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有机酸及其衍生物
第一节 脂肪酸单羧酸类
甲酸
【概述】
甲酸(formic acid)又名蚁酸,为具有刺鼻气味的无色液体,易与水、乙醇、乙醚、甘油混溶。为强还原剂。遇热易分解,遇浓硫酸脱水产生一氧化碳。工业上用于制造甲酸酯,用作羊毛、皮革、橡胶及电极板工业中的酸化剂和还原剂,也可用作食物保存剂和纺织工业的染色剂。其可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皮肤吸收。在体内部分被氧化,部分以原形由尿排出。本品属低毒类,主要引起皮肤、黏膜的刺激症状,口服致死量约为30g。
【临床表现】
1.吸入低浓度甲酸蒸气,可致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鼻咽部不适、咽痛、咳嗽、胸痛、呼吸困难等;吸入高浓度后可有流泪、流涕、喷嚏、咳嗽、咽痛及声音嘶哑等,重者可发生结膜炎、眼睑水肿、鼻炎、支气管炎,甚至可引起急性化学性肺炎。
2.皮肤接触主要引起刺激症状,表现为皮肤发红、黏膜充血。7%甲酸溶液亦可引起皮肤灼伤,有水疱,灼伤处无痛,愈合后不留瘢痕。
3.口服后出现流涎、口腔和咽喉灼热感,并伴有呕吐、呕血、腹泻及剧烈腹痛。浓甲酸可腐蚀口腔及消化道黏膜,引起呕吐、腹泻及胃肠道出血,并可引起肾损害,重者可死亡。
【诊断要点】
根据短时间内大量甲酸吸入或眼、皮肤接触史,出现眼及呼吸道刺激症状,或皮肤接触出现局部灼伤表现,或误食后出现消化道损伤的临床表现,在排除其他病因后,可诊断为急性中毒。
【处理原则】
1.吸入中毒,予以吸氧。可给予2%~4%的碳酸氢钠溶液雾化吸入,防治化学性肺炎。
2.眼部损害可用生理盐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如现场无上述溶液则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重者可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及抗生素眼药水交替点眼。
3.皮肤接触后,用清水、生理盐水或4%碳酸氢钠溶液清洗。
4.误服者催吐、洗胃及导泻。洗胃可用温水或2.5%氧化镁溶液,不可用碳酸氢钠溶液,以免产生二氧化碳而有引起胃穿孔的可能。可口服牛乳、豆浆及蛋清等黏膜保护剂。
5.其他对症治疗。
其他脂肪酸单羧酸类化合物
详见表2-10-1。
表2-10-1 其他脂肪酸单羧酸类化合物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