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大侦探们
下班之后,罗闻约了妹妹去四马路吃夜饭,顺便带上叶智雄,为他引见。
他们去的是一间名为“海天春”的番菜馆。据说,罗闻的妹妹自从学了洋文,入了番教,成了基督教徒,对番菜也是情有独钟。但她常去的“密苏里”却不太合罗闻的口味,那边地道的西洋牛排通常都是血淋带渧,对于他来说,显然有些难以接受。而“海天春”烧出来的牛排,不见血丝,吃口又鲜嫩,对于没有完全西化的中国人来说,最为适合。
公共租界的中央捕房就设在四马路,于是他们决定步行前往。
这个辰光,四马路的夜景可谓沪上第一。放眼看去,只见一片灯红酒绿。影影绰绰的艳妓、游人以及轩车高马将一条并不宽阔的街道衬映得无比繁华。
罗闻对叶智雄说:“你看着,这条马路多少热闹。隔壁的英大马路比起来,真是连脉都不能搭。”他所说的英大马路即南京路。
叶智雄听了笑笑,心里却未必同意。
上海人有句话:“要轧闹忙南京路,High Class霞飞路,要打野鸡四马路。”老上海都知道,四马路就是一条“粉红街”,光是小小一条会乐里所拥有的妓院数量就占了当时上海的五分之一。所以即便再繁华,叶智雄对这妓院烟馆林立的四马路也无甚好感。
两人走了一阵,刚来到“海天春”的门口,迎面就撞见一位堂倌。他满脸笑意,对罗闻道:“罗先生,交关辰光没见,这一腔巡捕房蛮忙吧?罗小姐已经在里厢坐好了。两位跟我来,小心台阶。”说着便做了个“请”的手势,将他们引上了二楼。
堂倌将他们带到临窗那桌,桌后正坐了个少女,她一见罗闻,就朝他招手。那少女十七八岁模样,穿着裙衫样式的西派校服,留了一头短发,脸颊红润,不施粉黛,自然地显出娇艳,一双眼睛异常明亮,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学生。
“你来得这么早!”罗闻在她对面坐下,然后摊开右手,介绍道,“这位是法租界顶顶有名的叶智雄探长。这位是舍妹,名字叫罗思思。”
少女站起身来,笑着与叶智雄握手:“叶探长好!”说完,便转过头看向罗闻,换了一副埋怨的表情:“是㑚来得太晚了!”
叶智雄目测了一下,少女比自己矮一个头,身高应该在四尺八上下。
罗闻苦笑道:“好啦,好啦,嘴噘这么高,都可以挂油壶了!老大不小的姑娘家,还像没长大一般。”
三人坐定,堂倌便用红木托盘端来清茶,顺便询问罗先生今天要点什么大菜。作为老主顾,罗闻点菜不用翻看菜单,随口说了几样。堂倌边听边应承,片晌就吩咐厨房去做。
趁着上菜的空隙,三人闲谈了几句。
叶智雄忽然问道:“罗小姐在哪里念书?”罗思思朝他眨了眨眼,道:“你猜!”叶智雄没想到她会这样回答,蒙了一会儿,不知该如何作答。罗闻接过话头,替罗思思答道:“她在白利南路的圣玛利亚女校读书。小妹,人家叶探长问你话,不要拐弯抹角,有话直说。”
罗思思撇着嘴道:“哪里不直说了?明明胸口就有校徽,还问人家。”
听她这一说,叶智雄才注意到她胸口别着校徽,徽章上分明写着“上海市私立圣玛利亚女子中学”的字样。他忙道歉说:“是我疏忽了。”
“对了,这次叶探长来找你,是想问一下你关于私家侦探的事情。”罗闻轻咳一声,把聊天拉回了主题,“虽然听你说起过几次,不过对于上海的大侦探们,我还是知之甚少。除了‘中国福尔摩斯’霍森先生,其余少有耳闻。”
罗思思娓娓而谈:“英吉利有福尔摩斯、桑狄克,法兰西有杜宾,美利坚有斐洛·凡士,我们中国也有不少与之相比毫不逊色的大侦探们!”说完,罗思思从身后的灰色布书包中取出一本杂志,置于桌上,封面上题着“侦探世界”四个字。
