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建设的动员逻辑与认同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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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二

子尧的博士学位论文《法治中国建设的动员逻辑与认同聚合》,历数年损益雕琢,终于正式出版,甚感欣慰。

中国尝试现代法治,断断续续,已历百年有余。然何谓法治,如何实现法治,仍在全面探索的路上。

依发生学而论,有自发生长演化之法治,以英、美为典型;有外力强推之法治,如二战后的德、日;有建构型法治,如中国古代的“法治”和现在正在全面建设的法治。

中国古代的“法治”和我们正在全面建设的法治,虽同为建构型,但无论内涵还是目的,皆不可同日而语。中国古代的“法治”,坚持“王在法上”的原则,不以民利为目的,不以民意为基础,不过是以法为驾驭群臣、役使民众、隆盛王权的君上之器。故可谓“国家法治”或“君上法治”,以法家思想为“顶层设计”,通过强势王权来推动,便可得一时之效。

我们正在全面建设的法治,包括“法治国家” “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固然要融入传统“法治”中的国家色彩,却要更多地包含现代法治的基本要素,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以实现“民有、民享、民治”社会为宗旨。这种法治,既坚持以党的领导为特色,又强调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既以法治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又依靠法治捍卫人民权利自由;法治既划定政府权力范围、规范政府权力行使,又保障人民民主、增进全社会民生福祉。建设这样的法治,不但要有科学的顶层设计和强势的权威推动,而且需要广泛有效的政治动员以凝聚普遍的法治认同。

实际上,20世纪中叶以来,各种动员几成常态。“文革”前不论,改革开放以来,不但改革开放及其全面深化,全面法治建设这些重大的全局性的战略举措,需要进行全方位的政治动员,就是“三讲”“群众路线”“三严三实”“学史”等“教育活动”,也都是动员先行。任何事业,没有广泛有效的动员,便不会有既定目标的实现。然而,与之相关的学术研究,却差强人意,远不能与各种有声有色的动员实践相匹配。

子尧博士七八年前以“法治中国建设的动员逻辑与认同聚合”为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其前沿性和挑战性是不言而喻的。作者把从政治的角度研究法治建设与从法治的角度研究政治动员结合起来,进而探索将法治建设置于政治发展的大视野,将政治动员乃至一切政治运作都纳入法治的轨道。这种探索,就个体而言,似乎微不足道,但是,正如“法治建设”最终进入高层视野并被纳入国家总体战略与学界的长期坚持呐喊分不开一样,有理由相信,只要一切有真知灼见的学人坚持“己见”不断鼓与呼,将中国政治发展的所有领域纳入法治的轨道便为期不远。

宋玉波

2021年8月11日于重庆横山香樟苑云上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