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知识问答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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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物权

1.物权编规范的对象是什么?

《民法典》第205条规定:“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物的归属是指物归谁所有,物的归属关系就是所有权关系。物的利用是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物自己使用或者交他人使用,物的利用关系就是物在利用中产生的关系,是所有权人与利用人的关系以及利用人和其他人的关系。《民法典》物权编通过确定归属和利用的规则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需要明确的是,物权编并不一般性地调整所有的物的归属和利用的关系,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财产关系,也就是这一条规定的“民事关系”。按照法律部门的划分,物权编属于民法,调整横向的社会关系;经济社会管理活动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关系,也涉及财产的归属和利用问题,但此类关系主要是由行政法、经济法调整,不属物权编调整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