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改革与保守势力的斗争
——19世纪中叶英国第二次、第三次国会改革
19世纪中叶,英国资本主义经济获得巨大发展。1850年棉纺织业所消耗的棉花占世界棉花使用量一半以上;1865年钢产量为22万余公吨;1854~1871年生铁产量增加了20余倍。钢、铁产量均超过美、德、法的总和。煤的采掘、机器制造和造船业也都有很大的发展。采用先进技术的大农场在农业部门也已占据优势。1846年废除了“谷物法”;1849年废除了实行了300年的“航海法”;1860年格拉斯顿在预算案中正式写入“自由贸易”的字样。1851年在伦敦举行的博览会,标志着英国“世界工厂”地位的确立。英国的资本主义已经达到了鼎盛时期。但是1832年改革只是部分地满足了工业资产阶级的要求,贵族势力在国会中仍然居于优势,历届内阁首相和阁员大臣绝大部分仍是贵族。这一时期工业资产阶级和土地贵族之间的较量突出地表现是:内阁更换频繁,各政党内部分化以及政局的动荡不安。辉格党和托利党为了适应变化的形势都进行了改造和革新,先后转化为自由党和保守党。近代资产阶级两大政党逐渐形成。
1852到1860年,争取国会改革和斗争主要在国会内进行,先后出现过4个国会改革的法案,均遭到保守势力的否决。19世纪60年代前后,英国工人阶级从宪章运动的教训中重新振作起来,提出了以争取普选权为斗争的中心任务,在斗争中与资产阶级激进派结成联盟。1865年5月13日工人和激进派在伦敦圣马丁堂举行了全国改革同盟成立大会。从此,同盟成为争取第二次议会改革群众运动的政治中心,并在各大城市设立了分支机构,开展了广泛的宣传运动。1866年7月24日,在海德公园举行了约20万人参加的群众大会;9月24日,在曼彻斯特有10万人参加示威游行;10月16日在格拉斯哥举行了15万人的集会和示威游行;1867年4月22日在伯明翰举行了15万人参加的集会。在大规模的群众运动面前,两党都在抢夺改革的旗帜。1866年3月罗素和格拉斯顿提出了一个新的改革方案,被迪斯累利勾结自由党内的反对派所否决。在击败对手之后,1867年3月18日迪斯累利提出了议会改革方案,经过修改在7月15日最后通过,8月15日经维多利亚女王批准,成为法律。
1867年国会改革法案的正式名称为《1867年人民代表制度法》。共61款。主要内容是:在城市选区,凡有能力缴付济贫税的房产主和居住一年以上能支付不少于10英镑房租的房客,都享有选举权;在郡选区,凡具有不少于5英镑收入的农民和有能力每年支付不少于12英镑租金的租佃人,都具有选举权。在选区的调整方面:取消了“衰败选区”占有的53个议席。将其中25个席位分配给郡选区;18个席位给新兴城镇,曼彻斯特、利物浦、伯明翰和里兹各增加1个席位;1个席位给伦敦大学。这次改革由于降低了选民资格,使英格兰和威尔士的选民增加了93.8万,几乎达到了原有选民的一倍。接着,苏格兰和爱尔兰也进行了相应地改革,使选民总数达到240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十分之一还多。
1867年的国会改革给英国的议会政治带来深远的影响。由于选民比例的变化,工业资产阶级在议会中的势力终于占据了主导地位,1688年建立起来的、在1832年又作了某些调整的贵族寡头政治,最终不得不让位于资产阶级议会民主制;选民的扩大,为政党政治的发展开阔了广阔的天地;选民条件的降低,虽然工人中的上层暂时被笼络,但是也为工人政党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19世纪80年代,英国又进行了几项国会改革:
1883年,国会颁布了《取缔选举舞弊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选举费用规定了一个界限,有报酬的选举工作者的数目受到严格限制。并规定对选举中的舞弊现象处以刑罚。
1884年,国会通过改革法案,实行城市和乡村一致的选举权。法案规定,凡占有每年收入不少于10镑田宅者,以及任何房主或寄宿人在投票登记前一年住进他的房屋或公寓时,都有选举权。1884年的改革只不过把1867年改革法案中规定的市民选举资格推广到农村,使农村选民人数由250万扩大到450万人。
最重要的是,1885年议会颁布的《席位重新分配法》,严格按照各区人口的多寡来分配议席,使工业中心和人口繁盛地区的代表在议会中占到了重要地位。法案规定,在15,000人以下的选区,被取消了选举权,成为其所在郡的一部分;15,000—50,000人口的选区,则保留1个议席;50,000—165,000人口的选区,有2个议席;165,000人口以上者,有3个议席;以后每增加5万人口,可增加1个议席。议席总数由658人增到670人,其中英格兰和威尔士495名,苏格兰72名,爱尔兰103名。至此,基本上奠定了今日英国选举制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