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芹的“女儿谥”
在红学文章中,我不爱读的是人物论。因为这类评论太多,而好的甚少;多数总带着庸俗社会学的色彩,还特别喜欢褒张贬李,挑瑕剔颣(lèi),苛薄不情。我因此自己也不写人物论,怕看人明白而观己糊涂——和人家不过半斤八两而已。
但每到一处学府去讲《红》,必有学员问我:你最喜欢的是谁?我又深知赏会雪芹的书,离开人物而不谈,只图“避俗”,也未免矫枉过正,何况自己也有些看法体认,若是谈谈,也无太妨。于是乃有此文生焉。
在历史上,皇家对文武大臣是“生封死赠”,身殁者还赠以“谥”号。比如“文忠”“文正”“文肃”“武惠”“武穆”“文壮”……举之不尽,人亦习知。若循此义以察雪芹的笔法文例,则即可悟他对诸多闺友也是赠“谥”的。他的手法是只用一个小小的字样,便“定”其人品格性分。这本来是应当充分重视研究的,可惜人物论者总爱自出词语,不太尊重作者本人的胸怀见识。
我此刻为了避繁,只想借“太虚幻境四仙姑”为启端之例,来讨论一下雪芹的“女儿谥”法。
依刘心武先生的解读,四仙姑者:
痴梦仙姑(姝)——黛玉也。
引愁金女——宝钗也。
钟情大士——湘云也。
度恨菩提——妙玉也。
我觉得大有道理。那么,再看看他在回目中,曾给多位女儿赠“谥”,例如“敏”探春,“贤”袭人,“憨”湘云,皆是读者不会忽略而无所感受的,这就是“评价”,这就是“定位”。
这层意思简略交代一下后,方可斗胆试述我个人的意见——虽说是“个人”的,实则首先是尊重(弄清)雪芹的本怀真鉴。
雪芹对林黛玉并不肯下一单字为“评”,如有之,大约就是“痴”。我拟补充或变换一个“幽”字。
理由何在?
我体会的是黛玉最受感动、震动的是汤先生写出的“如花美眷,似水流年。……你在幽闺自怜!……”,还有“幽淑女”,还有“春困发幽情”,还有“醒时幽怨同谁诉”——以上都是写及黛玉的事情,“发幽情”是在潇湘馆,“幽淑女”是指她悲题《五美吟》,“幽怨”句是她的《菊梦》诗中之句……(可能还有可举,今不遑备检)这应足够表明:我说应当"谥”以“幽”字,不为妄谈吧。
只因一个“幽”的特性,她所以太内向,太多愁,太不开展,太牢骚猜忌……这就是她的性格缺点的必然因果循环规律了。
幽,即孤僻,即寂寞,是故雪芹又写她是“世外仙姝寂寞林”,一丝不走。
宝钗的“谥”无须多费讨论,就是与袭人相同的那个“贤”字。贤者,有才能而不逞,有名位而不争,道德自守——守即操守。有操守者方是贤的本义。
宝玉对“幽”者是怜惜之,对贤者是敬重之。怜惜与敬重,皆非真“爱”(今世对男女爱情的含义)。
有一次在政法大学讲演,答问时说为何也不喜宝钗,因她“太正经”,引起全场哄堂大笑。其实我并非说她“不浪漫”“毫无性情”,那离远了。我是说她太拘谨,太“正统”,太“规矩”,以致失去了风趣,礼法掩盖了性情……这就未免乏味减色。再说得“透”些,就是缺欠了一个“真”字。
那么,谁得一个“真”呢?唯推湘云一人。宝玉真爱的是湘云。
但世人总未弄清这种微妙的区分,总以为“问题”只发生在“钗、黛”之争上——此乃深为高鹗所骗之故也。
雪芹写湘云,“英豪阔大宽宏量”,是一句最须玩味的“考语”。这等于“批评”了钗、黛:黛太小气,不“阔大”;太娇弱,毫无英气。这是“致命点”。钗虽也有宽厚的一面,但她同样不是“英豪”气象。湘云的真,最为可贵可爱。她心直口快,毫不做作,摒除一切世俗的扭扭捏捏和“搔首弄姿”,开朗,爽快,大方,坦荡。
只有她当得一个“大”字,一个“典”字。她的“憨”,其实是“真”的一个别称而已。
雪芹用特笔赠予湘云的赞语,不是“明摆”的、死板的“文词”;他用了个“特写”——当她有了葵官为侍之后,就给这个“女儿净角”起别号,叫“韦大英”,就是说“唯大英雄能本色”!
本色,就是真我——没有假相。她把“英雄”拆在两处用。其实,雪芹最赏“脂粉队里的英雄”,早在“可卿托梦”时就伏笔在先了。雪芹的哲理睿思:女儿也须英雄气概,也须名士风流。
是以,他写湘云吃鹿肉的豪迈时,旁人笑她,她答辩,就点睛一笔——
是真名士自风流!
这重要极了。
这似乎就是雪芹的一种人生理想:淑女、贤才、英雄、名士,四者的交汇组构,融化为一,方是一个“类型”。
当然,不待智者而后可知的重要一点:这也包含了他的“夫子自道”。
新睿亲王淳颖,题《石头记》,起联即云:“满纸喁喁语未休,英雄血泪几难收。”已觑破了此义。加上当时已为人广知的“素性放浪”——此正谓名士风流的形景,与世俗迂儒腐士大异其趣。
在吃鹿肉一回书中,黛玉笑湘云,有讽语,湘云反击,冷笑道:“你知道什么!‘是真名士自风流’。你们都是假清高,最可厌的!”
她说的“你们”,兼指宝钗——因下文宝钗“参战”,却非黛玉还言,十分明显。
“你们都是假清高”,雪芹评世俗之辈也。那“假”字最是眼目。由此可证我说湘云之不可及,就在一个“真”字上。
提起“清高”,正好联上妙玉。“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此谓之真清高,无上赞许,无上感叹。
但妙玉在一百零八钗中是个“别格”,不可与常情同论。她是“男不男,女不女,僧不僧,俗不俗”(“俗”谓不出家的平常人),人皆无以名之。所以论起来颇不容易。我此刻不遑细说,只先打一个比方:庄子说九方皋相马,是相赏于“牝牡骊黄之外”。这就是说,真正高级的知赏,早已超越了皮毛外相,连“性别”也是不在分辨之内的,何况男女僧俗?以“常情”来看待妙玉之为人,只能是个“怪物”,还谈什么理解认识?
宝玉对妙玉是敬若神明,深能契合。可以说,雪芹写出妙玉,是他对女儿识解的一种“升华”,极不寻常,无词可喻。(后世只一“老残”领会了,仿效雪芹写出一个靓云青年女尼来。)
但世人不知理会,时作歪解,以小人度君子,已经可叹——还有一个高鹗和某红学家等人,糟蹋了这个特立卓绝的女性人物。是可笑乎?良可悲也。
人之精神不同,文化教养不同,学识见解不同,论事观人,安能尽同;但在“红学”上,在人物论文章中,其不同眼光与“心光”之差别之巨之远,除了再说一“霄壤”“云泥”的陈言,还有什么办法可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