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设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维护法官合法权益,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十三条 除下列情形外,不得将法官调离审判岗位:

(一)按规定需要任职回避的;

(二)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