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室王公与清末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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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宗室王公从政与清末政治生态失衡

第一节 清末宗室王公的爵位与任官

1900—1911年,宗室王公总计有64人,占玉牒统计的清代王公总数的64/519。[2]分年以计之,清末每年在世的宗室王公在四十人左右。[3]

一、爵位获取途径

宗室王公的爵位计有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等,其爵位的获取途径主要有功封、承袭、考封、恩封四种。但在清代不同时期,宗室王公爵位的获取途径有所差异。

清初宗室王公多以追随皇帝开国的武功而封爵。然而,最高统治者并不满足于王公仅凭武功立世。皇太极认为当时的王公不读书,不知忠贞之义,遂屡次下令宗室子弟读书。清中期以后,疆域稳固,兼之宗室子弟尚武之风发生改变,因武功而功封的王公极少。此时,宗室王公爵位的获得主要是承袭、考封、恩封。除了皇子年满十五照例请封、各王公准许一名承嗣子降袭其爵位外,其余宗室,即使是亲、郡王嫡子,也要年满二十后请旨考试并“辨有文艺骑射之优者,列名引见,请旨授封”[4],方能授予爵位。乾隆十三年,钦定宗室考试的内容为:骑射、步射及翻译三项。三项皆优者,方得以授封应得之爵。两优一平者,降一等。一优两平、两优一劣者,降二等。三项皆平及一优一平一劣者,降三等。一优两劣、两平一劣、一平两劣及三劣者皆停封,令其再行考试。

乾隆定下的宗室骑射、步射、翻译三项考试授封爵秩之制沿用至清末。宗支较远的宗室,在清末依然能够通过考封晋爵。光绪年间,乾隆朝定下的考试内容依然奉行如故。宣统朝,虽仍沿用考试宗室的旧制,但考试内容已有所改变。鉴于宗室对满语已经生疏,考试仍将翻译满汉文字定为考核内容,但已将考验弓马改为考校气枪射击。[5]清末通过考封得到爵位的王公数量不多,仅毓朗、溥葵等人。毓朗是在光绪十二年十二月考封的三等镇国将军,[6]溥葵则是于光绪廿三年十二月考封一等辅国将军,授二等侍卫。[7]而且需要指出的是,这只是他们首次取得爵位的途径,他们获取最高爵位的途径则是承袭。

清末宗室王公获得爵位的途径主要是继承先人爵位。清末执政的少壮派王公如肃亲王善耆、醇亲王载沣、恭亲王溥伟等俱是继承祖先所遗之世袭罔替亲王爵位。先人爵位并非世袭罔替,按制承袭的宗室王公数量居多,活跃于光宣政坛者如溥伦(光绪七年正月承袭固山贝子 [8])、载润(光绪十二年正月承袭多罗贝勒[9])、载濂(光绪十五年正月承袭贝勒,并赏加郡王衔[10])均如此。除了直接承袭祖父辈的爵位,还有很多宗室王公是通过奉旨过继给无嗣的王公来承袭爵位,如:载泽,于光绪三年三月奉旨过继为奕询嗣,照例承袭辅国公。[11]载滢,于光绪七年奉旨过继与钟端郡王奕詥为嗣,按制降袭多罗贝勒。[12]载漪,则于光绪十年正月奉旨过继与瑞敏郡王奕誌为嗣,十年六月承袭多罗贝勒。[13]载洵,于光绪二十八年六月奉懿旨承继瑞敏郡王奕誌为嗣,承袭贝勒。[14]载涛,则于光绪二十八年六月奉懿旨承继钟端郡王奕詥为嗣,并承袭贝勒。[15]

宗室王公获得爵位的途径在清末还出现了新的变化。光绪二十七年,镇国将军载振奉命出使英国祝贺英国国王爱德华七世加冕,慈禧专门赏封其加贝子衔。虽然恩封爵位是王公获得爵位的传统途径之一,但此次恩封使得专使载振的身份更加高贵,却是为了显示清政府对于英国邦交之慎重。这种出于外交目的赏加爵衔,亦是清政府在列强压力下进行外交礼节改革,奉行“阳存优待,隐示羁縻”[16]外交礼仪处理方式的实践之一。

