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
在外拼杀的潮州人[1]
——论潮勇
黄挺
内容摘要 “潮勇”是指清代中期以后由于募兵制度的实行被招募到军队里的潮州籍的勇丁群体。潮勇出外拼杀只是为了“觅食”谋生。潮州的自然地理环境、明代中期以后社会的持久动荡和商业化,共同养成了犷悍的民性和争强斗狠的风气。潮勇因此既骁勇善战又桀骜难驯,只讲义利而不讲忠贞。结果,清政府因为兵力不足而一再招募善战的潮勇,又因为他们不受节制、胡作非为而一再遭到裁撤遣散。由于“坏孩子”形象的记忆,在勇营整编成防军以后,仍然可以不时听到指责“潮勇”的声音。
关键词 潮勇 清代中晚期 风俗
小引
“潮勇”是一个在晚清,特别是在太平天国战争期间,频频出现在官私文献里的称词。它指称的主要是清代中期以后由于募兵制度的实行,被招募到军队里的潮州籍的勇丁群体。
我对这样一个群体感兴趣,是因为杜经国老师的启示。20世纪90年代,我调到汕头大学,在杜老师引导下从事潮汕历史文化研究。杜老师谙熟中国近代史并且有颇多新见解,他曾多次提点我,晚清文献中有很多关于潮勇的记述与议论,引人瞩目。这些资料对探讨清朝军制演变,或者不及湘勇、淮勇的记载有用,但对讨论潮汕历史是非常重要的。
由于潮勇缺乏领袖人物,组织非常松散,尽管晚清文献中关于潮勇的记载很多,但以往的研究对这个群体关注甚少。只有贾熟村《太平天国时期的粤勇》[2]一文,把潮勇作为粤勇的一个部分,对他们在清军与太平天国军队对抗中的表现进行过描述。而贾文只是把文献所记录的事件编排讲述,既将粤省不同勇营笼而统之称为粤勇,未加区别,更没有特别关注潮勇,对其表现进行评析,还算不上是对潮勇的研究。
在这篇文章里,我准备梳理文献记载中对潮勇各种面相的描画,并把这些记述与评议,放在地域和社会场景中进行分析和讨论,希望可以对潮勇这一个潮汕人的特殊群体,有一种基于地域视角的理解。
一 被文献描画出来的潮勇在战场上的各种面相
对于潮勇的文献记载,最集中出现在太平天国战争二十余年间。因为到这时,八旗、绿营兵已经不足抵御日渐强大的太平军,清廷只能谕令各省组织乡团、勇营“助剿”,潮勇的招募日多,相关记录也多。这些文献,描画出了潮勇在战场上的各种面相。
从文献记载看,潮勇给急于招募组织军队的皇帝和官员们最突出的印象,就是“作战骁悍”。
咸丰元年(1851)钦差大臣、大学士赛尚阿奏报六月初九日清军与太平军在广西东乡激战,“潮勇赶到接应,复轰毙贼数十人。内有骁勇过人者,手执短刀抢上山梁,连砍数贼倒地。割取首级。该匪畏惧败走,兵勇乘胜追杀,复斩获首级十余颗,夺获炮械甚多”。七月初二,皇帝谕令嘉奖战斗出力官兵,其中也对“骁勇过人之潮勇并着查明请奖;管带潮勇之捐职主簿陈登仕,着赏戴蓝翎”。[3]
上述“骁勇过人之潮勇”,或者还属个人行为,而咸丰元年(1851)闰八月初十日,两广总督徐广缙、广东巡抚叶名琛督兵进剿广西交界那芹村,“潮州兵勇首先攻入,各兵均奋勇直前,将贼巢烧毁”。[4]作战骁勇,则已经是群体特征。赛尚阿在咸丰二年(1852)二月十六日的另一通奏折中,对这种群体特征,有更加具体的描述。他说:“奴才亲到北军,日观潮勇打仗,固有不可以兵法节制。裸股跣足,踊跃泥田之中,争先恐后,骁悍实异寻常。惟饥则回营觅食,禁之不可;饱则持械出斗,阻之亦不能。幸其性多属犷直,稍假好言,则杀贼罔顾性命,其不受节制在此,其可用亦在此。”[5]
