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出庭通知书(通知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用)
××××人民法院出庭通知书
(××××)……民×……号
×××: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向本院申请你作为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本案涉及的……(写明协助质证的专门性问题)代表其质证或者提出意见。本院经审查,已准许×××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应于××××年××月××日××时××分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写明法庭审理的地点)出庭。
二、你在法庭上可以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三、审判人员可以对你进行询问。经法庭准许,当事人可以对你进行询问。你可以与对方当事人或其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就案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对质。
四、你应当遵守法庭秩序,服从审判人员指挥,不得参与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之外的法庭审理活动。
联系人:……(写明姓名、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二条制定,供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通知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用。
2.当事人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年12月29日)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在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代表当事人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或者对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在法庭上就专业问题提出的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
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相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