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别林自传(传记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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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889年4月16日晚上8时,出生在沃尔沃斯区的东街。此后不久,我们一家人就搬到了兰贝斯区圣乔治路的西广场。据母亲说,当时我的生活是幸福的。我们的家境相当宽裕,一家人住了三间陈设很优雅的屋子。我至今记得:母亲每天晚上去剧院之前,总让我和雪尼睡在一张舒适的床上,爱怜地给我们把被窝掖好,然后将我们嘱托给一个女仆。三岁半时,我闯了个祸。比我大四岁的雪尼变戏法,把一枚硬币吞下肚去,再从脖子后边取出来,我不甘示弱,也同样把一枚半便士的硬币吞了下去,害得母亲只好去请医生。

每天夜里从剧院回到家,母亲照例要留一些好吃的东西在桌上——一块那不勒斯蛋糕[1]或几颗糖果——让我和雪尼第二天早晨吃,讲好了要我们早晨别吵闹,因为她往往睡得很迟。

母亲是杂剧场的喜剧演员,那时年纪刚近三十岁,长得娇小玲珑,面孔白皙,眼睛是蓝紫色的,淡棕色的长发一直垂到腰下。我和雪尼都很爱母亲。虽然实际上她并不是一位倾国倾城的佳人,但我们都觉得她美得像天仙一样。多年以后,认识她的人还对我说,她当时娇艳可爱,有着一种迷人的风韵。她常常很得意地把我们弟兄俩打扮得整整齐齐,星期日一起出去远足,雪尼穿的是伊顿公学的学生装和长裤,我穿一件蓝色天鹅绒上衣,配一副蓝色手套。我们沿着肯宁顿路漫步,一路上出足了风头。

在那些日子里,伦敦的一切都是那样从容不迫。动作的节拍是从容的;甚至马拉着的有轨车,沿威斯敏斯特桥路跑下去时,也踏着从容的步子,然后,到了桥尽头,在旋转盘[2]上,也从容不迫地拐过弯去。在母亲走红的那些日子里,我们也住在威斯敏斯特桥路。那儿的人都显得欢欣而和蔼,街上都是吸引人的店铺、酒馆和音乐厅。路拐角上对着桥的那家水果店陈设得五彩缤纷,铺子外面也都是排得整整齐齐、堆得高高的水果——橘子、苹果、梨和香蕉,而这就跟河对面那座庄严灰暗的议会大厦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这就是我童年时代的伦敦,这就是我情感渐萌、思路初开时的伦敦:记得那春光明媚的兰贝斯;记得那些琐碎细微的事情;记得怎样和母亲坐在公共马车的顶层上,试着去触那掠过去的紫丁香树枝;记得那些扔在有轨马车和公共马车站附近人行道上的五颜六色的车票——橘的、蓝的、粉的、绿的;记得威斯敏斯特桥路拐角上那些脸色红润的卖花姑娘,她们正在做一些鲜艳的纽扣眼插花,灵巧的手指拨弄着闪亮的锡箔和颤巍巍的羊齿草;记得那些刚洒过水的玫瑰花,它们在润湿中散发着香味,勾起了我迷离恍惚的忧郁;记得那些令人感到郁郁寡欢的星期日,那些面色苍白的父母带着他们的孩子,孩子走过威斯敏斯特桥,很小心地拿好他们的玩具风车和彩色气球;记得那些一便士的妈妈船[3],它们驶过桥底时,会轻轻地把烟囱倒下来。我相信,我的心灵就是在这一切琐事中成长的。

我们家客厅里的一些物件也影响了我的情绪:母亲那幅和真人一般大小的蕾尔·格温[4]的画像,使我感到厌恶;餐具架上的那些长颈水瓶,使我感到愁闷;那个圆形小八音盒的珐琅面上绘了几个云雾中的天使,我看了又是欢喜又是迷惑。我喜爱的是那把用6便士从吉卜赛人那儿买来的玩具椅子,它使我体会到一种占有财物的特殊感觉。

