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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打伤人要承担责任吗?
现实困惑
16岁少年任某自幼丧母,很早便辍学参加工作,如今他每月的收入不但能养活自己,还能时常接济家里一点儿生活费。一天,任某与同事房某发生口角,房某辱骂任某是没娘的孩子没有教养,任某气愤之下将房某打成重伤。房某为此花费医疗费用2万元。房某出院后能否向任某要求赔偿自己的医疗费用?
律师说法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任某16岁,不但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接济家里生活费,应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他人造成侵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任某给房某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