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史研究·
唐初史学家的民族观
根据文献记载,中华民族最早起源于黄河流域。由于当时人们认识能力的局限,就把黄河流域视为天下之中,这就是“中国”一词的来历。既然古代的中国是指中原一带,居住在中原以外的人们就被视为落后地区的外人,从而遭到歧视。这就是历史上的民族歧视的起源。
存在决定意识。民族歧视的客观存在,在历代的史籍中都有程度不同的反映。随着历史的前进,各个历史时代都有不同的民族关系内容,这就决定各个时代的史学家也必然有反映一定时代内容的民族观。本文仅就唐初史学家的民族观做一探讨。
一
司马迁在《史记》中,把秦汉帝国范围以内视为中国,把匈奴视为敌人。匈奴的社会落后,“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铤。利则进,不利则退,不羞遁走。苟利所在,不知礼义”。[1]见利忘义是儒家思想所不能容忍的。同时,匈奴内部还“壮者食肥美,老者食其余。贵壮健,贱老弱。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取其妻妻之”。[2]这都是华夏文明绝不允许而必遭鄙视的。
《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中也有大体类同的观点。
西晋灭亡以后,中国历史的进程发生了很大变化,在长期的统一之后,出现了南北大分裂的局面。这种分裂局面与民族矛盾密切相关,并且这时的民族矛盾与秦汉时期有显著不同的特点,就是中原地区不再是汉族统治者的政权,而是原来被汉族歧视的少数民族所建立的政权了。
恩格斯说过:
每一次由比较野蛮的民族所进行的征服,不言而喻地都阻碍了经济的发展,摧毁了大批的生产力。但是在长时期的征服中,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得不适应征服后存在的比较高的经济情况;他们为被征服者所同化,而且大部分甚至还不得不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3]
西晋灭亡以后,北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地区的情况,就是如此。如统治时间较长的北魏统治者在鲜卑族中推行汉化政策,被汉族所同化,北魏统治者也完全接受了汉族统治者的传统思想。
长期以来,汉族统治者都争取并维护自己的正统地位。鲜卑贵族也接受了这种思想。他们编造了一套鲜卑先人的伪世系,自称是黄帝之后。因黄帝二十五子中有一名昌意,昌意之少子“受封北土,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4]以此证明鲜卑贵族入主中原与汉族统治者并无什么差别。
记载北魏历史的《魏书》,是魏收所撰。魏收系汉人,但他奉北齐文宣帝高洋命修撰魏史,北齐是取代东魏而来,东魏与北魏一脉相承,魏收当然要尊北魏为正统。魏收的正统观实际上就是其民族观的反映。
魏收对进入中原的其他少数民族都很歧视。这种歧视,正是为了抬高鲜卑的地位。魏收说:“自二百许年,僭盗多矣,天道人事,卒有归焉,犹众星环于斗极,百川之赴溟海。”[5]他把鲜卑比作“斗极”与“溟海”,把其他民族比作“众星”“百川”,无疑是要其他各族都要把鲜卑贵族当作中原的主人。正因为如此,他在《魏书》的《阉官传》之后另列了匈奴、羯、铁弗、徒何等少数民族首领的传,而且在传后还有带贬义的评论。这与秦汉统治者对待周边各族的态度是一致的。
对待在江南建立政权的东晋统治者,魏收也同样是歧视的。他把东晋的建立者晋元帝称“僭晋司马睿”,而且对东晋所有皇帝都直称其名,而不称庙号或谥号。因为在他看来,东晋与夷狄是没有区别的。他还把东晋与孙吴以及人李雄在成都所建的“成”相提并论,均视为“一方小盗”。[6]
魏收把李雄所建的“成”以及三国时的吴,均视为“一方小盗”,并非没有道理。北魏建国时,东晋仍然存在,双方处于敌对状态,当然鲜卑贵族只能视西晋为正统。西晋是继曹魏而来,无疑又非伪蜀、吴可比。所以魏收说:“逮桓灵失政,九州瓦裂,曹武削平寇难,魏文奄有中原,于是伪孙假命于江吴,僭刘盗名于岷蜀。”[7]北魏时,东晋偏安东南,与晋元帝差不多同时的李雄建国于成都,二者当然与三国时吴、蜀的地位类同。魏收视他们为“夷”“一方小盗”,无疑是为了说明曹魏、西晋、北魏一脉相承的正统地位了。非常明显,这种正统观中包含着民族歧视的内容。