原来,这本由上海世界书局印行的侦探小说专刊曾出过一期名为“中国名探”的别册,介绍了现实中活跃在打击犯罪一线的大侦探们。每位侦探都附有一张相片,相片旁还有几行字的简介。
叶智雄拿起杂志,翻到第一页,见那相片上的是个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长得眉清目秀。他一身西装,还戴着眼镜,手里拿着一本题名为《杀人术》的书。图旁文字介绍:此人姓罗,名师福(取师事福尔摩斯之意),字月峰,杭州钱塘人,将近三十年前因在苏州破获了一起奇案而闻名于世,被称为清末的“东方福尔摩斯”,后销声匿迹,不知所终。
第二页上出现了“霍森”这个名字,介绍中说:他是“中国福尔摩斯”,住在爱文路七十七号寓所,喜欢抽白金龙香烟,喝张裕白兰地。可惜的是,他那张相片拍的只是一个背影像。因为他经常查案,怕被不良分子认出,从而危及人身安全,所以才特意委托杂志社不要将他的正面照刊登出来。
除他之外,还有一位也没有相片,那就是与霍森齐名的外号为“东方亚森·罗苹”的侠盗罗苹。这倒不是因为罗苹拜托杂志社别刊登,而是杂志社的编辑无论如何都寻不到罗苹的“真相”,只知道此人耳轮上有一颗鲜红如血的红痣。
又翻了几页,见到一位名叫“宋悟奇”的容貌英俊的中年男子。他有个外号叫“家庭侦探”,与其他大侦探不同,他基本只专注于解决发生在家庭邻里间的案件。还有名叫“金蝶飞”的侦探。不过他不经常在上海,破的案子多发生在小镇上。
“这些个民间侦探真有这么大的本领?”
叶智雄翻了几页,见那些介绍文字均对侦探的能力赞不绝口,有些文字甚至以贬低警方的方式来赞颂这些民间侦探。在叶智雄看来,这显得颇为刺眼,于是内心也涌起一股反感。
“当然啦!不仅只有你刚才看的那几位,还有卫灵、徐常云、康卜森、杨芷芳、方应物、梁培云、夏华、李神鹰、狄大头、章彬、丁允等大侦探。他们个个都是了不起的人物!”
叶智雄冷哼一声,道:“我倒有点不信。”
罗思思提议道:“如果叶探长愿意借助他们的力量,大可以广发英雄帖,将他们召来巡捕房,协助你调查此次的案件。”
在此之前,虽也有过探长借助于民间侦探家来破获案件的事,但以如此规模召集一群侦探来助阵,还真是前所未闻。
叶智雄心想:“罗思思小姐说得不错。以目前租界警务处提供的资源,破这宗奇案的难度实在太大了。既然自己没有头绪,不如以警务处的名义召集上海滩的大侦探们来帮忙。一来,试试他们是否如杂志上吹的那般神通,若是失败,就当挫挫他们的锐气,让罗氏兄妹知道民间的侦探终是及不上官方的探长。二来呢,若是他们真能解决这起案件,面子上固然有些过不去,但眼门前第一要紧的事情就是破解凶手的雀克,将真凶绳之以法,也算了结一桩心事。”
罗闻见他为难,便说道:“如果你还不放心,甚至觉得这些侦探蹩脚,我这里还有个办法。”
叶智雄忙问:“什么办法?”
罗闻接着道:“面对周金林的伪造自杀案,不是还没头绪么?不如我们就让记者报道这宗‘密室奇案’,将案情内容大大方方地刊登在报纸上,公诸于世。谁能解开这个谜团,我们就请他来协助我们调查。这样一来,既考验了那些民间侦探家,又替我们解决了一个难题。叶探长,你以为如何?”
叶智雄听了,连连称赞。他说:“既然这案子由我主导,也不必去请示督察长了。就这么办!”
罗闻对罗思思道:“小妹,你不是对自己的推理能力十分自信么?在家中还常说自己是什么‘中国第一女侦探’。现在机会来了,你要不要也挑战一下?”
罗思思笑着拍了拍手,兴奋道:“我正有此意呢!”