我记忆中的一些不平凡的大事是:一次跟母亲一起去皇家水族馆[5]看杂耍,看到了“她”,那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在熊熊烈火中伸出脑袋向人微笑。我们还花了6便士摸彩,母亲把我举到一个装满木屑的大桶口边,让我从里面摸一包意想不到的东西,结果是一块吹不出声音的口哨糖,还有一枚玩具红宝石胸针。还有一次是去坎特伯雷游艺场,我坐在一张红丝绒椅子上,看父亲表演……

后来,天黑了,我坐在一辆四匹马拉的马车的顶上,母亲把我裹在一条旅行毯里,车上还有她剧团里的一些朋友。我们的吹鼓手吹响了号角,和着马匹的得得蹄声和挽具的叮叮铃声。我们沿着肯宁顿路驶去,我沉浸在他们的欢乐和嬉笑声中。

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在事情发生后的一个月,也可能是几天以后,我突然觉出母亲的举动和外界的情形都不大对头。那一天她整个上午都和一个女性朋友在外面,回到家里时她是那么激动。我正在地板上玩耍,意识到笼罩在我上空的气氛极度紧张,而我则好像是在井底下倾听什么似的。母亲又是哭又是喊,她一再提到一个叫阿姆斯特朗的家伙——阿姆斯特朗说这呀,阿姆斯特朗说那呀,瞧阿姆斯特朗这个畜生!她异乎寻常地激动和紧张,于是我哭了,哭得很厉害,母亲只好抱起我来哄我。又过了几年,我才知道那天下午是为了什么。原来母亲刚从法院回来,她告父亲不扶养她的孩子,可是官司打得不太顺利。阿姆斯特朗是我父亲的律师。

我不大知道自己有一个父亲,也不记得他曾经和我们在一起生活过。他也是一位喜剧演员,性情安静,喜欢沉思,有着一双乌黑的眼睛。母亲说他长得像拿破仑。他还有一条洪亮的嗓子,被公认为一位优秀的艺人。在那个年代里,他也能挣到每星期40镑的高薪。但他嗜酒如命,据母亲说,就因为这个缘故他们俩离了婚。

在那个年头里,歌舞剧演员不喝酒,是一件难以做到的事情,因为所有的剧院都卖酒。演员演完戏后,总要到剧院附设的酒吧和主顾们对饮。一些剧院的酒吧赚的钱比票房赚的还多。更有许多名角之所以能拿到大量的薪酬,不仅因为他们有演唱的才能,而且因为他们把大部分钱都花在剧院的酒吧里。不少艺人都在酩酊中毁了自己的一生,而我父亲就是其中一个。他因饮酒过度病故,死时年仅三十七岁。

母亲总是以幽默和愁怨的口气谈到有关他的事情。他喝酒时脾气很暴躁,有一次他大发雷霆,母亲就和几个朋友一起跑到了布赖顿,父亲盛怒之下拍了一封电报:“你打算怎样?立即电复!”她的回电是:“打算跳舞、宴会、野餐,亲爱的!”

母亲在姐妹二人中居长。外祖父名叫查尔斯·希尔,出生于爱尔兰科克郡,是一个皮匠。他面色红润,白发蓬松,胡子长得有些像惠斯勒[6]所画的卡莱尔。风湿痛把他折磨得够苦,据他说,民族主义者起义的时候,他因为要躲避警察而睡在潮湿的地上,结果就染上了这毛病。最后他在伦敦落了户,在沃尔沃斯区的东街靠修皮鞋过日子。

外祖母有一半吉卜赛血统。这件事原是我们家的一个秘密。然而外祖母却常常夸口,说什么她家是一向付高价地租的。她娘家姓史密斯。我只记得她是一个性情活泼的小老太婆,每次看见了我,总是学着小孩讲话的声调跟我亲热。我还不满六岁那年,她就死了。她早已和外祖父分开,至于是为了什么,他们俩谁也不肯说明。但是据凯特姨妈透露,那是因为家里发生了三角恋爱纠纷,外祖母和她的新欢在一起时被外祖父撞破了。

