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51013-2014 铀转化设施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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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铀转化 uranium conversion

铀转化是指在核燃料生产及循环过程中铀及其化合物的化工转化过程。包括:将铀矿浓缩物中的铀(天然铀)加工转化为符合核燃料使用要求的金属铀、二氧化铀或六氟化铀等所经过的全过程;经铀同位素分离后的六氟化铀(浓缩铀及贫化铀)还原制备四氟化铀、二氧化铀、金属铀或八氧化三铀等的过程,以及核燃料后处理回收铀再转化为六氟化铀的过程。

2.0.2 铀转化设施 uranium conversion facility

按铀转化设施规模必须考虑辐射安全和(或)核安全的天然铀、浓缩铀、贫化铀及核燃料后处理回收铀的研究、生产、提取、处理、加工设施或工厂。

2.0.3 厂区 site

具有确定的边界、受许可证持有者有效控制的铀转化设施生产区域。

2.0.4 工作场所 working area

系指铀转化设施内的厂房、实验室、库房及办公用的建筑物等人员活动的区域。

2.0.5 辐射工作人员 radiation workers

从事辐射照射工作的工作人员,也称职业性受照人员或放射性工作人员。

2.0.6 公众 public

除职业性辐射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员。离开工作岗位后的辐射工作人员也作为公众看待。

2.0.7 限值 limit

在规定的活动中或情况下所使用的某个量的不得超过的值。

2.0.8 密封屏障 confinement barriers

由一道或多道实体屏障连同通风设备等相应的辅助设备所构成的系统,该系统能有效限制或防止正常和异常条件下,放射性物质向外界的释放。

2.0.9 核临界安全 nuclear criticality safety

含易裂变材料系统的肯定不能维持自持链式核反应的状态或保证这种状态的措施。

2.0.10 放射性污染 radioactive contamination

存在于所考虑的物质中或表面上的放射性物质的量超过其天然存在量,并导致技术上的麻烦或危害。

2.0.11 放射性废物 radioactive waste(radwaste)

来自实践或干预的、预期不再利用废弃物(不管其物理形态如何),它含有放射性物质或被放射性物质所污染,其活度或活度浓度大于规定的清洁解控水平,并且它所引起的照射未被排除。

2.0.12 去污 decontamination

为达到减少在物体或人体表面或环境内残留的放射性水平的目的采取的技术措施,通过某种物理或化学过程去除或降低污染。

2.0.13 放射性流出物 radioactive effluents

放射性排出物 radioactive discharge

实践中源所造成的气体、气溶胶、粉尘或液体等形态排入环境的通常情况下可在环境中得到稀释和弥散的放射性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