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分析:恶的群像及如何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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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初犯、累犯、惯犯 犯罪领域的“二八法则”:80%的犯罪是20%的人做的?

本节我们关注的问题是,为什么有些人容易重复犯罪?在这里,我们要讲一下“二八法则”。别误会,这里的“二八法则”不是大家熟知的那个巴莱多定律,是犯罪心理学中的“二八法则”,我们这样形容再犯情况的严峻性——80%的犯罪,是由20%的人做的。

这个结论听起来可能会让大家有点吃惊,我第一次听到的时候也是一样的感觉。当时有几个问题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来:初犯与累犯或是惯犯的心理有什么不同?为什么有些犯罪人只会实施一次犯罪行为,而有些犯罪人会再犯?下面我们就来讨论一下这些问题。

我们首先要知道初犯、累犯和惯犯这三个词的意思:通俗地讲,初犯指的是第一次犯罪;累犯指的是根据《刑法》被判刑后在规定的几年之内再次犯罪的;惯犯实际上是对犯罪行为人的一种描述,即反复实施同类犯罪行为,已经形成了习惯,很难改掉。

说起三者心理上的不同,有人可能会问,都是犯罪人,区别应该不大吧?那么我举个例子来说明,就像游戏里面的等级不同一样,它们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初犯的心理特征

初犯的心理很好理解,总结为三个词,就是矛盾、肤浅、侥幸。

矛盾指的就是行为人在初次犯罪之前,会在行动手法和犯罪方法之间反复考虑,比如,他犯罪的需求很强烈,但是手法很有限,这个时候,他会犹豫要不要通过犯罪手段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行为人还会考虑法律规定和自己实际想做的事情之间的矛盾之处。虽然很多初犯可能并不知道法律都具体规定了什么。

这就引出来初犯的第二个特点——肤浅。也就是说,初犯对于很多事物的理解是肤浅或者说是粗浅的,如刚才提到的法律规定,实施某一行为,会受到怎么样的刑罚,会有怎样的后果,他们其实并不十分清楚。

很多初犯被抓到之后都会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引发这样的后果,得到的刑罚居然这么重,表示很后悔;当然对法律规定的认识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初犯的“三观”也很粗浅。比如,他们对金钱的定位有偏差,对诱惑的抵抗力太差,等等。

你可能会有疑问,看起来初犯在犯罪前已经考虑很多了,为什么还会去犯罪呢?这就涉及初犯的第三个心理特点——侥幸,就是赌“你抓不到我”。

其实,犯罪之后漏网的概率非常非常小,但是因为对犯罪人来说,犯罪行为带来的经济利益太大,加上因为肤浅,初犯又不是很了解警察叔叔的实力,所以就想着赌一把。事实上,他们绝大多数都会赌输的,想都不用想。

累犯的心理特征

“赌”输了就被判刑,改造之后再出来;出来还没安宁多久,就又犯罪了。这又是为什么?这些人是怎么想的?

累犯的心理特点也可以用几个词来概括,即贪婪、报复、交往、谨慎、合理化。

累犯的贪婪,指的是监狱改造都没能让他们的物欲回到正常水平,他们还是有很多欲望和需求,或者因被关起来一段时间,憋得太久了,一出狱就脱缰了。

报复,听起来很可怕。对于累犯来说,他们的报复心理实际上是对社会的报复。主要是源于各种对公权力的不满、对自己遭遇的错误认知以及对环境的抵触。

交往,指的是累犯在改造之后,就被贴了个标签——“你有前科”。这个标签会使得他们在出狱之后,很难交到一般的新朋友,反而会比较容易地融入同样“有前科”的人群,这样一来,交往不良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累犯很谨慎,这个特点也比较好理解。其实就是他们被抓进去过一次,有过切身的经历,比较清楚被抓的后果,对此也会很害怕,所以他们在作案的时候会比初犯谨慎很多。

合理化是累犯的一个很重要的心理特点,指的是他们觉得既然自己已经被抓起来过了,惩罚完了,也体会过了,可能很多人还觉得自己被亏待了,那么其心理状态实际上已经发生了扭曲,会觉得再实施一些犯罪行为也是合理的,“我应该再做些什么来补偿我的损失”,或者觉得“反正我就这样了,不如破罐子破摔”。

惯犯的心理特征

我们前面已经提到,惯犯其实是犯罪人的一种状态,指的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就是想犯罪的心理状态。

听上去好像无药可救了,是不是?惯犯的矫治难度确实很大。那么惯犯在心理上有什么特别不一样的地方吗?