魏收歧视东晋,继东晋而来的宋、齐、梁当然也要被歧视。在《魏书》中,宋武帝刘裕、齐高帝萧道成、梁武帝萧衍等南朝的统治者都被称为“岛夷”。“岛”是近海的意思,无疑是对江南汉人的贬称。
为了维护自己的正统地位,还像过去一样歧视少数民族,在《宋书》与《南齐书》中都有充分的反映。《宋书》中有《索虏传》,《南齐书》中有《魏虏传》,两书均称拓跋氏为“索头虏”。萧子显说:“被发左衽,故呼为索头。”[8]可见沈约、萧子显称鲜卑为“索头虏”是含有深刻民族歧视内容的。另外,梁武帝时所撰的六百二十卷通史,也把“五胡及拓跋氏列于《夷狄传》”,[9]也是同样的意思。至于南北关系,沈约认为拓跋氏进入中原是“与上国争衡”。[10]视南朝为“上国”,无疑认为北朝是“下国”了。
综上所述,南北朝时期的民族关系特点,是原来居住在北方边远地区的鲜卑族进入中原,统一北方,建立了逐步汉化的政权。在汉化过程中,鲜卑贵族接受了汉人统治者的正统思想,以中原主人自居,歧视周边各族,同时也歧视迁往江南的汉人统治者。另外,汉人统治者虽然偏安江南,但还是以中原主人自居,自认为是中国历史的正统,从而照旧歧视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把进入中原的鲜卑与周边其他各族仍然相提并论。魏收、沈约、萧子显等南北朝的史学家,他们的民族观中明显包含着这些民族关系的特点。简单说,南北朝时期史学家的民族观是与其正统观一致的。
二
随着民族融合的逐步发展,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与汉人之间的界限逐步消失,南北带有民族歧视的对立情绪也就不存在了。与此同时,北方的经济恢复发展起来;北朝末年的统治者在政治上也进行了改革,与南方政治极为腐败的陈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样一来,就出现了北方必然统一南方的客观形势。隋文帝就是利用这种有利的形势统一了全国的。
隋朝的历史很短,继之而来的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繁荣阶段。唐代的史学家,对史学的贡献也充分体现了这个时代的特点。从数量上说,二十四史中的八史(《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均出自唐代,还出现了开创性的《史通》与《通典》。从史学思想上抛开了西汉以来的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的历史观,从统治阶级本身去探求治乱兴衰的原因。这种由天到人的转变,也是一大进步。另外,在民族问题上,唐代史学家的观点,也充分反映了民族融合的成功与由分裂到统一的时代特征。
隋是北朝的最后一代,继隋而来的唐朝当然也不会否认北朝的正统地位。隋唐统治者既然以全国的统治者自居,自然他们也不会站在南北的任何一方去歧视另一方。同时,隋朝的杨坚家族与唐朝的李渊家族都曾与少数民族通婚,至于李渊的先人是否为少数民族,也很难考证清楚。由此可见,由于民族融合的发展,西晋以后进入中原地区的少数民族虽然很多,但到了唐代,随着民族界限的消失,人们的民族观念也就非常淡薄了。这些情况,在唐初的史学著作中都有程度不同的反映。
唐初所修的“五代史”中,《梁书》《陈书》已不像《宋书》《南齐书》那样,立什么《索虏传》《魏虏传》,称魏帝为“虏伪主”,称魏将为“虏将”,认为拓跋珪建魏是“僭称魏”,以歧视北方的少数民族。《北齐书》《周书》《隋书》也不像《魏书》那样,立什么《僭晋司马睿传》《岛夷刘裕传》《岛夷萧道成传》,说明他们“窃魁帅之名,无君长之实”,[11]以歧视迁到南方的汉人统治者,而是把这种带有民族歧视的内容全都去掉了。特别是《隋书》的十志,更是全面记载南北朝后期的梁、陈和北齐、北周及隋五朝的典章制度,记述范围有时涵括整个南北朝时期,甚至还有追溯到汉魏以至周秦者。