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动笔
你想来一场地震,不小的地震,房倒屋塌,让你在这场地震中死去。最好别人都不死,只死你一个人。
动笔写作的时候是非常快乐的。写小说的时候,天不亮你就动笔,没人打搅,一边写一边走出阔大无边的黑暗,用恰当的文字拂去心中的不安。天色一点点转白,清凉的早上,有时会冷,就像你淡薄的目光,但写着写着就暖和起来。你奋笔疾书的样子犹如一匹只顾将头插进料槽吃草的马,你记下混在寂静里的每一句话。每完成一个短篇,你就通读一遍。有人说运动点燃荷尔蒙,促进多巴胺,让人舒服愉快,写作刺激内啡肽,也很爽,这些内分泌你没有研究过,但你一直有一种感觉,这种感觉像什么呢?像你用弹弓打中五十米开外的一个易拉罐。哦,对了,你叫新华,你打弹弓。你从早上五点开始写,写到中午,写得浑身燥热。停笔的时候,你好像空了,同时又觉得充盈,就好像和一个你喜欢的人完毕,就待第二天再干一把。
你喜欢的人就是我,我被丰满秀发缠绕的头颅,重重地压在你的胸口,你看到我变得潮红的耳廓就像染上了胭脂。恋爱是有益的,它让你不停地写,写我,是吗?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孤独也是有益的,大树营一幢自建房的顶层单间是最好的写作地点。抱歉,我喜欢用最好这个词,请读者不要厌烦,我写的最好其实也不一定是最好。不管在哪,你都非常适应周围的环境。在这个顶层单间里,你有源源不断的灵感。我敢断定,因为是我的原因,因为我不止一次地来过这里,我在这个3*4平米的空间里为你下过挂面、炒锅蒜苔、炖过排骨,我们还一起享受过。你的狼枪比钢笔还硬,你的一定灌满了西班牙苍蝇,你一碰开关,我的身体就开始上下波动。你知道吗?在那之前,我还是个。这像什么话?哎,怎么可以这样?房东会听见的。我嘴上这样说着,而我的全身却在说,我是属于你的。当我第一次去顶层单间的时候,我就像藏针的丝绸。哎,别这样,放开我啊。可是我的身体却紧紧地靠在你的身上。
在这个顶层单间,除了房东,没有访客会打扰你写作。房东会催要水费电费和后三个月的房租,而我不会。我会静听街道两边年末大减价彩旗的飘动声、烈日烤得地面隆起来的咔咔声。我不会打扰你,你写的时候,我不会走来走去,我会像一只巴西龟,静静地待在你的身边,就随你一个人去写。但除了那一次。
你看到我使出浑身力气将半个番茄仍在墙上。你一定还记得,那次后,刚刚做完,你就迫不及待翻身下床,打开白色书桌上的笔记本电脑,饶有兴致地玩起了22轮大卡车。你是不是很幼稚?但是我知道,你确实喜欢这款独自一人上路的游戏。我光着身子坐起来,拿起果盘里一个番茄,大咬一口,希冀番茄的酸汁能败我的火,但我依然无法忍受你把那个当成例行公事。如果我给你出道题,如果让什么东西一直陪着你,你会选择我还是22轮大卡车?我想你肯定会选22轮大卡车。我越想越气。我终于发飙了,吓了你一跳,椅子撑撞到了你的后脚筋。蕃茄籽卡进了键盘缝隙,蕃茄肉粘在了墙上,番茄红素反弹到你的脸上,被你的皮肤吸收。我想,这下好了,你不会得动脉粥样硬化了。
你辞去工作很长时间了,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你,你什么时候重返工作岗位啊?你有什么事情吗?你回答。我懂,这个用疑问句所作的回答等同于关你屁事。这让我很没面子。我向你表示出庞大的不满,问你到底会不会聊天?你回答,这辈子都不会去工作了,你要死在这幢没有电梯的出租楼里。此粒,你听好了,我就是为小说而生的,如果你对我不抱有希望,你可以走。对不起,各位读者,其实新华当时说的是你可以滚。我忍受了五年办公室生活,早上八点开始工作,到晚上七点、七点半、八点、八点半。天啊!我可以想象,你站在通往办公室的狭长走廊上,每天早上被绝望侵袭。