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治未病发展报告:2007—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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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医治未病国家规划调研

自2007年初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提出要开展“治未病”工作以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治未病”健康工程进行了深入的探索,着力进行5个方面的建设:①“治未病”健康工程服务提供体系建设;②“治未病”健康工程技术支撑体系建设;③“治未病”健康工程人才队伍平台建设;④“治未病”健康工程交流推广平台建设;⑤“治未病”健康工程政策保障平台建设。经过9年的发展,中医“治未病”理念已深入人心,技术和产品日益丰富,中医健康管理参与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果。

(一)治未病健康工程的提出

进入21世纪后,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及医学发展趋势由“以治病为目标,对高科技的无限追求”转向“预防疾病与损伤,维持和提高健康”,给“治未病”这一古老命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国家领导人深刻认识到中医“治未病”思想对预防保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实践价值,提出在全社会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

1.提出“治未病”健康工程的时代背景

党的十七大确定了“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及“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要求,提出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宏伟目标,明确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战略部署。2007年初,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讲话中指明了中医治未病的意义,并建议把“治未病”作为一个课题来研究,可以先选几个中医院进行试点探索。

根据吴仪副总理的指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积极推动各地开展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广东省中医院通过整合中医体质辨识、健康调养咨询门诊及传统疗法中心,成立了我国首家“治未病中心”,积极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浙江省中医院在开展中医治未病工作中进行“辨体优育”,实施孕产妇体质辨识,提供孕前、孕中和产后的辨体干预和辨体施养,其着眼点、切入点紧紧扣住了中医治未病的重点,取得建设性成效。

为全面总结“治未病”试点工作经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7年6月召开中医“治未病”试点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以来,首次从以往的以治疗为重心转到更关注预防的会议。会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鼓励全国各中医院从保健、养生、康复等方面发挥中医药特色,拓展中医药服务功能;初步确定广东省中医院等全国14家中医院作为开展“治未病”工作的试点,未来3~5年建成一批“治未病中心”,并将经验在全国推广。

2009年,随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全面实施,国务院制订并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作为新时期推进我国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若干意见》中还明确提出了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要求,指出要“充分发挥中医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疾病预防与控制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和技术。推动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强引导和管理”,为中医“治未病”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2014年12月18日,国家中医药发展会议暨“珠江会议”第十六届学术研讨会在广州召开,就工程实施的成果、问题,以及如何完善“治未病”理论体系,规范运行机制等展开讨论。2015年8月6日,中加国际健康管理中心和中西医院士工作站启用暨2015医疗健康服务产业(日照)论坛在日照市召开,中医“治未病”和西医健康管理的“跨国联姻”——中加国际健康管理中心成立。

2.“治未病”健康工程启动

2008年1月,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办的首届“治未病”高峰论坛暨“治未病”健康工程启动仪式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图2-1)。论坛主题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治未病”是健康基石的理念,通过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探索构建中国特色的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交流各地开展“治未病”工作的经验,促进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在中国特色医药卫生体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会议要求,要充分发挥中医“治未病”的特色和优势,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探索构建中医特色明显、技术适宜、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保健服务体系。

王国强副部长在会议讲话中提出“五个必须”:

第一,必须始终把坚持中医药理论和规律、满足群众对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的需求作为第一要务,这是“治未病”理念和实践乃至整个中医药工作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特别是在工作起始阶段,要抓好试点,树立样板,把握精髓,求真务实,避免一哄而起,力戒形式主义,既不能把一些“治未病”的技术方法简单等同于“治未病”,更不能把“治未病”泛化最终导致庸俗化。

图2-1 首届治未病高峰论坛(2008.1.25-26)

第二,必须加强“治未病”文化传播与健康信息化建设。健康知识和行为方式是影响人们健康的重要因素,信息是沟通的基础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要通过“治未病”文化传播和知识方法的普及,增强人们的健康意识和应用“治未病”知识方法自主改善生活方式和健康相关行为的自觉性;通过建立广覆盖的健康状态信息网络,为群众提供全面的、连续的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

