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志》(全四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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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行政管理机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

1898年京师大学堂初建时,按照《奏拟京师大学堂章程》的规定,在总办、总教习之下,设提调八人,以一人管支应,五人分股稽查学生功课,以二人管堂中杂务。在各提调之下,设供事十六员,誊录八员。另外,藏书楼设提调一员,供事十员;仪器院设提调一员,供事四员。

1902年,恢复因义和团进京和八国联军侵占北京而停办的京师大学堂时,根据《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在总办、副总办之下,设堂提调四员,以稽查学生勤惰出入,并照料学生疾病等事;设文案提调一员,襄办二员,以总理往来文件;设支应提调一员,襄办一员,以稽银钱出入;设杂务提调二员,襄办一员,以照料学生饮食,并随时置办堂中应用一切物件;设藏书楼、博物馆提调各一员,以经理书籍、仪器、标本、模型等件;设医学提调一员,稽查医学馆学生功课,兼司学堂诊治及照料一切卫生事宜。在提调之下,设收掌、供事、书手若干员。

1904年1月,清政府发布《奏定大学堂章程》。该章程规定,大学堂设大学总监督、分科大学监督、教务提调、正教员、副教员、庶务提调、文案官、会计官、杂务官、斋务提调、监学官、检察官、卫生官、天文台经理官、植物园经理官、动物园经理官、演习林经理官、医院经理官、图书馆经理官。总监督总管全堂各分科大学事务,统率全学人员。分科大学监督,每科一人,受总监督之节制,掌本科之教务、庶务、斋务一切事宜。每科设教务提调、庶务提调、斋务提调各一人,他们均受总监督节制,为分科大学之副,诸事与本科监督商办。教务提调总管该科功课及师生一切事务,正教员、副教员属之。庶务提调管理该科文案、收支、厨务及一切庶务,文案官、会计官、杂务官属之。斋务提调管理该科整饬斋舍、监察起居一切事务,监学官、检察官、卫生官属之。天文台经理官掌格致科大学附属天文台事务,植物园经理官掌格致科大学附属植物园事务,动物园经理官掌格致科学大学附属动物园事务,演习林经理官掌农科大学附属演习林事务,医院经理官掌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事务,图书馆经理官掌大学堂附属图书馆事务,他们均禀承于总监督。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是年5月3日,北京政府批准教育部呈请改京师大学堂为北京大学校,大学堂总监督改称大学校校长,总理校务;分科大学监督改称学长,分掌教务;分科大学教学提调即行裁撤。1914年7月,教育部颁布的《直辖专门以上学校职员任务暂行规程》规定,大学校职员设校长、学长、教员、学监主任、学监、庶务主任、事务员、其他设有附属学校之主任及附设试验场或病院之场长、院长等。北大按此规程设置行政人员。

蔡元培担任校长后,除设立评议会和行政会议以外,于1919年设立了教务会议和教务处。教务会议由各学科教授会主任(成立学系后改为各系系主任)组成,并互相推选一人为教务长,襄助校长统一领导全校的教学工作,废除学长制。教务会议的职权为:增减及支配各学系之课程,增设或废止学系建议于评议会,荐举赠予学位之候补人于评议会,关于其他教务上之事件。教务处负责办理有关上述各项之事务工作,如襄助校长计划全校及各系教学工作之进行,教员之延聘及解约等一切接洽事宜,分配教授科目及规定时间表,计划关于学术上之设备等。1919年还设立了总务处。总务处由校长委任之总务委员会组织之。其中一人由校长委任为总务长,主管全校人事、财政和事务工作。总务长和总务委员以教授为限。总务处设若干部,由总务委员分掌,称某部主任。部之下设课。1920年3月时,设有6个部:总务部(包括文牍、会计两课)、注册部(包括注册、编志、询问、介绍四课)、庶务部(包括校舍、杂务、斋务、卫生四课)、图书部、仪器部、出版部。另有校长室,设有秘书、事务员。1920年10月,教育部批准学校制定的《北京大学章程》。该章程规定在总务部下,增设月刊课,庶务部改为下设斋务、卫生、杂务、收发四课,图书部和仪器部都设有登录、购置、编目、典藏四课,出版部设印刷、售书、讲义三课。该章程还规定,经评议会通过得增设或裁减部课。