尽管潮勇在战阵中作战骁勇,但是带兵的官员们对之又常有“不堪使用”的评价。
赛尚阿在咸丰元年(1851)奏报清军围剿永安(今广西蒙山县)太平军情形的折子中,就讲道:“十月十八日,永安以南官兵进攻,及东南古眉一路,均有胜仗。而北路兵勇,未能得力。新到潮勇,屡战屡退。是大局军情,并未得手。”十一月二十五日,皇帝在示谕中指出,“潮勇屡经拣调,新到者岂皆精锐?若不慎加选择,致有挫失,或恐反受其累”[6]。显然,太平天国战争开始后,朝廷在潮州不断购募兵勇,数目已多,勇员质量开始下降。新招潮勇,在战阵前屡战屡退,不免让皇帝和官员们有不堪使用的担忧。但是,那些招募既久、历经战争磨炼的老潮勇,更如一个烫手的山芋,在使用与不用之间,让皇帝和官员们颇生疑虑。赛尚阿在咸丰二年(1852)九月初七日的奏折,讲到对一批老潮勇的处置:
又潮勇三千,系知府朱启仁带在郴州军前打仗,积久猾强,不堪复用,带至衡州请为遣散者。嗣因衡州粮银不敷给发,恐其在衡滋事,敕令朱启仁带赴省城领饷,并令向荣等酌量调遣,于奴才前二日在衡启程。奴才到湘潭后,查知该勇等行走距县未远,即传弁持令该知府将该勇等无论行抵何处,即行登岸,前探贼踪,与向荣等派出追兵前后合击,或可藉为劲旅,堵剿得力,亦未可知。[7]
对于强调纪律和服从的军队,士兵强猾并不是好事,积欠粮饷,更难以指挥,结果只有遣散处理。但是因为战争需要,又只能够临时使用,“藉为劲旅”。但是,朝廷对这种做法提心吊胆,皇帝对赛尚阿这件奏折的谕旨,就提醒说:“所称潮勇三千名,既系强猾,不堪复用,何以又令与向荣等追兵合击逃窜之贼?恐驾驭失宜,转为贼用,不可不防。”[8]
潮勇的“不堪复用”在于其“不受节制”,而愈是久经战阵的老兵,愈是如此,上引赛尚阿咸丰二年二月奏折已经指出。而此前,出任过广西学政的翰林孙锵鸣也在奏疏中讲过:
孙锵鸣奏,广西难平之患,尚不在永安一处。其招募之广勇及各处壮勇,均不受节制。战不向前,处不安静,并有暗中通贼者。闲与裁汰,遂肆劫掠。新到潮勇,尤节节滋事。经过梧州地方,闭城数日。[9]
只因为如此,以至于有效力战阵前的官员,宁可违令受罚,也不肯管带潮勇。《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就有赛尚阿“奏参候补知府谢继超,不肯管带潮勇,违令缴札,请革职留营”的记载。[10]
在潮勇不受节制的种种表现中,最令官员们头痛的是“掠夺地方”和“战场倒戈”。
掠夺地方,时常引起兵民之间的纠斗,殃及管带官员。咸丰二年七月初五日的皇帝谕旨就提到“潮勇与乡民互斗,致将委员李春华伤毙”一事,着令严查。[11]更有甚者,是掠夺地方以致激变良民。王闿运在《湘军志》中讲道:“咸丰二年冬,湖北大营患潮勇横恣,罢遣之归,乃益道掠,公奸良民妇衢市,所至焚杀。愚民以为官兵不如寇,则奸人倡伪议,谋通贼,及结盟拜会相挻起矣。”[12]然而这种掠夺地方的情况,屡禁不止,咸丰七年(1857)五月,皇帝还在谕旨中提到近日有人入奏:“镇江潮勇二千名,最为不法,不服调遣,四出抢掠,扰害行旅。……皆以营盘为藏身之地,无从缉捕。又与收养之金陵难民,恃众横行,实为腹心之患。”[13]
