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认定与处罚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食品安全标准是指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企业标准、通知、通告等不应作为判定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依据。不符合《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的,应定性为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法律设定了5万元以上至货值金额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应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