第三,必须建立健康保障模式和与之相应的健康服务模式。健康保障模式是为保证预防保健服务的可及性与有效性所做的制度安排。要努力实现医疗保障向健康保障的转型,以“治未病”理念为先导,将“治未病”方法融入健康监测、分析、评估、维护的全过程。要通过金融契约,探索建立健康保障的防范机制和补偿机制。与此相应的健康服务模式要为群众建立健康状态信息库,为群众了解自己的健康状态服务,为指导群众应用“治未病”知识和方法维护和提高健康服务,为群众提供维护健康、防治疾病所需的名医、名科、名院服务。要认真探索和完善“KY3H健康保障模式”及服务方法。

第四,必须探索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要制定扶持政策,推动资源整合,制定运行规则,规范市场行为,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政府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系统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机制。要研究制定机构、人员准入的条件和开展业务的范围,健全有关管理规范,为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第五,必须提供人力与科技支撑。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指导试点地区和单位搞好试点。要培养一批中医药基本功扎实、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掌握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能的医师队伍,培养一批具有养生保健康复基本知识、掌握中医特色技术方法等中医“治未病”职业技能的实用型人才。围绕实践加强科研对中医“治未病”工作的支撑,完善技术手段操作规程,规范技术方案,科学总结服务效果。要组织研制、筛选、推广一批中医“治未病”的器械、设备、技术方法和手段。

3.“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方案出台

“治未病”高峰论坛的举办,标志着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正式在全国全面开展实施。为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2008年8月出台了《“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方案(2008—2010)》(以下简称《方案》)。计划经过3年的努力,初步形成中医特色明显、技术适宜、形式多样、服务规范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框架,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预防保健服务需求。

具体目标包括:建立、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治未病”工作的运行机制;建立较为系统和完善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提供、服务技术(产品)和服务支持的示范体系;总结完善以“治未病”理念为指导的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新型健康保障服务模式(即“KY3H健康保障服务模式”);创新“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内容和方法,建立规范的技术方案和服务流程;建立、完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评价体系。

《方案》明确了“治未病”健康工程的主要任务:

(1)构建服务提供体系 以中医医院和综合医院等设立的“治未病”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的“治未病”服务点及中医预防保健机构为主要结点,应用新型健康保障服务模式,建立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技术方案,完善运行机制,形成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2)完善服务技术(产品)体系 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借鉴并结合健康管理经验和方法,建立以中医理论为指导,充分利用现代医学及其他多学科技术方法,针对人体健康状态动态辨识、评估、干预及其效果的动态再评估等“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各个环节并全程连贯的技术(产品)体系。

(3)建立服务支持体系 探索建立并不断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的“治未病”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治未病”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文化传播,建立政策保障制度,推动健康保险创新,为“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开展提供支撑。

《方案》同时明确了“治未病”健康工程的主要内容与实施计划,包括服务提供体系的建设与运行、服务技术(产品)体系的建立与完善、人才培养与队伍建设、研讨交流与传播推广及运行机制与制度保障等。下文将从以上几个方面总结“治未病”健康工程的实施情况与成效。

(二)治未病健康工程服务提供体系建设规划

“治未病”健康工程服务提供体系是实施“治未病”的基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全国范围内先后确定了4批173家“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组织制定了相关服务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区域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1.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和步骤 力争用30年时间构建起比较完善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第一个10年的前5年是各试点单位探索阶段,后5年是由点到面阶段,开展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并制定各类标准、规范和指南等;第二个10年是由片到面阶段,扩大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初步建立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第三个10年是完善提高阶段,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2)近期建设目标 在一个实施周期内,初步形成“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提供体系的框架,在部分地区建立“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网络。规范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规范运行“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2.体系框架

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为骨干,以现有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主要依托,采用新型健康保障服务模式,在一批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及专科医院等建立“治未病”中心,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特别是中医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治未病”服务点,建立一批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专门机构。

3.体系运行

一是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内,“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科室与其他临床科室分工合作,相互促进,形成“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与医疗服务的有机联系。