战场倒戈之事,先见于咸丰三年(1853)农历十月。《清文宗显皇帝实录》载皇帝谕旨:“青麟奏称贼至田家镇,已革同知劳光泰所带潮勇,倒戈相向,以致官兵伤溃。如果属实,亟应从严惩办。”[14]当时太平天国势头正在上升,西征的太平军准备从江西进攻湖北,湖北按察使唐树义带水师扼守田家镇,被太平天国名将曾天养击败。青麟正督学湖北,亲与战事,屡有疏奏,称潮勇倒戈,事或应属实。咸丰十年(1860)闰三月,杭州被太平军攻陷,又有潮勇倒戈为内应的传言。《清文宗显皇帝实录》载:“有人奏,杭州省城失陷情形,由于城内之贼,久伏而不知;城外之贼,纷来而不拒;加以不服管束之潮勇,豫为内应。遂至数万士民,横罹锋刃,惨不可言。”[15]这一年农历十月,在湖州也发生潮勇串通太平军为内应的事件。《(光绪)乌程县志》详记其始末:
……先是副将刘仁福奉令守安吉,至是忽率潮州勇数千与贼同时至,阑入北门土堙驻焉。民团见一人携两小儿从仁福军自西来,询其故,具言仁福通贼,将袭城为内应。公以无显证未敢□,但谨伺之。次日,贼攻南门而潮勇在北三门薄城而登,城上民团拒之,格杀数十人。公遣兵出南门御贼,自率千余人出北门,声言防堵北路,至大通桥下,忽挥白旌曰:“杀潮勇。”军士应声奋击仁福军,仁福亦树黄旗拒战,良久始克之,获长发数千人,身藏太平天国文凭,并潮勇千余尽诛之。其散之乡间者,皆为民团所杀。仁福逃于厕中,民团搜而磔之。公出军时,人各给二竹箸,令一插发一置怀中,皆莫喻其意。及两军交哄,衣装皆乱,非竹箸几无以别。潮勇有黠者,亦持竹箸为验,公辄识之,盖所持皆故箸,公所给乃新箸也。[16]
这一年,正是太平天国后期取得辉煌胜利的一年。
潮勇上述种种面相,让依赖练勇与太平军及其他地方叛乱作战的朝廷将官们对之犹豫于用与不用之间,措置艰难。而当时惠潮嘉道幕僚、日后成为洋务运动名臣的潮州本地人丁日昌,面对以被遣散的潮勇为骨干的潮州本地叛乱,对潮勇则只有负面的评价[17],请读其诗:
蔓延吴楚又青徐,总是西南漏网余。
本仗虎头能定远,谁知螳臂竟当车。
连营处处严沟垒,募卒频频到里闾。
战剿无能抄掠惯,滥将潮勇漫吹嘘。[18]
太平军定都南京后,西征北伐,清军兵源紧缺,频频在潮州招募练勇,原因只在潮勇的骁勇善战。丁日昌的不以为然,就在于他熟知历史和风土原因及如何造成潮勇的习性。
二 地理因素、历史动荡与潮州人的悍勇好斗
顺治十八年(1661)潮州知府吴颖修成清朝第一部《潮州府志》,他亲自撰写的“兵防考·跋语”,对潮州动乱不时发生的历史和地理因素,有一个很简明的述说:
潮州濒海设郡,其扇虐于涛山烟雾之中者,书之不胜书也。乃帆舻稍暇,则岚嶂又多啸聚焉。于是海与山,有时而离之,以各为盗;亦有时而合之,以相为盗。而凡从事于兹土者,则亦应之不胜应也。……而海山之险,非潮州一郡然也。山依海而立,则潮州似独有其险焉。彼夫盗贼之易于窃发也,果且恶乎恃哉。[19]
