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急性中毒全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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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醛类和缩醛类

一、醛 类

醛类(aldehydes)为含醛基(—CHO)的一类有机化合物。低分子醛为气体,高分子芳香醛为高熔点固体,大多数脂肪醛为液体。醛类多数易燃、易爆、易溶于水、易聚合。醛类主要经呼吸道吸收,其毒性作用是对皮肤、眼和呼吸道黏膜刺激作用及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刺激作用随碳原子数的增多而减弱,麻醉作用随碳原子数的增多而增强。不饱和醛的毒性高于饱和醛。

甲醛

【概述】

甲醛(formaldehyde)又名蚁醛,常温下为无色有辛辣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易溶于水、醇和醚,易燃,与空气混合可发生爆炸,在空气中可氧化成甲酸。在自然状态下可以自行聚合,受热或遇酸时可很快解聚释放甲醛单体。通常以水溶液形式存在,35%~40%(一般是37%)的水溶液俗称“福尔马林”,由于此溶液沸点低,在室温时极易挥发,并随温度的上升挥发速度加快。甲醛主要用制造树脂、塑料、皮革、造纸、人造纤维、玻璃纤维、橡胶、染料、药品、照相胶片、油漆、炸药等,又可用作消毒、防腐和熏蒸剂。

一般来说,当空气中甲醛浓度在0.01~2ppm时,可出现眼刺激症状;浓度在0.1~11ppm时,表现为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当浓度达5~30ppm,表现为下呼吸道刺激,如咳嗽、胸闷、喘息等;浓度达50~100ppm时,则出现肺炎、肺水肿;当浓度大于100ppm,可导致死亡。动物试验表明,大鼠经口LD50为800mg/kg,吸入0.5小时的LC50为0.82mg/L,经皮LD50为420mg/kg。

甲醛对皮肤黏膜强烈的刺激作用可能与其作用于蛋白质和氨基酸有关。由于甲醛在体内可被分解为甲醇,因此可能产生较弱的麻醉作用。

【临床表现】

1.吸入中毒

吸入甲醛蒸气可引起结膜炎、角膜炎等一过性刺激症状,急性甲醛中毒的潜伏期可长达48小时,在发作前可无明显的临床症状和体征,之后可出现咽痛、咳嗽、气短,肺部可闻及干性啰音,少数患者出现发生肺炎、肺水肿。重者出现喉头水肿、痉挛,声门水肿。

2.口服中毒

首先表现为口、咽、食管及胃部烧灼感,口腔黏膜糜烂,上腹剧痛,有血性呕吐物,伴腹泻、便血。严重者发生胃肠道糜烂、溃疡、穿孔,以及呼吸困难、休克和昏迷,肝肾功能损害。甲醛溶液成人经口致死量约为30~60ml。甲醛在体内迅速氧化为甲酸,由于大量甲酸分子的形成和乳酸堆积,患者可出现代谢性酸中毒,加之代偿性作用而引发上述中枢神经系统紊乱症,表现为晕厥、震颤、意识丧失或昏迷等。

3.皮肤损害

皮肤接触甲醛可引起刺激性和或变应性接触性皮炎,表现为粟粒至米粒大红色丘疹,周围皮肤潮红或轻度红肿,瘙痒明显。皮损主要发生在前臂屈侧和手背,其次为面部、颈部、上臂和下肢屈侧,有时腋窝、腹股沟等处亦可侵犯。少数患者表现为泛发性皮炎,并可反复发作。高浓度时可引起皮肤组织凝固性坏死。

【诊断要点】

根据高浓度甲醛气体吸入史,出现以急性气管-支气管炎及喉水肿损害为主的临床,诊断通常不难。因工业级甲醛溶液中往往含有甲醇,要注意排除甲醇的毒性影响。

【处理原则】

1.吸入中毒者应迅速脱离现场。必要时吸氧,雾化吸入2%碳酸氢钠、地塞米松等。给予止咳、解痉药,可早期给地塞米松10mg。出现肺炎或肺水肿时应及早对症处理。

2.误服后尽快以清水洗胃,洗胃后可给予3%碳酸铵或15%醋酸铵100ml,使甲醛变为毒性较小的六次甲基田铵(乌洛托品),并口服牛奶或豆浆,以保护胃黏膜。

3.皮肤黏膜接触后,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肥皂水或2%碳酸氢钠液冲洗,更换被污染衣服。

