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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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人的行为

第一章 精神

一、精神生活的概念与前提

我们认为,精神只属于能自由运动的、有生命的有机体。精神与自由运动的关系是固有的。那些牢牢扎根于大地的生物体没有必要具有精神。牢牢扎根于大地的生物体要是有了情绪和思想,那将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我们怎能觉得植物有可能能够体验到无从逃避的痛苦,或者能够预感日后无可避免的痛苦呢!我们又怎能在认定植物不可能运用其意志的同时,拥有理性和自由意志呢!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植物的意志和理性必然不能开花结果。

运动与精神生活之间存在着一种严格的因果关系。这正是植物与动物间的差别。因此,在精神生活的演进过程中,我们必须考虑到一切与运动相关联的东西。所有与环境变化相关联的困难都要求精神能够预知未来、积累经验、发展记忆,这样生物体才能更好地适应生活。因此,我们一开始便可以断言,精神生活的发展与运动密不可分,精神所成就的一切发展和进步都以此生物体的自由可动性为先决条件。这种可动性一直刺激、增强着精神生活的强度,并要求精神生活的强度永远不断增强。想象有那么一个人,我们对他的所有运动都了如指掌,那我们就可以认为,他的精神生活已经停滞了。“唯有自由能造就伟人,而强制只会扼杀和摧毁他们。”

二、精神器官的功能

如果我们用上述观点来看待精神器官的功能,那我们就会意识到,我们是在考虑生物体遗传能力的演进,即有生命的生物体对其所处的环境做出进攻和防御反应的器官的进化。精神生活是一系列既采取攻势又寻求安全的活动,其最终目的是保证人类这个生物体在地球上不断繁衍,并使他能够安全地获得发展。如果我们承认这一前提,那么,就可以由此进行更进一步的考虑,而这在我们看来是真正的精神概念所必需的。一种与世隔绝的精神生活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我们唯一能想象的精神生活是与其环境密切联系的,它接收来自外部世界的刺激,并以某种方式对这些刺激做出反应;对于那些不适合生物体保护自己对抗外界灾难的能力和力量,它通常会放弃,或者以某种方式依附于这些力量,以保存自己的生命。

人们由此而想到的关系有很多。它们与生物体本身有关,即与人类的特性、身体特点以及他的优势和缺陷有关。这些都是完全相对的概念,因为某种力量或器官是被解释为优点还是缺陷,是完全相对的。这些价值只有在个体所处的情境中才能得到确定。众所周知,人的脚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只退化了的手。对于需要攀爬的动物来说,这显然是一个不利条件,但对于必须在平地上行走的人来说,却非常有利,以至于没有人愿意要那“正常的”手而不要这“退化了的”脚。事实上,就像在所有人的生活中一样,在我们的个人生活中,自卑也不应被视为所有罪恶的根源。只有特定的情境才能决定其优劣。当我们想起宇宙(既有白昼黑夜,又有阳光的普照,还有原子的运动)与人类精神生活之间的关系是多么复杂多样时,就会认识到这些对我们的精神生活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

三、精神生活的目的

我们在精神倾向中所能发现的第一件事是:运动都指向某一个目标。因此,我们不能把人的精神想象成一个静止不动的整体。我们只能将它想象为一系列复杂的运动力量。不过,这些运动力量是单个原因所导致的结果,旨在为完满地实现某个目标而努力。这个目的,这种为实现某一目标而付出的努力,是“适应”这一概念中固有的。我们只能想象一种具有某一目标的精神生活,而精神生活中存在的种种运动都指向这个目标。

人的精神生活是由他的目标决定的。如果所有这些活动没有一个始终存在的目标来决定、延续、修正和指引,那么,人就不可能有思想、感受、意志和梦想。这自然是由生物体适应环境并对环境做出反应的必要性所导致的结果。人类生命的身体现象和精神现象是以我们前面所证实的那些基本原理为基础的。如果没有一个始终存在的目标模式(它从本质上说是由生命的动力所决定的),我们便无法想象一种精神的演进发展。而对于这个目标本身,我们既可以认为它是变化的,也可以认为它是静止不动的。

以此为基础,所有的精神生活现象则都可以被视作为某个未来情境所做的准备。在心灵这一精神器官中,除了一种趋向目标的活动着的力量之外,我们几乎不可能发现其他任何东西。因此个体心理学认为,人类精神的所有外在表现都好像是指向某一个目标的。

