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国内外在粮食统计口径上有何差异?
我国在先秦时期就有五谷之说,指稻、黍、稷、麦、菽5种作物,其种子分别称为稻米、黍米、粟米、麦粒和菽豆。自1994年起,我国把粮食定义为五大类:小麦、稻谷、玉米、大豆、其他。“其他”又进一步细分为薯类、杂豆和其他谷类。其中,薯类包括甘薯和马铃薯(城市郊区以蔬菜种植为主,所产的马铃薯的产量统计在蔬菜内),不包括芋头和木薯(芋头作为“蔬菜”计算,木薯作为其他作物计算);杂豆包括黑豆、青豆、绿豆、红小豆等,但不包括作为蔬菜的豆类;其他谷类包括禾本科作物大麦、黑麦、燕麦、黑小麦、谷子、高粱、糜子等,以及属于蓼科的荞麦。在统计粮食产量时,豆类按去荚后的干豆计算,薯类按5千克鲜薯折合1千克粮食计算。其他粮食一律按脱粒后的原粮计算。
联合国粮农组织所统计的谷物,包括麦类、粗粮和稻谷三大类。其中麦类有小麦、大麦、青稞(元麦)、黑麦、燕麦等,粗粮有玉米、高粱、荞麦、粟(谷子)、黍(糜子)等,稻类有粳稻、籼稻、糯稻等。
可见,国内外对于粮食的统计口径并不相同。比如在我国,大豆从食用功能上看以生产食用油原料为主,但在农作物产量的统计上却被划分至粮食类。计算口径的差异,会引发在指标计算和理解上的分歧,会导致对中国粮食是否安全这一命题的判断和结论大相径庭。
就目前中国粮食供求的形势来说,小麦、稻谷、玉米等基本上还是以自给为主,只有少量的进口调剂。但是,如果把大豆作为粮食品种纳入考虑,那么情况就变得较为复杂。我国是大豆主产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作为大豆净出口国最高时年出口量超过100万吨。即使到了1996年,我国的大豆进口量也仅为111万吨。到了2000年,我国的大豆进口量首次突破千万,达到1041万吨。2014年,我国的大豆进口量竟然高达7140万吨!大豆进口量的连年猛增,导致业界对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越来越担忧。把大豆纳入粮食统计,容易低估中国的粮食自给率,容易夸大中国粮食安全问题的严重性,甚至会引发国际社会对中国粮食安全不必要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