4.过敏者可给予抗过敏药。

乙醛

【概述】

乙醛(acetaldehyde)又名醋醛,为无色、易挥发,具刺激气味的液体。液体与蒸气均易燃烧,在空气中可爆炸,温度在400℃以上时可分解成甲烷和一氧化碳,易溶于水及有机溶剂。受酸的影响,容易聚合成聚乙醛或氧化成乙酸。

乙醛在工业上主要用作生产乙酸、乙醇、乙酸乙酯的原料,及合成吡啶、氯醛等化合物,并可作为明胶纤维的硬化剂及鱼类制品的防腐剂。

乙醛主要经呼吸道和胃肠道进入机体。乙醛属微毒类,对皮肤和呼吸道黏膜均有不同程度的刺激,对中枢神经系统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其刺激作用较甲醛弱,对中枢神经系统的麻醉作用较甲醛强。其作用机制与其抑制各种含巯基酶如醛脱氢酶的活性有关。有学者报道14名健康志愿者暴露于240mg/m3乙醛蒸气30分钟后出现仅轻微上呼吸道刺激症状,未出现其他不适。国内报道一起乙醛急性中毒事件,1例患者猝死,其他6位患者出现头痛、头晕、咽痛、流泪、结膜充血、咳嗽、气急、胸闷、嗜睡症状,1例患者出现昏迷。

【临床表现】

1.吸入中毒

轻者表现为眼、鼻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及支气管炎,重者出现肺水肿、意识障碍,高浓度吸入可导致猝死。

2.口服中毒

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意识障碍,并可出现肝、肾和心肌损害。

3.皮肤接触

可发生刺激性接触性皮炎,有时可引起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处理原则】

参见甲醛。

三聚乙醛

【概述】

三聚乙醛又名副醛(paraldehyde),为具有令人愉快的辛辣气味的液体。遇光和空气很快分解成乙醛和乙酸。因本品属催眠剂,过去曾作抗惊厥、镇静催眠和麻醉剂。

三聚乙醛易经消化道吸收,在体内大部分聚解为乙醛。对人体具有刺激和麻醉作用,而且作用迅速。过量接触后可产生类似水合氯醛的表现,如昏迷、严重低血压、肺水肿、呼吸抑制和心脏衰竭等。由于三聚乙醛在体内代谢较为缓慢,所致的昏迷可持续数小时,可通过呼吸中的气味来判断三聚乙醛是否过量。长期大剂量使用时可发生幻听、记忆力减退,步态不稳。

【临床表现】

1.吸入中毒

主要表现为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一般不会进展为肺炎和肺水肿,这是由于其明显的刺激作用使人们警戒而避免大量吸入。

2.口服中毒

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以及上消化道出血,可出现肝脏和肾脏损害及代谢性酸中毒,伴有昏睡、木僵、昏迷,严重者死于循环和呼吸衰竭。

【处理原则】

参见甲醛。

四聚乙醛

四聚乙醛又名灭蜗灵、低聚乙醛,为白色粉末状结晶,溶于苯和氯仿,不溶于水。工业上用作小型加热器的固体燃料,同时也是一种选择性强的杀螺剂。生活上主要经胃肠道进入人体,成人口服致死量为4.0g。在胃内经胃酸作用水解成乙醛,进入体内氧化成乙酸。本品对人体具有刺激和麻醉作用。1991—2002年,台北市报道了15例接触四聚乙醛的患者(其中一名患者摄入了12g四聚乙醛),7例无临床症状,另外8例患者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黏膜刺激等症状,并出现癫痫样发作。另有报道一名20个月龄的幼儿吞入未知量的四聚乙醛,半小时后洗胃,并给予利尿、补液等处理,在48小时内未出现明显症状,但在第三日出现了粗大震颤、肌张力增高、腱反射增强、烦躁等表现,经对症处理后好转。

临床上多为误服中毒,表现为流涎、面色潮红、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和发热。重者发生出血性胃炎,伴有烦躁不安,共济失调、嗜睡、全身抽搐、角弓反张,舞蹈样动作,然后进入昏迷。可伴高热,肝、肾损害。