如果以普通的标准来衡量我们家的道德观,那就像将一支体温计放在沸水里一样荒唐。由于有这样一种家风,皮匠的两个漂亮女儿很快就离开了家庭,被吸引到舞台上去了。

母亲的妹妹凯特姨妈也是一位喜剧演员,但有关她的事我们几乎一无所知,因为她只间或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一下。她长得很标致,可脾气挺大,始终不能和我母亲融洽相处。她也偶尔来我家玩,但往往因为母亲说了一句什么话,或做了一件什么事,就突然大动肝火,两人闹得不欢而散。

母亲十八岁那年和一个中年男子私奔,逃到了非洲。她后来常常谈起她在那里的生活:拥有大农场,雇有仆人,养有驯马,那生活是够豪奢的。

在她十八岁那年,我哥哥雪尼出世了。我听说,他是一位爵爷的儿子,等到年满二十一岁,就可以继承一笔价值2000镑的遗产,这件事我听了又是高兴又是懊恼。

母亲并没有在非洲待很久,就回到了英国,和我父亲结了婚。我不知道非洲的那宗公案又是如何了结的。但是,每逢我们家穷极无奈时,我就责怪母亲不该放弃了那样美好的生活。她总是笑着说,那时候她年纪太轻了,做事不谨慎也不聪明。

我不知道她对我父亲的感情究竟深到什么程度,但是,每次谈到父亲的时候,她并没有怨恨的口气,而这就使我怀疑,她当时十分冷静客观,并未深深陷入情网。有时候她用同情的口气叙述有关父亲的事,有时候也谈到他如何酗酒和动武。以后几年,每逢生我气的时候,她总是伤心地说:“你会像你父亲那样穷苦而死的。”

她在去非洲之前就认识了父亲。他们俩互相爱恋,并且合演过一出爱尔兰情节剧《沙默斯·奥布赖恩》。十六岁那年,她已开始演主角。随着这个剧团作巡回演出的时候,她遇到了那个中年的爵爷,跟他一起逃到了非洲。等她再回到英国时,父亲和她重温旧情,于是他们结了婚。婚后三年,我出世了。

我不知道除酗酒外,还有什么其他不愉快的事情,只知道我出生后一年,我的父母就离了婚。当时母亲并没有申请扶养费。她有足够的资格当一名红角,每星期挣25镑,尽可以维持自己和她两个孩子的生活。只是后来时运不济了,她才请求救济,否则她是不会去打官司的。

她的嗓子早就常常失润。她的喉咙本来就容易感染,稍微受了点风寒就会患喉炎,一病就是几星期,然而又必须继续演唱,于是她的声音越来越差。她对自己的嗓子已经没有把握。唱到一半,它会变得沙哑,突然低得像是在轻声细语,于是听众就哄堂大笑,开始喧哗。她为自己的嗓子提心吊胆,这影响了她的健康,使她在精神上垮了下来。结果是,她在剧团里的演出越来越少,最后完全没有演出了。

由于母亲的嗓子不好,我五岁那年就第一次登上了舞台。母亲不愿意把我一个人留在那间分租的房子里,晚上常常带我上剧院。那时候她正在奥尔德肖特[7]的俱乐部里演唱,那实际上是一家肮脏的下等剧院,招待的对象多数是士兵。那些士兵都很粗野,一不满意,就会恶作剧。一般演员都把在奥尔德肖特演出的一星期看作恐怖的一星期。

记得当时我正站在条幕后面,母亲的嗓子哑了,声音低得像是在悄声说话。听众开始嘲笑她,有的憋着嗓子唱歌,有的学猫儿怪叫。我稀里糊涂,也闹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喧闹声越来越大,最后母亲不得不离开了舞台。她走到条幕后面,心里很不痛快,就跟舞台经理吵了起来,经理以前曾看到我在母亲的朋友面前表演过,这时就提议由我代替母亲演下去。

在那片混乱中,他搀着我走出去,向观众解释了几句,就把我一个人留在舞台上了。于是,面对着灿烂夺目的脚灯和烟雾迷蒙中的人脸,我唱起歌来,乐队试着和了一下我的调门,就开始替我伴奏。那是一首家喻户晓的歌,叫《杰克·琼斯》,歌词是:

一谈起杰克·琼斯,哪一个不知道?