潮州地理形势,傍山面海。自古以来,居民多赖山海之利谋生。明朝禁海的国策与潮州地方原来的生计多有抵触,到嘉万时期,在日本战乱、西方人东来、朝廷控制加强等各种因素叠加之下,潮州地方发生了持续将近三十年的山海动乱。明清易鼎之际,潮州战乱,也几近半个世纪。长期战乱中,本地乡村多组织武装,筑寨自保。[20]社会动荡养成了潮州地方的尚武风气。
潮阳县招收都踏头埔可以视作本地的一个典型。隆庆六年(1572)潮阳著名士大夫林大春纂修了《(隆庆)潮阳县志》,其中这样记载招收和相邻的砂浦二都风俗:
惟砂浦至于招收,地近俗殊。砂产美士,招多健儿。煮海为盐,下广为生。千顷霜飞,万斛鸥轻。况复精悍,视死如归。环堵以居,贼闻而悲。惜哉靡常,易动难固。惟有士者,礼义干橹。习俗难移,吁嗟砂浦。[21]
这二都濒海,居民以煮盐和航运为生计。海洋生活的凶险,造就了居民精悍和视死如归的性格。在嘉万时期的动乱中,二都居民筑寨自保,屡屡击退海盗倭寇的侵扰。虽然砂浦都也有知书识礼的士大夫,但对地方风俗似乎影响不大。对于“招多健儿”,同书卷六在招收都“踏头埔”条有一句话可以做注脚:
此地负海,故产精兵。其人轻敌而敢战。……倭奴作难,城中被围者五旬,复得此地之兵以却贼。……[22]
后面所述一事,发生在嘉靖四十二年(1563)三月。当时海盗倭寇大举入侵潮阳,围攻县城。林大春在县官生员的推戴下,倡议募兵守城。他派遣诸生刘应望带着书信,到踏头埔,募得壮士五百人—后来英勇战死、扬名于地方志书的义士庄淑礼、胡世和就在所募军中。数年后,林大春在他总纂的《(隆庆)潮阳县志》中,对这批应募的踏头埔乡兵在守城却敌过程中的表现,颇花笔墨描绘。略引于下:
其时倭贼已至城下三日矣。先是,应望引兵且至城下,士民豫以酒肉缒城犒之,与夫一切供具、槟榔、花果之类甚办。且恣所嬉游,若无意于战者。当事者乘城观之,恚曰,此竖子耳,何能为。
顷之,贼分屯北郊萧氏园亭。众兵奋曰,此可击矣,所少者,铁镖耳。予即亟告诸邑大夫,取库中所藏,及自骑环城上,令守者人拔一枝,须臾得镖数百枝,悉以与之。于是,兵得镖,各挟藤牌、鸟铳以往,径抵北园。一人先登,众随其后,大破倭贼于城北隅,所击杀无数。我兵亦伤者数人。会日暮,亟收兵以入。然后人人知兵可用也。
兵既入城,分守四门,而城西犹为贼冲,因稍益壮士如淑礼辈守之。会贼急攻城,以云梯十道攀堞蚁附而上,淑礼、世和登堞奋击,砍杀倭首数十余人。贼众遂溃,淑礼、世和各身被十余创,犹自跃城下割首功,因中鸟铳而毙。
描述中,林大春对踏头埔乡兵骁悍善战和散漫不受约束的印象十分深刻。而对于我们,晚清潮勇最为突出的特征,在这里已见端倪。照林大春的看法,这种特征源于风土,也就是由特定地理环境造成的。
然而,社会历史环境也在不断加强这些特征。
林大春在上引“踏头埔”条注脚里接着又讲道:
乃近者壮士已老,少者多首鼠伏匿,曾不闻有无衣同仇之谊者。……岂其忠义之气,遽变于初耶?抑强弩之末,势固不能以自振耶?此无他,地利分而有司之计过也,积威约之极,而身家之念重也,虽欲无懦而不可得也。[23]