在知道了一个人的目标,同时对世界也有所了解之后,我们还必须弄清这个人的生命运动及其表现有什么样的意义,以及这些运动和表现作为为实现其目标而做的准备具有什么样的价值。此外,尽管精神并不遵从自然的法则,因为那个始终存在的目标一直处于变化之中,但我们还必须知道这个人为了达到他的目标而必须采取的运动类型,就像我们知道一块石头从空中掉到地上所经过的路线一样。不过,如果一个人拥有一个始终存在的目标,那么他的每一种心理倾向都必定会带着某种强迫性去追随这一目标,就好像在遵循着某一自然法则一样。制约精神生活的法则无疑存在,但那是一种人为的法则。如果有人觉得他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某种精神法则的存在,那么他是被表面的现象给欺骗了。因为当他认为他已经证明了环境具有不可改变的性质和决定作用时,他实际上已经做了手脚。如果一位画家想要画一幅画,人们便把所有与具有目标的个体相关的态度都归到他身上。他将做出所有必需的动作,其结果也是不可避免的,就好像有一种自然法则在其中发挥着作用一样。但是,他真的非要画这幅画不可吗?

自然界中的运动与人类精神生活中的运动是不同的。所有关于自由意志的问题都取决于这至关重要的一点。现在人们普遍认为,人的意志是不自由的。确实,一旦人的意志纠缠或束缚于某个目标,它就受到了束缚。而且,由于人与宇宙、动物以及社会的关系往往会对这个目标起决定性的作用。因此,通常情况下,精神生活看起来好像受制于一些固定不变的法则就不足为奇了。但是,举个例子来说,假如一个人否认他与社会的关系并奋起而反抗这些关系,或者拒绝使自己适应生活的现实,那么,所有这些所谓法则就都将失去效用,而一个由新目标所决定的新法则将取而代之。同样,当个体对生活感到困惑并试图断绝他对同胞的情感时,社会生活的法则便不再对他具有约束力。因此,我们必须做这样的断言:只有在确立了某个恰当的目标之后,精神生活的运动才必然会发生。

另外,我们完全有可能根据个体当前的种种活动而推断出他的目标。这样做很重要,因为很少有人能确切地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实际操作中,这是我们所有人都必须遵循的程序,只有这样做,才能获得关于人类的知识。但由于运动可能具有多种不同的意义,因此,操作起来也并非总是如此简单。不过,我们可以选取个体的多种运动进行比较,并用图表的方式将其表现出来;然后将表现精神生活的明确态度的两个点连起来,得到的曲线便记录了其在时间上的差异,这样一来,我们就实现了对某个人的理解。人们常常用这样一种方法来获得对某一整体生活的统一印象。下面,我们将用一个例子来说明可以怎样在一个成年人身上重新发现与儿童期具有惊人相似之处的模式。

有一个30岁的男人在情绪极其抑郁的情况下找到了精神科医生,他的性格非常富有攻击性,虽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困难,但他还是获得了成功和荣誉。他对医生抱怨说自己没有心思工作,也没有生活的欲望。他解释说自己正准备结婚,但对未来,却充满了极大的不信任。他经常受到强烈嫉妒心的折磨,他的婚约也面临着破裂的巨大危险。在这个案例中,他用来证明自己观点的事实并不能令人信服。因为他那位年轻的未婚妻是无可指责的,而他表现出来的明显的不信任却让我们对他产生了怀疑。生活中有许多人觉得自己受到了另一个人的吸引,从而去接近对方,但很快又会采取一种攻击的态度,破坏他们试图建立的关系,而他就是这样的人。

现在,让我们像上文中所说的那样把这个人的生活方式绘制成图表,先选取出他生活中的一个事件,并力求将其与他当前的态度连接起来。根据我们的经验,我们通常要求患者讲出最早的童年记忆,虽然我们知道我们不可能总能客观地测出这一记忆的价值。他最早的童年记忆是这样的:他和母亲、弟弟在一个商场里,因为人群混乱拥挤,母亲把他这个当哥哥的抱在了怀里,当她发现抱错了时,就又将他放了下来,抱起了他弟弟,而我们这位患者只能跟在母亲后面,在人群中被挤来挤去,狼狈不堪。当时,他只有四岁。从对这段回忆的叙述中,我们听到了与从他对目前情形的抱怨的描述中所推测出的完全相同的特征。他并不确定自己是否受人宠爱,同时又不能忍受别人得宠。我们将这种关系对他讲清楚,这位患者大为震惊,立刻就明白了这种关系。

