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思维中的推理方法(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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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思维的分类

(一)直线思维、曲线思维和逆向思维

直线思维就是根据事物的发展规律、人们的生活习惯、风俗习惯以及长期形成的意识形态等已知条件和已知现象,直接推得其结果的一种思维方式。每一个人所固有的思维方式首先就是直线思维方式,它可以帮助人们在已知的条件下获得未知的结果。它是人们在工作中、在总结经验的过程中长期使用的一种思维方式,特别是在对一些具有一定客观规律的事物的认识和判断时,更常使用这种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的优点是逻辑性强、推理性强、直观而间接;只要具备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掌握相关的规律,再结合特定的现象或事实,就可以得出一个比较确定的结论。这种思维方式的缺点是过于依赖常理,忽略规律发挥作用的特殊条件和特殊表现形式,忽视现实情况的变化及其特殊性,得出的结论过于确定、单一乃至武断,因而具有较高的风险性。这种思维是一种常规思维和静态思维。

曲线思维就是根据事物的客观规律,人们的生活习惯、风俗习惯以及长期形成的一些意识形态等已知条件和现象,在思维过程中引入一些相关的变化、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对本应直接推得的结果加以否定或者对结果进行风险性的深化的一种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为了避免风险而显得保守,其推导出的结果具有多变性的特点。在思维中,现实情况不仅是复杂的,而且是多变的,因此应该不断根据发展变化的情况去否定或者修正结论。它体现了辩证法的精神,是一种辩证的、动态的思维方式。例如,在“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中,某人因为经常嫖赌被公安机关处理。根据直线思维方式,人们会认定该嫌疑人是坏人;但是,根据曲线思维方式,人们在认定该嫌疑人是坏人的同时,也会认定该嫌疑人在一定的时间、地点和场合下是一个好人。

逆向思维方式就是根据事物的客观规律、人们的生活习惯、风俗习惯以及长期形成的一些意识形态等已知条件和现象,在思维过程中摆脱传统观念、习惯等束缚,从另一个不同的思路、角度去推出事物结果的一种思维方式。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常常只是习惯于相信某种公认的看法,这就不易形成自己的独立见解;相反,如果从大家都不注意的方面思考问题,那就可能发现某种大家都不注意的新观点。对于同一个事物、现象或者事件,从不同的甚至相反的方面进行思考,往往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进行逆向思维除了要看到与事物的有关方面,尤其是人们不太注意的一面之外,还要敢于怀疑。如某高速公路上夜间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个女子被当场撞死,而肇事车辆则立马消失于黑暗之中,逃逸得不见踪影。经过现场勘查,只发现一只鞋子。有人认为这只鞋子是路人的,有人认为这只鞋子是死者的,有人认为这只鞋子是肇事司机的。而一位年长的侦查人员认为,肇事逃逸车辆是一辆运送鞋子的大货车,这只鞋子就是从该大货车上振动后落下的。侦查人员在详细地分析了这四种可能性后,认为这只鞋子从肇事大货车上掉落的可能性最大,最后侦查人员循此线索,终于侦破此案。

(二)水平思维和垂直思维[2]

所谓水平思维就是对对象的整体进行浅层次的分析,可以使得先后顺序的判断标准明确化,进而找到重要部分以进行先后顺序排列,保持思维的广阔性;所谓垂直思维就是对对象的特定部分进行有深度的分析,可以使得人们对排列靠前的重要部分进行深刻探究,保持思维的深刻性。很难说哪种思维更重要、更优秀,只能说应“首先进行水平思维,然后再进行垂直思维”,这是因为人们很容易一上来就进行垂直思考。之所以如此,并不是因为人们的水平思维较弱,而是人们固有的思维习惯和思维定式使然。这样做固然可以暂时对对象的某一特定部分进行深入分析,但是也会使得人们无法顾及对象中的其他内部因素以及与该对象相关的外部因素。所以,不与水平思维相结合的垂直思维无疑是鲁莽的。需要把水平思维和垂直思维相结合,先进行水平思维可以使得对象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明确化;在进行垂直思维的时候也要不时地进行水平思维以便在注重细节的同时也能顾及整体。

