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夺目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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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过梦幻

“作者自云”的开头,先就吐露真心,不曾回避主题;只不过他的措辞是有意施计——拐个小弯罢了。

这小弯儿本不很大,然而世上却有不少的论家绕不过它,被它弄迷糊了。

他说:“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借通灵之说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其实只两句话:一句是说我经历了“梦幻”,二是因此方隐去“真事”而假托石头下凡历世。

如此而已,未有其他奥妙也。

为什么所历的不叫别的,单叫“梦幻”?又有两层含意:一是事过境迁,感觉上如同梦中幻境不复存在矣。二是那些事不便直言无讳,只得托之于梦,情节文词,皆可“幻化”——用巧妙方式变相而表达之。

——用幻化之情节文词来表达,那是什么?很明白:就是“将真事隐去”,就是“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也就是把真事当作“小说”来写。

小弯儿不过如此而已,岂有他哉。这原无需乎多么高的“智商”就能看懂。

说得再“白”些,就是:我这是把自己的经历变成石头的故事来写此一书的。

这就叫“自传说”,红学上的一桩“公案”由此而生,由此而立,由此以证,又由此以定。

除非读不懂雪芹的话,或是硬不肯承认这个事实,另作出“别解”——那与雪芹又有何交涉?

及至书到正文,又出现了“追踪蹑迹”“不敢失其真传”等表白申说的话,都是一脉相通,先呼后应的,没有孤立的零言赘语。

这样,也就明白“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这个回目应该读作“真事隐,以梦幻来表达石头”。

其实,真事也并未真的“隐”去,就涵蕴在“梦幻”之中。换言之,表面是写为梦幻的,本来都是真事。

似隐未隐也。云梦非梦也。

欲读《红楼》一书,应把头脑修养得灵活一些,聪明一些,解悟一些,因为雪芹是个大智慧人,他不肯说些笨话、呆话,也不肯写些拙文字、死笔墨。

诗曰:

世上庸人书枉诵,

活龙打做死蛇弄。

石头也能性通灵,

却教石兄笑肚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