由此可见,唐初所修的“五代史”,其内容虽然只是一个地区一段时间的历史,但五代的各种制度都是中国古代各种制度的继续和发展;五代所保存或创造的文化典籍都是中国古代文化典籍的组成部分。以《经籍志》为例,班固的《汉书·艺文志》,总结了东汉以前的各种文化典籍。东汉以后,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各种文化典籍也大量增加,对于文化典籍的增加,南北朝均有贡献。所以,《经籍志》全面总结了东汉以来文化典籍的发展情况,使其成为《汉书·艺文志》以后又一部古代文献的总录与学术源流的发展史。这不能不说是作者站在统一国家的立场上视南北各族为一家的观点。这种面对民族融合的成功,承认民族界限消失的现实主义态度,正是唐初史学家有卓著历史贡献的前提。
李延寿的《南史》与《北史》,更明显地表现了南北统一的民族观。《南史》与《北史》是李大师开始编撰,李延寿完成的。他们父子之所以要编撰此书,就是因为“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12]这些内容,是与大一统的形势相矛盾的。因此,李延寿要像东汉赵晔撰《吴越春秋》,写吴越两国的历史那样,把长期对立的南北两方的历史都写出来,于是才编撰了《南史》与《北史》。这两部书,把南北朝视为两个平列的历史整体,依照历史发展的顺序,用纪传体编撰而成。内容中删去了《索虏》《岛夷》等民族歧视的列传,也去掉了含有敌意的各种称谓,基本上把南北两方都当作统一国家的组成部分了。
不过,李延寿对南北朝也不尽是一视同仁的。因为隋唐是由北朝发展而来,具体点说,隋是继西魏、北周而来,所以李延寿在《北史》中又增加了《魏书》中没有的西魏三个皇帝的本纪,可见他把西魏与东魏看作是一个整体的。为了说明唐统治者的正统地位,他不得不以北朝为正统。在《南史》中,每逢北朝的皇帝死都记为“崩”,如南齐永元元年(499)记“魏孝文皇帝崩”,梁天监十四年(515)记“魏宣武皇帝崩”等,都是把北朝的皇帝视为最高统治者的。反之,《北史》就不同了,每逢南朝的皇帝死则用“殂”而不用“崩”。如北魏延兴二年(472)记“宋明帝殂”,太和六年(482)记“齐高帝殂”。“殂”对“崩”来说,显然是低人一等。例如,梁武帝取代齐和帝以后,封齐和帝为巴陵王,天监元年(502),巴陵王死,《南史》中记为“巴陵王殂于姑孰”。[13]这样把南朝的皇帝与被推翻的皇帝同样看待,显然是认为南朝的皇帝低北朝的皇帝一等了。由此可见,在《南史》与《北史》中,虽然民族歧视的观点不见了,但以北朝为正统的思想却还是与《魏书》一致的。
由于统一局面的形成与巩固,唐初的史学家很自然地形成了维护统一的民族观。“五代史”、《南史》与《北史》,都明显清除了南北朝史书中的民族歧视内容与观点。由于隋唐都尊北朝为正统,所以又不能把南朝的皇帝与北朝的皇帝相提并论,但这只是说明北朝皇帝的正统地位,并无民族歧视的意思。李延寿说:“晋自永嘉之乱,宇县瓜分,胡羯凭陵,积有年代,各言膺运,咸居大宝。竟而自相吞灭,终为魏臣。”显然这是说,北魏是继西晋以后中原的主人。他接着又说:“至如晋、宋、齐、梁虽曰偏据,年渐三百,鼎命相承。《魏书》命曰《岛夷》,列之于传,亦所不取。故不入今篇。”[14]视东晋与南朝在江南是“偏据”,又不赞成魏收称其为“岛夷”。由此可见,唐初的史学家,抛开了南北朝史学家那种民族观与正统观的一致,走向了民族观与统一观的一致。这正是史学的发展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特点的鲜明标志。
三
隋唐历史是秦汉魏晋南北朝历史的继续和发展,唐初史学家的民族观,也是秦汉魏晋南北朝史学家民族观的继续和发展。也就是说,唐初史学家的民族观虽然有其时代的特点,但也继承了前代的内容。
秦汉以来,史学家们都不把统一政权管辖范围以外的少数民族视为中国人,把他们当作落后、愚昧、无知的夷狄而加以歧视。在这方面,从北方进入中原的鲜卑贵族也是如此。北魏统治者也以中原主人自居,魏收说:“夫帝皇者,配德两仪,家有四海,所谓天无二日,土无二王者也。”[15]言外之意,北魏统治者应是中国的主人,匈奴、羯、氐、羌等,即使进入中原,建立政权,也是“僭盗”。由此可见,中原的统治者歧视周边的少数民族是历史传统。这种传统是由中原与周边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程度的差异所决定的。正是这种原因,在中原与周边先进与落后的差别没有改变的情况下,民族歧视也是不可能消除的。在这个前提下,隋唐统治者必然也继承秦汉以来中原统治者的思想,仍然歧视周边的少数民族。
