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震哲学思想新探:戴震与乾嘉学术的现代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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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戴震哲学思想的旨趣及其方法论特色之分析

(一)理论旨趣

20世纪初期,章太炎先生率先对戴震哲学思想进行研究,并给予了积极评价。他对清初诸儒有如下认识:“叔世有大儒二人,一曰颜元,再曰戴震。颜氏明三物出于司徒之官,举必循礼,与荀卿相似。戴君道性善,为孟轲之徒。持术虽异,悉推本于晚周大师,近校宋儒为得真。”[2]章氏从历史学的角度出发,对戴震哲学中为民请命的终极旨趣给予了高度的肯定。他说:“戴君生雍正乱世,亲见贼渠之遇士民,不循法律,而以洛、闽之言相稽。哀矜庶戮之不幸,方告无辜于上,其言绝痛。”[3]又云:“戴震生雍正末。见其诏令谪人不以法律,顾摭取洛、闽儒言以相稽,觇司隐微,罪及燕语。……震自幼为贾贩,转运千里,复具知民生隐曲,而上无一言之惠,故发愤著《原善》《孟子字义疏证》,专务平恕,为臣民诉上天,明死于法可救,死于理即不可救。又谓衽席之间,米盐之事,古先王以是相民,而后人视之猥鄙。其中坚之言尽是也。震所言多自下摩上,欲上帝守节而民无瘅。”[4]

另外,章氏还初步梳理了戴震以降的“皖学”师承关系,对以戴震为代表的“皖学”与以惠栋为代表的“常州学派”之间的差异给予了精辟的分析。他说:“震生休宁,受学婺源江永,治小学,礼经、算术、舆地,皆深通。……凡戴学数家,分析条理,皆密严瑮,上溯古义,而断以己之律令,与苏州诸学殊矣。”[5]而且,他还肯定了戴震考据学的成就及其思想价值;对魏源批评戴震及其学派的观点进行了反批评。

章太炎之后,梁启超、胡适第一次对戴震哲学思想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之后,现代新儒家之一冯友兰也对戴震的哲学思想做了少量的研究。不过,在冯氏的思想框架里,清代哲学只不过是宋明理学的继续罢了,对戴震哲学的主旨缺乏真切的体认。他认为,戴震“自以辟道学家之学为己任,如孟子以辟杨墨为己任然”[6],这一观点其实将戴震“孟子化”了,只能是冯氏个人思想倾向的曲折反映。

(二)方法论特色及其贡献与不足

20世纪初,蔡元培对戴震哲学的方法论特色及其贡献有较精到的认识。他认为:“东原之特识,在窥破宋学流弊,而又能以论理学之方式证明之。”其学说的优点有三条。第一,“心理之分析”,以“欲、情、知三者为性之原质”,与西洋心理学家将心分为意志、情感、知识三部分相同。第二,对情欲之界限有所规定,“以人之欲为己之欲之界,以人之情为己之情之界”。第三,对善的标准之设立,“使人人得遂其欲,得达其情”。简言之,东原之学说“其立说之有条贯,有首尾,则尤其得力于名数之学者也”。当然,蔡氏亦看出了戴震伦理学之不足。他说:“东原囿于当时汉学之习,又以与社会崇拜之宋儒为敌,势不得有所依傍,故其全书,既托于孟子,而又取群经之言一一比附,务使与孟子无稍异同,其间亦不免有牵强附会之失。而其时又不得物质科学之助力,故于血气与心知之关系,人物之所以异度,人性之所以分于阴阳五行,皆不能言之成量,此则其缺点也。”[7]

除蔡元培之外,容肇祖先生对戴震“以学求理”的理性方法给予了高度的肯定,认为这种方法“是应用科学的方法去研究事物”。以此为例,进一步论证清代“朴学”“确有‘科学’的精神”。

容氏将戴震的求理方法概括为两种:“强恕以去私”“学以去蔽”,前者是通过伦理情感的启发,后者是通过知识的学习,皆是用理性的方法获得人事之理与客观事物之理。容氏基本同意胡适对戴震哲学地位的评价,并进一步认为:“戴震说的理及其求理的方法,是戴学的精髓,所以使戴震在中国哲学史上站立了一个顶重要的位置的原因。”他认为,戴震说的理,“就是在事物中所得的条理”。“他以为则,匪自我为之,必求诸物,即科学上客观的寻求于事物上之‘法则’。又以为理是天下之民无日不秉持为经常,即人类行为的定则。言行之得当与否,就是得理与失理的分别。”“他以为‘理’是抽象的,不是实质的。”这种“实体实事自然上的必然法则”,“是人心的明白能够分别出来的,即人人所承认的必然的法则”,而且这种生于“心知之明”的“理”“是存乎情欲之中,必然而无憾”的。他虽然主张达情遂欲,但不是提倡放纵情欲,而是“要在情欲中求其无疵,求其不惑乎所行”。这便是戴震所说的“理”。根据以上对戴震“理”字内涵的归纳,容先生对戴震所说的“理”进一步分析道:“是事物上的条理,客观上所得的事物的法则,故此他很重分析的研究。”而且戴震所运用的方法——“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后得”,乃“是用着科学上分析的方法,去研究他所谓的理”[8]。另外,容氏还对戴震学说之于后世的影响做了简要概述,从而揭示了20世纪现代中国哲学与自己民族精神传统的内在关系。

冯友兰对戴震哲学的主旨似无深入体认,然对戴震的方法论则有所关注。他认为,戴震的“求理方法”可以从两个方面去看。一是从人事方面,这种求理之方法,即“絜人之情”是也。也即“孔子所谓忠恕之道,《大学》所谓絜矩之道”。二是在别的事物方面求理,“则‘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后理得’”[9]

另外,有些学者通过对戴震诗学的研究,概括出了其学术研究的方法,亦具有一定的哲学方法论意义。如吴时英在论戴震的诗学时,对戴震的治诗方法做了研究。他认为,戴震反对汉儒的“缘辞生训”方法,而创立了“通证”的方法。这种方法是“取诗中同样的字归纳拢来求一个共通的解释;或者取同样组织的辞句归纳来得一个共同的辞例”。举例言之,诗《周南·卷耳》“采采卷耳”句,《毛传》说:“采采,事采之也”,朱熹说:“采采,非一采也”,二者都将“采”字当作动词。戴震不同意他们的解释,在诗中举出与之类似句式,如“采采芣苢”,又如“蜉蝣之翼,采采衣服”等句,以证明“采采”为形容词,为一望而众多貌。[10]像这种解释诗的方法,在其诗补注中还有很多例子。由此可知,戴震以具有现代科学精神的归纳法和内证法来进行古典文献研究,其研究方法亦体现了一种近代哲学精神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