口服中毒后,可用苏打水或活性炭洗胃,给予对症处理。

二、高碳脂肪醛类

丁醛

丁醛(butylaldehyde)有正丁醛(n-butylaldehyde)和异丁醛(isobutylaldehyde)两种异构体,均为具窒息性气味的无色液体,可溶于乙醇。工业上用于合成树脂、橡胶、化工等。丁醛急性毒性属微毒,可经皮肤和呼吸道吸收。其有刺激作用,可引起结膜炎,高浓度可引起支气管炎、肺炎和肺水肿,并出现麻醉症状。大鼠皮下注入大剂量正丁醛可产生血红蛋白尿,经口LD50为2490mg/kg。处理参见甲醛中毒章节。

异戊醛

异戊醛(isovaleraldehyde)别名3-甲基丁醛,为有苹果气味的无色液体。工业上主要用作化学合成中间体。异戊醛急性毒性属微毒,大鼠经口LD50为5600mg/kg,对眼、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有报道7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因设备泄漏意外接触异戊醛,主要表现为胸闷、咳嗽、呼吸困难、烦躁、无力、头晕、头痛、大汗、心动过速、恶心、呕吐、腹泻、厌食、嗜睡,有一位患者出现气胸,经脱离暴露后恢复较快。

正己醛

正己醛(n-hexaldehyde)具有臭味无色液体,不溶于水。工业上用于有机合成。正己醛急性毒性属低毒,大鼠经口LD50为4890mg/kg,对眼、皮肤和呼吸道黏膜有刺激作用。急性中毒表现为咳嗽、流泪、结膜充血、流涎,可伴有恶心、头痛、胸痛和呼吸困难等。

正癸醛

正癸醛(1-decanal)在食品工业中用作香料,属高碳脂肪醛,经口全身毒作用较低,吸入尚可耐受,但对皮肤和眼刺激作用仍相当明显。本品的鱼油溶液注入豚鼠的皮下,可引起局部皮肤反应。严重者可形成溃疡。

三、卤代及其他取代醛类

卤代及其他取代醛类有氯乙醛(chloroacetaldehyde)、三氯乙醛(trichloroacetaldehyde)、二氯丙醛(dichloropropyldehyde)、氟乙醛(fluoroacetaldehyde)、氟己醛(fluorohexanal)、氟葵醛(fluorodecanal)、羟基乙醛(hydroxyacetaldehyde)、羟基丁醛(hydroxybutyldehyde)、乙氧基丙醛(ethoxypropyldehyde)等。其毒性与醛相似,主要是醛的局部刺激和全身毒作用。

氯乙醛别名一氯乙醛,为具辛辣味气味液体,溶于水、乙醚、甲醇、丙酮等。主要用于有机合成,制取磺胺噻唑及杀菌剂等。本品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动物急性暴露试验发现鼻子与嘴周边出现血迹,并出现肺水肿。接触本品可导致眼、皮肤、呼吸道黏膜损伤,严重者出现支气管炎和肺炎。

三氯乙醛别名氯醛,为无色易挥发油状液体,有刺激性气味。基本有机合成原料之一,是生产农药、医药的重要中间体。三氯乙醛可经眼、皮肤、呼吸道吸收,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作用,大鼠4小时吸入LD50为440mg/m3,雌性小鼠暴露于603mg/m3浓度本品6小时后出现肺Clara细胞变性、支气管上皮脱落、肺水肿等病理改变。

二氯丙醛虽属低毒,但局部刺激作用较严重,需加注意。

四、不饱和脂肪醛类

丙烯醛

【概述】

丙烯醛(acrolein)为无色或稍带微黄色透明液体,具有特殊的辛辣刺激气味;能溶于水、乙醇及其有机溶剂。凡甘油或脂肪加热至160~170℃时,都可产生丙烯醛,已有因熬制猪油发生急性中毒的报道。内燃机的废气中(由润滑油燃烧而产生);在石油化工生产中利用炼油废气合成丙烯腈时,也能产生丙烯醛。本品主要用于制造树脂、橡胶、塑料、香料等工业。

本品属高毒类,具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大鼠吸入4小时LC50为18.5mg/m3。丙烯醛可经呼吸道、胃肠道及皮肤吸收,其蒸气暴露主要对眼和呼吸道黏膜及肺组织产生急性严重损害,导致急性肺水肿和心肺功能衰竭而死亡。高浓度期吸入还可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搏骤停或喉头痉挛而发生“电击样”死亡,同时易引起心、肝、肾、脑等多器官功能障碍。其毒作用机制除对靶器官直接刺激作用外,丙烯醛的双链结构可增强其与酶系统的巯基结合,从而破坏了酶的正常生物活性有关。