房玄龄等人编撰,唐太宗也参预其事的《晋书》,完全继承了秦汉魏晋南北朝以来史书的民族歧视思想。在该书的最后,撰《载记》三十卷,专写少数民族的历史。按照古代史书的习惯,把这些被称为夷狄的少数民族排列在最后,当然是歧视的一种表现。更为突出的是,该书还赤裸裸地对少数民族进行辱骂。作者说:“彼戎狄者,人面兽心,见利则弃君亲,临财则忘仁义者也。”[16]“戎狄凶嚣,未窥道德,欺天擅命,抑乃其常。”[17]不仅贬称夷狄,还视其为禽兽,当然是严重的民族歧视。
前面说过,随着统一局面的出现,民族融合的发展,南北朝时期的南北互相歧视思想逐步消失,“五代史”中已经不再有明显的民族歧视内容了,李延寿撰《南史》与《北史》,正是为了要结束这种思想。那么,《晋书》中为什么还有民族歧视的内容呢?主要是因为西晋是统一的王朝,匈奴等少数民族进入中原,推翻了西晋政权,使中国陷入分裂的局面。唐朝建立后,来自突厥的威胁十分严重,李渊从太原起兵,曾屈服于突厥,唐太宗认为这是奇耻大辱。唐太宗刚刚登上皇帝的宝座,突厥就兵临渭河桥上,直接威胁京师。另外,突厥还支持隋末唐初的割据势力,公开与唐朝分庭抗礼。这些情况,必然使唐朝统治者感到少数民族的威胁与唐朝的安危直接相关。正是这种原因,“李世民作为统一的唐朝的创业之君,很想对于晋朝的治乱兴亡进行一番探索,作为借鉴”。[18]所以他才在唐初编撰的很多史书中选择《晋书》来写史论的。总结西晋灭亡的教训,唐太宗必然反对少数民族进入中原。正是这种有关唐朝统治者的切身利害关系,所以,《晋书》中不得不大骂进入中原的少数民族。
李延寿的《南史》与《北史》,与《晋书》也大体类同。例如,《北史》中有《僭伪附庸传》,主要记《晋书·载记》以外的少数民族政权的兴亡,如夏、后秦、北燕、西秦、北凉等。《载记》与《僭伪附庸传》内容类同,观点一致。因为李延寿尊北朝为正统,北魏统一各割据一方的少数民族政权,当然是名正言顺的,因而视他们为僭伪附庸也是不言而喻的。由此可见,从《晋书》到《南史》《北史》,都反映了统一国家的统治者的政治要求,都把威胁或进入中原地区、破坏或影响统一的少数民族视为“夷狄之邦”,当作敌人。这些事实说明,历代统治者与历代史学家的民族观是一致的,唐代史学家与唐代统治者在这方面的表现更为明显。
四
关于如何处理民族关系的问题,历代统治者也有不同的认识与措施,从而使历代的史学家有了不同的评论与观点。
关于西汉与匈奴的关系,基本上是和亲与反击其进攻两种情况。针对这两种情况,司马迁说:
世俗之言匈奴者,患其徼一时之权,而务谄纳其说,以便偏指,不参彼己,将率席中国广大,气奋,人主因以决策,是以建功不深。尧虽贤,兴事业不成,得禹而九州宁。
这就是说,对匈奴的政策不能只顾眼前,采用权宜之计,“以建功不深”,根本大计是什么呢?司马迁认为“唯在择任将相”,[19]也就是关键在于用人。究竟用什么样的人最适当,司马迁没有明确指出,也不可能明确指出。因为在阶级社会里,一个民族的统治集团是否对外掠夺,是由其社会制度及其力量是否强大决定的。处于奴隶制阶段的匈奴,在其力量强大的时候对西汉进行掠夺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西汉能否制止或反击掠夺,首先决定于西汉的国力,其次取决于其政策。当然,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司马迁不可能认识到社会制度的决定作用,从而忽视匈奴贵族对外掠夺的必然性以及战争的不可避免,但离开双方力量的对比,仅只谈用什么样的人,无疑也是舍本求末,没有抓住要害。刘邦能够统一全国,绝非没有人才;吕后忍受侮辱,也不是无可用之兵将。他们都屈服于匈奴,主要是国力不强。李渊为建立唐朝,统一全国,曾对突厥称臣,也是由于对内自顾不暇,无力解除突厥的威胁。可见个别人的作用是不能超出历史所允许的范围的。这都说明,在不可避免的战争中,谁胜谁负的首要问题,是双方力量的强弱,然后才是怎样使用所有的力量的政策与策略问题。人的作用应该包括在所有的力量之内。
