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佛国:南诏大理佛教历史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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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宋史》《宋会要辑稿》有关大理国佛教记载

大理国时期的史料,《宋史》有《大理国传》,还有涉及大理国历史的各纪、志、传(7)。《宋史·大理国传》文字少而记事略,有“(政和七年二月)制以其王段和誉为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空、云南节度使、上柱国、大理国王”之文(8),亦见于《宋史·徽宗本纪》与《玉海》卷一五四,而以《宋会要辑稿》第一九七卷记载最为翔实:

徽宗政和六年(1116)四月,诏:“大理国入贡仪制,令尚书省别行措置。其经由路分,各差监司一员,专一管勾排办,应干支费,并从官给,不得骚扰。”十二月二十三日,大理国遣使贡方物。七年五月五日,诏:“大理国王段和誉可云南节度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空、上柱国、大理王,加食邑一千户,实封五百户。”制曰:“朕绍承先烈,绥御多方,惟声教之所加,俾克畏慕,顾舟车之所至,靡不和宁;彼外蕃,奠居南服,能向风而慕义,宜孚号以示恩。大理国王段和誉,躬禀沈雄,性资忠孝,居茂勤王之略,允怀敌忾之心;临遣使人,恪修臣职;奉珍致贡,备著于多仪,款塞来庭,益彰于诚节;式厚懋功之赏,不忘柔远之仁;授以命书,增其官秩,克峻将族之宠,绍开王爵之封,申衍爰田,并敦真食。于戏,办诸侯之命,朕既加以王,灵殿天子之邦,尔其奋于武卫,无替厥服,永孚于休。”(9)

关于大理国的风俗与佛教信仰,《宋史》卷一九八《兵志》“乾道九年”条记载说:

南诏,大理国也。乾道九年(1173),大理人李观音得等二十二人至横山求市马,知邕州姚恪盛陈金帛夸示之。其人大喜,出一文书,称“利贞二年(1173)十二月”,约来年以马来。所求《文选》《五经》《国语》《三史》《初学记》及医、释等书,恪厚遗遣之,而不敢上闻也。(10)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八“广马”条记载说:

乾道九年冬,有大理人李观音得等二十二人至横山求市马,知邕州姚恪盛陈金帛夸诩之,其人大喜,出一文书,称利贞二年十二月,约来年以马来,换所须《文选》《五经》《国语》《三史》《初学记》及医、释等书,恪厚犒遣之而不敢奏也。(11)

同一史料,多次见于宋代史籍,互有详略,说明宋朝对于此次大理国至横山寨“市马”之举非常重视。而此条史料中,有“一姓一名加佛号”的四字姓名,还有“利贞二年”的大理国年号,以及求购书单中的佛经与儒书,引发宋人关注。宋人对大理国的印象是“字画略有方法”,“其人有礼仪”,尊孔重儒,擎诵佛书,其佛经“碧纸金银字相间”,有释儒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