海盗倭寇侵掠潮阳在嘉靖四十二年(1563),《潮阳县志》修成在隆庆五年(1571)。七八年之间,要招募踏头埔乡兵守城,已经不再可能。林大春这才有这样一种感叹。这感叹里有太多士大夫的观念,如“无衣同仇” “忠义之气”之类,未必是乡兵心中所想。这感叹里也不免有潮阳士绅对朝廷在嘉靖年间新置惠来和普宁县,接连割去潮阳县六个都做法的异议[24]。“地利分而有司之计过”,是林大春和一帮乡绅的看法,割都分治的实施跟招收踏头埔毫不相关,这未必是乡兵不受招募的理由。这段话里,只有“积威约之极,而身家之念重也”,最切乡兵不愿应募的实际。一旦应募,必须受长官、纪律约束,功则赏,过必罚,这对于习惯散漫生活的乡兵,显然难以接受,这是所谓“积威约之极”。世居故土,家中有父母妻子骨肉关心,乡里有比邻族党利害相倚,这是所谓“身家之念重”。[25]
百姓日常以身家之念为重,绝不仅是踏头埔如此。林熙春就说过:
臣忆嘉靖末,寇入潮阳,赖乡兵巷战堵出;臣外祖黄良曾以乡兵而抗倭,臣族人林尾曾以乡兵而抗吴平,臣邻乡溪东、岐山二堡,曾以乡兵而抗林道乾。[26]
这些抗御海盗倭寇的乡兵,莫不是为保身家、乡里、族党而战。
接下来,明清之际,变化莫测的时局、翻覆无常的争战在潮州持续数十年,于是人人武装,村村筑寨自保,今日御贼,明日抗兵,地方军事化的程度,已不是嘉万时期可比。[27]长时期政治权威的缺席,经由残酷杀戮的催化,只能够靠自己保全身家性命,在普通百姓的观念里滋长,渐渐根深蒂固,牢不可破。它一方面激励着骁悍善战,另一方面又煽动了无法无天。
康熙八年(1669)潮州迁界地方奉文展复以后,潮州社会环境逐渐安定。但是,风俗已经成为文化传统。复界后重建的村落依然筑成寨堡形式,宗族复兴也有着资源争夺的明显目的性——这些都暗示着暴力使用的潜在可能性。潮州人的悍勇好斗、不受约束的习性已经难以骤变。即使是在乾隆年间,政治权威最为强硬的时候,家庭、宗族、村落间的暴力冲突依然不断发生。略举数例于下。
先看兄弟相残的例子:夏阿科年过六十,无妻无子,贫苦无依。他的堂兄弟夏阿镇家道颇好。乾隆十七年(1752)二月,阿科欲将一间祖屋自己名下应得的一份卖与阿镇,阿镇不允,导致争闹。三月初一日阿科携斧往山砍柴,路经阿镇门前,又说起卖屋一事。阿镇仍不应允,并骂阿科无耻而去。阿科一时气愤,赶上用斧连砍阿镇致死。[28]
再看族人相残的例子:由于人口增长,许尔万等在村寨外面添筑房屋,从村寨东面公共大门出入。乾隆十七年,族人许尔兰在距离大门仅一丈自家的地界内葬母,许尔万认为墓葬冲逼大门,有碍住屋,请族长许公辅劝令许尔兰将墓移退,尔兰不允。隔年(1753)八月许尔万、许公辅与许尔烈等又找许尔兰劝说,并许给移葬费用,尔兰仍不允从。尔万即持竹尖前往撬毁坟墓。尔兰看见,亦携竹尖往阻。双方动起武来。许尔兰之子许阿正用防夜挑刀,误伤尔万致死。[29]
最后看村落械斗的例子:揭阳龙砂乡与曲溪乡隔着一条坑水(小河)。坑水从北山下来,到垅埔坑口分为两支,一支流往龙砂,一支流入曲溪。两村田亩,都靠着坑水灌溉。乾隆三十年(1765)春天,坑水稍少,曲溪吴瑞三等到坑里车水,见垅埔坑口被人用粪草堆积,截住水源,就用锄头铁耙挖毁。龙砂江阿奇等往阻,引起争端。正在田间工作的两姓族人见状,各从田寮里拿出刀械,上前帮护格斗。结果双方死伤多人。[30]
