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诗文心解(全2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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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不变,道亦不变”
——兼说汉武帝独尊儒家的故事

“天不变,道亦不变”,是西汉大儒董仲舒《对贤良策》中的名言。如果断章取义,并且望文生义,那么此语似乎是说,天是不变的,因此道也是不变的。它的含义就可以理解为,天地人间的万事万物的既定秩序是亘古不变的,永世长存,天经地义。因此,子民百姓应当敬天承命,随遇而安,封建帝国也就长治久安了。这无疑是封建统治的绝妙的理论观点,所以也是唯心论形而上学的典型例证。然而董仲舒的本意不尽如此,含义也有所不同。《对贤良策》中是这样说的:

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以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损益也。由是观之,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

这里的“道”指治世之道,即治理国家的法则,所谓“乐而不乱,复而不厌者”,是“万世无弊”的。这节是阐述孔子的言论。孔子认为,虞舜继承唐尧,“顺天命” ,“循尧道” ,是“无为而治者” ,不必变革。而商承夏,周继商,都有所损益,是“可知”的。据此,董仲舒认为,唐尧、虞舜、夏禹三位圣君相继遵行一个治世之道,因为国家没有弊端,不须变革,所以“不言其所损益也”。但是,商汤革命,武王伐纣,接受的是前代政治混乱、弊端丛生的国家,所以商、周的治世之道都有所变革。如此说来,好像认为,变革的根据是现实国家的治乱。董仲舒指出变革的根本依据是“天”,不是国家治乱。天是有知的,并且显示着天的旨意。“天”在这里指天意,不指客观的大自然。所以“天不变”二句的确切意思是说,如果天意不要变革,那么人世的治道也就无须变革。可见它的本意不是说人间秩序亘古不变,而是说必须依据天意行事,治世之道可变可不变。实质上,这是君权神授的天命理论,唯心而且神学化。但是,董仲舒提出这一理论,并非立足于不变,恰恰相反,是为汉武帝提供变革的理论依据。

董仲舒是西汉景帝时今文经《春秋》公羊家博士,淹通五经,学识渊博,是通儒而非迂儒。他用阴阳家天人感应的学说,以《春秋》关于国家治乱与自然灾害的记载为依据,论证儒家德治仁政思想是符合天命根本法则的治世之道,主张实行儒家礼乐文化的再教育,“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汉书·董仲舒传》)。这就是所谓汉武帝采纳的“独尊儒学、罢黜百家”的思想文化方针。历来论者或以为这一方针奠定了封建统治思想的基础和地位,束缚思想,抑制言论,导致文化僵滞,然而历史事实似乎不是这样简单。恰在武帝时代,文化学术、文化艺术都相当活跃,一股新俗的狂澜冲击着古雅的传统文化。而这位至尊皇帝俨然充当历史上一位世俗教主,祭祀天地神祇,完成《郊祀》乐舞,爱好祥瑞福应,喜欢新声俗曲,重视今文经学,欣赏辞赋创作,而且亲自从下层挑选人才,任用了一批出身低下卑贱的丞相、统帅、御史、廷尉以及吏治、经济的官员,大权独揽,专制集中,所作所为,往往与“独尊儒学、罢黜百家”方针风马牛不相及。因此,具体考察一下汉武帝怎样采纳及推行董仲舒“独尊儒学”的主张,也许不是没有意义的。