你不是见过吗?他常常在市场上跑。

我可没找到杰克的错儿,

只要呀,只要他仍旧像以前一样好。

可是,自从他有了金条,

这一来他可变坏了,只瞧他怎样对待他的哥儿们,

就叫我心里十分地糟。

现在,星期日早晨他要读《电讯》,

可以前呀,他只翻一翻《明星报》。

自从杰克·琼斯有了那点钞票,

咳,他得意得不知道怎样办才好。

我刚唱到一半,钱就像雨点似的扔到台上来。我立即停下,说我必须先拾起钱,才可以接下去唱。这几句话引起了哄堂大笑。舞台经理拿着一块手帕走过来,帮我拾起了那些钱。我以为他是要自己收了去。我心里这样想着,嘴里就向观众们说了出来,这样一来他们就笑得更欢了,尤其是看到经理拿着钱走下舞台,我急切地紧跟着他。一直等到他把钱都交给了母亲,我才重新回到台上,继续唱歌。我一点也不感到拘束。我向观众们说话,跳舞,还做了几个模仿动作,有一次是模仿母亲唱她那支爱尔兰进行曲,歌词是这样的:

赖利,赖利,就是他那个小白脸叫我着了迷,

赖利,赖利,就是他那个小白脸中我的意。

我走遍了大大小小所有的部队里,

谁也比不上他那样又漂亮又整齐,

比不上雄赳赳的八十八部队里,

那一位高贵的中士,他叫赖利。

我重复地唱歌曲中的副歌部分时,完全出于无心,也学母亲那样沙哑着嗓子唱,没想到观众却大为欣赏。他们有的大笑,有的喝彩,接着把更多的钱扔了上来。当母亲走上台来,领我走时,观众都报以热烈的掌声。那天夜里在台上露脸,是我的第一次,也是母亲的最后一次。

命运之神捉弄人时,既不稍存怜悯,又不顾及公道。他对母亲就是那样。母亲的嗓子此后始终不曾恢复。深秋转入寒冬了,我们家的境况也越来越拮据了。虽然母亲平时有打算,储蓄了一点钱,但那点钱很快就花光了,而她的首饰和其他少数财物,为了度日,也给送进了当铺,她仍旧希望自己的嗓子能够恢复。

我们已经从三间舒适的住屋搬进了两间屋子,最后搬进了一间屋子,我们的家当逐渐减少,而新搬去的地方,周边环境也显得更加乏味。

她信了教,据我猜想,这是指望信仰可以修复她的嗓子。她经常去威斯敏斯特桥路的基督教堂做礼拜,每逢星期日我都得在那儿坐到巴赫的风琴乐曲奏完,焦急地耐着性子听F.B.迈耶牧师讲道,牧师热情激动、扣人心弦的声音在教堂中回荡,好像谁拖着脚步走过来。他的讲道肯定是很动人的,因为有时候我看见母亲悄悄地擦眼泪,这使我感到有点不安。

我清楚地记得我是怎样在一个炎热的夏天领圣餐,那个凉凉的银杯里面盛着鲜美的葡萄汁,沿着一排排信徒传递过来;当我呷得过多时,母亲的那只手轻轻地阻止了我。当牧师合上《圣经》时,我又感到如释重负,因为这表示讲道就快结束,大伙儿就要开始祈祷、唱最后的赞美诗了。