蒋梦麟长校后,除了于1931年根据1929年公布的《大学组织法》将评议会改为校务会议,并将行政会议改为由校长、各院院长、秘书长、课业长组成,以校长为主席以外,还将教务长改为课业长、教务处改为课业处,将总务长改为秘书长、总务处改为秘书处,处内不设部,课改为组。1937年5月,又将课业长改回为教务长、课业处改回为教务处。

西南联合大学时期,学校设总务长、教务长、建设长(1938年8月撤销)、训导长(1938年7月设)。1939年设训导长以前,总务长领导的总务处下设文书组、会计室、出纳组、事务组、校医室;教务长领导的教务处下设注册组、体育组和军训队主任教官。1940年1月9日,常委会通过《国立西南联合大学行政组织系统表》,总务处下设出纳组、文书组、事务组、校医室,会计室改为直属学校;训导处下设生活指导组、军事管理组和体育卫生组(后撤销);教务处下设注册组、出版组、图书馆。此外,还一度设工程处。

在西南联大时期,北大、清华、南开三校还各自设有办事处。北大办事处设有校长室、教务长和教务处、秘书长和秘书处。教务处下设注册组、体育部,秘书处下设文牍组、会计组。此外,还设有图书馆的主任和工作人员。

1946年北大复员北平后,恢复抗战前设置的行政会议。行政会议由校长、各学院院长、教务长、秘书长、训导长、图书馆馆长、本校医院院长组成,以校长为主席。校一级教学行政管机构方面,设校长办公室,置秘书若干人;设教务处,置教务长一人,综理全校教务及学生课业事宜,教务处设注册组(内分考试、课程、注册、成绩等课);设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处理全校行政事宜,秘书处设文书组、工程组(内分工程课、出版部)、出纳组、事务组(内分庶务、采购两课);设训导处,置训导长一人,综理学生训导事宜,训导处设生活指导组、课外活动指导组、斋务组、体育委员会、卫生委员会;设会计室。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一)1949年2月—1956年9月

1949年2月28日,北平市军管会文管会接管北京大学,文管会主任钱俊瑞宣布训导制取消。训导长和训导处自即日起自然撤销。教务处、秘书处等机构未作变动。

1949年5月4日军管会文管会通知北大成立校务委员会并任命了校委会的主席、常委和委员后,在主席办公室设校委会秘书一人。5月13日校委会决定:各学院成立院务会议,各学系成立系务会议,图书馆、博物馆成立馆务会议,医院成立院务会议,研究所成立所务会议。当时,各行政机构组织的情况如下表:

1949年北京大学行政组织系统表

1951年4月25日,校务委员会书面通知全校,北大建立直属校委会的人事室。人事室设主任一人,由秘书长(王鸿桢)兼任,暂不分组。1951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北大校长后,校委会改为咨询机构;系务会议改为系主任联系群众的主要方式;不设院务会议,可由院长召开工作会议;原校委会主席办公室改为校长办公室,仍只设秘书。

1952年10月院系调整后,校长办公室开始设主任、副主任;人事室改为隶属于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下属机构也有变化。具体如下表:

北京大学行政组织系统表(1952年11月)

1953年4月27日,学校宣布对行政机构作以下调整:成立教学检查科、教学设备科、教学行政科,撤销教务科和注册科;总务处事务科与校产管理科合并为事务科;党委副书记王学珍调任教务处主任秘书。

