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典看法:读点法律避点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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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秽漫画作者被刑拘,哪些法律问题值得关注

2020年12月23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称,目前JM漫画作者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涉嫌制作淫秽物品牟利。若犯罪事实成立,蒋某某能判几年?淫秽漫画背后,有哪些问题应该反思?

12月13日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这一天的10点01分至10点02分,南京市都会拉响防空警报,同时全城默哀一分钟,以祭奠在南京大屠杀中遇害的30余万同胞。但在2020年的公祭日前夕,微博热搜里却赫然出现了一则关于淫秽漫画作者JM(蒋某某)的讨论。

乍一看,国家公祭日和淫秽漫画完全是没有关系的,但JM漫画涉及“慰安妇”:“慰安妇以被暴力虐待和伤害为荣”“高级慰安妇的后代也必须是慰安妇”等内容,激起了公愤。JM用漫画构建出一个极为荒诞、夸张的淫秽世界,强奸、性暴力、威胁成了漫画里的主要内容。蒋某某的漫画以淫乱为荣,漫画里不仅有文字描述,更有清晰的配图。在其淫秽表皮下,裹藏着的是暴力血腥、残忍无度、幻想恢复军国主义法西斯的内核。

JM制作、传播淫秽内容,公然侮辱战争受害者,玩弄民族感情,随着事件的发酵,越来越多愤怒的网友自发地曝光、举报、投诉、痛斥JM的漫画,甚至有网友收集了几百页的证据。这次,网友的坚持终于得到了反馈。

2020年12月23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通报称,目前漫画作者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涉嫌构成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

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只要是以牟利为目的,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就构成犯罪,最低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最高可判无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制作淫秽照片、画片2500—5000张以上,或者贩卖淫秽照片、画片5000—10000张以上,或者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三万至五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可处3—10年有期徒刑;如果数量或者金额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5倍以上,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警方在JM处发现大量淫秽图片和他创作的淫秽漫画,制作贩卖色情淫秽漫画获利超过了120万元。如果最终经过法院审判,认定JM的犯罪情节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再加上JM涉案漫画中令人发指的内容带来的恶劣影响,是很可能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

这几年,关于小众创作者、兴趣圈和自由创作权利的讨论不少。不可否认,创作者享有自由创作的权利,但我们要知道,没有约束的自由不成其为自由。我们要警惕以“创作自由、言论自由”为幌子,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别有用心之人。JM这种不断突破道德底线的人,才是创作自由和言论自由屡屡被质疑的罪魁祸首。创作本身是自由的,传播则要接受法律和公序良俗的考验。创作者不要混淆了两者间的界限,否则,等待他的一定是法律的严惩。

网络漫画作为这几年新兴的传播方式,本质上和传统漫画并无明显区别,但在传播手段上比传统漫画更加高效。轻轻点击“发布作品”的按钮,触达的人群可能是对世界充满了期望的小学生、初中生。如果你有未成年子女,你愿意让他们去看这类淫秽作品吗?淫秽作品不仅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而且严重损害社会公序良俗。淫秽作品常见的物化女性、贪图享受、声色犬马等内容,诱发人性深处最贪婪的欲望,像潘多拉魔盒,引导人们一步步堕入罪恶的深渊。不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终将引火自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