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毕诺业离开了帕瑞什先生的家,到了大街之后就说:“请你走慢一点,戈拉老兄——你的腿比我的长,如果你不走慢一点儿,我就要赶得喘不出气了。”
“今天晚上我要一个人走走,”戈拉粗声粗气地回答,“我有很多事情需要仔细想一想。”说完他用平时走路的速度,快步走了。
毕诺业感到很不自在。今天,他一反往常的习惯,没有服从戈拉。如果戈拉今天骂他一顿,他倒会感到宽慰一些。一场暴风雨可以把笼罩在生死之交头上的闷热空气驱散,使他能够重新自由呼吸。
戈拉发着脾气走了,毕诺业并不怪他;不过他们做了许多年的朋友,这还是第一次发生了真正的不和。天空布满了乌云,不时传来隆隆的雷声,毕诺业在这凄凉的雨夜里走着,心里感到十分沉重。他的生活仿佛突然离开了正道,朝着一个新的方向走去。在黑暗中,戈拉走的是一条路,他走的是另一条。
第二天早晨起床之后,他心里感到好了一些,觉得昨天晚上,他那样折磨自己,实在很不必要。现在,到了早晨,他觉得他和戈拉之间的友谊、他和帕瑞什先生相识,两者之间并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想起昨天晚上他把这事看得那么严重,感到那么苦恼,他甚至微微地笑了。
于是,他披上披巾[1],迈着轻快矫健的步子向着戈拉的家走去。戈拉正坐在楼下看报。毕诺业在街上走的时候,他就已经看见了,但今天他并没有放下报纸。毕诺业什么都没有说,就把报纸从戈拉手里抢走了。
“我想你认错人了,”戈拉冷冷地说,“我是戈尔默罕——一个迷信的印度教徒。”
“也许认错人的是你,”毕诺业回答,“我是毕诺业-普山,那位戈尔默罕的迷信的朋友。”
“不过戈尔默罕是这样一个不可救药的人,他从来不为他的迷信向任何人道歉。”
“毕诺业也是这样。不过他不强迫别人跟着他迷信罢了。”
不一会儿,两个朋友又热烈地争论起来,邻居们很快就知道戈拉和毕诺业又在一起了。
“那天你有什么必要否认到帕瑞什先生家去了呢?”戈拉终于问道。
“根本不存在必要不必要的问题,”毕诺业笑着说,“我否认,只是因为那天我没有到那儿去。昨天我才是第一次到他们家去的。”
“在我看来,你倒是找到进去的路了,不过我怀疑出来的路会不会那么容易找到。”戈拉嘲笑他说。
“也许是这样,”毕诺业说,“也许我生来就是这个脾气。我尊敬或爱上一个人,就不容易离开他。我的这种性格,你自己就可以做证。”
“那么,从现在起,你就会不断地到那儿去了?”
“我为什么要一个人来来去去呢?你也能走动呀,你又不是被人钉死了,对吗?”
“我也许去,但我还回来,”戈拉说,“不过照我的观察,你可是不会再回来了。你觉得茶的味道如何?”
“相当苦。”
“那么,为什么……”
“如果我拒绝喝茶,味道就会更苦。”
“那么,要保护社会只要彬彬有礼就行了?”戈拉问道。
“并非永远如此。不过戈拉,你听我说,当社会习俗和内心的意愿发生矛盾时……”
戈拉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他吼道:“好一个内心!只是因为社会在你心里毫不重要,因此,在每一个紧要关头,你都发现它和你的心发生矛盾。要是你认识到打击社会会使它多么痛苦,你就会对你的多愁善感感到羞耻了。对帕瑞什先生的女儿们有一点点触犯就会使你心碎,而你以小小的借口,就能这样轻易地伤害社会,我的心倒真的碎了。”
“可是说真的,戈拉,”毕诺业劝他说,“如果喝一杯茶就会给社会打击,那么我只能说这种打击对国家很有好处。如果我们要保护国家,不让它受到这种打击,我们只能使它软弱无力。”
“亲爱的先生,”戈拉回答,“这些老一套的论点我全知道——不要拿我当作一个地道的傻瓜。不过就目前的情况而论,问题不在这里。一个生病的孩子不肯吃药,母亲虽然没有病,为了表示和他同甘共苦,为了安慰他,自己也喝一点。这不是医药上的需要,而是出于母爱。如果缺乏这种爱,不管母亲做得多么合乎情理,母子之间的关系也会受到损害,治疗也将得不到预期的效果。我不想跟你争论喝茶的问题——使我痛心的是你和国家关系的破裂。比较起来,我看还是拒绝喝茶要容易得多——即使这样会得罪帕瑞什先生的女儿。在祖国目前的情况下,我们主要的任务是在精神上和全国人民取得一致。如果做到这一点,喝不喝茶的问题自会迎刃而解。”
“那么,在我喝第二杯茶之前要等待好长一段时间啰。”毕诺业说。
“不,没有理由要等那么久,”戈拉回答,“不过,毕诺业,为什么你一定要跟我在一起呢?现在是时候了,你可以把我和印度教其他令你不快的东西一齐扔掉。否则帕瑞什先生的几位小姐会不高兴的。”
正在这个时候,阿比纳什走了进来。他是戈拉的信徒,只要听到戈拉说了些什么,拿出去到处传播,就会被他弄得琐碎无聊、庸俗不堪。不过,奇怪的是,那些人不能理解戈拉的言论,倒能彻底理解阿比纳什的话;因而十分赞赏他的言谈。阿比纳什特别忌妒毕诺业,一有机会,他就提出一些极蠢的问题来和他争论,要和他一决胜负。毕诺业没有耐心和这个蠢货纠缠,大多打断他的话,于是戈拉便接过话题,亲自出马;阿比纳什这时就会吹牛说,戈拉是在阐述他的见解。
毕诺业知道阿比纳什一来,眼前跟戈拉和解的一切希望都化为乌有了,于是便走上楼到安楠达摩依那儿去,她正坐在储藏室的门前替厨子切菜。
“我听见你的声音有好一会儿了,”安楠达摩依说,“今天怎么来得那么早?出门之前吃过早餐了吗?”
在任何别的日子,毕诺业都会说“不,我没有吃”,而且会立刻坐下来饱餐一顿,不辜负安楠达摩依的盛情。但今天他却回答:“谢谢,妈妈,我在出门之前已经吃过早餐了。”
今天他不想再惹戈拉生气了,他知道戈拉还没有完全原谅他,仍然对他保持一定的距离,所以心里感到闷闷不乐。
毕诺业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开始替安楠达摩依削土豆。过了一刻钟,再走到楼下去,发现戈拉和阿比纳什一起出去了。他默默地在戈拉的屋子里坐了一会儿,然后拿起报纸,心不在焉地看了看广告。最后,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离开了戈拉的家。
吃过中饭之后,他又感到心神不定,坐立不安,想去看看戈拉。他随时都可以向他的朋友低头,但即使他的自尊心不会阻止他这样做,他也不能不考虑他对戈拉的友谊应当保持一定的尊严。不错,他对戈拉的一片忠心受到了损害,因为他把心分了一些给帕瑞什先生,为此,他准备承受戈拉的嘲笑和责骂,但他万万没有想到会遭到这样的冷遇。离开家不多远,毕诺业便折回去了——他不敢冒险再到戈拉家去,生怕自己的友谊会再次遭受侮辱。
[1] 孟加拉人平日在家时,上身穿一件紧身短外衣,下身围一条腰布,上街时,加上一条围巾或披巾。——英译本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