【临床表现】

1.短时间吸入一定量本品后可引起头痛、头晕、眼结膜充血、流泪刺痛,咽痛、咳嗽、胸闷、心慌等,并伴有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

2.大量暴露后可出现剧烈的刺激性干咳、气促和胸闷,严重者除呼吸道及皮肤黏膜刺激症状外,经2~3小时潜伏期后可出现呼吸衰竭、急性肺水肿的表现,可伴有肝肾损害,尚可出现休克、心力衰竭。

3.反复接触可引起皮炎及皮肤过敏。

【诊断要点】

根据丙烯醛的吸入史,出现以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诊断一般不难。需与其他刺激性气体引起的中毒相鉴别。

【处理原则】

1.应迅速、安全地将患者移出现场。

2.防治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参见“甲醛”。

3.眼和皮肤污染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按化学性灼伤处理。

4.其他对症支持治疗。

巴豆醛

巴豆醛(crotonaldehyde)又名β-丁烯醛或β-甲基丙烯醛,为有刺激气味无色液体,具可燃性,能与乙醇、乙醚、苯和甲苯等有机溶剂混溶。其毒性较丙烯醛低,主要经呼吸道和皮肤吸收,动物试验证实大剂量暴露可导致急性肺水肿。对人体有明显的刺激和催泪作用,表现为皮肤黏膜剧烈疼痛、眼部灼伤,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数小时后可发生肺水肿。处理参见丙烯醛中毒章节。

丙炔醛

丙炔醛(propymal)为具强烈臭味气体,易聚合,受碱的作用迅速分解生成乙炔和甲酸盐。其毒性对眼、鼻、喉黏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

五、缩 醛 类

甲缩醛

甲缩醛(methylal)又名缩甲醛、二甲醇甲醛缩、二甲氧基甲烷,为无色透明液体,具有氯仿样气味,易燃、易爆、易挥发,可与乙醇、乙醚和油类混溶。工业上用作塑料和香料的溶剂,亦用作火箭和喷气飞机燃料添加剂。甲缩醛主要经呼吸道和消化道吸收。其急性毒性为低毒,小鼠7小时吸入LC50为61000mg/m3,动物尸检发现支气管肺炎、肺水肿。

甲缩醛中毒主要表现为眼和呼吸道刺激作用,高浓度时有麻醉作用。

二乙氨基甲烷

二乙氨基甲烷(diethoxymethane)又名二乙基甲缩醛(diethylmethylal),其急性毒性属微毒,兔经口LD50为2604mg/kg。动物实验显示高浓度时无明显麻醉作用,大鼠仅表现为软弱无力。但是其卤化物甲缩醛如甲缩醛二氯乙醇属高毒类,可引起皮肤和眼刺激作用。

甲缩醛乙二醇

甲缩醛乙二醇(methylelethyleneglycol)为略具芳香和辛辣味的无色液体。工业上用作纤维聚酯及氯乙烯聚合物的活性溶剂。其蒸气对人具有局部刺激作用,亦有麻醉作用。

二对氯苯氧基甲烷

二对氯苯氧基甲烷(di-p-cholrophenoxymethane)为白色结晶体,几乎不溶水。用作杀霉菌剂。动物实验小鼠经口LD50为5.8g/kg。本品水悬液对皮肤局部只引起脱屑,但有皮炎的病例报告。

1-乙氧基-1-羟基-2,2,2-三氯乙烷

1-乙氧基-1-羟基-2,2,2-三氯乙烷(1-ethooxy-1-hydroxy-2,2,2-trichloroethane)可溶于水、乙醇和乙醚,是制造氯仿、水和氯醛的中间产物。对人黏膜有强烈刺激作用。皮肤接触可致化学性灼伤。

乙缩醛

乙缩醛(acetal)又名乙醛缩二乙醇(acetal),为无色液体,易挥发,具刺激性和乙醚样气味,带苦味,可与乙醇、乙醚和庚烷等混溶。工业上用作有机合成,制造增塑剂,合成香料及有机溶剂等。乙缩醛可经消化道和呼吸道吸收,在胃内迅速水解,产生半缩醛或乙醛和乙醇。乙缩醛急性毒性为低毒,大鼠经口LD50为4.6g/kg,人体可能致死剂量0.5~5g/kg。

