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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企业经济性裁员,可以随时通知职工卷铺盖走人吗?
所谓经济性裁员,通俗地讲就是职工所在的企业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遭受了巨大的损失,日常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甚至面临破产。此时企业为了及时止损,通常的做法往往是缩减生产规模,将大批职工辞退。那么,面临这般情形,企业能否一切手续从简,今日通知,明日就让职工走人呢?
我国《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对于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有着明确的规定。事实上,由于大规模辞退职工牵涉的利益众多,社会影响重大,法律后果严重,程序相比个别辞退更加复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企业需要在裁员前30日向工会或者所有职工说明此次裁员的详细情况,制订相应的裁员方案,听取职工的意见与反馈后,将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一般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后才可以将方案予以执行,随时让职工走人的行为是被法律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