母亲自从信了教,就难得再去看她剧团里的朋友。那个世界已经烟消云散,只留下一片回忆了。那时候我们好像一直过着困苦的日子。短短的一年,仿佛是漫长无尽的辛苦的一生。当时我们生活在郁郁寡欢的阴暗中;工作本来就不容易找,何况母亲除了演唱以外什么也没有学过,找工作就更加不容易了。像她这样一个身材矮小、漂亮灵活的女人,在维多利亚时代奋斗是很不利的,因为那个时代里贫富有着天壤之别,穷苦的妇女没有其他选择,只能干一些粗重的活儿,或是在血汗工厂里做苦工。偶尔她也找到了看护的活儿,但是那种机会究竟难得,况且雇用的时间又很短。然而她很有主意:由于曾经替自己制戏装,她能做一手好针线,可以为一些教友做衣服,靠这个挣几个先令。但这点收入不够维持我们一家三口的生活。由于父亲酗酒,他在剧院的演出时断时续,他每星期10先令的补贴也就没有按期付给我们。

母亲这时候已经卖掉了大部分的东西。最后可以出手的只剩下了那一箱子戏装。这点东西她一直死保住不肯放,希望嗓子能够恢复,可以重新登台。有时候,她偶尔翻箱子找什么东西,我们就会看见一件闪亮的绣金戏装或是一顶假发,于是就央求她穿戴起来。我记得,有一次她穿戴了法官的长袍和帽子,用衰弱的嗓子唱出一支她从前自己编写、曾经唱红了的歌曲。那支歌曲轻快活泼,是二拍子的,歌词是:

我是一位女法官,

也是一位好法官。

判断案子很公平,

审理官司可真行。

我要教律师

明白几件事,

还要让他们看一看,

女孩儿到底有多大能耐……

接着,她就以惊人的潇洒姿态,开始表演优美的舞蹈,一时竟忘了她的缝纫活,只顾唱另几支得意的歌曲逗我们乐,还和着那些歌曲跳舞,到后来跳得气喘吁吁,筋疲力尽。这时候她就要谈到从前的那些事,给我们看一些她的旧戏单。有一张戏单上面是:

特约!

扮相美丽技艺超群

正派喜剧女角擅长舞蹈、反串

莉莉·哈利

她向我们表演时,不但拿出了她自己那些歌舞剧的玩意儿,而且模仿了她在那些所谓正派剧院中所看到的其他女演员。

她每说一出戏,总要同时扮演几个角色,比如说到《神奇的十字架》,她就要扮演梅茜亚怎样眼中闪出了神灵的光芒,走进兽圈去让狮子吃。她还要模仿穿着五英寸高跟鞋(因为生得矮小)的威尔逊·巴雷特[8],装出祭司长的腔调宣布:“这基督教是个什么玩意儿,我不明白。但有一点我是肯定的,那就是,既然它能够造就梅茜亚这样的女人,那么罗马,不,那么整个世界都会变得更纯洁了!”……她演到这里时,带着点幽默的神情,也在领会巴雷特的演技。

她具有一种直觉,永远能够辨认出那些有真正才能的艺人。不论是谈到女演员中的爱伦·泰丽[9],还是杂剧厅里的乔·埃尔文,她都要分析他们的艺术。她理解演戏的技巧,是出于一种本能。只有一个爱好戏剧的人,才能像她那样谈论戏剧。

她总是讲一些有趣的逸事,边说边表演,比如她叙述拿破仑皇帝生平的一件事情时,说他在书房里踮起了脚去取一本书,这时候内伊[10]元帅拦住了他(母亲同时扮演两个角色,但总是表演得很诙谐),说:“陛下,让我来给您拿吧。我人更崇高。”这时候拿破仑把眉头一皱,把脸一板,说:“什么更崇高?应该说更高!”