班固在《汉书》中,也阐明了他对处理民族关系的主张。他说:
夷狄之人,贪而好利,被发左衽,人面兽心,其与中国殊章服,异习俗,饮食不同,言语不通,辟居北垂寒露之野,逐草随畜,射猎为生,隔以山谷,雍以沙幕,天地所以绝外内也。是故圣王禽兽畜之,不与约誓,不就攻伐;约之则费赂而见欺,攻之则劳师而招寇。其地不可耕而食也,其民不可臣而畜也,是外而不内,疏而不戚,政教不及其人,正朔不加其国;来则惩而御之,去则备而守之。其慕义而贡献,则接之以礼让,羁縻不绝,使曲在彼,盖圣王制御蛮夷之常道也。[20]
简单说,中原与周边少数民族社会情况不同,西汉统治者要内外有别,既不要与其“约誓”,也不要对其“攻伐”,来进攻中原则抵抗,离去则严加防守。这种防御政策,只有在双方力量的对比有利于西汉时才能有效;反之,将会导致失败。由此可见,班固与司马迁一样,都没有全面地从两方面分析各自的情况,然后根据具体情况为西汉提出处理民族关系的有力措施。当然,这在封建社会也是不可能的。
由于历史与阶级的局限性,地主阶级不可能有科学的世界观,不能考虑到各个民族的利益,只能从本民族统治集团的利益出发制定对少数民族的政策。同时,由于少数民族落后的社会制度,决定其对中原的掠夺不可避免。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有一劳永逸的民族政策的。古代史学家虽然不懂得这种社会的内在原因,但却有人看出了被这种原因所决定的现象。范晔说:
四夷之暴,其势互疆矣。匈奴炽于隆汉,西羌猛于中兴。而灵献之间,二虏迭盛,石槐骁猛,尽有单于之地,蹋顿凶桀,公据辽西之土。其陵跨中国,结患生人者,靡世而宁焉。然制御上略,历世无闻;周、汉之策,仅得中下。[21]
范晔总结两汉以来的历史,认为统一的中原政权根本没有对付落后民族进攻的上策。这个结论,完全符合历史发展的实际。
李渊建唐以后,面临突厥的威胁,与西汉面临匈奴的威胁大体类同。唐对突厥采取的对策与西汉对匈奴的对策也大同小异,都是先和后战。由于历史的前进,民族关系的发展,史学家们对民族关系的认识也愈来愈深刻了。
唐初的史学家们认为,对待落后民族对中原的威胁,不管是战还是和,都不是绝对的,必须分析当时的形势,采取具体对策。最有代表性的是魏徵和李延寿。他们认为,“四夷之为中国患也久矣,北狄尤甚焉”。[22]从西汉以来的匈奴、乌丸、鲜卑到南北朝时的突厥,“皆以畜牧为业,侵抄为资,倏来忽往,云飞鸟集。智谋之士,议和亲于庙堂之上;折冲之臣,论奋击于塞垣之下。然事无恒规,权无定势,亲疏因其强弱,服叛在其盛衰,衰则款塞顿颡,盛则率兵寇掠。屈伸异态,强弱相反”。[23]这种看法,抓住了要害。“事无恒规,权无定势,亲疏因其强弱,服叛在其盛衰”,深刻地反映了事实真相。令狐德棻也概括地说:“若夫九夷八狄,种落繁炽;七戎六蛮,充牣边鄙。虽风土殊俗,嗜欲不同,至于贪而无厌,狠而好乱,强则旅拒,弱则稽服,其揆一也。”[24]显然这都是说,落后民族对中原的掠夺是不可避免的,中原统治者必须根据双方力量的对比,采取适当措施,离开双方“强弱”“盛衰”的具体情况,孤立地谈“和”或“战”是脱离实际的。
魏徵与李延寿还具体叙述分析了北齐、北周屈服于突厥,隋文帝利用突厥内部的矛盾实行羁縻政策;隋末农民起义后,隋朝的一些地方割据势力也乘机割据一方,突厥勾结各个割据势力为害中原。到了唐太宗时期,才彻底打败突厥,解除了其对中原的威胁。对客观事实的论述,必然使人们很自然地得出一个结论,就是突厥与中原政权的关系是根据双方力量的对比发展变化的。不言而喻,中原的统治者应该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对策。
综上所述,从司马迁、班固到唐初的史学家,对民族关系的看法,是一个发展的过程。司马迁与班固都看不到民族矛盾的实质所在,认识不到战争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司马迁认为“战”或“和”都是权宜之计,用人得当才是关键问题。班固认为防御是关键问题。这种离开民族矛盾的客观形势,想用一劳永逸的办法处理民族关系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范晔认为两汉统治者根本没有找到解决民族矛盾的好办法。