二、职任与从政

科举入仕是清朝任官之正途。清末亦不乏宗室中举入仕之例。据《宗室贡举备考》记载,宗室中举者有:鼎甲一人,寿耆(光绪癸未榜眼);传胪一人,灵桂(道光戊戌);乡、会试联元二人:保极(道光辛巳、壬午)、福锟(咸丰戊午、己未);解元登会元七人。[17]《行素斋杂记》载,清朝合榜取士的二百余年间,“宗室八旗中一甲及第者四人,二甲第一者二人:道光癸未传胪满洲麟文端魁,戊戌传胪宗室灵文恭桂,同治乙丑状元蒙古崇文山冢宰绮,探花汉军杨子和太守霁,光绪癸未榜眼宗室寿子年阁学耆,己丑探花汉军刘静皆太史世安。……”[18]虽然宗室中不乏登科入仕者,但并无宗室王公通过科举入仕。清末王公从政的途径无一例外,皆由皇帝直接简派。

在清代,一般国有庆典,推恩封赏的秩序都是首重亲亲、首重懿亲,用以显示皇帝笃念宗支。有一些专门职务,只能由王公担任。如,管理皇族的宗人府,“置宗令一人;(亲王、郡王为之。)左、右宗正,(贝勒、贝子兼摄。)宗人,(镇国公、辅国公及将军兼摄。……)俱各二人”[19]。扈从皇帝的高级武职,也倾向于由宗室王公担任,如领侍卫内大臣虽然负责内廷禁卫,但由于多在御前行走,故而多以宗室、王、贝勒授予此职。御前大臣,“体制最尊,即满语所谓之‘戈什昂邦’”[20],除了固定予以蒙古王公一缺以示优容外,其余御前大臣非宗室王公中负有重望者,罕能担此职任。另有一些短期差使只能任用与皇室血脉相连的宗室王公,诸如在祭祀神灵、社稷、陵寝时,宗室王公常被派遣代表皇帝行礼。此外,在皇帝倚重的大臣去世时,为表抚恤之意,皇帝也常派遣王公带领侍卫前往赐恤。这些都是其他满汉大臣不能企及的殊荣。

清末宗室王公担任的职任大致计有四类:

其一,中央行政部门,如军机处、六部及清末新设的中央行政机构。

其二,宗人府,宗令、宗正、宗人等职务。

其三,负责禁卫的武职,如:京八旗、前锋、护军都统、副都统、内务府三旗领侍卫内大臣等。

其四,扈从皇帝之职任,如:御前大臣、御前行走、内廷行走、散秩大臣等。

台湾学者赖惠敏通过玉牒的任官统计发现,清代皇族的任官有三分之一以上在有爵位者身上,计有85%左右为王公,且任官在三品以上。[21]清末王公的任官大致不出此结论,并且从宗室王公的爵位与其在中央机构任官的比例来看,爵位越高,在中央机构担任官职的比例越大。清末宗室王公中在中央行政部门担任职务的亲王有八人[22],郡王二人[23],郡王衔贝勒二人[24],贝勒一人[25],贝勒衔贝子一人[26],拥有贝子衔的王公二人[27]。但是,宗室王公的爵位与职务品级没有必然联系。如,清末,载泽以贝子衔镇国公的爵位出任度支部尚书,与善耆以世袭罔替亲王爵位出任民政部尚书。两人爵位虽有高低,在职务品级上却是一样的。

从王公担任的官职来看,并不是所有职务都与襄赞大政相关。八旗都统负责管理旗下兵丁钱粮等旗务,守陵大臣负责守护祭奠等事务,他们并未参与制定统治策略与政治决策;宗人府的宗令、宗正、宗人职责为管理宗室觉罗等皇族,亦不参与大政。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便王公担任各部管部大臣、出任军机大臣,他们的三载考绩也是由宗人府负责。例如宣统元年闰二月初二日,“军机大臣、总理外务部事务庆亲王奕劻谨慎忠纯、勋劳懋著、竭诚筹画、悉协机宜,著交宗人府从优议叙”[28],与其他满汉大臣交由吏部考绩不同。宗人府相当于王公群体的吏部,宗令、宗正、宗人虽不一定参与议政,但却掌管着从政王公的考绩。

王公作为统治集团的一员,并且是与皇权联系紧密的贵族集团,与皇室休戚与共。虽然单从简派官职的职责权限来看,宗室王公不一定参与议政,但在人治的封建社会,即便并无律令明确规定王公必须议政,君主却常常下令王公参与议政。例如光绪三十二年七月,醇亲王载沣时任正白旗汉军都统、管理健锐营事务,单从他的职务来看,其职责仅为管理旗务,并无议政之责。然而,在考察政治大臣归国后,慈禧太后却令载沣参与阅看考察政治诸臣所奏折件,并参与清政府是否预备立宪的廷议。所以,若单以职任论王公是否从政会失之准确,对从政王公的界定,应该依据职任权限及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