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镇化和农村贫困关系
一、城镇化和农村贫困的变化规律
前面已经分析了城镇化的发展现状,且测算了全国的农村总体贫困程度和各省农村的贫困程度,但城镇化发展与农村贫困有什么样的关系?为了研究城镇化与农村贫困的关系,本文从贫困发生率、贫困深度、贫困强度三个方面探讨城镇化与农村贫困的变化规律。如图2-9所示,整体来看,除个别年份外,伴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升,中国的农村贫困发生率、贫困深度和贫困强度水平呈现下降趋势。
图2-9 2000—2017我国城镇化与农村贫困水平的变化
二、城镇化和农村贫困的省际差距
本文在探讨中国城镇化水平与农村贫困变化规律的基础上,对2018年各省区市的城镇化水平和贫困发生率进行分析,据此探析各省区市城镇化水平与农村贫困程度的差距。可根据较高水平(大于80%)、偏高水平(60%~80%)、一般水平(50%~60%)和较低水平(小于50%)将城镇化水平划分为四个等级,结果见表2-14。从表中可以看出,东部地区的上海、北京、天津的城镇化水平属于最高水平,西部地区的新疆、广西、云南、甘肃、贵州、西藏的城镇化水平处于较低水平,而中部地区的大部分省份的城镇化水平都处于一般水平。
表2-14 2018年各省区市城镇化水平分类
同时根据较低水平(小于0.5%)、一般水平(0.5%~3%)、偏高水平(3%~6%)和较高水平(大于6%)四个等级对各省区市分的贫困发生率进行分析,结果见表2-15。从表中可以看出,东部地区的天津、江苏、浙江、上海、广东、北京的贫困程度处于较低水平,西部地区的新疆、西藏、甘肃、贵州、青海、云南的贫困程度处于较高的水平,而中部地区的大部分省的贫困程度处于一般水平。结合表2-14和表2-15可以看出,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较低,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地区农村贫困发生率较高。
表2-15 2018年各省区市贫困程度分类
(1) 中共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40.
(2)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1953~1957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卷[M].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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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五十年回眸新中国的城市规划[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43-44.
(6) 建立更加有效的城镇格局协调发展新机制[EB/OL].http://views.ce.cn/view/ent/201711/24/t20171124_26982942.shtml, 2017-11-24.
(7) 将全国31个样本划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其中,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省区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黑龙江、吉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西藏、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