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秤杆
到下午二点的时候,麦穗穿上外套到附近米粉店嗦快速干完一碗杂酱面,顶着呼啸而过的寒风,戴上灰色卫衣的帽子,背着个休闲包就开始往外走。
由于上地铁的时候要过安检,后面的帅小伙挨她太近,放到x光机传送带的时候,不小心撞到了他的手肘,他哎哟吃痛一声,等安检员用安检仪扫完麦穗后,两人在置物框拿书包的时候,指尖又触碰到了一起。
麦穗向小帅哥致歉,小帅哥装作不在意。麦穗快速溜进手扶电梯,广播内响起到站的提醒,小帅哥楞上几秒,想起了一些往事,看着她离去的背影,眼神带着一些道不明的深意。
麦穗戴着耳机昏昏沉沉,倒也不是困得不行,只是想着项潜对她的态度不好,再见面的时候一定要把上次没报的怨全都battle回去,因此在路上走耽误了片刻。
一辆红色的敞篷车疾驰而来,主驾驶的人发型飘逸,一张桀骜不驯的脸上附带掩饰不了的憎恶,活像个现世哪吒。
“你这个女人,真是拖延症一级选手。”
麦穗装傻充愣:“啊?昨天文案写到一半就睡了。”
车上的人不想听她废话:“上车。”
之后便手动打开了副驾驶的门,扯住人行道上的麦穗,把她的包扔到后座。
麦穗有诸多疑问,但最主要的是,要把项公子在报纸上的出场费结一下,毕竟項氏集团运行多年,就出了私生子这一个丑闻,这件事虽然风声不大,难不免会有不清楚真相的黑粉肆意攻击。
“那个……有什么事就在这里说清吧。”
麦穗佯装镇定,看着主驾驶行驶了半分钟就在十字路口等红绿灯的片刻,她终于鼓起勇气向项潜开口。
项潜的拇指有节奏地敲击着方向盘,他抬了抬阴翳下的那双眼,不知从哪里扔出了本文件夹,然后放到麦穗怀里。
“之前你走的时候忘记签了,补上我好向大祁交差。”
麦穗“哦”的一声沉下去,抓起前窗的电话线笔,因收不了车载香水的味道,故意把身体倾向一侧。
项潜见罢没有动作,视线始终聚集在那份说明文字上的条条框框:“记得写正楷。”
麦穗嘟哝着:“知道了……”
她低头阅览文件的期间,长发垂落在雪白的16开的纸上,天光澄明之际,一道光影照在她秀气的脸上,她今日跟往日格外不同,本想让扎丸子头的头发放松一下,用了护发素和吹风机精心护养,所以出门的时候丝滑又柔顺。
她翻开那沓带着沙哑摩挲的厚厚的纸,认真的神情如同在应承主编交托的稿子,风很温柔,树叶也婆娑,项潜的目光被她吸引,却浑然不知她何时完成了作答。
“传闻中项公子是干金融行业的,你父亲项楚也是項氏集团最大的股东,为什么你要另辟蹊径呢?”
麦穗把文件卡在凹槽里,熟练的动作一如在街头采访路人。
项楚不胜其烦地答道:“凭什么我得按世人心中那样活着?难道在你的眼中,只有FRM符合我的地位?”
麦穗当然不是这么想的,一个人如果空有幻想,不一步步设置高要求,只会活得碌碌无为,就像坐井观天的蛙,陷在自己的小小的天地。
如果野心和能力成正比,当然可以追逐不同的东西,比如说至高的权利,又比如说,发展副业作为备选方案。
道理谁都明白,可要实施起来,可谓难以登天。
她只能这样交卷:“那你又怎么会知道大祁能够给的了你想要的自由呢?”
