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选尸”、“延尸”:祭尸礼的准备
商代祭典中,神尸是祖先神灵的载体。由谁担任神尸,是要经过占卜选定的,所以,选尸就成为祭尸礼的首要环节。然而,关于选尸的卜辞并不多见,今所见之典型者有如下两例:
1.[丁]未卜,王:“延二尸,余示。”
2.丁未卜,王:“延二尸,余示武。”二月。575(见附图一)
上引两条卜辞皆属一期卜辞,第1条的意思是说,丁未这天占卜,王说:“名者所引荐来的两名尸的候选人,我确认名‘’者为尸。”卜辞的意思是贞问王的这个选择是否吉利。第2条与上一条意同,只是王认定了名武者。,除了人名之外,还用作部族名或地名,卜辞有云“王使人于”576,可以为证。上引两条卜辞,表明此事之所以占卜,是让神意确定两名候选者哪一个可以成为“尸”。辞中的“延”有引导、恭请之意。《尚书·顾命》“逆子钊于南门之外。延入翼室”577之延,“延入翼室”即引导进入翼室。《韩诗外传》卷六“延先生上”,即请先生上。是皆为证。这两条卜辞中的“示”字通“寘”,可读为“置”,训为予578,意谓赞成、选定 。两名候选人,王都有所选定,就看神意认为选哪一位是吉利的,就定哪一位为“尸”。卜辞所谓“余示某”,是商王之语,意即我选定了某。
商代关于任“尸”者的身份标准,从卜辞中尚看不清楚。而周代的情况则比较明确,可以提出作为参考。周代择尸,一是要选择同姓贵族的嫡子;二是男性先祖之尸为男性,女性先祖之尸为女性,女性之尸要取异姓女子579。三是任尸者要有贵族身份,而不是贱者,不是养子。周代祭礼中担任神尸者多为男性幼童,即所谓“孙为王父尸”。《礼记·曾子问》引孔子语谓:“祭成丧者必有尸。尸必以孙。孙幼则使人抱之。无孙则取于同姓可也。”580由于相关卜辞数量有限,现在还很难判断商代是否也如此。上引卜辞所选任神尸的“”和“武”,很难说就是子姓的商王之族孙辈的人。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商代任神尸者的范围可能比周代要广泛些。商周祭典之所以以幼童为尸,愚以为是古人会合魂魄的观念所致,即《礼记·礼运》所谓的“嘉魂魄”。清儒黄以周解释此意谓:“祭能诚敬,其鬼长存不散,故谓之教之至。”581在祭典上,所祭之先祖之魂附于“尸”之身,表示先祖之鬼尚在焉,祭祖之人见“尸”如见其先祖,此正孔子所云“祭如在,祭神如神在”582。祭典上望见神尸,犹然见到先祖,其情感自然要浓烈。这是一种尊祖敬宗教育的极好的形式,所以说它是“教之至”。
除了卜选任神尸者以外,商代还要卜选由谁来认定任神尸。《合集》第32912片载“……令暨兔示[尸]”(见附图二),这条一期卜辞中的“尸”半残,从残存部分的笔势看,当为“尸”字583。这条卜辞的意思是说,名“”者、名“兔”者是否可以作为选“尸”之人584。关于选“尸”者的卜选,辞例很少,这也许表明选“尸”之事一般是由商王或有影响的贞人来做决定的,无须经过卜选。选尸和认定尸的卜辞稀少,盖因为商代对于此事并非特别挑剔,或者是因为任神尸者已有某种固定的规则,所以,除特殊情况外无须再进行占卜。
除了选定任神尸者以外,还要卜选“延尸”(即延请神尸进入“尸次”及正式祭典场所)者。在关于商代祭尸礼的研究中,曹锦炎先生率先注意到卜辞“延尸”的问题,并做了很好的研究585,今在其研究的基础上再做些补充性质的探讨。请看下面的辞例:
1.戊寅卜,贞,弹延尸。七月。
2.戊寅卜,贞,于堂宾延尸。七月。
3.贞,于大……宾延尸。586
第2、3条说是否可由名宾者来延尸。这两条卜辞中的“宾”字皆为习作人名的“”形,当肯定此辞中的“宾”不当是表示傧接之义者。这个“宾” 有可能就是武丁时期著名的贞人宾。“延尸”者除上引卜辞提到的名“”者、名“弹”者、名“宾”者之外,还有名“亥”者等587。
依照周礼,神尸进入祭祀场所之前要有一个更衣准备的地方,称为“尸次”。卜辞中有关于从外地迎尸至商的记载,见于《合集》第32278片。此版共有6条卜辞(见附图三),内容如下:
般以尸于北奠次。
尸于泞次。
于次。
癸亥,伐即日于囗(堂)卯。
乙巳卜,来乙卯王。
弜囗尸。588
此版为一期卜辞。合观此版卜辞皆言祭祀之事,并无用兵打仗的迹象。卜辞之意贞问是否让名般者率领神尸驻次于北奠,抑或是驻次于泞或是其他的地方。《合集》第32277片的内容与此版完全相同,亦是对于率领神尸之事的贞问。如果这个判断没有大误的话,那么,我们还可以推测任神尸者不仅有商都的贵族子弟,也当有商都之外者。
《周礼·天官》有“掌次”之职,其任务之一就是在祭礼前“张尸次”,589即在庙门外陈设为神尸更衣而准备的帷幕。商代卜辞中尚未见到于庙门外设“尸次”的记载,跟周礼相比,显得简质一些。从上引两条卜辞看,商代可能是以某位先王的宗庙作为“尸次”的。神尸先由人延请到“尸次”(如“大乙宗”)作准备,然后再由人延请到正式的祭典场所受祭。占卜所选的“延尸”者,应当就是延请神尸进入“尸次”和由“尸次”进入正式祭典场所的人。但是,这种延尸者还不是正式祭典中的神尸的傧相。
周代祭典中主祭者不到庙门外迎尸590,据《仪礼·特牲馈食礼》载,要由祝到门外迎尸,主祭者只是在堂的阼阶之东表示敬迎。郑玄注谓“主人不迎尸,成尸尊”,贾公彦疏谓:“主人不迎,迎之尊不成,不迎之则成,尸之道尊也。”591主祭者不迎尸于门外,是因为表示不同级别的人在不同的地方迎尸,更能显示出“尸”之尊。此正如《礼记·祭统》所谓“不出者,明君臣之义也”。592卜辞所显示的商代迎尸的情况与周代不同,那种宗法制度下的社会等级的森严在商代尚未出现,所以商代祭尸礼的迎尸地点比较随意,迎尸者也不一定是“祝”官。
和商代以占卜的方式确定神尸的方法不同,周代是以占筮的方式确定神尸的。《仪礼·特牲馈食礼》记载“筮尸”的第一环节的过程如下:
前期三日之朝,筮尸如求日之仪。命筮曰:“孝孙某诹此某事。适其皇祖某子,筮某之某为尸,尚飨!”乃宿尸。主人立于尸外门外。子姓兄弟,立于主人之后,北面东上。尸如主人服,出门左,西面。主人辟,皆东面北上。主人再拜,尸答拜。宗人摈辞如初。卒曰:“筮子为某尸。占曰‘吉’,敢宿。”祝许诺,致命。尸许诺,主人再拜稽首。尸入,主人退。593
“筮尸”要在举行祭礼的前三天的早晨进行,占筮时的命辞是“孝孙某人,欲选取某人之子某为神尸,受祭之神灵是否乐于享受祭祀”。如果所选的某人占筮的结果是吉利的,那就到神尸家门外宿请(即恭请)594,为神尸者许诺后,即基本完成了这个仪节。商周两代选尸的方法虽然不同,但祭典前对于选择神尸的重视及仪节之认真与繁细,却有一些相似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