唐初的史学家对民族关系的认识大大前进了一步。首先,他们认识到战争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什么“九夷八狄”“七戎六蛮”,都是贪而无厌,“强则旅拒,弱则稽服”。其次,他们认为历史是发展的,没有一劳永逸的解决民族矛盾的办法,必须根据双方力量的“强弱”“盛衰”采取适当措施。这种观点,虽然也未说明战争不可避免的原因,但根据事实归纳出来的结论倒是正确的。这正是高于前人的地方。
唐初史学家的民族观对后世也有很大影响,例如,五代后晋刘昫等人所撰的《旧唐书》,基本上承袭了这种观点。该书追溯了突厥与隋唐两代的关系。隋文帝恩威并用,实行羁縻政策,隋炀帝实行暴政,引起农民起义,突厥乘机向中原发展势力;唐高祖也曾屈辱求和,但唐太宗时突厥为什么会遭到彻底失败呢?刘昫等认为:
咸谓太宗有驭夷狄之道,李勣著戡定之功。殊不知突厥之始也,赏罚明而将士戮力,遇炀帝之乱,亡命蓄怒者既附之,其兴也宜哉,颉利之衰也,兄弟构隙而部族离心,当太宗之理,谋臣猛将讨逐之,其亡也宜哉![25]
根据双方情况的变化,说明隋炀帝时突厥强大,唐太宗时突厥失败,比单纯地指责隋炀帝或归功于唐太宗更符合历史的实际。由此可见,在这方面,唐初史学家的民族观起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原载《人文杂志》1988年第4期)
[1] (汉)司马迁:《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中华书局,1959,第2879页。
[2] 《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第2879页。
[3]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85,第222页。
[4] (北齐)魏收:《魏书》卷一《序纪》,中华书局,1974,第1页。
[5] 《魏书》卷九五《匈奴刘聪传》,第2042页。
[6] 《魏书》卷九六《李势传》,第2112页。
[7] 《魏书》卷九五《匈奴刘聪传序》,第2041页。
[8] (梁)萧子显:《南齐书》卷五七《魏虏传》,中华书局,1972,第983页。
[9] (宋)王应麟:《玉海艺文校证》卷一三《梁通史》,凤凰出版社,2013,第580页。
[10] (梁)沈约:《宋书》卷九五《索虏传》,中华书局,1974,第2357页。
[11] 《魏书》卷九六《李势传》,第2112页。
[12] 中华书局:《〈南史〉〈北史〉出版说明》,(唐)李延寿:《北史》,中华书局,1974,第2页。
[13] (唐)李延寿:《南史》卷六《梁武帝纪》,中华书局,1975,第185页。
[14] 《北史》卷九三《僭伪附庸传序》,第3061页。
[15] 《魏书》卷九五《匈奴刘聪传序》,第2041页。
[16] (唐)房玄龄等:《晋书》卷一〇三《刘矅传论》,中华书局,1974,第2702页。
[17] 《晋书》卷一二五《载记二十五论》,第3134页。
[18] 中华书局:《晋书》“出版说明”,《晋书》,第2页。
[19] 《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第2919页。
[20] (汉)班固:《汉书》卷九四下《匈奴传下》“赞”,中华书局,1962,第3834页。
[21]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卷九〇《乌桓鲜卑传》,中华书局,1965,第2994页。
[22] (唐)魏徵等:《隋书》卷八四《北狄传论》,中华书局,1973,第1883页。
[23] 《北史》卷九八《突厥传论》,第3304页。
[24] (唐)令狐德棻等:《周书》卷四九《异域传上论》,中华书局,1971,第899页。
[25] (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一九四《突厥传下论》,中华书局,1975,第51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