(三)思维的其他分类方法[3]

1.现代认知神经科学对思维的二分法

现代认知神经科学把思维分为外显思维和内隐思维。外显思维通常是受到意识控制的和自觉进行的,以反射式推理为主,它在问题解决和周密计划过程中运用较多,以精细严格为特征;内隐思维则大多是不受意识控制、自发进行的,以反身式推理为主,其过程难以用逻辑和语言加以刻画。

2.格里高利对思维的四分法

美国心理学家理查德·格里高利(Richard Langton Gregory)根据是具体还是抽象以及是有序还是随机把思维分成四类:(1)具体而有序的思维。这种思维的主体以现实为基础,对信息进行有条理的、有序的、线性的加工。现实是由感官的感觉所能够感受到的东西组成的。这种思维擅长发现细节和把握具体的信息、公式和规则,对其思维主体而言,动手操作和学习示范性样例是训练其思维的较好路径。(2)具体而随机的思维。这种思维的主体大多擅长或从事实验工作。他们也以现实为基础,但是更愿意运用试错法,从而其思维常常出现直觉的跳跃。这种思维的主体擅长运用发散性思维,喜欢从不同角度看待问题,求变需要、发现动机以及按照自己的方式行动的愿望比较强烈,适当的压力有助于他们解决问题。(3)抽象而有序的思维。这类思维的主体偏爱理论和抽象思维的世界,喜欢用概念思维分析信息,很容易把注意力置于重要的东西上面,其思维方式是逻辑的、理性的,喜欢独立思考和一个人冷静地沉思,不喜欢集体思考和热情的、冲动型的思考。(4)抽象而随机的思维。这类思维的主体通过深思来吸收和组织信息,他们在自由的、人际关系简单而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中能够更好地发展;在诸如公安机关这样的组织严密的环境中,他们会感到压抑。他们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较强,喜欢集体思维和形象化思维。

3.赫曼对思维的四分法

美国心理学家赫曼根据驱动思维的方式不同把思维分为四类:(1)结果驱动的思维:逻辑分析、理性批判、喜欢量化;讲究实际、注重事实、运用事实说明重点;抓住重点、坚守底线;善于找出问题、界定问题、厘清问题、挑战问题;处事理智、不轻易动感情、以抽象方式表达感情。(2)工作驱动的思维: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维持现状;沉稳、保守、矜持、自制;准时、仔细、爱好整洁;善于组织管理、有条理;凡事事先制定程序和计划、工作努力、善于处理细节;相信实力、注重方法;喜欢提出和解答能够找到具体答案的问题;说话喜欢用长句,但很完整。(3)感觉驱动的思维:重视感官经验和人际关系;重视互动和团体协作,乐于助人;感情丰富、善于表达、善于非语言交流;喜欢音乐、喜欢说话、喜欢教学和训练,很在乎他人;擅长现象描述,喜欢用故事说明重点,学习时喜欢自言自语。(4)未来驱动的思维:善于联想和想象;喜欢猜测、类比、隐喻、模拟和实验;善于综合、融贯和整合;思想开放、喜欢冒险和游戏、冲动、好奇心强;说话不连贯不完整,爱用成语;好问“为什么”和“怎么样”一类的问题、喜欢探寻新奇的和综合性的问题。

思维的作用在于认识。已经形成共识的是,思维是一种高级的、复杂的认知活动。人们可以从诸如逻辑学、数学、心理学、符号学和语言学、计算机科学、系统科学、哲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学、生物学等多学科来研究人类整体和个体的思维;也可以从诸如描述性、规范性、思辨性、发生学等方式对思维进行研究。比如,心理学着重对思维进行描述性研究,了解思维是如何进行的;而逻辑学着重对思维进行规范性研究,规定思维应该如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