叶智雄内心只觉得这对兄妹十分奇怪:罗闻不像兄长,对妹妹也不怎么管束;罗思思也不像小妹,和哥哥说话,全无礼貌。但这样的互动却让叶智雄感觉到一丝亲切。虽然他是独生子,无法理解罗闻与罗思思之间的兄妹感情。
“那就这么决定了。明天我就去联系报社的朋友!”
罗闻话音才落,堂倌就端来了刚煎好的牛排。他们三个聊了半天,肚子早就咕咕叫了,于是无心再谈,纷纷拿起刀叉,开始享用大餐。
餐毕,三人尽兴而归。一夜晚景无话。
就这样又过了两日,《时报》才刊登出租界巡捕房招募民间侦探家的公告,同时还附上了周金林一案的情况,包括案件的现场细节、尸检报告以及证人的口供等,还绘制了平面图。公告一出就引起了民众的热烈探讨。千万信件涌入报社。报社编辑部在去除了恶作剧的信件之后把其余的都转交到了罗闻的手上。
关于周金林一案,来信的诸位“大侦探”给出了不少天马行空的解答。有人说,凶手会妖术,在关键时刻使用了障眼法。也有人说,凶手是在房间外操控一根长绳将周金林勒毙的。更有甚者,对法医室的验尸报告提出了质疑,认为周金林就是自杀,并不是在密室中被谋杀的。对于这些来信,罗闻只是一笑置之,并不大上心。
然而,有一封来信引起了罗闻的注意。
那封来信的落款叫“吴县李亦飞”。他对周金林房间内的一个小小通风口十分在意,且认为破案关键就在于此。读到这里,罗闻不禁觉得好笑。那房间通风口的长宽犹不盈尺,一个成年人想要从这通风口钻入,简直是无稽之谈。别说整个儿钻进去,就是只将脑袋塞进去恐怕也很艰难。
但在信的结尾,那人给出的解释令罗闻十分震惊!
他说,犯罪者的体格或许异于常人。世界上有一种疾病叫“侏儒病”。英吉利有一位叫“露西亚”的女子罹患此病,形体身高不足两尺,但行动能力却无异于常人。有些侏儒经过训练,力量甚至大过正常的成年男子。如果凶手是侏儒的话,就有可能从通风口钻入房间,将周金林勒杀!
这个思路倒是给案件侦查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
正当罗闻想联系叶智雄时,办公室大门忽然被人推开,罗思思气喘吁吁地闯了进来。她额上尽是汗水,双颊泛红,胸膛还在不住起伏。
“进屋都不敲门,急吼吼的,想要吓死我?”罗闻嗔怪道。
“大哥,我刚才去了趟周金林的府邸。你猜我发现了什么?”罗思思拿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猜中有奖喔!”
“你去周金林那边作甚?下午没课么?”罗闻言语中颇有些责备的意味。
罗思思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才道:“国文课的老师病了,所以放半天假。哎,不说这个啦。我下午去周金林那儿,在他房外通风口的地上发现了一排脚印。不过这脚印十分奇怪……”
“是不是比成年人的小上许多?”
“你怎么知道?”罗思思瞪圆了眼,现出惊愕的模样,愣了片刻,才又笑了起来,“我明白了,来信中有人与我英雄所见略同!”
“没错,有人怀疑杀死周金林的是个侏儒病患者!”
“其实我一早也想到了这种可能性,不过只是推测,并无实证,所以今天下午就去了趟现场。我一见通风口外的泥地上有一排小脚印,心里就确定了五六分,然后又将通风口的铁丝网拆了下来,发现铁网边缘有被撬过的痕迹,眼下有了七八分的把握。”
罗闻点了点头:“可以朝这个方向调查一下。回头我去通知叶探长一声。只不过这上海市数百万人口,侏儒没有一千,也有一百,调查范围还是太大了。”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破案也讲个循序渐进。现在有了大方向,总比之前像无头苍蝇一般要好。”
罗闻拿起桌上的信笺,喃喃道:“这位‘吴县李亦飞’有点意思,我倒是想见见。”
其实除了李亦飞,还有四位侦探也把目光聚焦于周宅的通风口。其中就包括上海滩最有名望的大侦探霍森。罗闻将这些人筛选出来,分别写了邀请信,请他们于两日后的下午六时来四马路的杏花楼酒家一叙。可惜的是,之前罗思思口中所说的那些大侦探们大多没有参与。后来才知道,他们中大都有案在办,暂时脱不开身。
叶智雄在接到罗闻的通知后表示十分期待,想亲自见识一下这些民间大侦探的手段。内心深处还是有点较劲的意思。至于对侏儒杀人的推测,他不予评价。毕竟这种事情在现实中极为少见,又不是武侠小说,哪有那么多飞檐走壁、杀人于无形的侏儒?