董仲舒认为,战国到秦代,教化败坏到极点。汉代立国,继承的是一个如同朽木粪墙的国家,必须实行“更化”,重新教育。他比喻说,琴瑟弦音极其不谐调,必须重新配弦调音,方可弹奏,否则“虽有良工,不能善调也”;国家人民“当更化而不更化,虽有大贤,不能善治也”。但是,汉代立国七十年来,实行黄老无为之治,固循不变,听任自然,结果造成经济发达,兼并严重,贫富不均,危害国家,“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乞种麦限田章》)。他认为祸根就在郡国制和吏治所造成的整个上层统治集团的政治特权,侵害百姓利益,压榨盘剥。众所周知,刘邦变秦代郡县制为郡国制,同姓封王,异姓为侯,食邑俸禄,封建藩篱,使诸侯王在领地拥有很大的政治、经济特权。同时他又因循秦代官制,实行吏治,朝廷及地方行政官长拥有实权,滋生特权,侵夺百姓。在董仲舒看来,王侯公卿及百官吏胥,凡食禄者都在害国害民。他认为,天赋予万物的生活条件是有区别的,兽类长利齿就不长角,鸟类长翅膀就只有两只脚,“是所受大者,不得取小也”(《对贤良策》),凡食禄者就不应从事劳动生产,也不经商营利。“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所以他主张“更化”的同时,要兴太学,培养儒生,选贤授能,考试尽才。实质上,他的独尊儒学、罢黜百家的“更化”的关键,就是建议武帝用儒家仁义道德来培养一支忠君爱民、实行仁政、推广德教的官吏队伍,位尊禄优,不争民利,不擅特权,“是故下高其行而从其教,民化其廉而不贪鄙” 。尖锐指出:“居君子之位而为庶人之行者,其患祸必至也。”

董仲舒是明智的,他知道“更化”违反先帝祖制,冒犯权贵利益,危险莫测,前有贾谊、晁错的覆辙,近有赵绾、王臧的自杀,非同小可。因此他立论于天命,根据于经典,使儒家德治仁政的方针具有高于先帝祖制的绝对权威,申天抑祖,以儒更法。他明确指出:“天者,群物之祖也” ,“圣人法天而立道” 。天是造物主,是治世之道的根本依据,他还明确指出:“郊重于宗庙,天尊于人也。” (《郊祀对》)祭天比祭祖宗更重要。所以,“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 ,应当“承天意以从事”,言外即谓不必拘泥祖宗法制,可以根据天意进行变革,他断定《春秋》是总结了“天人之征、古今之道”的;其中充满了天意的启示和人事的镜鉴。在他看来,《春秋》还满怀天对人君的关戚与警诫。在《春秋》中,天俨然一位严厉而仁慈的尊长,对人君的成败,关戚备至,体贴入微,一再显示灾异来劝诫警告人君,“自非大亡道之世者,天尽欲扶持而全安之.事在强勉而已矣”,情深意长,意旨显明。仿佛天对天子人君也是不断用灾异进行仁政德教,督促“更化”。这也就是“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延伸,如果天意要变,则道就必须变,再不变革,灾祸即将来临,这样,即便变革祖制也不足畏惧了。

汉武帝是英明的,采纳了董仲舒的申天抑祖的理论,解除束缚自己的祖制枷锁,但并不急于实行“更化”,也不完全任用儒者。诚如那位崇拜他的曾孙汉宣帝所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并不“纯任德教用周政” (《汉书·元帝纪》)。一语道破曾祖汉武帝的心思。王道以仁政巩固统一,霸道用武力征服天下,要使汉家王朝长治久安,必须文武结合,“霸王道杂之” ,缺一不可。事实上,武帝的列祖列宗不好儒,也不废儒,有时则用儒术。刘邦轻儒,然而叔孙通导演了一场君臣朝拜礼仪,严明君臣之别,诸侯王及文武百官“莫不震恐肃敬,至礼毕尽伏”,而且“御史执法,举不如仪者辄引去,竟朝置酒,无敢喧哗失礼者” ,刘邦十分感叹道:“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汉书·叔孙通传》)深深体验了礼教的妙用。但是“尚有干戈,平定四海”,他无暇顾及文化教育事宜。 “孝惠、吕后时,公卿皆武力有功之臣。孝文时颇征用(儒者),然孝文帝本好刑名之言。及至孝景,不任儒者。而窦太后又好黄、老之术” (《史记·儒林传》)。他们不重用儒者,不重视礼义教化,并非不要三纲五常,厌恶君臣父子的伦理,而是由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必须维持皇室、功臣等贵族集团的权势利益平衡,不能纯粹用儒者推行德教仁政,按礼教实行尊卑伦常。吕后意图让吕氏取代刘家,不合君臣夫妇大义;功臣反对吕后篡夺刘家天下,却有君臣名义的障碍。文、景之世,贾谊、晁错都主张削藩。文帝想重用贾谊,遭到功臣元老的强烈反对。景帝采用晁错主张,触发吴、楚七国之乱,牺牲了晁错性命。七国之乱虽然平定,封国势力有所削弱,但是皇权尚未集中强固,割据危害依然存在。武帝即位,首要大事便是完全集中强固皇权,根除分裂割据的隐患,必须改变祖宗的无为之治,使皇帝的至尊不只是朝拜礼仪形式,而切实成为天下臣民一致拥戴的最高权威。

