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农民工的婚姻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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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结论与讨论

本章通过对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的研究发现,在农村人口持续大规模向城市流动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种新的家庭形态,即跨地域家庭。跨地域家庭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它的最主要特征是时间上的流变以及空间上的分离。跨地域家庭是制度(结构)、经济和文化等因素共同建构的结果。

以往关于流动家庭的研究更多地把家庭作为消极客体,以为农民工家庭只是被动地接受既定制度安排以及社会变迁的后果,忽略了流动过程中家庭作为主体的一面。本研究通过考察农民外出的决策过程以及农民工家庭重新组织家庭资源(主要是劳动力)的过程,看到了流动过程中农民工及其家庭的能动性。跨地域家庭体现了农民工家庭积极应对社会变迁以及制度结构限制的一面。跨地域家庭的成员栖身于城乡两地,充分反映了农民工家庭的弹性与韧性。

在流动过程中,农民工家庭对家庭生产和劳动力的再生产进行空间上的拆分毫无疑问是在现有的资源条件下最好的选择,但这种选择以牺牲家庭成员的情感和社会需求为代价。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在流动过程中农民工家庭的跨地域分布产生了一些负面的影响,例如婚姻稳定性的下降、留守子女教育的困境以及留守老人养老的问题等。这些负面影响的存在提醒我们,关于农民工家庭的研究在关注农民流动的经济效应的同时也要关注流动的非预期后果,以及这种后果的短期或长期影响。笔者建议,国家以及各地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例如不断放宽户籍制度对农民工的限制,让有条件的农民工能够定居城市,从而减少家庭离散化的消极影响,使多数农民工家庭的成员能够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

虽有不少研究指出,流动过程中家庭的离散化并未导致结构的碎片化,但这类研究关注的主要是第一代农民工,第一代农民工绝大多数是家庭本位的,他们愿意为了家庭的利益牺牲个人的利益。随着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农民工的主体,具有更强权利意识和个体本位观念的他们能否像父辈一样愿意忍受家庭成员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的长期分离以及生活空间、社会空间的割裂,值得进一步研究。


[1] 本章内容修改后发表于《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4期。

[2]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http://politics.gmw.cn/2017-10/27/content_266280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