办公室是个充满繁文缛节、虚伪恐怖的世界,它基本上是不属于你的。办公室的人们把规则喊得震天价响,这是他们藏身的富丽堂皇的宫殿,但私下里却期待甚至违反这些规则。虽然你始终不认为自己是个懒惰的人,但迄今,除了文学,你从未想过要做点什么。让你觉得活着有价值的事,就是写小说。在任何环境下,你都会动笔。除了顶层单间,你在出租楼下还发现一个挺凉快的地方,你经常去那儿写,在那儿写得很顺。一个石桌,周围有下棋的人、遛鸟的人,人影婆娑,但都不会影响你。你有很多故事要写,有时忘了吃饭,有时憋着不上厕所。写累了,你会歇上一会儿,懒散地靠在椅子上,悠然自得,好像快要流血而死。你跟我讲过,尼采说,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能忍受一切生活。
你喜欢自己一个人做事,不喜欢接受别人的帮助,焦虑不安的时候,你会躲在那个凉快的地方审查自己的行为,审判自己的对错。除了几个文友,你没有多少朋友,国庆节只能收到建设银行的祝福短信。尊敬的新华先生:问候添情意,祝您国庆佳节笑容甜!回复QXYX退订。你似乎也不需要妻子,有一次,我对你说,所有结了婚的人都很快乐,但你一直理解不了这一点,反而惶恐起来。你嘴笨手软,凡是需要求人或整人的事一律不会,你选择写作,我觉得是对的。
我叫此粒。我有时候想,或许我真是狐狸变的,否则的话,你怎么会经常看到我走来走去呢?你说你看得真真的。但你又没有力气抓住我,你控制不了自己的胳膊。我真的走来走去过,不是我活着的时候。我会带着空气不停地流动。当它动的时候,人们叫它风;当它臭的时候,人们叫它屁。你还记得吗?我喜欢在被窝里放屁,然后把被子拉起来,捂住你的头,你闻着一挂挂的迷迭香的味道,从来不会生气,但是表面上却装出一副弱者恼怒的样子,此时,我会不停地笑,笑容在我脸上凝起一疙瘩云,久久不肯散去。你还记得吗?我的脚比屁还臭,我喜欢在你睡着的时候,把脚底板对着你的脸,同时不停地晃动脚趾,这样,臭味会扩散地更快,源源不断地进入你的鼻腔和口腔。你进入深度睡眠就会大张着嘴。你肯定梦见了老家半年前卖掉的牛竟然摸黑回来了,在你的鼻子前面拉出一坨坨的牛屎,牛屎冒着热气,一点不剩,都被你吸进了肺里。当你被呛醒的时候,你发现一个39码充满褶皱和死皮的粉白色物体离你的眼睛很近,大约五公分,或者更近,我要是控制不好我的脚踝,它一定会贴上你的脸。你听到我在笑,和用被子捂住你的头时发出的笑声一样。
你的头形很怪,前奔楼,后马勺,我想,里面必然装着无数浓缩过的小说,就看你愿不愿意去取。如果你犯懒,不想去取,那么,你就一辈子都写不出杰出的作品。你摸摸后脑勺,在短短的头发茬里有一颗即将成熟的痘,你把它弄破了,它变成一小块水洼,粘粘的。你看了看手指,指甲缝里有血,你又成功地把自己伤害了一次。你的口袋里装着半只烧鸡,用塑料袋包着。你等我下楼。我是眼里的超级明磨,你顶层单间的简易衣柜里十分之九是我的衣服,我不停地试,要找到一件适合此时此刻穿的衣服实在困难。不像你,你只有三条一模一样的体恤衫、三条一模一样的牛仔裤,轮流穿,不用选。你说,你说,你说,你就带我去参加个新书分享会,我至于倒饬那么长时间吗?我又不是嘉宾、主持、读者代表,我又不去献花、送礼物。但我要告诉你,我是女生啊,爱美的女生。
这家叫北方的书店坐落在一条繁华的小街上,它的装修风格喜欢叫复古,不喜欢叫陈旧。二楼大厅布满书架,书放得很整齐,整齐得像是电影明星的指甲。墙上有一张巨幅照片,让人一看有一种想一脚踏进去的感觉。俯拍、超高、汽车像蕃茄籽,瞧得时间长了,似乎有一种力量在推着我把自己的灵魂放到去往永恒之地的传送带上。
