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政治(修订版)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五、政治变迁中的农民

事实上,“农民”的政治特征并非一成不变。蒂利研究的法国,同样是农民,可能互相争夺资源而进行械斗,也可能为了反抗国家的掠夺而揭竿暴乱。对研究中国问题的学者而言,传统中国近代革命风起云涌的历史进程,则提供了有益于现代农民政治特征形成乃至变迁的复杂图景。

裴宜理曾经研究淮北的中国农民为什么造反。25在她看来,农民的生存策略是最根本的原因。这一地区清末捻党的动机最直接来自经济因素的驱动,思想仍是农民正义感的朴素观念,或者由于生存环境的恶劣而结党掠夺其他地区的财富,或者为了防止被其他地区掠夺而建立自己的防卫堡垒。民国时期的红枪会,其潜在动机仍然是具体而狭隘的,当时掌握权力的北方军阀既压迫穷人又压迫富人,所以群众不分贫富,联合起来共同反抗军阀统治。因而,共产党“打倒地主”的口号在80%有土地的农民中没有得到广泛响应,“打倒劣绅”的口号则更是疏远了由地方精英领导的红枪会,共产党不得不转而利用纯粹由失地无产农民组织起来的“穷光蛋”组织。她进一步指出:“政府、其他外部盟友和敌人的影响被证明是决定这种或那种策略是否转向公开叛乱的关键。”“大多数村民参加匪帮或参加自卫组织,都是为了达到攫取生活资源或是保护生计这样明显的实用目的。”生存策略牢固地植根于已经存在的社会结构之中,“要重新设计淮北地区的社会结构,不得不等到那些充分摆脱地方关系羁绊的革命者的到来,只有他们才可以提供个新的方法”。

显然,我们可以说,在革命战争年代中,农民是被动员的最重要的支持力量,而其生存策略则是最根本的出发点。工农联盟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保证”。但是,在构建农民新的生存逻辑中,进程却并不理想。在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民虽然仍是新政权争取政治支持的主要力量,但农民所获得的政治参与的机会并不多。从《选举法》对于县、省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规定来看,要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对此,辩护者主要从农民数量多、避免“人民代表大会”变成“农民代表大会”的角度出发进行论证,时任选举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邓小平即在草案说明中指出:在城市与农村间作不同比例的规定,“就某种方面来说,是不完全平等的,但是,只有这样规定,才能真正反映我们的现实生活,才能使全国各民族、各阶层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有与其地位相当地代表,所以,它不但是很合理的,而且是我们过渡到更为平等和完全平等的选举所完全必要的”26

农民纵向的政治参与机会受到限制,与此同时,其横向的接触和联合也受到限制和忽视,农会等农民自组织在改革开放后长期未能得到恢复。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农民被组织在以人民公社为基本单位的政治结构中,这种组织方式到改革开放以后就难以为继了。随着人民公社等集体组织的解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在群体秩序、集体生活、公共服务和社会治安等方面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在此背景下,国家开始推行村民自治制度,在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时,彭真曾指出:“村民自治,实行直接民主,是最广泛的民主实践。农民把一个村的事情管好了,逐渐就会管一个乡的事情;把一个乡的事情管好了,逐渐就会管一个县的事情,逐步锻炼、提高议政能力。”27但是,目前村民自治,一方面受制于村民组织与党政组织的关系牵扯,也受到政府过程开放不够的制约,步伐依旧沉重。

到20世纪90年代,农村村民自治作为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重要内容,已经成为国家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制度之一。有研究认为,这一制度就是要在中央的改革派与普通农民之间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通过这种改革,上级政府给农民民主权利来限制地方政府。问题在于,通过这一制度形式,国家与农民之间的合作是否得以顺利实现?事实上,由于党政体制并没有发生改变,在此情况下,农村基层民主的功能发挥有限。在许多地方,农民对于村民自治缺乏信心,导致选举中投票率低、竞争性不强、参与热情不高,或者恰恰相反,选举的竞争性极强、候选人为了竞选甚至不惜运用贿选等不正当办法。

周锡瑞在探讨义和团运动起源的时候,展现了这样一幅图景:鲁西南社会结构中存在着一个牢固的乡村地主阶层,村社内部凝聚力强,而鲁西北社会比较开放,相对平均。鲁西南的组织大刀会由乡村财主把持,组织严密,活动不公开,与社会形态极相吻合。而鲁西北的神拳则相反。“与大刀会的地主阶层首领相比较,神拳首领多为游民或穷苦农民。”28“这些穷人、外村人甚至在村内被人看不起的年轻人都有机会成为神拳头目。这种吸引力与机遇对于很多遭践踏的人来说无疑是巨大的。”29在鲁西南,“擒贼擒王”的传统策略能够见效,国家政权与地方的博弈谈判更容易实现,而鲁西北则不同,在这种低组织化的社会,神拳头目难以实现绝对控制,政权的谈判和博弈对象很难确定,因而,暴乱更容易发生而难以平息。

反观现实,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在于,到底是培育农民组织化的横向参与,还是有意忽视甚至限制这种横向参与?事实上,农民在现实纵向政治参与机会方面受到了一定的局限,一旦利益诉求得不到有效满足,参与能量就会被导入横向方式。且不说当今地方五花八门的民间组织兴旺发达,正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民间宗族宗教势力的发展也大行其道,甚至在有的地方,村庄公共物品供给主要来源于这种村庄民间组织。30正如我们在今天的城市里看到的,一些农民工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因为城市的政府和其他正式组织不能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于是,他们转而依靠一些非正式组织甚至非法组织,依靠黑社会组织。31因而,限制或者无视横向参与的发展对于现实政治的发展和稳定都是不利的。与其在纵向参与一时难以深化时,控制凋敝散沙的村庄社会,不如引导和鼓励农民的横向参与,使原子式的个体整合在更有组织性的村庄共同体之内。

总体上看,当前农民对于既定的政治秩序持接受的态度。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中央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的增加,农民对于中央政府的支持和信任程度大大增强。但是,对于具体地方性的政策安排,农民仍然存在不少疑虑。这种疑虑最初往往来自民事纠纷,或者农民与村集体、乡镇基层政府的小冲突,但由于这些冲突和纠纷无法在基层政府获得“公正”的处理,农民开始诉诸更高层的政府权威,试图通过更高一级的政府权威来实现自己所孜孜以求的“公正”。而上访即是这种努力的一种尝试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