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的一首诗
胡适死去很久了。关于他的评论、批判……身前身后也可谓多极了。不过都还不能算是“定论”。那原因大体上说来不外是依据不够完备,分析不够细密,结论失之匆促。因之对本人和读者都缺乏说服力。不只是批判如此,有些把胡适捧上天去的文字也同样如此。现在继《胡适往来书信选》之后又新出了《胡适的日记》,虽然残断不完,到底也提供了不少过去我们不知道的事实。仅就胡适与政治的种种就能理出一条大致清晰的发展线索。例如,一九二二年五月十四日的一条日记就很有意思。当时胡适起草了一个《我们的主张》的宣言,参加讨论并列名的有蔡元培、梁漱溟、李守常等共十五人。后来梁启超、林长民看了不大高兴,宗孟说:“适之我们不怪他,他是个处女,不愿意同我们做过妓女的人来往。但蔡先生素来是兼收并蓄的,何以也排斥我们?”
这是当时参加政治活动的“清流”群极为坦率的自白,读了使人不禁莞尔,“原来是这么回事!”其实胡适的“干政”一直是这么回事,可以直推到二十五年后的一九四七年。当时的“当局”已经不是吴子玉大帅而是蒋介石了。胡适确为参加蒋政府很踌躇了一阵子。一九四七年二月六日他写给傅斯年的一封信里说:
我在野,——我们在野,——是国家的、政府的一种力量,对外国,对国内,都可以帮政府的忙,支持他,替他说公平话,给他做面子。若做了国府委员……结果是毁了我三十年养成的独立地位,……——用一句通行的话,“成了政府的尾巴”!
这种“赤心的话”,确是明白自动地道出了他“三十年来”行动的动机与纲领,而不是旁人分析出来的结论。其可信程度是极高的。
胡适的“好学生”傅斯年出于同样的政治目的也极力劝他珍重自己的“声名”,不可轻率地出卖自己。并用“(王)云五一参加,声名尽矣”的眼前事实,指出蒋介石政府当时的“借重先生,全为大粪上插一朵花”。读者不可误解,这并非劝胡适不与当时的政府同流合污,只是说“卖身从良”必须慎重,必须要求值得的“身价”而已。
前些时看到一本《胡适之晚年谈话录》,这是他的秘书从日记中整理出来的。其一九六一年二月十日中有一节:
这里下面引的(按指《徵信新闻》)六言诗,也有好几个错字。那是一九三八年作的。那时中日战争发生一年多,我和陈光甫两人在美国华盛顿替国家做了一些事(桐油借款)。我有一张照片,光甫说,“你在照片上写几个字纪念吧!”我就写了这四句诗。一直到了一九四七年在南京选举总统那年,陈孝威要我写字,我因为这首诗只有二十四个字,就写了给他。这是完全对抗战发生而写的。陈孝威回到香港,在《天文台》上发表了。当时共产党把这首作为过河卒子“胡适卖身给蒋介石”的话,大大地攻击我。这首诗变成我最出名的诗了。现在《徵信新闻》又说把它作为一九四八年在北平出来后做的诗了。
这里说的六言诗,就是有名的——
偶有几茎白发,心情微近中年。
做了过河卒子,只有拼命向前。
一九四七年,我在上海《文汇报》编报。偶然在一家从不寓目的军统办的通讯社的铅印稿中看到了这首诗。当时就写了一段小杂感,又拉沈同衡配了一张漫画,连原诗一起在第二天(1947年1月30日)的报上发表了。
过了河的“卒”
胡适先生很久不作新诗了。
“国大”开幕,胡先生连称“满意!满意!”;回到北平以后,凑巧又遇上了美军暴行案,一场下来,结果“圆满”,不禁连呼“顶好!”“顶好!”。我看胡先生现在大抵是有如金榜题名,鸿胪传宴以后的人物,志得满意,搔首踟蹰,天下该没有再不满意的事了。
然而我们又读到了这样一首六言新诗,寄愤激于潇洒,寓悲愤于闲情,言微意远,不禁为之动容。回想无论在新青年时代,在新月时代,在独立评论时代,我们的博士都没有过如此的表现,这正是赴敌前的诀绝词,我敢断定,我们博士的下一表演一定是坚决的,出色的,普天下的看官,请都拭目以待吧!
然而那一股悲哀之情,溢于言表,又是不可掩饰掉的。胡先生饱读旧史,应该是明了这种心情的,如果不嫌我比拟不伦的话,洪承畴在死囚狱中,吴梅村在去京路上,应该都有这样的心情,推诸近事,博士的老友知堂先生出席大东亚文学者的会谈之前,也是应该有这样心情的吧!
按象棋规则,小卒过河,势不反顾,只能杀奔前去,走一步少一步,到底就是死路一条;
再按象棋规则,小卒过河即可横行无忌,左右冲突,自由得很,也凶得很。
这是我细按原诗考证所得的结论。
话也不必说得太多了。反正这已经是过了河的“卒”,珍重,博士!
这以后,郭沫若等同志都写了杂文加以评论,记不出那篇目了。只在唐弢同志新刊的杂文集中找到了一篇《〈述怀〉诗考》,就是其中之一。
三十八年匆匆过去,这也真的变成了一件“掌故”。我觉得有趣的是,胡适直到晚年,还不曾忘却这一桩公案,不避烦琐地加以辩证。就照他所说,这诗是写于一九三八年而非一九四七年的“新作”,但他并未说明,为什么在那个时候,别的不写,偏偏重录了这首“旧作”呢?怕不是六言诗字数少这条理由所能解释的了。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