时间过得很快。两日后的傍晚,叶智雄与罗氏兄妹穿戴整齐,在杏花楼的包厢内恭候四位大侦探驾临。在杏花楼宴客算得上很有派头了,尤其是如果还能预约到粤菜名厨李景海亲手炮制的蛇宴的话。李大厨的蛇宴可是沪上老饕们赞不绝口的名宴。他以蛇肉为主料制成的各种菜肴除了口味鲜美之外,还具有滋补的功效。
这间酒楼始于咸丰年间。广东杏花商行的创始人闲逛四马路,见此地商业人文皆宜,便合计在四马路与山东路的交界处开设一家餐馆。至于为何要开设在四马路,是因为当时的商业娱乐场所都集中在外滩附近的英大马路和四马路。另一个原因则是四马路是一条“粉红街”。有道是,地无妓院,不成商埠。凡是风月之地,必会吸引外埠商人在此游冶。
闲话少叙,言归正传。
三人在包厢正说话,忽听得有人敲门。罗闻忙去开门。大门一开,进来一位样貌忠厚的少年。那少年不过十七八岁年纪,身高五尺二上下,戴着一副罗克式的玳瑁边眼镜,披着一件厚呢大衣,左手插在衣袋里,右手拿着一顶藏青色呢帽。那少年踏进包厢门口,满面笑容地问道:“罗……罗闻先生,可是在这里吗?”
罗闻一边上下打量,一边应道:“我便是。”那少年从大衣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罗闻。罗闻接过一看,上面写着“李亦飞”三个大字,旁边又注着四个小字“鹏图,吴县”。
“阁下就是李亦飞?”罗闻睁着眼睛,半晌才道,“真是英雄出少年!”
李亦飞赧然道:“不……不敢,我还是个学生,在工商大学念书。因……因见了报纸上的公告,不自量力,给报社寄去了一纸信笺,表……表达我的推断。没想到真的被罗先生邀请来协助办案。真是我的荣……荣幸。”
不知是因为太过紧张,还是天生口吃,他说话竟有些结巴。
“李亦飞,你还记得我吗?”
李亦飞循声望去,见罗思思笑吟吟地朝他招手,惊得张口结舌。看他的样子,像是十分后悔来到此地。
罗闻见状,觉得奇怪,便问道:“你们认识?”
罗思思走上前来,用力拍了拍李亦飞的背,高声道:“何止认识,我可是他命里的魔星呢!”
李亦飞红着脸,留下也不是,离开也不是,显出一副窘态。
罗闻察觉到了异样,便故意板起脸来,对罗思思道:“小妹,你是不是又欺负人?”
李亦飞忙道:“没有,没有,罗……罗思思小姐在寻我开心呢。”
罗闻忙请李亦飞入席,顺带介绍叶智雄探长给他认识。待李亦飞与叶智雄简单寒暄几句后,罗闻才开始询问他与罗思思相识的经过。
原来,两人曾一齐参加过孤岛书店举办的一次侦探小说读书会。该书店位于陶而斐司路,主营侦探小说,有许多外文原版书籍。罗思思和李亦飞的西文水平都很不错,所以经常去那边买书。
这家孤岛书店的老板名叫“时宜”,早年游学英吉利,还游历过法兰西和美利坚,深感西洋侦探小说之发达与普及与洋人的科学精神密不可分。他还认为,多读侦探小说有利于培养吾国国民的科学与法治的精神。是以归国之后,立刻开了一家专营侦探小说的书店。每个月他都会组织店里的熟客,办一场侦探小说的读书会,以交流读书心得。
在那个时候,李亦飞与罗思思就已显露出完全不同的阅读偏好。李亦飞坚决认为爱雷奎宁才是侦探小说的正道。他最爱其新作The French Powder Mystery(《法国粉末之谜》),逻辑严密,步步推进,比范达痕的侦探小说更严谨。而罗思思则偏爱亚嘉泰·克利斯坦,每次读她的小说,都猜不准背后的凶手是谁。那本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罗杰疑案》)尤其让罗思思拍案叫绝!
