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讲 说明文
第一节 说明文的意义
解说事物,剖释事理,阐明意象;以便使人得到关于事物,事理或意象的知识的文字;称为说明文。例如:
一旁是字的形,一旁是字的声,所以叫做形声。——《中国文化的根源和近代学问的发达》。
科学的起源,不是偶然发见的,因为人类是有理性的动物,有种种心理的根据,所以发生科学。——《科学的起源和效果》。
说明文的性质,有时好像和科学的记事文相同,有时又好像和叙事文类似;其实全不一样。
说明文和科学的记事文有什么区别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象的范围不同。科学的记事文虽也是以记述事物的状态,性质,效用为主;但以特殊的范围为限,是比较具体的;说明文以普遍的范围为对象,是比较抽象的。如第二章第一节所举的例,第一个是记述一枝梅花的状态,第二个是记述屋内一部分的陈设,第三个是记述一个人的性质;范围既狭,所记述的也比较具体,使人读了自然可以就得到那些知识。但若要讲到“植物”,“房屋的构造”和“人类的通性”等一般的事实,以及抽象的事理如“文学的意义”“实验主义”等,范围就扩大得多,不是记事文所能胜任的了。
说明文和叙事文的分别比较容易。关于事实的说明,对象虽和叙事文相同,但形式全然相异。如“今天上午八点四十分火车从江湾开出”,是叙事文的形式;而“火车从江湾开到上海是在今天上午八点四十分”,便是说明文的形式。还有一个区别,叙事文可带作者主观的色彩,说明文却不许可。
第二节 说明文的用途和题式
说明文本来是用较浅近明瞭易于理解的文字去解明事物或事理,使它的关系明瞭,范围确定,意义清晰,给人以关于该事物或事理的普遍的正确的知识,所以用途很广。教师的讲义,科学的教科书,大半是说明文,固不必说;就是学术上的定义,字典上的解释,古书上的注解,事实真象的传达,凡足以使人得到明确的观念和理解的,都要用到说明文。
说明文的题式通常有疑问式和直述式两种:
(一)疑问式
(甲)书籍是什么?(乙)何谓文学?(丙)科学怎样起源的?
(二)直述式
(甲)书籍;(乙)文学;(丙)科学的起源。
在古文中还有用“说”字或“原”字加到题上的,如“士说”“原君”之类,但文中多羼入议论,所以不能因题式而判断文体。
第三节 说明文的条件
说明文最简单的形式,就是单语的定义,复杂的说明文,无非是单语的定义的集合和它们的引申。先就单语的定义来讨论。
例如,“人是有理性的动物”是规定“人”的意义的,就是用“有理性的动物”六个字合起来说明“人”的概念。在这六个字中,又可分成两部分:一,“动物”;二,“有理性的”。“动物”是“人”所属的类;“有理性的”是“人”在所属的类中所具的特色,就是“人”和所属的类中的其他的东西相差的地方,论理学上叫做种差,所以最简单的说明文的形式是:
类+种差
但通常的说明文,只是这样简单,不能就明瞭,非更详尽不可。因为说明文所说明的既不一定简单,而又是对于未知某事物,某事理的人才有作的必要,所以作法上必须的条件,便须加多,共有六个,分说如下:
(一)所属的种类。为了要使所说明的事物和其他关系较远的事物分离,所以须述它所属的种类;如要使“人”和植物,矿物等分离,就先说他是动物。又以“书籍”和“书信”为例:
(甲)书籍是印刷物。
(乙)书信通常是手写的。
(二)所具的特色。将所属的种类虽已叙述而能使它和其他关系较远的事物分离,但还要使它和关系较近的同属于一类的分离,所以必须述它的特色;如要使“人”和一切别的动物分离,必须叙述他的特点——“有理性的”。
(甲)书籍是预备永久保存,给多数人看的。
(乙)书信是处理一时的事情,代谈话用的。
(三)所含的种类。因要内容明瞭,使人更易理解,而且理解的内容更充实,所以将事物所包含的种类叙述也是必要。但分类原须有一定的标准,所以叙述分类须将所用的标准同时叙出。
(甲)书籍在版本上,有刻版的,铅印的。在装订上,有洋装的,中国装的。在文字上,有洋文的,中文的。在内容上,有关于文学的,关于科学的,关于哲学的等等分别。
(乙)书信因所述事件的关系人的多少,有公信和私信的分别。
(四)显明的实例。文字内将显明的实例举出,则愈加明瞭。
(甲)英文教科书是洋文的,国语教科书是中文的……
(乙)例如学校通知书和致全体同学书,是公信,问候某君的信是私信。
(五)对称和疑似。单从事物的本身直述,往往不易明瞭;所以若将对称的,即同属于一类而不是同种的;或疑似的,即好像同种而实不同的事物对照述说,更可使该事物明白显出。学术上的名词大概有对称的,通俗的事物多半有疑似的。
(甲)植物是生物中不属于动物的一部分。(对称)
(乙)习字纸也是用笔写的,但不以代谈话为目的,所以不是书信。(疑似)
(六)语义的限定。语义因使用而多分歧,作说明文时,如果遇到容易误解的时候——如古语新用之类——非特别加以限定不可。例如:
共和是国家主权在全体人民,行政首长也由人民选出的一种国体,不是周召共和的共和。
上述各项,是说明作文法上的要件,现在以“文学”为题应用各要件,示范如下:
文学是一种艺术(一),换句话说,就是以文字做成的艺术,纯粹的文学,通常不以日用为目的(二)。因体裁上有小说,诗歌,戏曲等分别(五)。《红楼梦》是小说,《长恨歌》是诗歌,《西厢记》是戏曲(四)。
文学不是普通的文字,也不是科学,韩愈的《原道》,王船山的《读通鉴论》等,不是文学。物理学讲义,化学教科书等,也不是文学(三)。
我国古来,凡是文字都称文学,但是现在的所谓文学完全是小说,诗歌,戏曲的总称,和从前的意义是不同的(六)。
第四节 条件的省略
说明文,原是为未知某事物的人作的,在繁复的说明文,要正确明晰,固应具备前节所述各条件。但遇某部分确已非常明瞭的时候,也可以省略。
(1)普通的省略。容易明瞭而不至误解的事物,或只以使人知道一个概要的,都可以只说大概。例如:
(甲)国家是人类社会组织之最大形体,包容一切社会生活。——《新学制公民教科书》第一册第六章
(乙)国家是人类为满足需要兴趣而组织的团体,社会也是人类为满足需要兴趣而组织的团体,目的大概相同。但是社会只有人与人的关系,和人所在的土地无关,所以社会成立不限定要占据一定的疆土。人民如果没有一定的疆土,便不能成为国家。——《政治学大纲》第四章第三节
(甲)和(乙)同是关于国家的说明,(乙)是详细绵密的说法,(甲)是省略的说法。专门科学的文字都是(乙)类,通常的文字和口头的谈话以(甲)类为多。
(2)因比较而省略。利用读者所已知的事物,两相比较以说明的时候,和已知事物相同的条件,就可省略,这是常用的省略法。例如:
(甲)星云和一团云差不多,微亮,挂在空中,极像缕烟。
(乙)日本人民受军阀的苦痛,也和我国一样。
这是利用读者已知的“云”和“烟”来说明“星云”;利用读者已知的“我国军阀的横暴”来说明日本的军阀的。这种方法很有效用;所要注意的,就是比拟要恰当,不然,一样地容易引起误解。
【练习】(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