二是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机构之间,协作配合,协同提供规范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形成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三是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机构与专门的健康管理机构等合作,形成“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链。

(三)治未病健康工程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规划

“治未病”健康工程的顺利实施,除了有服务机构外,还需要良好的、成熟的技术和产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过科研立项、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为“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提供技术支撑。

1.建设目标

以中医学为主体,融合现代医学及其他学科的技术方法,丰富和发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各个环节的技术方法及产品,并使之有机联系、构成体系。

2.体系框架

包括:个体人的健康状态的动态辨识技术方法与产品;个体人的健康状态信息的动态检测与监测技术方法与产品;个体人的健康状态信息的采集、存储、整合技术方法与产品;个体人的健康状态的动态分析评估技术方法与产品;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以中医理论为指导,针对维护和提高个体人的健康状态所采取的干预技术方法与产品。以及基于上述各项(各类)技术方法与产品,体现个体、系统、全程健康保障服务的成套技术方法与产品。

(四)治未病健康工程人才队伍平台建设

一支具有丰富的中医理论基础与临床经验、基本功扎实的人才队伍,是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的主体。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运用岗位培训、院校教育、职业技能鉴定等方法,积极培养中医“治未病”的全方位人才。

1.建设目标

为开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及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提供人才支撑。

2.人才队伍结构

一类是“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中医药基本功扎实、具有丰富的临床实践经验、掌握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能的医师队伍;具有养生保健康复基本知识、掌握中医特色技术方法等中医“治未病”职业技能的实用型人才。

另一类是其他专业人才,包括:“治未病”健康文化传播专业人才;“治未病”健康管理专业人才;“治未病”健康保险专业人才。

(五)治未病健康工程交流推广平台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8年启动了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探索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近年来,通过各种形式的研讨交流、宣传推广,“治未病”的理念在业界及大众中得到广泛传播,群众对“治未病”的认知度、认同度及欢迎度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明显扩大。

自2008年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启动以来,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研讨交流、宣传推广。

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试点地区及试点单位,针对不同的传播对象、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加强与有关部门、机构的合作,构建形式多样的“治未病”健康文化传播平台。在2008年成功举办首届“治未病”高峰论坛的基础上,2009、2010年继续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办第二、三届“治未病”高峰论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从2008年10月至2009年5月,相继举办4期“治未病”高峰论坛系列讲坛——“治未病”与疾病防治专题讲坛,是“治未病”健康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借助“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在全国得到广泛传播。同时,“治未病”百姓健康公益大讲堂活动足迹遍布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开展公益“治未病”科普活动上百场,直接或间接受众达80余万人,为国家中医“治未病”工程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及《中国中医药报》等开设“治未病”宣传专栏。2009年受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委托,北京中医协会组织编写的12本《中医治未病丛书》由北京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

通过以上工作,“治未病”的理念在业界及大众中得到广泛传播,群众对“治未病”的认知度、认同度及欢迎度不断提高,社会影响力明显扩大。

1.建设目标

提高社会对“治未病”理念的认知度与普及率,提高广大群众增进和维护健康的自主行为能力。促进“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水平的提高,满足并引导、激发广大群众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需求。

2.建设内容

一是研究探讨中医“治未病”的理论与内涵,继承创新“治未病”的学术思想,探讨完善提供健康保障服务的模式。

二是总结交流“治未病”健康工程实施、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构建中的成功经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

三是宣传中国传统健康文化,传播“治未病”理念,普及“治未病”预防保健知识与方法,介绍“治未病”服务信息及服务效果等。

四是交流推广“治未病”的最新研究成果及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展等。

(六)治未病健康工程政策保障平台建设

2007年1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专门思考和研究中医学早已有之的“治未病”的理念,进一步凸显其防患于未然的重要价值。2014年3月,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省部级干部医改座谈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医改,探索出破解医改难题的中国式办法;要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注重“治未病”。时隔七年,两届副总理都围绕中医“治未病”做出了重要指示,可见,积极发展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是国家一如既往贯彻的方针政策。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不断出台新的政策、制度,为“治未病”健康工程的顺利实施保驾护航(表2-1)。

