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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如何理解“汇率变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中规定,企业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应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①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货币性项目,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非货币性项目,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指企业外币现金流量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时,所采用的是现金流量发生日的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而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项目中外币现金净增加额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这两者的差额即为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无论该项目金额为正还是为负,都不发生现金流动,仅仅是外币折算的问题。
由于在外币的核算中,汇率变动对外币货币资金及往来账户的余额都将产生影响,因此在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中,应当将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单独列示,从而准确反映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