武帝即位之初,祖母窦太后健在,宰相是表舅窦婴,太尉是舅父田蚡。窦太后好黄老,“景帝及诸窦不得不读《老子》”(《汉书·外戚传上》)。她厌恶礼法,把儒家经典斥为“司空城旦书”,像刑律责罚罪犯一般约束人们行为。然而窦婴和田蚡在朝廷执政,权势显赫,因而喜欢尊卑分明的儒术,主张仪式隆重的礼法。表面看来,武帝和两位舅父都好儒,君臣相得益彰。其实不然。汉初行黄老无为之治,在皇家传统上崇孝,强调祖宗法制。按照君臣关系,武帝当然至尊,但在皇室亲属却为儿孙小辈,既要听奶奶的,又得尊重娘舅。田蚡为相,进宫奏事,“坐语移日,所言皆听”(《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武帝也有沉不住气的时候。田蚧“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权移主上”,武帝就说话了:“君除吏已尽未? 吾亦欲除吏。”这等于说,“我这皇帝还有没有人事大权?”田蚡营建住宅,要占用内廷考工官署的土地,武帝激怒了:“君何不遂取武库!”武库是未央宫的储藏库。这简直说,“你索性把宫里器物全拿走算了!”可见武帝对于好黄老的祖母和要尊儒的舅父,以及自己的尊位实权,都有相当清醒的认识,并不糊涂。不久,发生了儒者御史大夫赵绾、郎中令王臧请立明堂的事。论者或以为这是窦太后压制武帝好儒的事例,其实不然。

赵绾、王臧都是汉初鲁诗大师申公的弟子。申公德高望重,是楚王刘郢的同学,楚太子刘戊的师傅。窦婴、田蚡好儒,“推毂赵绾为御史大夫,王臧为郎中令”,让他们两人上奏请建立明堂,实行诸侯朝见礼制。此事没办成,就请申公来。于是武帝派使者“束帛加璧、安车驷马迎申公,弟子二人乘轺传从”。申公来到京城,已是八十多岁老者,有点卖老的架势,催促武帝建明堂,行儒教。 “是时天子方好文词,见申公对,默然。然已招致,则以为太中大夫”,让他慢慢商议建明堂事。不难看到,武帝虽然隆礼迎接申公,其实对建明堂不感兴趣,对申公也是敷衍。司马迁认为原因是武帝“方好文词”,似不尽然。《魏其武安侯列传》载:

迎鲁申公,欲设明堂,令列侯就国,除关,以礼为服制,以兴太平。举適诸窦、宗室毋节行者,除其属籍,时诸外家为列侯,列侯多尚公主,皆不欲就国,以故毁日至窦太后。

在名义上,设明堂是实行皇帝受诸侯朝见之礼,以示尊严。而实际上,是要把窦太后的儿女孙婿统统赶出京城,各自到领地居住。虽然为了让诸侯朝见方便,进京不设关卡,但是必须严守吉凶服饰礼制,不得放任。这就限在吉庆祭日进京朝见,不许自由来往。而皇帝也要在明堂上接受朝见。这样,窦太后与诸窦宗室儿女孙婿被隔绝,武帝则拘束在尊严礼仪上。而这一切安排,不言而喻,掌握在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郎中令手中。可谓盘算如意,一箭双雕。这就难怪窦太后十分恼怒,武帝也不感兴趣。但当时赵绾、王臧得意忘形,竟进一步“请无奏事东宫”,胆敢剥夺太后问政的权力。窦太后大怒,责备武帝:“此欲复为新垣平也!”新垣平是文帝时方士,欺诈得逞,一时颇受重用,终于骗术揭穿被诛灭。太后既然断定赵、王是骗子,欺君犯上,理当处死。武帝也就此撤销立明堂之事,“尽下赵绾、王臧吏,后皆自杀”(《史记·儒林传》),窦婴、田蚡罢官,申公病免回家。这桩公案实情如此。表面看来,好道的太后获胜,重儒的舅父失败,武帝受到压制。实际上,武帝既显出好儒礼贤,孝悌宽厚,却剥夺了窦、田的权势,牺牲了赵、王的性命,而归罪于太后的好黄老,了却一场宫廷权力斗争,可谓渔翁得利。不过,这也使武帝体验到,如果不限制皇室外戚及功臣的权势,皇帝可能成为傀儡;倘使处理不当,又会被视为秦始皇一样的暴君,专制独裁,六亲不认,落得众叛亲离,亦非儿戏。因此,必须耐心等待时机。

过了四年,时机来临。 “建元六年,窦太后崩”。丞相许昌、御史大夫庄青翟“坐丧事不办,免”,以田蚡为丞相(《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好黄老的祖母去世,武帝不失时机地复用好儒的田蚡。明年,下《贤良诏》,号召天下贤良为恢弘帝国功业而献策,“朕亲览焉”(《汉书·武帝纪》),“于是董仲舒、公孙弘出焉”,欣赏他们的对策,似乎大有以儒变革黄老之治的势头。然而实际上却委任董仲舒为江都相,调出朝廷,去辅助武帝的兄长诸侯易王,公孙弘当时是个布衣,年已六十,就征为博士,却命他出使匈奴。公孙弘回来报命,不合意,视为无能,他便托病辞官回乡了,两人都无所作为。那么,武帝究竟欣赏董仲舒什么建议,自己到底想干什么呢?

《史记·今上本纪》已佚,但《自序》说:

汉兴五世,隆在建元,外攘夷狄,内修法度,封禅,改正朔,易服色。作《今上本纪》第十二。

司马迁认为,从建元开始的武帝盛世,完成了四件大功业:征服四境异族,整顿国家法制,举行封禅大典,改定律历礼仪。前两件当属霸道,后两件可称王道,但不提“独尊儒家”的大事。今本《史记·武帝本纪》是后人所补,照抄《史记·封禅书》所记武帝事迹部分,值得玩味。 《封禅书》记述武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然后简略叙述他到建元六年(前135) “征文学之士公孙弘等” ,戛然而止,接着详细记载他祭祀鬼神、迷信方士、巡狩福应及封禅大典等事迹,不及其他,几乎占了《封禅书》一半篇幅,在司马迁看来,武帝祭祀天地鬼神,必须大书特书。相比起来,对他尊儒却不多费笔墨,仅在《儒林传序》中提到他向往儒学,“于是招方正贤良文学之士” 。对于建元六年下《贤良诏》事未提,却载明这年推行独尊儒家、罢黜百家的是丞相田蚡,而使儒学大兴,却是从武帝重用公孙弘开始的。可见司马迁认为尊儒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公孙弘,并非董仲舒。因而董仲舒传只列于《儒林传》,也不提他的《对贤良策》,仅载“为江都相”,好像没有被武帝注意似的。而公孙弘却与主父偃合为《平津侯主父列传》,并在《儒林传序》中突出他兴学重儒的功绩,与提出武帝“罢黜百家、表章六经”的《汉书》相比较,司马迁的观点甚不相同,却更近史实。

