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是传统中国的最高文化理念。天人关系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母题,其他思想由此生发演绎而成。“天人合一”思想既是宇宙本体论,又是一种自然观、世界观,也是一种价值观、伦理观、治理观、思维方式与文化理念,表现为人生的一种最高价值追求,是中国文化的根本精神,凸显了中国思想的特性。
儒家认为天的本性至正至贵、至善至灵,所以能生生不息。天至善的本性赋予人中正太和之气,人若能悟道而确保其至善与太和,则会永远顺利而坚固,这就是《周易》所讲“保合太和乃利贞”的道理。儒家倡导的“天人相通”“天人相交”“天人相类”以及“天人一理”“天人一心”,所讲皆为“天人合一”。中国古代以“天人合一”为中心重新建构了有机整体的宇宙图式,人在其中获得了活动的自由,得以保持其存在、变化和循环。道家主张万物平等,认为天地有好生之德,事物之间没有价值的区别,主张人类应当尊重万物天赋的本性,任其自然发展,实现人与天道的合一。
“天”是人与物生成的基础和前提。天的高尚性与客观先在性指明了天的“生生”职责。在天的生物层面上,人为“天”所生,肉体是自然万物的一个部分,当与世间万物“并育而不相害”。就人的灵魂而言,在天地人之中,人是天地之中、万物之上的,人的灵魂是形上之道,故人与天地平齐,贵于万物。较于万物,人是最高尚、最尊贵的,“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春秋繁露·人副天数》)。人与天地既是一个整体,又有独立性,为天地之心,要求把肉体人放在万物第一位,尊重人、肯定人;把精神人,即道体人,置于天地平齐之位,参与赞助天地之化育。因为人具有动物所不具备的天然的善性和禀赋,所以人成为万物之灵。
人有灵明,超乎万物之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人与物的差异首先表现为人有道德意识,能行仁义。《论语》说,“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就是用鱼竿钓鱼而不用渔网捕鱼,不射杀回巢休息的鸟兽,体现了人的仁德之心,即以“天地之心”协助天行道。其二,善“群”而结成共同体。圣贤之人通过道德礼仪将民众聚合起来,架设起以人心之“诚”作为媒介的“天人相类”“天人相通”“天人相生”的桥梁。其三,把生养万物作为自己的职责,能服从天地的意愿,用自己的生生之心“延天佑人”。人类的责任就是依照天地德性与人类精神行事,这种德性由天道(即自然)而赋予天地,复由天地赋予人类,主要体现在天地自然与人类本性之中。《中庸》称之为“参天地,赞化育”,参与天地正道之生生、序列四时和帮助其裁成万物的过程,以兼利天下。
“天人合一”是顺应天道自然的自然观,要求人依照天道行事。人的最高追寻是“道”,老子讲“以道莅天下”。而“道”不是凭空设定的,是宇宙由来及其存在的最高依据与自然状态,是生成天下万物自然而然的过程,是“自然”的法度与天地人物必须遵循效法的楷模。中国传统文化讲求“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史记》),归结出“天人合一”的普遍原则。“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周易·文言传》),自然万物按照规律动态生成,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川流不息,人明察事物之理,通晓万物之情状,把握万物的自然规律性,从而效法利用天道自然规律,与自然并行不悖、协同发展。中国历史上大禹治水的根本方法就是因势利导,顺应水性自然趋下之势,疏通河道,使泛滥的河水流归大海,而不是违背水性的“堵”或用人之蛮力与自然抗衡。对待自然如此,对待百姓也是如此,即“因民心性”的思想。孔子讲“因民之所利而利之”,老子讲“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都体现了“因”的方法论,是按照运行着的自然规律与自然万物打交道、相交往的方式。天人合一是“天道”“人道”合一,即天道的规律性与人事的目的性的和合统一,如此人便可以“参天地”“赞化育”,达到“中和”的至高境界了。
“天人合一”还体现了以“仁义”作为最高价值的价值观。仁义具有包容性和无尽的伦理资源,因而以仁义为本性的人也以此为最高价值,“人命关天”即是体现。儒家的“仁民爱物”思想是在“天人合一”宇宙观的视野中来思考的。仁义作为人性的核心成为宇宙的中心,其实质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成仁就是要在人性完满后超越人类自身,包容所有生命的状态。人要弘天德、行天道,就是要遵循天性、恭行天道、行“天”的生生之德。一方面,儒家认为人是宇宙之灵长,天地之灵心,“唯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受天地之化育,闪耀着其他生物所没有的光辉,赋予人以特殊地位。另一方面,人表现出同情万物、包容万物的精神境界,人以仁义礼智信之“五常德”视天地为父母,体现人的道义与责任。依照儒家的思想,天地间只有人最为珍贵,能够体现天地好生之德,从生生的仁心出发,将自然万物视为道德共同体,护佑其生命,尊重其权利,帮助其发展,成为天地生化万物不可或缺的参赞者,因而体现了人的尊贵与最高价值。人的智慧来源于天道自然,理当顺从、赞助自然,而不是改造、毁灭自然。儒家的“仁爱”具有分亲疏、有等差的递推层次性与可操作性。据《论语·乡党》记载,马厩起火,孔子急切询问是否伤到人,而不问马是否受伤,体现了由亲到疏、由人及物、由近及远的道德阶梯观念。“爱有差等”观念,首先要求修身自得,根据自己的喜怒哀乐与切身感受推至父母家人,其次亲朋、百姓等他人,再次不肆意杀戮鸟兽虫鱼,最后是爱护花草树木、山石田土而无所不至,大爱无疆。宋代“二程”之一的程颢看到老师周敦颐窗前杂草丛生,问老师为何不清除时,周敦颐的回答是:人的生命和草的生命皆有灵通向上的相同性质,都应该得到相应的尊重和保护。儒家这种独特的道德关怀方式和推理逻辑,有利于正确理解和认识“大一统”等家国治理思想。
“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国文化的根本理念和文化传统,其“为政以德”“为政以礼”“大一统”的治理观,对于修身、齐家、治理邦国具有重要的指导价值。《礼运》中说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即是中国古代治理观的一贯体现。尚贤使能,为政以德;讲信修睦,为政以礼。治理之要旨在于德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皆须立德尊礼。人若无德,就不能依礼而行,就不能自治,进而不能治国理政。而修齐治平,皆以中正道德、仁义礼乐作为基本遵循,故遵之则合法,违之则非法。中国古代以“和合”作为国家治理的主流。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理念认为,人的本性与天地的本性是同一的,人与天地可以相感相通,故可形成互惠关系,人与宇宙通过自然交感而共鸣和合,通过体悟与精神感化,把自我融入自然,这种“相互贴近”的过程,使生生之道贯穿天人关系。正因此,民惟邦本、重义轻利、无为而治、人文化成等治理思想成为中国古代的主流。
古代中国以天下一体的眼光来看待个人、家国与世界,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政治秩序合法化的基础必须是中正道德、仁义礼乐,必须符合人文的精神。中华文明史延续了5000余年,成为世界上唯一绵延不断的文明形态。中华民族由“合”走向“分”,又由“分”走向“合”,体现了“天人合一”思想指导下的“大一统”治理观的绵延。就一人而言,心身一统于德礼;就一家而言,父子、兄弟、夫妇一统于德礼;就一国而言,君、臣、民、物一统于德礼;就天下言,中国、邦国、人事、物理一统于德礼。如若都能达到,则天下大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