两人常常为哪本小说才是优秀的侦探小说争论不休。口拙的李亦飞自然不是牙尖嘴利的罗思思的对手。一来二去,李亦飞就不再和她辩论了。但罗思思却不罢休,每次遇到李亦飞,总是要和他辩上一辩。从侦探小说到真实的犯罪案件,不论李亦飞持什么观点,她都唱反调。久而久之,李亦飞见了她,头就痛,好几次都称病推掉了读书会的活动。
罗闻听完,哈哈大笑,对李亦飞道:“舍妹从小就是这样,对认定的事情固执己见,不辩倒对方,誓不罢休。不过她能有雅兴三番四次地找你讨论,说明内心对你很是认可。”
罗思思摇头道:“哪里认可?大哥,你别曲解我的意思。我只是喜欢追求真理。”
李亦飞脸上现出无可奈何的神色。
过不多时,敲门声再次响起。罗闻正准备起身,门就被推开了。门口站着一位高高瘦瘦的大叔。他梳了个分头,瞧上去四十来岁,穿着一件青色中式长衫,嘴上叼着烟斗,模样很是自负。扫视了一圈后,目光定在了正欲站起的罗闻身上。
“你好,我叫胡弦,是上海滩最有名的大侦探。”
还未等别人开口相询,他便自我介绍起来,言辞中颇有些得意。
叶智雄对此人的相貌有些印象,因为之前看过的《侦探世界》别册上有介绍他的内容。不过在那些内容中贬多于褒,说他是个滑稽的侦探,欢喜掼榔头,侦探本领实际极为有限,很多时候靠误打误撞才破获案件,因运气极佳而被称为“警界福星”。
罗闻伸出手去,与胡弦握手:“久仰胡侦探大名!”
胡弦听了恭维,下巴扬得更高了,嘴上道:“好说!好说!”话刚出口,便听到“扑哧”一声。原来是罗思思见胡弦滑稽的模样,实在忍不住笑出了声。
“小妹,你笑什么?”罗闻不明所以。
“你不会连他都不认识吧?”罗思思笑得前俯后仰,“他可是大名鼎鼎的‘失败的侦探’胡弦啊!你别看他叼着烟斗,其实根本不会抽烟,是为了模仿福尔摩斯才买的!”
胡弦气得脸都绿了,不满道:“小姑娘,江湖传闻不可轻信。我的本领,哪里是你们这些凡人所能理解的?不然,我又怎么能推理出周金林一案的真相?”
罗思思朝他做了个鬼脸:“恐怕又是从顾百晓处买来的吧!”
“你怎么知道?哦,不,是你瞎七搭八!我不认识什么顾百晓!”像是被对方说中了,胡弦在气势上不免弱了几分,声音也轻了些。
罗闻微微皱眉,对罗思思道:“小妹,不能没有规矩。胡侦探毕竟是你的前辈。”说罢,便引胡弦入坐。那胡弦被罗思思质问得有些窘迫,见罗闻对自己示好,乐得借坡下驴,挑了个远离罗思思的空座坐下。
叶智雄好奇心起,低声问身边的罗思思:“顾百晓是啥人?”
罗思思止住笑意,答道:“就是这家伙雇佣的‘包打听’。他破案所依靠的很多重要线索,不是靠现场勘查获取的,而是从顾百晓那儿买来的。不过话说回来,他的运气是真不错。好几宗大案都让他在插科打诨中给破了,所以《侦探世界》才会将他也收入其中。但我们内行都知道,这家伙淘淘浆糊可以,真办案根本勿来事。”
胡弦前脚刚落坐,后脚包厢里又走进两个人来。
这一男一女的两人并肩走进包厢。男的四十岁模样,身高五尺四寸上下,剑眉星目,极为英俊潇洒,身上穿着红帮裁缝制作的西装,脚上配了英吉利牌子的手工皮鞋,手里拿的是一根燃着的雪茄,看上去很有绅士的味道。女的则是位美貌少妇,三十来岁,烫了一头欧式宫廷卷发,身高比罗思思高出个一两公分,身上穿着一件高领的红色碎花旗袍,足下则蹬了一双酒红色的高跟鞋,整个人显得风姿绰约、性感而自信。
虽没认出那男子是谁,但叶智雄一眼就认出了那位名叫“黄雪唯”的女子。他没想到,这位黄雪唯小姐现实中竟比杂志上更明艳动人,目光一时像被锁住一般,视线无法移开。
罗闻上前招呼道:“请问两位是霍先生和黄小姐吗?”