事实上,武帝采用了董仲舒献策中的两个重要建议,一是法天变道,作为变革祖制的理论根据。认为“天地不变,不成施化;阴阳不变,物不畅茂”,所以“嘉唐虞而乐殷周,据旧以鉴新” (《汉书·武帝纪》),指出:“盖受命而王,各有所由兴。殊路而同归,谓因民而作,追俗为制也。”(《史记·礼书》)所以他祭祀天地神祇,巡狩福应,立乐府而兴新声,好辞赋而厌雅乐。敢于任用“非常之人”,不计其“负俗之累”(《汉书·武帝纪》),近臣有司马相如、东方朔、严助、朱买臣、主父偃及李延年等,将帅有卫青、霍去病、李广利等,执法有张汤,经济有桑弘羊,而文化教育便用公孙弘,可谓外兴武功,内兴文化,变革法制,大有作为。二是以儒兴学,作为培养文官队伍的一项措施。元光元年(前134) ,田蚡征集了一百多个儒者,大多委任到地方郡国为守为傅,以兴学施教,就像董仲舒一样(事见《汉书·儒林传》)。但是总体看来,成效似不理想。元光五年,再下诏“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公孙弘即在此年再次应诏,武帝又大为赏识,擢为第一。元朔元年(前128),下诏指责察举不力,“今或阖郡而不荐一人”,宣称对不贡士将严加惩处,元朔三年在《赦诏》中再次感慨“百姓之未洽于教化”。可见这批儒者官员在地方兴学育才颇不力。在这种情况下,武帝发掘了年已七十的公孙弘,加以重用。公孙弘也不负厚望,真正为尊儒兴学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公孙弘在五年再度复出,又因使西南夷回报不合圣意,被冷落一阵。接着因服后母孝,居家三年,还朝后,武帝发现“其行敦厚,辩论有余,习文法吏事,而又缘饰以儒术”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对这样一位外儒内法、善于辞令、熟悉吏事、待人敦厚的博士,十分中意;这位两次遇而不合的老儒,这回“遇时”了。三年内擢升中大夫、御史大夫,又三年为丞相,位至三公,爵封平津侯,成为古代历史上第一位出身布衣的宰相,传为佳话。他对董仲舒的“更化”主张,提出了一个重要措施:建立一套从上到下、从内到外、赏罚分明的任官劝学制度。“建首善自京师始,由内及外”(《史记·儒林传序》),从京城开始,从宫廷做起。 “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免租免役;由太常寺“择民年十八已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地方选拔学生,经过二千石级的长官审批,到太常寺受业,享受博士弟子待遇,学习一年后考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其高第可以为郎中者” ,由太常寺报批。对那些“不事学若下材及不能通一艺,辄罢之”。报批中有不合格的,受罚。同时,地方选用官吏,也要“以文学礼义为官”,补左右内史、郡太守卒史及文学掌故等。 “请著功令,他如律令”,武帝批“可”,定为法制。 “自此以来,则公卿大夫士吏斌斌多文学之士矣”。然而司马迁为公孙弘立传,并非为他劝学兴儒,而是因为“大臣宗室以侈靡相高”,唯有公孙弘这位丞相“用节衣食,为百吏先”,以身作则,倡导廉洁。所以他认为武帝重用公孙弘是“以广儒、墨”,不仅推广儒教,而且提倡墨家,其实并未独尊儒家,更没有罢黜百家。

武帝时“独尊儒家、罢黜百家”的政策曾经有过,那是他舅父田蚡复出为相时的事情,武帝并未制止,也不会制止,因为改变黄老无为之治本来就是武帝的心意。所以他自己则祭天祀地,巡狩去了;同时筹划征伐匈奴。这也合乎传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田蚡死后,他便再下贤良诏,标准两个:“明当世之务”和“习先圣之术”,不复唯儒。总的看来,尊儒确乎从武帝时代开始的,实质是封建社会经济基础必然提出的相应的上层建筑的要求,是封建集权的一统帝国必然要求的历史使命,是一场伟大的变革。但是思想、文化的变革是从属于社会经济与政治制度的,制约于、服务于政治,因而不可能纯粹单一,也不可能不依靠国家机器,必须“霸王道杂之”,不能“纯任德教用周政”。众所周知,这精辟的总结是汉宣帝训斥他爱好儒学的儿子汉元帝的话,并且担心汉家王朝要败在元帝手里,因为元帝觉得应实行纯粹的德教仁政,反对吏治。宣帝不幸而言中,西汉衰微恰从元帝开始,大权旁落,成为弱主。书生气十足的纯儒思想是导向歧途的重要原因之一。