她扮演蕾尔·格温,有声有色地描绘蕾尔抱着她的孩子,在王宫中从楼梯上探出身子,威胁查理二世道:“给这个孩子一个封号,否则我就要扔下去摔死他!”于是查理国王来不及地答应,说:“好的好的!封他为圣奥尔本斯公爵。”

我记得,一天傍晚,在奥克利街我们地下室的那间屋子里,我高烧后身体尚未痊愈,仍旧在床上躺着。雪尼到夜校里读书去了,家里只有母亲和我两个人。那天下午,天已经很晚,她背对着窗户坐着,一面读《新约》,一面以他人无法模拟的神态表演和解说书中的故事,叙述基督如何爱怜穷人和小孩。她那样伤感,也许是因为当时我在生病吧,但是以前我的确不曾听过或看到,谁像她那样清晰动人地说明了基督的为人。她谈到他如何宽容和体谅一般人,谈到那个女人犯了罪,暴徒要用石头砸死她,谈到基督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砸她。”

她一直谈到天色已经昏暗,直至点灯时才停下来,然后又接着讲,耶稣怎样使病人相信,只消摸一摸他的衣角,他们的病就会好了。

她谈到祭司长和法利赛人的仇恨妒忌,描绘耶稣被捕,在彼拉多执政官面前显得安详和庄严,彼拉多一面洗着手一面说(她用演戏的神态念这句道白):“我查不出这个人有什么罪。”她还谈到那些人剥了他的衣服,用鞭子抽他,把一顶荆棘编的王冠戴在他头上,戏弄他,啐他,说:“恭喜你,犹太人的王啊!”

这样说下去时,她不禁流了泪。她讲到西门帮着背耶稣的十字架,耶稣眼中露出了感激的神情;她讲到那个悔罪的强盗和耶稣一起在十字架上就刑时请求赦免,这时耶稣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他从十字架上向下看他的母亲,说:“母亲,看你的儿子啊。”接着,在临死时的那一阵痛苦中,他叫喊着:“我的神呀,你为什么离弃我?”讲到这里,我们俩都哭了。

“你可以看出,”母亲说,“他是多么富有人情味啊。和我们一样,他也会怀疑呀。”

母亲的话使我太感动了,我恨不得就在那天夜里死了去见耶稣。但是母亲对此并不支持。她说:“耶稣要你首先生活好,做好你在这个世界上应做的事情。”在奥克利街那间阴暗的地下室里,母亲使我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慈祥的光辉,在这种光辉的照耀下,文学和戏剧才具有它们最伟大、最富有意义的主题:爱情、怜悯与人性。

我们生活在底层社会里,是很容易养成不注意语法的习惯的。但是母亲永远不受环境的影响,十分留心我们的谈话,随时纠正我们的语法,使我们意识到,我们是有身份的人。

我们的家境越来越窘困了,当时我年幼无知,常常怪母亲为什么不再登台。她总是微笑着说,那种生活造作而虚伪,一个人在那种环境里是很容易忘了上帝的。然而,每当她谈起戏剧时,都会忘了情,又兴奋激动起来。有时候,旧事重提,她会低下头去对着她的活计,好半晌沉默无语,而我也感到闷闷不乐,因为我们此后再也不会过那种丰富多彩的生活了。后来,母亲抬起头来,看见我沮丧的神情,就强颜为笑地安慰我。

冬天渐渐近了,雪尼没有可穿的衣服了,于是母亲就用她自己那件旧天鹅绒短衣给他改制了一件上装。那件短衣的袖子上有红黑两色的条纹,肩上还打了褶,母亲虽然想尽了办法去改制,但怎么也改不好。雪尼被勉强着穿这件衣服时哭起来了,他说:“学校里那些孩子看了,会怎么想呀?”

