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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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是如何划分的?

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的划分,源于2001年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当时,国家依据各个省份粮食生产与消费的总体特征,综合考虑资源禀赋的差异和粮食生产的历史传统等因素,将全国31个省(区、市)划分为粮食主产区、产销平衡区和主销区三大功能区。其中:粮食主产区有13个省份,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和四川;产销平衡区有11个省份,包括山西、宁夏、青海、甘肃、西藏、云南、贵州、重庆、广西、陕西和新疆;主销区有7个省份,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和海南。

21世纪以来,主销区以工业化、城市化为主导,不再承担粮食生产的具体任务,这造成了主销区的耕地数量和粮食产量出现快速下滑。目前我国7个主销省(区)每年的粮食缺口均在7000万吨以上。而与此同时,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发展,粮食主产区的生产潜力和生产能力也面临着新的危机,在13个粮食主产省(区)中目前只有5个省份能够稳定地输出粮食,像辽宁、湖北和四川已经成为缺粮省,未来的粮食输出只能越来越依靠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等少数几个省份。

我国粮食主产区具有与其他区域不同的特征,表现为粮食主产区与农村劳动力外迁区域相重合、与工业基地相重合、与农业兼业化区域相重合等。粮食主产区在城镇化进程中遭遇粮食刚性需求增加、农耕地减少压力增大、农业劳动力流失压力增大等挑战。保障粮食主产区稳产高产,必须在城镇化、土地资源利用、发展农村经济、城乡互动、保护资源环境、提高承载力等方面做足功夫,实现绿色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