乙缩醛对皮肤黏膜有轻微刺激作用,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表现为催眠和镇静。

1,1-二甲氧基乙烷

1,1-二甲氧基乙烷(dimethoxyethane)其毒性与甲缩醛相似,具有麻醉作用和眼、上呼吸道刺激作用。参见甲醛中毒章节。

氯乙缩醛

氯乙缩醛(chloroacetal)其水解后能产生醇和醛,对黏膜有刺激作用。

酮缩醛

酮缩醛(ketoacetal)又名4,4-二甲氧基-2-丁酮(4,4-dimethoxy-2-butanone),酮基不增加缩醛的毒性。动物实验对豚鼠皮肤有轻度刺激作用。

六、芳香醛和杂环醛类

苯甲醛

苯甲醛(benzaldehyde)又名苯醛,为无色油状,挥发油状液体,具有苦杏仁气味,微溶于水,能与乙醇和乙醚混溶。苯甲醛是工业上最常用的芳香醛,用于合成纤维添加剂、染料、药品、有机合成等。其主要经呼吸道、消化道吸收。在体内氧化为苯甲酸,与甘氨酸结合变成马尿酸排出体外。本品急性毒性为低毒,大鼠经口LD50为1300mg/kg,具有刺激性,兔暴露于500mg/m3出现流泪等症状,急性中毒时有癫痫样抽搐,可引起接触性皮炎。

苯甲醛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人误服50g,可导致死亡。

胡椒醛

胡椒醛(piperonal)化学名3,4-亚甲二氧苯醛(3,4-methylene dioxyBenzaldehyde),为白色有光泽晶体,在空气中露光后呈红棕色。有天芥菜样香气,溶于乙醇、乙醚和热水,难溶于冷水。工业上用于香精和医药生产等。主要经消化道吸收。急性中毒主要表现为皮肤黏膜刺激症状,可出现中枢神经抑制症状。

糠醛

【概述】

糠醛(furfural)为具芳香气味无色油状液体,工业品为褐色液体,易溶于乙醇、乙醚等,易氧化,易燃烧。工业上用作溶剂、化学中间体,用于制造树脂、电绝缘材料、精制润滑油等。其蒸气主要经呼吸道吸入,液体经皮肤吸收。糠醛急性毒性属中等毒,大鼠吸入6小时的LC50为17ppm,对黏膜有刺激作用,但比甲醛、丙烯醛低,可致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导致呼吸中枢麻痹,甚至死亡。

【临床表现】

1.急性中毒表现为结膜炎、支气管炎、肺炎及肺水肿。

2.眼和皮肤直接接触液体糠醛渣可致灼伤。

3.长期接触可致皮炎、湿疹、慢性鼻炎、嗅觉减退。

4.国内因进食“肉肠”发生糠醛中毒的报道,主要症状为神志模糊、呼吸不规则、光反应迟钝,胃液、血液均检测出超剂量糠醛,经血液灌流及呼吸支持等治疗后好转。

【处理原则】

1.急性中毒的治疗可参见甲醛中毒章节。

2.眼和皮肤污染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按化学性灼伤处理。

其他芳香醛

其他芳香醛有二甲氨基苯醛、2-羟基-5-氯苯醛、对甲苯醛、对-乙酰胺苯醛、2,4-二羟基苯醛。这类芳香醛与其他醛类比较,其刺激作用相当微弱,过敏作用少见。麻醉作用由于其挥发性小,亦不显著。

七、脂肪族二醛类

工业上主要的二醛类有乙二醛(glyoxal)、丁二醛(succinaldehyde)、戊二醛(glutaraldehyde)、三甲基戊二醛(3-methyl glutaraldehyde)、己二醛(adipaldehyde)等。其毒性与甲醛相似,但毒作用较弱。其水溶液对眼和皮肤有强烈的刺激作用。由于其蒸汽压较低,所以吸入中毒的危险性较小。处理原则参见甲醛中毒章节。

乙二醛

乙二醛(glyoxal)为淡黄色略有臭味液体,易溶于水、乙醚和乙醇。工业上用于造纸、纺织、制药、染料生产,也可作甲醛的代用品。其可经呼吸道及皮肤吸收,对眼和鼻黏膜有轻微刺激作用。但30%水溶液对豚鼠产生严重的刺激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