1955年9月27日,为加强对系科的领导,学校对部分行政单位作了调整。(1)教务长、副教务长分工领导各系科及直属教研室。教务处所属各科撤销,分成文科、理科、行政三组协助教务长、副教务长进行工作。(2)总务处接管原属教务处的仪器设备采购及印刷工作,原有各科亦作合理调整。撤销校舍管理科,将其工作并入庶务科,另外成立物资供应科和印刷所。(3)图书馆本着减少层次、提高工作效率的精神,将原有机构归并为馆长室及采录编目、典藏阅览、参考资料三部。(4)人事室扩充为人事处,接管原由总务处掌管的助学金工作及原由教务处办理的学生注册学籍等工作,下设人事、学生、档案三科。(5)校长办公室缩为秘书室。专家工作室撤销,其工作由秘书室与教务处分担。校刊编辑室改归党委会领导,收发室改归总务处庶务科领导。另外决定各系增设副主任或系主任助理,系办公室设专职行政秘书,协助系主任领导系办公室的工作。同年10月4日,任命张侠为人事处第一副处长,赵国栋为第二副处长。

1956年2月,校长办公室恢复设主任、副主任,任命崔雄崑为主任。

(二)1956年9月—1966年5月

1956年9月22日,学校作出关于改进学校机构的决定。其主要内容为:(1)把学校行政领导组织由三级制改为两级制,即取消教务长、总务长一级,由校长、副校长分工直接领导各系的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和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人事工作、财务工作、基本建设工作等;(2)处一级机构为校部的工作机关。处与系是并行的机关,但处在其主管的业务范围内可以根据校领导意图向系布置和检查工作并了解有关情况。据此,学校决定校一级行政管理机构共设一室四处,即大学办公室、教务处、科学工作处、总务处和人事处。大学办公室下设秘书组、对外联络科和校史馆。教务处下设教学行政科、教学研究科、函授教育科、仪器设备科。科学工作处下设计划组织科、研究生科和出版科。总务处下设财务科、庶务科、物资供应科、工程科、校舍管理科、膳食科、卫生所、印刷厂、校卫队。人事处下设人事科、学生科、档案科。

学校在作出上述决定的同时,报请国务院任命原教务长周培源为副校长,原副教务长严仁赓为校长助理(国务院于是年11月16日举行的全体会议通过,副教务长侯仁之已于1956年10月4日辞去副教务长职务);任命原总务长蒋荫恩为大学办公室主任。

1956年10月18日,学校发布校级行政管理机构改变后各处室负责人的任命:大学办公室主任蒋荫恩;教务处处长严仁赓(兼),副处长王学珍;科学工作处处长张龙翔,副处长任继愈;总务处处长李今,副处长杨汝佶;人事处处长张侠,副处长白晨曦、赵国栋。

1958年4月2日,人事处处长改由王裸担任。

1958年10月5日,学校决定恢复设置教务长,并决定将卫生所改称校医院,任命崔雄崑为教务长,张群玉、尹企卓为副教务长;王学珍为教务处处长;王裸为大学办公室主任,杨汝佶为副主任;原卫生所所长吴继文为校医院院长,苏流为副院长。

1960年初,为建设昌平十三陵理科分校,成立基建处,任命田家林为处长,王希祜为副处长。

1960年4月,学校报请教育部任命王学珍为副教务长(5月19日,教育部发出任命通知),同时决定撤销教务处和科学工作处,教学科研方面设社会科学处、自然科学处、教学行政处、生产劳动处四个处,大学办公室下设秘书室,研究生办公室和学报办公室都成为独立的单位,人事处下面的人事科改为干部科和职工科。任命王学珍为社会科学处处长(兼),夏自强、任继愈、向景洁为副处长;张龙翔为自然科学处处长,陈守良、方靳为副处长;尹企卓为教学行政处处长(兼),孟广平、张力民为副处长;孟广平为研究生办公室主任;苏志中为学报办公室主任。另外,生产劳动处除仍由尹企卓兼任处长外,任命刘德贵为副处长;总务处除李今仍为处长外,任命刘德贵、李思进、沈承昌为副处长;人事处由伊敏任处长,潘乃穆、高秀芳为副处长。

1961年4月8日,学校同意总务处提出的机构调整意见。意见规定该处下设房产科、财务科、膳食科、庶务科、幼儿园、昌平十三陵新校区总务工作组、户口粮食办公室等七个单位。