“管人家怎么想呢?”母亲说,“再说,它看上去挺有气派嘛。”母亲有一种能够说服人的本领,所以,直到今天,雪尼仍旧弄不明白,当时他怎么肯穿上了那件衣服。他不但穿了那件衣服,而且穿了母亲的一双截低了的高跟鞋,这身打扮害得他在学校里打了多少次架。孩子们都管那叫“雅各给的彩衣”[11]。我呢,穿了一双母亲用她那件红色紧身衣改制的长统袜(看上去就像是打了褶的),被大伙儿叫作“弗朗西斯·德雷克[12]爵士”。

在这万分愁苦的日子里,母亲患了偏头痛,只好停止做活计,并且,接连许多天,不得不把敷了茶叶的眼睛缚起来,躺在黑暗的屋子里。毕加索有过一个蓝色时期[13],我们过的则是灰色的日子。当时我们靠教区布施、免费餐券和救济包裹过日子。雪尼趁课间休息时间去卖报,这对补贴家用有如杯水车薪,但也聊甚于无。然而,危难总是有极点的,我们那次可以说是否极泰来了吧。

一天,母亲还没完全好,眼睛上还蒙着绷带,雪尼突然冲进我们那间黑暗的屋子,把报纸向床上一扔,说:“我拾到一个钱包!”他把一个钱包递给了母亲。她打开钱包,只见里面是一捧银币和铜币。她赶快束紧钱包,接着就激动地倒在床上了。

原来,雪尼到公共马车上去卖报,在一辆车的顶层,他发现空座上有一个钱包。他赶快用一张报纸向上一覆,假装报纸是无意中落下的,接着就把报纸连同钱包一起拾起,赶紧离开。他在广告牌后面的空地上打开钱包,看见了一捧银币和铜币。他告诉我们,他的一颗心扑通扑通地直跳,他顾不上去数那些钱,赶忙束紧钱包,跑回家来了。

等到母亲清醒过来时,她把钱包里的钱都倒在床上。但钱包仍旧是沉甸甸的。夹层里还有一个小袋。母亲打开了它,看见里面有七个面值1英镑的金币。我们欣喜若狂。多谢上帝,钱包里没留下失主的住址,因此母亲并没有由于宗教信仰而受到良心谴责。虽然也曾为失主的不幸感到惋惜,但母亲相信,这是上帝所赐,所以很快就不再去想物主的损失了。

母亲患的究竟是生理还是心理上的病,我不知道。但是,一个星期内她就复原了。病刚好,她就把我们打扮得全身一新,大家一起到滨海绍森德[14]去玩一天。

第一次看见海,我仿佛被催眠了。在灿烂的阳光下,我沿一条山路走向海边。大海看来好像悬在空中,仿佛是一个活生生的、颤巍巍的、眼看着就要扑倒在我身上的怪物。我们三个人脱了鞋去涉水。暖洋洋的海水在我们的脚背上面和足踝四周荡开,轻轻地在我脚底下陷的沙粒给人一种愉快的感觉。

那一天多么美啊——橘黄色的海滩上,到处都是粉色和蓝色的水桶与木铲,还有花花绿绿的帐篷和太阳伞。一些帆船喜盈盈地冲破了笑呵呵的轻波微浪,另一些小船懒洋洋地歪在海滩上,散发出海藻和柏油的气味:这迷人的情景,至今仍旧在我记忆中流连着。

1957年,我回到绍森德,去寻找第一次从那儿看到大海的狭窄山路,但已经找不到它了。市镇尽头还有几家老式店面,仿佛是一个熟悉的渔村留下的残迹。这儿,一个已经过去的时代在低声细语——也许,那只是海藻和柏油发出的气味吧。

我们的钱好像是沙漏里的沙粒,随着时光耗尽了,艰苦的日子又紧跟着我们。母亲去另找工作,但是什么工作也找不到。更多的问题出现了。分期款项来不及偿付,所以母亲的缝纫机又被搬走了。父亲每星期10先令的扶养费也完全停付了。

在百般无奈中,母亲去找另一位律师,律师看出这件案子没多大油水,就劝她领着两个孩子去请求兰贝斯区当局救济,这样可以迫使父亲出钱扶养我们。

没有第二个办法了:她要肩负养活两个孩子的重担,而自己又是病歪歪的,于是她决定我们三个人一起进兰贝斯贫民习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