男子点了点头,与罗闻握手:“你好,我就是霍森。”罗闻只觉得霍森的手劲很大,整个人举手投足间很有气派。
霍森身后的女子道:“我是黄雪唯。刚才在楼下,正好遇到了霍先生,就一起上来了。我们没有迟到吧?”她说话间,身上还散发出一股高级香水的味道。
罗闻忙道:“没有迟到,时间刚刚好,两位快请入座!”
两人坐定后,叶智雄便站起身来,对众人道:“今天要谢谢各位知名的大侦探来协助我们巡捕侦查近期富豪连续被杀的案件。容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叶智雄,是法租界中央巡捕房的探长。这次的案件是横跨两个租界的犯罪,所以法租界警务处决定联合公共租界的巡捕组成联合调查组,由我牵头侦查此案。”
罗闻从旁介绍道:“叶智雄探长办案很有经验,是法租界头号华人探长、犯罪克星!这次又有各位大侦探的协助,不愁案件不破!”
胡弦笑道:“叶探长,有我胡弦在此,你就放一百个心。保准在一个月内帮你把案子破了!”罗思思迅速白了他一眼,嘀咕道:“这人不吹牛皮会死吗?”但胡弦似乎没听见罗思思的嘲讽,又或许他听见了,却不放在心上,兀自在那儿傻笑。
罗闻把每个人的情况都简单介绍了一遍,包括李亦飞、胡弦、黄雪唯和自己的妹妹罗思思的。霍森的名气太大,不用介绍,在座各位也都知道。他们这些侦探,除了罗思思与李亦飞外,其余的均素不相识,顶多在报纸和杂志上看过一些关于对方的新闻。
“既然人都到齐了,那我就请店家上菜吧,我们边吃边聊。”
说罢,罗闻便站起身来,准备去唤堂倌。就在此时,李亦飞忽然道:“先……先等等,我有点话想说。”
大家都把目光投向了这位看上去有些木讷的少年。
李亦飞见众人都看着自己,轻咳一声,继而道:“来这里之前,我……我去了趟永兴百货公司老板刘……刘麒麟的家。当然,我……我是由熟识的巡捕领过去的。刘老板的家属也以为我们是来办案的巡……巡捕。我就问家属,刘老板心脏病发那天,有……有什么异常。其中一位女佣给我说了件事,让我感觉相当奇怪。”
叶智雄不由自主地问道:“什么事?”
李亦飞道:“她说,刘老板洗……洗了很久,都没下楼。于是夫人觉得很奇怪,就……就让这位女佣去看看。结……结果就看见刘老板死在浴室里厢,可浴缸里却没有一滴水。但他们认为,可……可能是刘老板心脏病发挣扎时,踢掉了浴缸的塞子,导致水都流光了。可……可我却不这么认为。知……知道这点后,我就看穿了凶手的伎俩。”
叶智雄半信半疑道:“你知道凶手用了什么办法让刘老板心脏病发?”
李亦飞点点头,缓缓道:“很简单,凶手把一池热水都……都换成了冰水。”
“换成冰水?”叶智雄算是见识了民间侦探的想象力,随即便露出苦笑,“即便是冰水,那刘麒麟一个大活人,还能被活活冻死不成?用手试探一下水温,他就不会入浴了。”
“正常情况下,委实如此。但凶……凶手并没有给刘老板离开的机会。他将浴……浴缸的热水换成冰水后,从背后袭击了刘老板,将他死死按在冰水池子里。刘……刘老板有心脏病,恐怕不是什么新闻。凶手正……正是利用这一点,使刘老板的心血管遇冷收缩,导……导致他心脏病发,当……当场毙命。用这种手法杀人,即便调查死因,也……也查不出什么来。”
尽管李亦飞说话磕磕绊绊的,但在场每个人都能听明白他的意思。
“想到这点后,我就去刘老板发生意外的浴……浴室进行调查。进……进到浴室之后,我果然在浴室里发……发现了一个手印。”李亦飞说到此处,微微停顿,环视众人,“但这个手印十分奇怪,因……因为有六根手指。刘府上下都是正常人,每只手都只有五根手指。那么,这个手印究竟是什么人的呢?”
