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自己的法律顾问: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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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招聘考核时发生人身伤害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在招聘考核时要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保障应聘人员的人身安全,若应聘人员在招聘考核时发生人身伤害,用人单位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以案说法

13.招聘考核时发生工伤,用人单位负赔偿责任

卢女士在×××银行北京分行职工餐厅面试考核时,被和面机绞断右前臂,但由于对银行给付的工资、护理费等数额不满,卢女士将银行诉至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要求交行北京分行支付近5000元护理费。

2006年5月18日,卢女士到×××银行北京分行下属亚运村支行的职工餐厅工作,双方既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就工资标准进行约定。第二天,卢女士参加了面试考核,在使用和面机时绞断了右前臂,后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三级,安装了价值14万余元的特殊假肢,卢女士因此患上了抑郁症。由于双方没有约定工资标准,因此单位事发后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向卢女士支付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卢女士认为,虽然她没有与单位约定工资,但应该按单位每月8000余元的平均工资标准享受医疗期间的工资。此外,她还请求法院判令单位支付其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假肢费用等近155万元。

对于卢女士的要求,银行认为,卢女士是临时招用的午餐炊事员,又是在面试时出现工伤,情况特殊,谈不上约定工资等问题。卢女士要求享受平均工资不能成立。银行还提出反诉,要求卢女士返还银行为其垫付的医疗费余额7500余元。

法院认为,卢女士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其核定伤残等级之前所发生的工资、医疗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卢女士受伤后没有再工作,因此单位给予最低工资标准并无不妥。此外,法院认为假肢费用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而且精神损害赔偿金于法无据,因此均未支持。最终,法院要求×××银行北京分行支付近5000元护理费,同时要求卢女士返还银行垫付的医药费余额7500余元。[13]

【法律风险防范】

用人单位在招聘考核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在招聘考核之前,用人单位应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操作安全检查,保证操作环境的安全以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安全。在招聘考核过程中,应确保应聘者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提醒应聘者注意操作安全,告知操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用人单位应全程配备专业人员,保证应聘者在考核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如果招聘考核的风险较高,建议为应聘者购买商业保险,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给用人单位造成较大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