1962年4月26日,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任命马振明为副总务长(报部待批,先行工作),1962年6月28日教育部通知同意。这样,学校又恢复了总务长的设置。

1962年5月30日,学校经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撤销基建处和生产劳动处,大学办公室更名为校长办公室,教学行政处下的业余教育科撤销,设立教材科,6月14日,教育部同意李今任副总务长。

1962年7月6日教育部同意任命侯仁之、李赋宁为副教务长。

1963年上半年设人民武装部,任命张起永为武装部副部长,后改为部长。

1963年6月5日,学校决定撤销校长办公室下设的秘书科。

1966年3月8日,学校决定撤销研究生办公室,其招生任务合到教学行政处,研究生培养工作分到社会科学处和自然科学处。

(三)1966年6月—1976年10月

1966年6月1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发了聂元梓等人的大字报后,学校行政机关即陷于瘫痪、半瘫痪状况。1966年7月,校文革筹委会成立。筹委会下只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11个组:毛主席著作学习宣传组、武装保卫组、组织组、宣传组、专案组、简报动态组、大字报组、接待组、生活总务组、秘书组、联络组。

1966年9月,校文革成立。当时宣布校文革的机构分两摊:(1)管运动的机构:毛主席著作学习宣传组、政策研究组、作战组、组织组、宣传组、大字报组、办公室、革命串联接待组、展览会工作组、国庆游行指挥组、外宾接待办公室;(2)行政工作委员会。1967年4月,行政委员会决定下设教改、教务、人事、后勤等四个组。

但是,自校文革筹委会成立时起,全校出现了众多造反派组织和红卫兵组织,并逐步形成两大派,各派各有组织机构,学校陷于混乱。

1968年8月,工(军)宣队进校,学校工作由宣传队指挥部领导小组(后称宣传队领导小组)领导。1969年9月成立了校革委会,1971年5月成立了校党委会。1971年6月,校党委常委和校革委常委决定下设党政合一的校部办事机构一室三组一部,即办公室、政工组、教改组、后勤组、武装部。政工组下设宣传组、组织组、人事组、保卫组、值班室。教改组下设教学行政组、文科组、理工科组、语言组。后勤组下设(后勤)政工组、供应组、服务组、生产组、财务组、值班室。武装部下设军训组、军体组。

随着学校工农兵学员的增加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校部机构亦不断有所调整。1972年2月和3月,校部机构改为设校党委校革委办公室,下设外事组和办事组。政工组,下设宣传组、组织组、人事组、保卫组、武装部。教改组,下设理科组、文科组、外语组、教学行政组、资料组、校办工厂组、体育组。校务组,下设行政组、财务组、修建组、房管组、生活组、农林组、物资组、校医院、幼儿园。1972年4月又增设基建规划组。

1973年10月,学校决定校部机构改为设三部一室,即政治部,下设组织组(处)、宣传组(处)、人事组(处)、青年工作组(处)(管团委、学生会),武装部、团委、学生会(直属党委领导,但对内仍归政治部管);教改部,下设机构不变;校务部,下设总务处(辖财务组)、房管处、行政办公室、基建办公室,校医院独立;校党委校革委办公室增设政策研究室(已于8月增设)。

1974年12月,学校决定将武装部、保卫组、校卫队合并为人民武装保卫部。

1975年3月,成立函授组,隶属校教改部;4月,决定将招生、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改为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入学、学籍管理、毕业分配、助学金审批等工作。

1976年1月,校党委公布经市委科教组批准的校机关的设置如下:

校党委、校革委会办公室:下设政策研究室、办事组、行政组、理论组、外事组、留学生办公室。

政治部:下设组织处、宣传处、人事处、统战处。

教育革命部:下设社会科学处、自然科学处(处下设工厂组、物资组)、教学行政处(处下设行政组、教材组)。

武装保卫部:下设保卫科、民兵科、办公室。

校务部:下设政工组、办公室、基建办公室、财务科、伙食科、房产科、修建科、事务科,同时主管校医院、幼儿园、汽车队、五七家属综合厂。

(四)1976年10月—1997年12月

粉碎“四人帮”后,在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黄辛白主持工作期间,对学校行政机构未及进行研究和变动。1977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调周林任教育部副部长兼北京大学党委书记。同年11月上旬,周林同新被任命为北大党委副书记的高铁、韦明到校视事。11月23日,工(军)宣队撤出北大,回原单位。1978年7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任命周培源为北京大学校长。自周林到校后,学校开始整顿各级领导班子,逐步建立健全行政机构。1978年3月任命王学珍为教务部(由原教育革命部改名)副部长,主持该部工作。同年4月,将校党委、校革委会办公室所属的外事组和留学生办公室合并为外事处,由倪孟雄任处长;7月,任命伊敏为政治部人事处处长;9月,任命文重为校长办公室主任,郭罗基为副主任,同时撤销校党委、校革委会办公室;11月,决定撤销政治部,该部的组织、宣传、统战等处改为部,划归校党委领导。1978年12月,校党委宣布,任命王常在为总务部(由原校务部改名)部长,尹企卓、苏士文为教务部副部长。1979年1月下旬,校党委通知:尹企卓兼任教务部教学行政处处长,苏士文兼任教务部研究生处处长,刘振瑜为总务部副部长兼伙食管理处处长,谢青、邹贞富为总务部副部长,王希祜为总务部基本建设处处长,刘德贵为总务部房产管理处处长,伊敏为人事处处长,倪孟雄为外事处处长。1979年2月,又任命白圣诒、沈钟、姚梅生为教务部自然科学处副处长,蔡次明为教务部社会科学处副处长,苏勉曾、刘雯为教务部研究生处副处长,李家恩为教务部物资设备处副处长,洪贵喜、何健为总务部事务处副处长(缺处长),王家俊为总务部房管处副处长,白荫良、王光麟为总务部伙食处副处长,尔联柏为总务部基建处副处长,杨永义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缺部长);6月,任命武恩德、李韵梅为总务部修建处副处长(缺处长),张民权为总务部基建处副处长。

到1979年2月,校一级处以上的行政管理机构计有:校长办公室,教务部的教学行政管理处、自然科学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处、物资设备处,总务部的伙食管理处、房产管理处、事务处、基本建设处,人事处,外事处,人民武装部。

1979年12月,学校将财务科改为财务处,统一管理全校的财务会计工作,并任命薛化石、胡妙慧为财务处副处长(缺处长)。

1980年7月,成立生产管理处,任命白圣诒、王津生为副处长(缺处长)。

1980年8月1日,撤销教务部、总务部建制,恢复设正副教务长和正副总务长,并任命王学珍为教务长、苏士文、夏自强、陈守良为副教务长;王常在为总务长,谢青、邹贞富、王希祜为副总务长。原教务部、总务部所属各处的建制不变。

1981年8月,成立学生处,与党委的学生工作部配合工作,由王德新任处长,王云鄂任副处长,1983年撤销。

1982年3月,成立勺园管理处,为处级建制,由总务长协助校长领导管理。1983年1月,正式任命王家俊为勺园管理处主任,阎玉霞、王芸为副主任。

1982年4月,成立老干部组,任命范明兼任组长,朱林为副组长。1983年1月,将老干部组改为老干部处,由朱林、崔统华任副处长(缺处长,到1986年9月才任命夏先之为处长)。

1983年1月,决定成立北京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处级建制;任命张丽霞为办公室主任,罗泽华为副主任。

1984年6月,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决定成立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的性质为全校研究生教学管理的行政机构,设院长一人,副院长一至二人,下设教育管理处(分招生科、教务科)、培养处(分文科组、理科组)、学位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科级)。10月,经教育部同意,任命副校长朱德熙兼院长,彭家声、沈燮昌为副院长。11月,任命张丽霞为培养处处长兼学位办公室为主任,刘雯为管理处处长。

1984年10月,决定增设科技开发部,处级建制;11月,任命花文廷副教务长兼科技开发部主任。

1984年11月,决定增设经济管理办公室,由马云章任主任(副处级);同月,外事处与留学生办公室分开,任命柯高为留学生办公室主任,赵茂勋为外事处副处长,主持处的日常工作。

