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在社会结构形式的制约下,原始时期的婚俗表现着与后世迥然有别的面貌,并且经过了若干发展阶段而逐步演进。
原始人群时期的婚俗,一般认为是杂乱无章的。战国时期的人曾经有这样的说法,“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536这种“太古”时代的婚制,显然是没有父母、兄弟、姊妹辈行之分的杂乱婚制。在乱婚习俗之后,开始出现了群婚制。这种婚制首先排除了祖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的婚配关系,形成了血缘群婚的局面。在这种婚俗下,同辈的男女既互为兄弟姊妹,又互为夫妻。在我国的古史传说中,伏羲、女娲是兄妹而结为夫妻者,汉代画像石上有伏羲与女娲人首蛇身的交尾像,应当是远古神话传说的反映。五十年代中期在山东沂南县北寨村汉墓的墓门东侧支柱顶上刻有一幅三人合抱的画像。这三人,即燧人氏、伏羲和女娲。相传燧人氏为伏羲之父,所以这幅画为远古时代父女、兄妹杂交的传说的反映。另有一幅关于这三个人的发现于山东费县的汉代画像石,燧人氏端坐中间,其一手挽伏羲的蛇躯,另一手挽女娲的蛇躯,使相结合。据专家考证,这表示燧人氏只是让伏羲、女娲兄妹婚配,而“自己却与这种交尾活动脱离了关系”。537还有一幅汉画像石,画伏羲、女娲站在燧人氏肩上,蛇尾垂在燧人氏胸前。这个形象表示着燧人氏只是伏羲和女娲的保护者,已经不介入子女辈的婚配。关于燧人氏以及伏羲、女娲的传说提示着这样一个关键,那就是在燧人氏的时代,社会的婚俗正发生着变化,即逐渐排除了父母辈与子女间的婚姻关系。
群婚的高级发展阶段是普那路亚婚,即外婚制。在这种婚俗下,不仅排除了双亲和子女婚配,而且排除了姊妹和兄弟的婚配,有婚姻关系的人群分为两个集团。一个集团的一群姊妹是另一集团的一群兄弟的共同的配偶;反之,这一集团的一群兄弟也就是另一集团的一群姊妹的共同的配偶。这集团就是对于人类社会由蒙昧走向野蛮具有关键作用的氏族的雏形。我国古代亲属称谓里还保存一些普那路亚婚制的影响。古人认为男子称姊妹之子为“出”,女子谓兄弟之子为“侄”。538按照普那路亚婚制,兄弟要到对方氏族里婚配,其在对方氏族里所生之子,还要回到本族,所以称为“侄”,即至。姊妹要与对方氏族到本族的兄弟婚配,所生之子要回到对方氏族,所以称为“出”。在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墓葬里,发现有男女分区埋葬的情况,据说这就是普那路亚婚制的反映。在这种婚俗下,子女除了知道自己的母亲以外,还可以知道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另外一个氏族。严格说起来,古书上所谓的“知母不知父”,正是这种婚俗的结果。我国古史传说中还保存着一些这个方面的内容。相传夏族之祖鲧“妻修己,见流星贯昴,梦接意感,又吞神珠薏苡,胸坼而生禹”。539名修己者并不是和鲧婚配,而是在做梦之后吞食“神珠薏苡”而生禹。商族的祖先契,其母简狄“见玄鸟堕其卵,简狄吞之,因孕生契”,540所以商族后裔有“天命玄鸟,降而生商”541的诗句。周的始祖弃,也是一位知母不知父的人物。关于他的降生,周族的史诗里有这样的记载:
厥初生民,时维姜嫄,生民如何,克禋克祀,以弗无子。
履帝武敏歆,攸介攸止,载震载夙,载生载育,时维后稷。542
周族的始祖母姜嫄践踩了帝的迹之拇而心动,从而有孕,生下了弃。史载,夏、商、周这些著名的族,其时代都约略相同,并且都和黄帝族有关系,有些古书上还径谓这些族都是黄帝族的后裔。种种迹象表明,修己、简狄、姜嫄的时代正当普那路亚婚盛行的时期。这种婚俗对于我国上古时代著名氏族的形成有着关键的作用。
普那路亚婚的进一步发展,便是对偶婚的出现543。在这种婚俗下,无论男女,都在对方氏族里有一个比较固定的婚姻伙伴,形成了对偶家庭。这样,人们除了知道自己的生母,又可以知道自己的生父。对偶家庭可以说是一夫一妻制家庭的雏形。我国新石器时代的考古中,经常可以见到当时人们居住的小房子。属于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裴李岗文化的遗址就曾发现有小型房屋的房基。例如河南新郑县的一处遗址,发现有六座房基,其中五座为圆形半地穴式房屋,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房屋里面往往只有圆形的烧火面而没有灶坑。这烧火面可能是冬天御寒烧火的遗存,生活在这些小房子的人们并不在此做饭。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期,灶坑则相当普遍。例如属于仰韶文化的许多遗址,都有房基发现,总数已达四百多座。这类房屋,无论是圆形的或是方形的,都在迎门处或室中央筑有灶坑,有的在灶坑后面还嵌有保存火种的小陶罐。这些小房屋里常有一些生活用具及日用陶器。据推测,这样的小房屋就是当时的对偶家庭居住的地方。如果说,新石器时代早期,对偶家庭还不大稳固,并且还只注重于不十分固定的婚姻关系,那么到了新石器时代中期,则组成了比较牢固的婚姻关系,并且有了属于这个家庭所有的财产。尽管这些财产是少量的,并且只限于生活用具和日用陶器之类,但却是这样的家庭稳步地向一夫一妻制方向迈进的基础。
在由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过渡的时期,一夫一妻制开始出现。属于新石器时代后期的齐家文化的墓葬里,已经有了一些成年男女合葬墓。这种合葬墓,最常见的一种葬式是男子为仰身直肢葬,女子为侧身屈肢葬,而且是后者面向前者。甘肃武威县皇娘娘台的齐家文化遗址曾发现一男二女合葬墓,男子居中,二女分列左右,两侧屈其旁。这种情况反映了当时社会上已经出现了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的婚姻状况。甘肃永靖县秦魏家的齐家文化遗址的合葬墓中有一座成年男子与一小孩的合葬墓,这可能是父子合葬墓,社会上可能已经出现了父系家族,古代文献中所说的那种“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544的局面,在这个时期已经露出了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