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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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关于第一意念与第二意念的名称

由此,我们便进展到讨论名称的第三层区别,即其中一些被称之为第一意念的名称,另一些则被称为第二意念的名称。第一意念的名称是一个人、一块石头等事物的名称;第二意念的名称则是关于名称和语词的名称,如普遍、特殊、属相、种相、三段论等,即是第二意念的名称。但很难说清为什么那些名称要被称作第一意念的名称,这些名称应被称作第二意念的名称,除非我们首先意图赋予名称的是那些日常生活所使用的事物,尔后再意图赋予那些属于科学的事物以名称,也就是说,我们的第二意图是赋予名称以名称。但不管其原因如何,显而易见的是:属相、种相、定义等,都只不过是关于词和名称的名称。因此,用属相和种相代表事物,用定义来代表事物的本性,一如形而上学著作家所为,是不正确的。因为它们都只是用来意指我们认为属于事物本性的东西。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