1.政策扶持

2009年初,新医改方案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其中,逐步促使卫生服务均等化,在全国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及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赫然在册,这无疑表明政府引导思路的转变,将国民健康的重点放在病前控制,而不仅仅是病后的治疗。

在新医改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分别明确提出“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要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后,原卫生部下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以文件的形式明确了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地位,这不仅体现了“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更给了中医“治未病”一个更加广阔的舞台。长期以来,中医药服务主要限于医疗领域,同样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治未病”,在我国现有卫生体系中一直欠缺。事实上,运用和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不仅可以节省医疗成本,还可以正确引导人们的生活方式。近几年出现的中医药科普热,就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药预防保健理念的认可和需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三个方针之一就是坚持预防为主,贯彻这一方针,中医药“治未病”可大显身手。2013年开始中医药健康管理单独列为一个服务包,包括0~3岁小孩的调养和老年人的体质辨识,将进一步扩大中医预防保健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的领域。

2013年10月,国家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文件中指出要全面发展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提升中医健康服务能力;提出要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鼓励多形式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开发中医诊疗、中医药养生保健仪器设备。

为贯彻落实40号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发表了关于“谋划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战略布局”的重要讲话。他在讲话中指出:中医药健康服务的基本内涵包括中医医疗服务、预防保健服务、养生保健文化传播及相关服务,涉及与中医药有关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健身产品等支撑产业;中医药健康服务要充分体现中医药的特点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要构建包含中医药健康服务提供体系、技术产品体系、支持体系等3个子体系的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体系,形成以“治未病”为核心理念,以个体人健康状态为中心,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为一体的健康保障—服务模式。至此,“治未病”理念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国家各项政策扶持下(表2-1),“治未病”健康工程有了更广泛的发展前景。

2015年5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32号,以下简称《规划》),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进行全面部署,是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制定的专项规划,也是我国第一个关于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的国家级规划。《规划》设置的4项具体目标及7项主要任务中,均把建立健全养生保健服务网络和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发展,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放在极其突出的位置,为中医“治未病”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方向。《规划》更就治未病服务能力建设设立专栏,提出在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中心,开展中医健康体检,提供规范的中医健康干预服务。这是首次以国家级规划的形式明确提出鼓励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立治未病中心。2015年4月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联合主办两期妇幼保健机构中医技术省级师资培训,并成立全国妇幼中医药服务推广研究项目,在妇幼保健机构中推进中医技术的开展。

为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规划》一方面强调完善政策,包括放宽市场准入、加强用地保障、加大投融资引导力度、完善财税价格政策;另一方面从加强组织实施、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完善标准和监管、营造良好氛围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同时,《规划》通过重大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来引导推动《规划》主要任务得到有效落实。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分3类:一是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实施;二是在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通过已有专项渠道实施;三是公益类基础设施建设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投入实施。下一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按照规划要求,发挥牵头作用,制定规划实施方案,积极协商发展改革、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文化、卫生计生、旅游等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发挥合力,共同努力实现《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同时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指导各地区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8月19~20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为重点,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的健康基础。

习总书记指出,在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中国特色卫生与健康发展道路,把握好一些重大问题。要坚定不移地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服务。要重视重大疾病防控,优化防治策略,最大程度减少人群患病。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习总书记还在讲话中强调,要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表2-1 国家积极发展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的相关政策文件

续表

2.制度保障

针对“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的条件和开展业务的范围,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健全有关管理规范,制定运行规则,规范市场行为,为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发展“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和构建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1)《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1]

2014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该版本在2012年12月推出的试行版基础上形成,明确要求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成立“治未病”科,开展“治未病”服务。其中特别指出,在治未病科室初期建设及发展阶段,医院应给与扶持及建立激励机制,“治未病”科应为中医医院兼具管理与临床职能的一级科室。

该指南适用于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治未病”科的建设和管理,并可作为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制定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工作评价指标的依据。