每一个人的行为都指向某个目标,这个目标是由环境给予儿童的那些影响和印象决定的。每个人的理想状态,也就是他的目标,很可能在他生命最初的几个月里就已经形成了。甚至在这个时候,某些感觉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它们可以激发儿童做出愉悦或不适的反应。此时,人生哲学的最初轨迹出现了,即便是以最原始的方式表现的。在人还是婴儿时,影响灵魂生活的基本因素就已固定。在这些基础之上,一个上层结构形成了,当然这个上层结构有可能会被改变、影响或转换。很快,各种各样的影响因素会迫使儿童形成一种对待生活的明确态度,并使他的一些特定的反应类型固定下来,以应对生活向他提出的各种问题。

有些研究者认为,成年人的性格特征在其婴儿期就已显而易见,这种说法并无大错。这也就是人们通常认为性格具有遗传性的原因所在。但是,认为人的性格和人格是由其父母遗传而来的观点普遍有害,因为它妨碍了教育者的工作,还会使教育者失去信心。其实,认为性格是通过遗传而来的真正原因另有其他——这个借口使得所有从事教育的人都可以简单地将学生的失败归咎于遗传来逃避责任。当然,这完全与教育的目的背道而驰。

我们的文明为目标的确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它扫清了儿童有可能遭遇的障碍,使他们少摔跟头,直到他们找到一条能够实现其愿望的坦途,保证他们既有安全感,又能适应生活。儿童在其生命早期可能就已经认识到,要适应我们的文化现状,他需要多少安全感。我们所说的安全感并非只是远离危险的安全感觉,还包括更进一步的安全系数,以保证人这个生物体在最佳条件下持续生存,这很像我们在谈到一台精心设计的机器的运转时所说的“安全系数”。儿童往往通过要求得到一种“额外的”安全因子而获得此种安全系数,这种安全因子超过了仅仅满足既定本能需要和平稳发展所需的量。如此一来,他的灵魂生活中便出现了一种新的运动。这种新运动非常明显地表现出一种想支配他人、优越于他人的倾向。和成人一样,儿童也想将他所有的对手都远远地抛在身后。他拼命地想获得一种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会给他带来安全感,并使他能够适应生活,而这正是他之前给自己设定的目标。于是,他的精神生活中常常会涌现出一种烦乱不安。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不安会明显地日渐强烈。现在,我们假设,世界需要的是一种更为强烈的反应。如果在这个危急关头,儿童不相信自己拥有战胜困难的能力,那我们就会发现他竭力逃避,编造各种各样的借口为自己辩解,而这一切只会让潜在的对荣耀的渴求变得更为明显。

在这样的情形下,他迫在眉睫的目标常常是逃避所有更大的困难。这种类型的人畏惧困难,或设法躲开困难,以暂时逃避生活对他提出的要求。我们必须了解,人类灵魂的反应并不是最终的反应,也不是绝对的反应;每一个反应都只不过是一个部分的反应,都只是暂时有效的,但绝不能将其视为问题的最终解决方式。特别是在儿童灵魂的发展过程中,我们要时刻记住,我们所谈论的都是目标观念的暂时形态。我们不能用测量成人精神的标准测量儿童的灵魂。就儿童而言,我们必须做更为深入的观察,并对他生活中自行产生的能量和活动最终引导他去实现的目标提出质疑。如果我们能够进入他的灵魂,那我们就能理解他的每一种权力表现是如何适合于他为自己所创造的理想的(这个理想是他为最终适应生活而确定的形态)。如果我们想知道儿童为什么会做出这样或那样的行为,那我们就必须站在他的观点来看问题。此外,与他的观点密切相关的情感基调也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引导着儿童。这其中有一种乐观主义的基调,乐观的儿童往往充满自信,相信自己能够轻易地解决所遇到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他长大后就会具有这样的性格特征,即认为解决生活中的各项任务显然都在他的能力范围之内。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看到这个个体发展出来的是勇气、豁达、坦诚、责任感、勤奋等。与之相反的则是悲观主义情感基调的形成。想象一下一个没有信心解决问题的儿童的目标吧!世界在这样的儿童看来该是多么凄凉惨淡啊!在这样的儿童身上,我们看到的是怯懦、内向、怀疑,以及弱者用来保护自身的所有其他特征和特性。他的目标总是超出自己的能力范围,但却远远地落后于生活的最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