李亦飞讲完后,包厢内一阵沉默。
直到黄雪唯开口说话:“我也去过普利银公司总裁约翰逊的办公室。”
只一句话就把在场所有人的注意力全部吸引了过去。叶智雄没想到,这些民间侦探家竟如此有行动力。相比之下,巡捕的工作效率确实是太低下了。
黄雪唯道:“大家可能不知道,这个美利坚人还是个植物迷呢。九百尺的办公室里堆满了各种植物。最让我感觉奇怪的是掉在地上的一小块‘树皮’。大家肯定奇怪,何以我对这块‘树皮’如此有兴致呢?因为这块‘树皮’实在不像树皮。”
叶智雄与罗闻面面相觑,有点无法理解黄雪唯的意思。胡弦更是一脸茫然地看着她。但反观霍森、李亦飞和罗思思的表情,却显得十分笃定。他们似乎已猜到黄雪唯接下去会说什么。
“于是,我就拿着这块‘树皮’,请与我相熟的一位生物学家进行了一次简单的化验。”黄雪唯忽然把俏脸转向叶智雄,得意地问道,“叶探长,你猜猜它是什么?”
“我不知道。”叶智雄被她瞧得不自在,把脸别了过去。
“是一块人皮。”
黄雪唯微微一笑,给出了一个惊人的答案。
“人皮为啥会是树皮的模样?”罗闻表示不解。
罗思思见她哥哥问出这种无知的问题,忙替黄雪唯答道:“世界上存在一种怪病。患有这种病的人的四肢上会长出如同树枝一般的肉瘤,如果不进行治疗,身上也会长出如树皮一般的皮肤。这其实是一种皮肤角化病。目前来说,医学还是无法治愈这种疾病。”
罗闻又道:“长出树皮的人?那岂不是变成树人了?”
黄雪唯点头说:“正是如此。”
叶智雄惊道:“我明白了!这家伙浑身长满树皮,藏在约翰逊办公室中,所以进门的人一时间根本无法发现,还以为他是树的一部分呢!如此一来,谋杀案的现场就变成了密室,大家都以为约翰逊是自杀的。”
隐藏一棵树的最好地方莫过于一片树林。而植物爱好者约翰逊的办公室虽不是一大片树林,但一眼看去,也是植株遮目,是树皮人绝好的藏身之地。
霍森带头鼓起掌来,还对黄雪唯微微颔首,表示非常欣赏她的推理。
黄雪唯道:“不过,目前来说,这只是一种假设。”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才是通往真相的唯一道路,不是吗?”霍森说完,把视线从黄雪唯脸上转向众人,“既然李先生、黄小姐都已去过案发现场。我如果什么都没干,那可就太丢人了。幸而我今天上午也跑了一趟华界,去马术协会的马场看了一眼。”
“霍先生有什么发现?”
罗闻换了一种坐姿,挺直了背,上身微微前倾。
“我发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在新井藤一郎观察那匹踢死他的白马时,有人听见了一个尖锐的口哨声。而那匹原本温驯的白马立刻烦躁了起来,无论如何都无法镇定下来。接下来,第二声哨音响起,白马开始攻击新井藤一郎,后腿一蹬就踢中了新井先生的脑袋,将他活活踢死。这说明什么呢?”
霍森的身子往后挪了挪,双手的十指相抵,静待众人的反应。
“显然有人在控制那匹马。”叶智雄抢答道。
“没错。”霍森满意地点了点头,“先是侏儒,接着又出现了六指怪人、树皮人,眼下又多了个能控制动物的家伙。大家猜猜看,我们去哪里可以找到他们呢?”
霍森将手伸入西装内口袋,取出一张广告单,平放在桌上。
“答案就在这里。”
那是一张名为“畸人杂技团”的表演广告,上面罗列着各种表演项目,参演者们的特殊身份是畸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