里的田地已被数月来丰沛的雨水浸透。1871年夏,雨天多得反常:7月有15天都在下雨,8月份下了16天雨,9月份的雨整整连着下了15天没停。西南边,永定河河水已决堤;在天津周边以至南部一带,美国传教士们向家乡的教区写信,请求救济支援,他们在信中谈到,洪水已经淹没了超过7 000多万亩的农田。(24)对丁知县辖区内的农民来说,雨水是把双刃剑。那些所处地势更高的人家走了运,许多离京城更近的家庭获得了空前的丰收,但对其他众多人家来说,雨水在高粱还没来得及扎根的时候就把秧苗给泡坏了。

离开顺天府宝坻县城差不多步行半天工夫的地方,坐落着一片村落,陈玉清的女儿就在其中一个村庄长大。(25)疲于奔命的宝坻县知县依靠46位被称作“乡保”的地方头领来维持秩序,他们代表了全县超过900个小村庄的所有百姓。(26)到1872年,宝坻县已经连续好几个年头粮食歉收。三年洪涝之后,紧接着的是一场更可怕的旱灾。1876年到1879年,饥荒随之而来,宝坻县此前的水灾反倒成了丰年景象。

在如此艰难的时刻,即便是像陈玉清这样的乡间秀才,也为能够给女儿安排一门体面的亲事感到庆幸。他的女婿叫李国珍,是邻村一位22岁的小伙儿。根据礼数,要想从一户好人家换来新媳妇,李家至少得提供一份聘礼,哪怕微薄。从现存的资料中我们无法得出,陈玉清嫁女儿拿了多少彩礼,也不知道新娘过门的时候有没有给李家带上一份微薄的嫁妆。(如果这位少妇带上了可观的陪嫁,这些资金或物品会在后来的调查中被发现。)不管有多少钱财转了手,李国珍为陈氏花出去的这份聘礼将会是本案唯一的一次合法交易。

这些村庄规模很小,每村最多有数十户人家,邻里之间都很熟络。许多村庄都以他们在历史上最显赫的氏族命名。(27)所有人都知道陈玉清的妻子已经亡故,多年来这位鳏夫独自一人养育女儿。的确,陈玉清的乡亲们对这位孤独父亲的生活的了解,肯定比我们希冀能从衙门记录里搜集到的内容要全面。他们所知的,肯定也比他们愿意跟丁知县透露的东西要多。或许,爱说闲话的乡亲们知道新娘一开始的聘礼有多少。或许,他们已经聊过李家人的闲话,一开始就对这桩亲事持怀疑态度。又或者,他们可能觉得,老陈能给自己的女儿找到丈夫就应该谢天谢地了。

如果李国珍娶了陈玉清的女儿为妻,从此安逸地生活下去,那么,这桩新婚是成功还是失败,连同他们之后在宝坻县的生活,都会匆匆流走,不留下任何记录。然而,李家的生活远非平静,当情形愈发难以忍受,洪水淹没了李家的田地时,年轻的丈夫与他的父亲李茂就把新娘视作力挽狂澜的最后一个好机会。一年前,陈玉清的女儿花费了他们一笔资金,现在,恰恰也是她成了他们所需的那份流动财产。

摆在丁知县面前的材料,为李国珍和李茂接下来的所作所为提供了几种可能的解释。材料包括对李家境况的解释,以及一封结束李国珍和陈玉清女儿婚姻的契约,契约细腻的笔触提示着我们,若非迫不得已,他绝不会写下这些:

只因年景不及,田禾被淹,房屋倒坍,难以存身,食不能糊口,衣不能遮寒。逃荒在外,寻茶讨饭,讨要不着,回到家中,妻子投奔娘家,自顾不暇,回到家下。生父年过七旬,难以奉养同父李茂。夫妻两离,分手各逃性命,有远近亲族,返悔者有本夫一面承管。本夫如有返悔,有文约手摹脚摹,可凭离价钱四百吊整。(28)

讲述这一长串程式化的悲惨遭遇,对整个华北平原的农村地区来说实在过于熟稔。贫穷和自然灾害的夹击,往往被当作序曲,用以证明卖掉不需要的妻子和孩子有其合理性。此类借口是如此常见,以至于清朝官员在司法裁决中常常将“生存的伦理”纳入考量,来为那些他们认为真的很绝望的人减轻罪罚。(29)这份文书预设了它最终的读者,称呼知县为“大老爷”——到衙门上诉的老百姓用以称呼眼前人的口头敬语。尽管法律禁止“买休卖休”,这份文书的言语之中并没有透露出特别的羞愧或忧心。补偿金的数量可以说是狮子大开口,几乎是知县一年的俸禄,相当于一个农民数年的劳作所得,再买一个新的妻子或者几匹牲口都绰绰有余。(30)即便如此,若不是这封离书以吊诡的方式呈到丁知县手上,丁知县原本可能要忽略这桩买卖了,尤其因为离书中似乎提出了让女孩回到父亲家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