项潜似乎在嘲笑她的无知,“是你低估了传祺的黑心,低估了自媒体的无所不能。”
他从储物盒里拿出一瓶水,仰头喝的时候喉结一节节滚动着,滴落的水沿着他的衣领滑过,显得性感又暧昧。
项潜拧紧瓶盖后,随后大手一按,放回刚才的位置,给她举例子:“就这么来说吧,你现在所生活的圈子,圈子里的人都是你熟悉的,尽管进入的大学不同,性格完全相悖,但你们的专业决定了从事哪种工作更为合适,也就是说所有的一切都是你喜爱的事物,你被眼前的所局限,其实是被裹在了信息茧房。”
麦穗一时千思万绪,最后对大佬点点头。
她恨包里只有充电器和镜子,黄历里显示诸事不宜,她出门却忘了带纸笔,没把刚刚的话记下来。
项潜闻到她头发上的花果香的洗发水味道,言语间多有调侃:“其次,就算大祁邀请了你不来,我也会想办法。”
她有些惊恐,一想到项公子玩得花,折磨人的法子一定不少,她只能假装在玩手指。
“什么?”她装失忆道。
“今日我心情好,就不为难你,带你玩个刺激的吧。”
麦穗迷惑地“啊”了一声。
90秒红绿灯过了,项潜发动引擎,继续以车速80km/h的时速在马路上飞驰,狂的像本地段都被项家一个家族承包。
麦穗的头发在风中狂舞,觉得项潜玩得就是这个刺激。
项潜的车一直在出城,从汀溪到雁城一共13km,他稳定着这个车速,看着眼前的风景不断变化,身边的女人换了一个又一个,他却从来没有分过心,也没有因谁而动过情。
而麦穗从包里拿了个塑料袋,对着袋子一阵干呕,胃里的苦水翻江倒海,却怎么也没吐出来。
好不容易到达了目的地,项潜告诉她还要走上一段路,麦穗脱下鞋子打着赤脚跟上他,发现项潜插着裤兜走上一条满是石子的小路。
只剩麦穗在风中凌乱。
项潜从芦苇荡里拿出一条五六米的鱼竿,还没有收的那种,指引她往领另一条走。
项潜这厮在后座穿上套靴,两脚就踩进了泥沼地里,悠闲地走着,丝毫不顾后面女人的死活。
麦穗只好拎着两只鞋,尝试着淌过膝盖深的泥巴是多么的冷,小心翼翼的走着。
芦苇地的天空是那样的蔚蓝,比他们相遇的所有时候都要蓝,似是昨日旧识,冲动的项潜走上前面,任凭麦穗被布满锋芒的芦苇割破手,被地上暗藏在泥地里的酒瓶扎破脚,任凭她三句抱怨,也绝不回头。
的确,麦穗不是那么的果敢,她在乎的不过是人间碎银几两,所以宁愿陪项潜来这荒凉地界,也不愿赔付巨额的精神损失费,她在乎是身上这件衣服,所以被玻璃渣子扎伤,也不愿溅一滴泥在身上。
项潜上了岸,在平坦的木板桥一个人吹风,见后面的女人磨磨唧唧,他忍不住想伸出援手,在四面掩盖的芦苇荡等的不耐烦,索性一个电话打过去。
麦穗见口袋里的电话响了,她急得想把手中的鞋子扔了,正在此时,有个声音有些颤抖,在芦苇荡回荡:“狗女人,走这边。”
麦穗左看右看,始终没看到一个监控,估计在这里夜钓是很危险的,的亏项家这祖宗没丢人现眼,不然让人家看了笑话,还得把她拉下水。
她听见项潜的提示,很快就走来了,当她作为踏过台阶上来时,项潜看了一眼她手里的鞋,很无语地说道:“麦小姐,你是我遇到过里面最特别的那一个。”
麦穗一愣,以为他要吐象牙。
项潜半蹲着,脚上的泥巴已经清洗干净,他把双手放到膝盖,无情地嘲笑道:“你是最蠢的那个。”
麦穗的气正愁没地发,她放下手中的鞋子,把泥巴弹到他的脸上,不让他钻任何空子,快速站到水泥堆砌的平面上,没皮没脸的笑:“你说谁是?”
项潜整张脸面瘫了,用衣服擦去脸上的泥巴,恶毒的目光盯着她:“好你个女人,给我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