我们坐在最后一排,你坐在我边上。你随手拿起一本旁边书架的书。老陀的《罪与罚》。读书是快乐的,你总是在读书,有多少读多少。但你不给自己定量。你必须省着点读欧·亨利,不一次读完,因为世界上只有他能够写出那么精妙的结尾;但读陈鹏的时候,你则是一口气读完,他的小说像一个高手在陶轮上拉坯,必须一次成型,他用虚构的虚构创造出了最纯粹的真实;还有麦克尤恩,他的作品你读了心里就高兴。《罪与罚》你读了几页,感觉前几张铺垫得有些啰嗦,也许这就是长篇小说的写法。
刚才看那张照片的时候,你也在看。
我仿佛看到你眼睛里隐约的光。你的时代还没有到来。你的读者寥寥无几,但你对自己充满信心,总有一天你会如愿以偿,那将是很远的一天,那时候人们会打开你的书,你会有读者,你在为他们写作。话虽这样说,但我不曾发现你是一个自鸣得意之辈。
暖场短片播完后,分享会开始了,照旧是作者先谈写作初衷和过程,评论家吹吹打打,众好友分享作者的刻苦努力和不懈追求,看得出,每个人都事先拟好了一大段前有铺陈、后有结语的腹稿。但你仍然找出了他们的语病和逻辑混乱之处。我知道,谁说话你都爱揭短,在别人的话语里挑刺。一种人用平淡朴实的口气说出了独特的思想,另一种人用热烈夸张的口气说出了平庸的思想,这两种人你大概都不喜欢。
主持人是大胡子,今天特意加了一个朗读环节。大胡子是你的文友,我跟着你曾多次参加过他组织的采风和写作活动。他看你坐在下面,知道你的普通话马马虎虎,便指名道姓地邀请你上台朗读一段。就像西西里人不能在女儿结婚的日子拒绝请求一样,你很不情愿地上了台,嗓子眼发干,有点战战兢兢。你站在台上,感觉自己像长着眼睛的书,即将被台下的人翻来翻去。窗外已经黄透的树叶预示着冬天即将到来,秋草般发黄的阳光丝丝缕缕从窗外射进了书店,射在书架上,射在照片上,射在你脸上。你的表情告诉我,你的手心捏着一把汗。我的那颗尽头牙似乎又要疼起来了,我在台下拘束万分。
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青年作家新华,也是我的好朋友,他的普通话在宣威是说得最好的。大胡子说。你是一个放不下架子,撕不开面子,解不开情结的人,此时不知道该如何接话。你勉强朝他笑笑,看到他宽阔的身体填满了窗口那一方光亮。我看到了,你的笑容像火腿,又干又咸。好,下面请新老师为大家朗读42页第一段,关于秋天的味道。稀稀拉拉的掌声告诉你不读也不行了。你看到台上的嘉宾也在期待着,尤其是作者本人,一个供职于某能源公司的业余作家,一个头发乌黑自然卷曲皮肤粗糙的女作家。你不敢想象,如此优美的文字出自这么一个人之手。海埂公园的孩子唱着歌,唱着她心中的那条河,晴朗的蓝天,嫣然的笑脸,还有那不远处的电单车。钟声敲响了日落,歌声将半个太阳错过,鱼儿议论着晚霞,蝉蟀轻吟着寂静,秋日的晚风伴着池光熠烁。你盯着文字,不敢抬头,生怕回来的时候看错了行找不到连接处。
1986年,周国平第一次开关于尼采的讲座,那天,BJ大学的礼堂近千个位置座无虚席。他刚开始讲,就停电了。讲台上点燃了一根蜡烛,讲台下一片漆黑,一片肃静。他就这样点着蜡烛,讲完最后一句话,礼堂里突然灯火通明,全场一片欢呼。那时候,尼采已经死了84年。
当你张开嘴朗读第一句话的时候,全场立刻安静下来,这让我想起了你说的周国平。我觉得你不是在朗读别人笔下的文字,而是在朗读你自己写就的诗歌。你的声音越来越大,声音里透出淡淡的自信。未来是看不见的,现在是模糊不清的,只有过去才是真实的。对,我记得你的表情。一个失业者,心怀文学大师之梦,两年来像待在轮船底层锅炉房里的一个黑鬼,闷在顶层单间,独自在凉快处,写啊写啊,写些别人看不懂也不愿看的文字。逐渐,你接受了悲苦,生出了淡定。但我替你担心,我不止一次地试图叫醒你。但你执迷不悟,困在自己可怜的理想里,沥空了所有暴虐情绪。
那天,这样一个郁郁不得志的人,终于站在了台上,朗读的虽然不是你自己的作品,但依然心潮澎湃。我知道你需要的是我的鼓励与温柔,只需要一点点。但我真的很难做到。我从来不读你的作品,我和其他肤浅的读者一样,啃不动你写的文字。你写文章一心想千古留名的,但一个人只能有一种命运,你没有成为伟大作家的造化,我觉得,你还是乖乖坐你的办公室是正解。
