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增订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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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现实问题

刘某(男)在和耿某(女)结婚前是一名专业的股民,由于当时股市还在牛市,刘某又操作得当,赚了不少钱。之后刘某将赚的钱投入一家公司后,与耿某结了婚。结婚后,两人一起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一起参与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在夫妻两人以及其他股东的努力下,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刘某也凭借在公司的股权分红赚了不少钱。但对于公司分红属于刘某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却有着不同的意见。刘某认为投入公司的钱是婚前自己的个人财产,所取得的收益也应是个人财产;而耿某则认为该收益是在婚后取得的,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依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一般来说,具体实践中,判断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时,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从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来判断,前者原则为个人所有,后者原则为共同所有。此外,若收益是基于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混同后进行投资行为所产生,无证据证明具体比例的,推定为共同财产投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