有!主要是性格和心态方面的不同。

惯犯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犯罪已经成为他们的一种生活状态了。他们在心态上是平和的、稳定的,对于实施犯罪,多数感觉不到紧张,甚至还有点期待;当犯罪行为实施结束后,他们还可以若无其事地走掉。

对他们来说,实施犯罪行为已经不需要进行什么思想斗争了,因为已经习惯了,所以心理层面那种纠葛矛盾的情况基本上没有了。在犯罪之前,他们有可能还是会思考一下,但是不太会因为自己实施的是犯罪行为而纠结。

惯犯性格方面的特点很突出,他们通常会比较内向、孤僻、忧郁,不爱与人沟通;没有什么同情心,比较冷漠。大家会不会觉得这样的性格太内倾了,感觉就像一个木头?其实还真的是这样,很多惯犯都是如此,看起来如同行尸走肉一般。

除了心态和性格上的特点,还需要特别强调一点,就是惯犯的犯罪技能很娴熟。他们因为经常犯罪,作案技法已经熟练了,社会危害性很大。

探究:重复犯罪发生的根本原因

聊完了心理上的不同,大家可能都会期待下一个问题:为什么有些人只实施了一次犯罪,被释放后还不好好重新生活,还要再一次犯罪呢?

在这里我要插一句,未成年人的再犯率是比成年人高的,所以要多关注未成年人的教育和行为问题,因为第一次违法犯罪年龄越小,再犯的可能性就会越大,矫治难度也就越大。所以,预防犯罪,需要从小抓起。

回到为什么会再犯这个问题上,个人觉得,有几个点可以拿来探讨。

首先,出狱人员的社会支持不足,这是我想说的一个主要的点。对有过犯罪行为的人来说,其实他们在回归社会之后,是需要很多的支持的,无论是家人、朋友还是社会层面,都应该给他们提供充足的重新生活和心理建设上的支持。

但是现实情况往往是,家人可能搬家不联系了;以前的朋友不联系变陌路了,他们只能和与自己身份相似的、身上有一样标签的人交朋友,这样一来,就没有实际有效的支持可以给到他们;而社会层面,大多数人对出狱人员的接受度也普遍不高。

得不到支持的话,“有前科”的人很容易就会觉得,“哎呀,反正我都这样了,也没办法正常生活下去,烂命一条,那不如我接着做老本行好了,反正之前也做过”。

其次,社会大众给出狱者贴上了负面标签。这个情况在目前还很难改变。大多数人都会觉得“有前科”是一个很负面的、足以完全否定一个人的标签。

确实,这个标签对很小一部分的出狱者来说,可能是贴得对的;但是大多数的初犯实际上是由各种非故意的原因导致去犯罪的。而不加区分地给他们贴上同样的标签,反而会让相当一部分出狱者失去改过自新的机会和信心。当然,这么说不是要让大家去排除那一小部分人,而是要强调应该区分他们,分别对待。

最后,监狱改造不足会带来问题。刚才我们讲了,如果一个人太早开始犯罪生涯,那改造的难度就很大。在没有充分接受改造的情况下,刑期到了,也必须出狱。这样一来,出狱之后,其再犯的可能性也会很大。

方法:如何应对“有前科”的人

对于我们来说,做好两点就好:不主动招惹,不戴有色眼镜。在知道但是没有必要接触的情况下,不去主动接触他们;而如果是亲戚、朋友、邻居一类的人,那么,要以平常心对待,避免因为“有前科”这样的标签而表现出有色视角,毕竟他们是很敏感的。当然,如果你有能力给到他们或多或少的一些支持,那么不论是对你自己还是对出狱者来说,都是很有帮助的。

反思

关于初犯、累犯和惯犯的内容,我们暂时先学习和讨论到这里。关于减少再犯率的措施之类的,对于我们甚至是整个社会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社会不可能完全消除犯罪,但是我们确实有可能改变“二八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