1985年2月,学校决定设成人教育部,由盛皿任部长。

1985年6月,学校根据上级规定,设审计室,由薛化石任室主任。

1986年4月,学校决定成立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院设办公室(处级),下设两个科。1987年2月,学校任命副教务长向景洁为成人教育学院院长,盛皿为副院长兼院办公室主任,李国斌为副主任。

1986年9月,学校决定成立退休办公室,由老干部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1987年1月,决定成立师资办公室,处级建制;任命杨以文为师资办主任。

1987年8月,校长办公会决定:留学生办公室更名为外国留学生、学者工作处。

1990年7月,根据上级规定,学校成立监察室,由杨孚旺任室主任。

1992年2月,学校决定撤销教学行政处,改设教务处,任命睢行严为教务处处长。

1992年12月,成立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由李平方任室主任,撤销生产管理处。

1993年3月,决定撤销成人教育学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李国斌改任副院长。决定撤销处级建制的师资办公室,综合档案室改为档案馆。

1993年12月,决定将物资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改名为设备实验室处。

1994年12月,学校决定成立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大学后的继续教育和高级研究班等工作。该学院与成人教育学院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1995年1月,将修建处改名为动力处;成立后勤工作小组、工程技术管理办公室,由孙玉梅任室主任。

1995年3月,学校将留学生处、对外汉语教学中心等单位合起来成立海外教育学院(处级建制),由何芳川任院长。院下设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处级建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与留办一套班子)、对外汉语教学中心(处级建制)、境外办学办公室(副处级建制)。

1995年6月,事务行政管理处改制,成立事务中心、幼教中心。

1996年5月,成立人才交流与培训中心,处级建制,由人事处处长兼中心主任。

1997年1月,决定外国留学生办公室恢复为外国学者留学生处的名称,同意外事处更名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978—1997年历任教务、科研、研究生、生产、设备、实验室等处(室)负责人

续表

续表

① 1984年10月成立研究生院后,划归研究生院,院下设培养、管理两个处和学位办公室。

② 1984年10月成立研究生院后,划归研究生院。

续表

① 1987年2月成立成人教育学院后,划归成人教育学院。

1978—1997年历任研究生院、成人教育学院及其所属处(室)负责人

续表

① 1994年,学校决定成立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与继续教育学院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② 成人教育学院办公室(处级建制)于1993年3月撤销。

1978—1997年历任校办、监察、经济管理等室负责人

续表

1978—1997年历任人事、老干部、离退休办、师资办、人才培养与交流处(室、中心)负责人

续表

1978—1997年历任外事、留学生办、海外教育学院等处(室、院)负责人

① 留学生办公室原为外事处内的一个单位,1984年11月从外事处分出,直属学校,1987年8月更名为外国学者留学生处。

续表

① 1995年3月,成立海外教育学院,外国学者留学生处改为外国留学生办公室,属海外教育学院,但仍属处级建制。1997年1月,又将海外教育学院的外国留学生办公室改回为外国学者留学生处。

1978—1997年历任人民武装部负责人

1978—1997年历任伙食、基建、房管、修建、事务、勺园管理等处负责人

续表

续表

① 1995年1月,修建处改为动力处,同时成立工程技术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动力处处长孙玉梅兼任。

1978—1997年历任财务、审计等处(室)负责人

1978—1997年历任生产管理、校办产业管理办等处(室)负责人

1981—1983年学生处负责人2

1 1947年4月18日教授会通过的《国立北京大学组织大纲》中,秘书处下还设有人事室和计核室而没有直属学校的会计室。但查阅当时的职员名录,其中有直属学校的会计室的人员而没有秘书处人事室和计核室的人员。同时,1946年12月24日,教育部给北京大学的令中有“查该校会计室业由本部会计处令派路祖焘代理会计主任前往依法筹组”等语,说明当时学校设有会计室。

2 学生处于1981年5月成立,1983年5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