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贵州精准扶贫的主要成效
一 精准扶贫加快了贫困村的发展
根据在威宁县、江口县的共7个样本贫困村(其中一类村2个、二类村2个、三类村3个)获得的调查数据对贫困村发展效果进行分析。贵州精准扶贫体系建设给贫困村发展带来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到村扶贫资源获得较快增长。自实施精准扶贫以来,贫困村获得的帮扶资源(项目资金)快速增长。数据分析表明,实施精准扶贫后,贵州省贫困村获得的各类扶贫资源中2013年增加了108.35%,2014年增加了107.16%。
二是贫困村基础设施发展较快。从样本村到村资源来看,贵州省对贫困村基础设施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有力地促进了贫困村基础设施快速更新。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持续加大,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效果。调查数据表明,44.6%的贫困农户认为出行道路变好了,20.3%的贫困户认为农田水利设施变好了。
三是贫困村产业发展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贵州实施精准扶贫以后,发展落后的产业获得了很大的扶持,占到村扶贫资源最大的比例。从产业投入效益来看,其取得的减贫效果要低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的市场风险、技术要求等要求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产业投入的减贫效益。调查数据表明,73.8%的贫困农户认为种植面积没有变化,83.1%的贫困农户认为养殖规模没有变化。
二 精准扶贫有效促进贫困农户减贫脱贫
根据作者在威宁县、江口县7个样本贫困村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问卷调查数据(共发放问卷67份,其中有效问卷65份,有效回收率97%),扶贫对象的生活设施、生计发展、应对外部风险能力等明显改善。
一是扶贫对象生活设施获得改善。生活设施是贫困人口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包含多维贫困的重要维度。贵州精准扶贫工作对扶贫对象的住房、饮水设施等实施了帮扶。住房方面,23.08%的样本贫困农户认为住房面积变大了,29.23%的样本贫困农户表示住房质量获得提升。在饮水方面,36.92%的样本贫困农户认为饮用水取水更为方便,36.92%的样本贫困农户认为饮用水质量获得提升。在卫生方面,12.31%的样本贫困农户认为厕所卫生条件得到改善(见表1)。
表1 贫困农户生活设施变化状况
二是扶贫对象收入获得提高。从贫困农户的种养业、收入、负债状况来分析精准扶贫对贫困户生计发展的成效;种植业方面,18.46%的样本贫困农户认为种植面积变大了;养殖业方面,16.92%的样本贫困农户认为养殖规模变大了;在农户收入方面,58.46%的样本贫困农户认为收入水平提高了;农户负债方面,27.69%的样本贫困农户认为负债状况变好了(见表2)。
表2 贫困农户生计发展变化情况
三是扶贫对象灾害应对能力有所提高。灾害因素是贵州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的重要阻碍。扶贫对象灾害应对方面,35.38%的样本贫困农户表示灾害预防和应对能力得到提升。尽管有三成多的贫困农户认为其灾害应对能力有所增强,但仍有六成多的贫困农户表示灾害预防与应对能力没有变化,极少数贫困农户表示灾害应对能力降低(见图1)。
图1 贫困农户灾害预防与应对能力情况
贵州精准扶贫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扶贫对象进退指标“刚性”化不利于推动农村减贫。贵州及其他省区对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和脱贫退出都进行了严格的指标化。扶贫对象纳入和脱贫人口退出都是根据相应指标进行的。贫困人口进出指标化,一方面,精准扶贫中人为失误等因素导致指标在各村的分配与贫困人口分布存在偏差,从而使部分真贫人口因缺乏指标而被排斥在帮扶之外;另一方面,脱贫人口的指标化,也使脱贫成为“硬要求”,可能带来未脱贫的扶贫对象“被”退出的风险。精准识别和精准脱贫也存在概率问题,因此在扶贫对象纳入和脱贫对象退出指标下达到村时应进行更为弹性的设置。二是产业化扶贫的整体性与贫困户脱贫需求差异化存在张力。自精准扶贫实施以来,目标、任务、资金和权责“四到县”制度全面实施,扩大了县乡产业扶贫的自主权,产业扶贫资金规模大幅增加。在基层实践操作中,走规模化路线的产业化扶贫与扶贫对象差异化的发展需求必然存在张力。贫困农户缺乏资金、技术以及在脱贫产业发展方面的多元化,产业发展必然是分散和小规模的。县乡政府在产业扶贫规划和布局中,更倾向于推动辖区内农业产业规模化和资金、技术密集型发展,会使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贫困农户参与不足甚至是“被”参与到产业扶贫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