到了观众提问环节,五六个人都提些没头没脑的问题。你说,从读者的层次大致可以推之作者的层次,爱凑热闹的人群经常簇拥着的必是浅薄的作家。读者是显像剂吗?我觉得不是。我实在感觉无聊。此时,我更愿意和坐在身边的作家们交流一下。同其他作家相处,智识上相互刺激,是有益的。我知道,你尊重这些作家,这些作家有的比你大,有的跟你差不多年纪,你们会为一些写作观念而较劲,在较劲的过程中为摆脱写作过程中的某些限制提供了可能。有些作家会问你现在在读些什么,你说在读森村的《人证》和普左的《教父》,他们大感诧异,不理解你读这些作家的作品为什么还会写出那样诗意的文字。你会和他们一起泡在烧烤摊上,在啤酒里聊天,在聊天中获得一些启发,这种感觉很美妙,你不觉得是浪费时间。他们会说一些很有意思的段子,比如某村的姑娘用来摸,某村的姑娘用来搓,某村的姑娘用来打,乍一听,似乎和暴力有关,但听他们一解释,便会会心一笑,原来摸是摸鱼,搓是搓麻绳,打是打草席。有一个老作家文笔晦涩、对话偏激、情节荒谬,还有冗长的云雨描写。但你却说他写得很好。
那天,我又遇到了那个老作家,他坐在我的后面,他主动戳戳我的肩膀,我扭过头去,他在冲我笑。我们低声简单地打了招呼。风把他的头发都吹白了,额头的皱纹像我们做爱后的床单。他的皱纹在动,他的声音很低。他说死亡正日夜兼程地靠近他,但他一直认为,死亡不可怕,没有死,就没有爱,没有欢乐,没有生命的魅力。他说他要告诉我一个秘密。我问什么秘密。他的声音更低了,像是一只愿意和伴侣分享战利品的贼鸥。他说在我们生活的这座城市的西北方,会有一场强震,史无前例的强震。我们这座城市也会受到波及。会死很多人。我记得有一位光头的老诗人和一位先锋派的老作家曾经说过同一句话,最好的写作者是巫师(请原谅我又用最好这个词),他们的工作是书写未来。
现在想起来,我觉得自己嘴欠。我把老作家预测的秘密告诉了你。当我说完的时候,你用你可以洞察异端邪说的眼睛告诉我,他说的是真的。
新书分享会后,大胡子组织聚餐,由新书作者买单。你拒绝了,你厌恶坐在他们中间听他们高谈阔论,你这个穷困潦倒的贵族,无话可说。
我没有在意,我觉得地震这种事情根本不可能。我忙于我的生意,眉毛补色、纹美瞳线、做果冻唇,我给小伙伴们免费设计,以最低廉的价格做最美的妆容。只有工作才能够把我从无聊的监牢中给解救出来。而你,从此不再刮胡子,也不再洗脸。直到有一天,你失踪了,我到处找你,你音信全无。我气,理由是我把身体和灵魂向你奉献了这么多年,一直牢牢地把你置于受尊崇的地位,但你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就把我抛弃。
我不知道你对你的人生做出了什么重大的决定,但我知道,你定是做出了。那个在你心中不化的硬结,需要用你的出走才能化解。我有时候觉得自己可怜,我对你竟然一点都不了解,我可怜的手电光只照亮了你的一小截区域。
你已经走了好远、好远,独自走了两个昼夜加五个钟头。那是杳无人烟的戈壁,当地人因缺水而离去,村子只剩下空壳。这里没有拥挤的人群,没有错乱的生活,不用和别人讨论对世界的评价。你是自己把自己遗弃的孩子,但你非但没有迷失,反而弄清楚了心里悲伤的来由。你拿起弹弓,尽情地享受泥丸带来的快乐。玩弹弓是你对远古的崇拜,你曾无数次设想过把泥丸射进自己的脑袋。你一看到瓶子或易拉罐呆望着你,就迫不及待地要把泥丸射过去。你希望肺部的结节疯狂长大,大到可以像厨房里的碗般碰出声响。你要解决自己的问题,只有从死亡中才能找到无声的解决办法。
地动山摇,持续了足足半分钟。你被倒下的房梁压在下面,鲜血像打翻的番茄汁,从你的脑袋里汩汩流出。最后,无数蚁虫一点点把你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