班固《汉书》为什么要把武帝兴儒劝学说成独尊儒家、罢黜百家呢? 又为什么要突出董仲舒呢? 难道他不知道这样是有违实录、有辱良史的吗? 看来班固是心中有数而事出无奈,因而只得如此。班固《典引序》征引了东汉明帝永平十七年(74)的诏旨:

司马迁著书成一家之言,扬名后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刺讥,贬损当世,非谊士也。司马相如洿行无节,但有浮华之词,不周于用。至于疾病而遗忠。主上求取其书,竟得颂述功德,言封禅事,忠臣效也。至是,贤迁远矣。

明帝如此明确指责《史记》记述武帝事迹是讥刺贬损的不忠行为,不合大义地发泄私愤。试想,班固岂敢公然违反当今圣明皇帝的谕旨,怎能苟同司马迁对武帝的评述? 因此不得不改为歌功颂德,为尊者讳。其次,东汉光武帝以谶纬立命,尊经重纬。天命与经典合流,儒术与方术相混,确乎开始在武帝时代,而其鼻祖大儒当数董仲舒。因而歌颂武帝“罢黜百家,表章六经”是不为无稽的,突出董仲舒也是理所当然的。虽然史实上难免含糊不清,但是迎合圣意毕竟万无一失。第三,利用史例曲笔,委婉透露一点苦衷。《汉书·董仲舒传》对董的记述,几乎全篇保存《史记·儒林传》所载董的仕履经历,主要改动就是增入武帝元光元年的贤良对策,全文录载。同时在《汉书·武帝纪》中加上“于是董仲舒、公孙弘出焉”,以相照应。耐人寻味的是班固在《董仲舒传赞》中特为说明:西汉刘向认为董仲舒有“王佐之材”,比伊尹、吕尚、管仲、晏婴等的才能都高;其子刘歆认为董仲舒不能与伊尹、吕尚相比,但可与孔子高足颜回相比,较之子游、子夏等学识天才都高。然后,班固指出,董仲舒是西汉群儒的牵头学者,并不是孔子嫡系师传,所以刘向评论错了。西汉今文经向谶纬发展,董仲舒确乎是起头人物,继起的大师便是刘向父子。所以刘向父子对董仲舒评价甚高,可以理解。班固认为董氏儒学不同于孔门,也卓有见识。但是给董仲舒作传,忽然批评刘向父子对董的评价太高,这岂非等于表白自己是客观公正的,生怕人们不理解他为董立传的本意,发生误会。应当说,《汉书》是有意突出董仲舒的,在《儒林传》外独立成传,较之《史记》的处理是明显不同的。但从汉代儒学发展看,这样处理,也合乎史实,并且保存了《对贤良策》这样的重要文献。其不足不在评价董仲舒上,而在曲意歌颂汉武帝上。

历代儒者都奉董仲舒为大儒,无多异议;而对公孙弘则颇多讥刺,不乏贬损。到了清代,桐城派大师方苞几乎指责他为玷污儒学的千古罪人。他说:“由弘以前,儒之道虽郁滞而未尝亡;由弘以后,儒之途通而其道亡矣。”(《又书儒林传后》)倒是今文经学者比较开通,清末皮锡瑞指出,“案方氏持论虽高,而三代以下既不尊师” ,“欲兴经学,非导以利禄不可。古今选举人才之法,至此一变,亦势之无可如何者也”(《经学历史·经学昌明时代》)。他看到了历史发展的必然,在举世以利禄为荣的时代,道德尊严的师道早已沦丧,如果不以利禄诱导,谁愿意担任经典教授的老师呢? 所以必须变革,让教师和学生都成为官,有利有禄,儒也尊了,经也兴了。唱高调是不切实际的,从俗却是明智的,“亦势之无可如何者也” 。比较起来,皮氏似乎更得董仲舒的真髓,“天不变,道亦不变” ,天意如果要变,就必须变。当然,如果这“天意”是指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那就合乎科学了。但是时代局限,在所难免;对封建时代的人物,不必苛求。

( 《中国典籍与文化》199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