相比于试行版,“治未病”科修订版指南指出:“治未病”科的服务特点以人的健康状态的辨识、评估和干预为主,而非着眼于疾病治疗;突出非药物方法的运用,注重整体调节,求得整体效果;重视连续、动态、全程的管理,并充分发挥服务对象的参与意识及能力,求得长远效果;并将“治未病”科的服务对象分为中医体质偏颇人群、亚健康人群、病前状态人群、慢性疾病需实施健康管理的人群,以及育龄妇女、老年人等其他关注健康的特殊人群共5类。

修订版指南提出,“治未病”科应为中医医院兼具管理与临床职能的一级科室,由院领导直接管理,设立专职的科室负责人,可涵盖或设置体检(提供中西医健康评估)、健康咨询指导、中医调养、随访管理及健康宣教等部门。不得把针灸科、推拿科、康复科、理疗科等临床科室及国医堂、名中医工作室等纳入“治未病”科范畴。原则上以“治未病科”(“治未病中心”)作为科室名称。特别指出,不得以“国医堂”“名医工作室”“保健中心”“体检部”“预防保健科”等或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作为本科室名称。

修订版指南明确“治未病”科管理职能为:统筹并整合资源,构建“治未病”服务链,协调各相关专科介入疾病病前管理;并特别强调辐射基层,即通过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培养“治未病”人才、支持开展“治未病”相关业务,延伸拓展中医“治未病”服务,提高基层“治未病”服务水平。

修订版指南将“治未病”科服务项目分为健康状态辨识及评估项目、健康调养咨询服务、中医特色干预技术、产品类等4类。此外,健康档案建立、慢性病健康管理、健康信息管理,以及管理效果评价等也可纳入治未病服务项目。

修订版指南中还特别指出:在治未病科室初期建设阶段,医院应给予扶持,保证人员收入;在治未病科发展阶段,医院应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其进一步发展,人员收入不低于医院平均水平;同时尽可能从医院层面为“治未病”科室从业人员提供可预期的职业发展前景,以保证人员的积极性与稳定性。

(2)《国家中医“治未病”重点专科建设要求(2014版)》[2]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国家中医“治未病”重点专科建设要求(2014版)》,对科室基本条件、人才队伍、服务水平能力、科研教学等做出明确规定。专科建设应符合《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修订版)》有关规定。

该要求明确:专科专职医护人员不少于8人,中医类医护人员比例不低于70%;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执业医师占科室医师比例不低于30%;具有中医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科室医师比例不低于30%。《要求》还对专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学术继承人、技术骨干做出明确资格要求。

该要求指出:组织制订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偏颇体质人群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对“治未病”服务人群进行随访追踪,并对常见病、多发病高危人群和偏颇体质人群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技术指南的应用进行效果总结分析。根据《中医医疗技术手册(2013普及版)》的技术目录,积极应用中医药特色干预技术和方法。规定专科特色“治未病”服务技术项目不少于8种。

该要求还对专科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信息化建设,面向公众开展健康教育指导,为辖区内其他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等做出规定。

(3)《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工作指南(试用稿)》[3]

2013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基层医疗机构“治未病”服务工作指南》(试用稿)。该指南将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治未病”服务工作,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对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治未病”服务工作的评价参考和依据。

该指南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将按每万服务人口配备0.5~1名“治未病”服务工作人员。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及其他从事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应当每年接受80学时以上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知识与技能在岗培训,社区公共卫生医师和护师(士)应接受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管理人员应接受中医药政策和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知识培训。

该指南明确:服务对象为包括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的社区居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亚健康人群为重点服务人群。

根据该指南,社区居民在基层医疗机构不仅能享受到针刺、艾灸、推拿、拔罐、穴位敷贴等中医“治未病”技术,还将获得体质辨识、制定个性化中医健康调养方案等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将在居民健康档案中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专项。除开展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老年人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还将开展对孕产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等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基层医疗机构还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科普宣传活动,传播中医养生、慢病调养和健康生活方式;针对季节性易感疾病、传染性疾病的易感人群,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并采取中医药干预措施。

该指南中还提出,将建立“治未病”服务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并明确了一系列评估指标:其中,居民中医预防保健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预防保健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老年人体质辨识、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30%;居民健康体检体质辨识覆盖率达到40%以上;高血压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35%以上;糖尿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20%以上。

(4)《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指南(试用稿)》[4]

2013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指南(试用稿)》,指导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开展,推进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该指南为我国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发展中的首次尝试,将在各“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地区中试用。

该指南分为区域中医预防保健工作政策措施、服务提供平台建设、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主要内容与方法、区域中医健康文化传播与推广、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绩效评价、附录(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绩效评价指标)等部分。

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是指在一定行政区域内,由区域政府主导,通过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网络、构建服务平台、加快人才培养、促进知识传播、实施效果评价等,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工作。该指南内容包括区域中医预防保健工作政策措施、区域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提供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区域中医健康文化传播与推广、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绩效评价等内容。

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7年启动“治未病”健康工程以来,全国先后确定了65个地区为“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地区,探索建立以区域为单位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的机制和模式。

(5)《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用稿)》

2011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用稿)》,进一步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市场,加强社会上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管理,促进中医养生保健事业的健康发展。该标准明确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是指运用中医养生保健的理论、理念及其方法和手段,开展保养身体、减少疾病、增进健康、延年益寿等服务活动,不以治疗为目的(非医疗性质)的独立机构。该标准对服务项目、场所环境、设备设施、人员配备、管理机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是注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的最低要求。

3.加强政策协调,“治未病”保障措施不断完善

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涉及现有医疗卫生政策的调整,以及新的政策措施的制定。只有配套的政策保障措施,才能有力促进中医“治未病”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健康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一些试点地区积极探索,推进政策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努力将“治未病”工作与现有政策有效衔接,逐步将“治未病”服务纳入到现有的政策框架体系,同时也积极研究出台新的政策。

通过协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新增了儿童保健的中医药服务要求,细化了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服务要求,制定了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同时启动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各地将普及中医药文化、推广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作为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措施,研究探索将中医药服务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效途径,发挥中医药在健康促进中的优势和作用。

治未病工作的开展需要借助一定的服务载体,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目前开展治未病工作的重要形式。一方面,要依托现有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建立“治未病”科室或“治未病”中心等方式逐步构建起“治未病”服务平台,利用现有的医疗服务政策和医保政策,将“治未病”服务在医疗服务体系框架下作为医疗服务功能的延伸,发展“治未病”服务;另一方面,要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紧密结合,将“治未病”纳入公共卫生工作范围,依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乡镇卫生机构,以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和项目为保障,促进“治未病”服务向基层和不同领域渗透。

积极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对发展中医药事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积极发展“治未病”服务,是中医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内容。随着“治未病”相关理论、技术及产品在实践中的不断应用,将会进一步促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以“治未病”为核心理念指导的中医养生理论和技术方法,是中华民族独特的健康文化,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已成为传播中医药文化的特殊载体。

“十二五”期间,发展中医预防保健被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治未病”工作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必要的政策保障,因此要大力加强相关政策的研究,进一步发挥政策的保障和推动作用。目前“治未病”服务工作遇到的需要尽快协调制定的主要政策包括:有关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治未病”服务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社会养生保健机构的市场准入标准、市场监管办法;“治未病”服务人员的准入标准;“治未病”服务技术的监管规范等。这些政策的研究制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我们要靠实实在在的工作和成效赢得支持,另一方面是需要各有关部门高度的重视和积极支持。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治未病”工作的认识,切实履行政府部门的责任,发挥主要作用,积极加强与卫生、工商、发改、财政、人保、科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和合作,根据“治未病”服务开展的需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利于“治未病”工作的相关政策。

目前,我国正处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改革的重点是医疗服务相关体制和机制的调整和完善,目的是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的健康服务效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充分彰显中医药优势,有利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有利于开辟一条供得起、重预防、可持续的中国特色医药卫生发展道路。当前,正值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继续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发展“治未病”服务,必将对我国医改任务的完成和医改目标的实现发挥更大的作用,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