步德茂在《过失杀人、市场与道德经济—18世纪中国财产权的暴力纠纷》一书中,列举了很多潮州的此类材料。这本书的第三、四章附有5张广东地图,地图上标明全省各州府在18世纪发生的各类命案的数字,可以据之计算出潮州在这些命案中所占的比例。按照步德茂的分类,在非契约性案件中,田界纠纷65起,其中潮州14起,占21.5%;水权纠纷108起,其中潮州32起,占29.6%。在契约性案件中,回赎纠纷56起,其中潮州14起,占25%;地租纠纷109起,其中潮州18起,占16.5%;撤佃纠纷45起,其中潮州6起,占13.3%。从全省13个州府的比例看,潮州显然是命案发案率特别高的地方。[31]
从康熙十六年到嘉庆二十年(1677~1815),潮州处于一个和平发展的阶段,地方相对安定,人口数量也迅速增加。到19世纪初,《嘉庆重修一统志》中记录的潮州人口达到221万[32],相比明末95万的人口数[33],增加了一倍多。
人口增长导致对耕地的需求增长。迫于人口压力,韩江各汊河下游海口,开始被大规模垦殖。北溪海口的垦殖,在乾隆年间已经开始。东西溪和新津河海口,原来沙陇和海沟间错,居民多捕鱼为业,乾隆以后也逐渐被围垦成农田。[34]
人口增长,也促进了商业经济发展。潮汕人的海上商业贸易活动,延续着18世纪的活跃。更多的个人和家族,筹集资本,打造洋船,加入走南闯北的商人行列,潮汕社会愈加繁荣。
人口的剧增引起粮食不足的问题,乾隆《澄海县志》就有“土田所入,纵大有年不足供三月粮”,到嘉庆、道光年间,这种情况恐怕遍及整个潮州了。这时,潮州开始从粮食输出地变成粮食输入地。粮食需求量越来越大,米豆贸易成为潮商经营中的一大行当。
人口剧增和经济发展开始出现许多问题。
自然生态环境恶化,下游滩涂的围垦成为韩江最致命的隐患。牛田洋内海的淤浅和汕头的填海,樟林东里前沿的围海,致使东西溪的排洪能力迅速减弱,河道淤积,堤防屡屡溃决。道光以后,潮州水祸频仍。我们利用地方志统计了清代韩江水灾的记录。整个清代,洪水决堤75次,其中顺治初到雍正二年(1644~1724),80年内决堤19次;乾嘉盛世近100年(1724~1820)中,只决堤3次;道光二十年开始到光绪二十六年(1821~1900),79年内就发生水祸53次。
社会生态也发生巨大变化。18世纪乡村社会的权力掌握在族绅手里,19世纪的乡村械斗,基本由乡里刺流(流氓)挑起和把持。通过拜会的方式,刺流笼络成一股超越宗族、乡村界限的势力,再也不是族老绅衿所能节制了。械斗可以带来利益,刺流们都乐意主动去惹是生非,假借着械斗的机会,霸收公烝,掳抢抗租,报仇泄愤。这是潮汕乡村宗族史更大的变局。原来官府希望赖以控制乡村社会的宗族,很多走到了官府的对立面。
当时,乡村械斗似已成风俗。19世纪20年代履任潮州知府的浙江诗人黄安涛,写过一组乐府诗,记录了他亲身感受过的潮州陋俗。其中有好几首与械斗有关。《打怨家》是直接写到械斗的一篇,它的副题就是“惩械斗”。黄安涛说:“潮俗强悍,负气轻生,小不相能,动辄斗杀,名曰打怨家。非条教所禁,口舌所谕。”他设想的解决方案是:“安得十万糗粮三千兵,制事许以便宜行,三月以往可使蛮村慑伏民无争。”因为械斗,又有种种怪象产生:如械斗杀了人,雇人顶凶,俗称“宰白鸭”;不追真凶而诬陷富家,欲多得钱财,俗称“买输服”。至如结党掳人关禁以索贿,俗谓“速吊放”,收养义子以培植势力,俗谓“养螟蛉”,等等,也与械斗之风相。[35]黄安涛的这种感受,由任职期间目睹耳闻而引发。道光二年(1822)闰三月,皇帝有一道谕旨,非常典型地道出了当时潮州乡村械斗的频密:
谕军机大臣等。据刑部奏,械斗之案,起于闽省漳、泉二属,而粤东惠、潮为尤甚。近来江西、湖南、浙江、广西各省,亦间有致毙多命、情近械斗之案。本年闰三月初旬,广东省咨到人命案内,有潮州府属贿买顶凶、旋即破案、将顶凶之人依例拟徒、另缉正凶者,共三十七件。大半皆火器竹铳杀人,而起衅多因口角细故。现在报部顶凶之案,数日之间,至三十七件之多。[36]
这上报刑部的37件顶凶命案,应该只是实际已经发生的械斗案的一部分,因为如果械斗中不发生命案,以及未查出贿买顶凶实情的,应该不计于37件之中。数日之间接到这么多顶凶命案的报告,一定让刑部官员瞠目结舌。然而谕旨似乎也未见成效,直到道光十四年(1834)在刑部任职的广东顺德籍官员刘万程仍旧认为潮州械斗顶凶之风不止,久为民害。“每械斗,有土棍讼师为之主谋。有素习火器鸟枪手为之保护。两造互相格杀,死者辄至数十人。及迫而鸣官,又置正凶之殷富者不问,贿买顶凶。讼累株连,贫富皆罹其毒”。上奏折“请谕饬大吏,严为惩办”。[37]于是皇帝又为这事谕令两广总督卢坤、广东巡抚祁严饬潮州地方官,“遇有械斗顶凶之案,务究明首祸及主唆之人,严缉确查,尽法惩治”;同时要求该督抚详议处治鸟枪手章程,奏明办理。卢坤、祁随即将处治办法上奏:
查受雇之鸟枪手,专以助斗为业,实为风俗之害。请嗣后鸟枪手伤人及致毙人命,仍照本例定拟。其虽未伤人,但经帮殴者,即于定例“自号教师演弄拳棒”满流罪上加一等,杖一百,发附近充军。虽未帮殴,而学习鸟枪手已成,即照“教师”例,杖一百,流三千里。
刑部审议后通过了这个处治鸟枪手章程。[38]
处治鸟枪手章程的设置,反映了19世纪乡村械斗一个与此前不同的变化——冷兵器被火器所替代。会乡斗杀大多使用鸟枪火铳,并且出现了专门受雇助斗的职业枪手。乡村械斗,经常招致这些人带枪助阵。事先签订合同,按日计算佣值,受伤由雇佣者负责医疗,死于械斗则另补身价银若干。说起来也可怜,三天一银元的薪酬,百几十元的身价,受雇者还要背上凶手的骂名。
这些鸟枪手惯打鸟枪,两颊大都会因为枪托摩擦留下疤痕可以记认,甚至还有作为身份标识的装扮:穿着黑色衣衫,袖窄钮密;辫发尾梢扎着五色丝线。实际上,在章程制定之前,潮州地方官已经根据这些特征,抓捕了鸟枪手,给予严厉处治。[39]
然而不久之后,官员们不再把鸟枪手视为十恶不赦的罪魁,颇带同情地把他们比作走错路的骏马。个中缘由,在于国家发生了巨大变故。
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运动接连发生。正规军已经不能应付,朝廷不得不在民间招募勇营作战。本来就以替人打斗谋生的鸟枪手们,有了新的从业机会。特别是1850年太平天国举事以后,众多不事农商的游民枪手应募从军征战。这就是在当时文献中出现频率极高的“潮勇”。潮勇骁勇善战,又犷悍不驯,常常让将官们头疼。潮勇从军本来只为口食,利之所在,也不惮反复无常,因此清军的潮勇营,经常被裁撤。
说到底,是人口增长改变了潮州人的谋生方式和观念。务农这个本业做不下去,只好想别的出路。想到读书从仕,但是,人口增加,学校学生的名额太少,许多人想往这条路上挤,太难。又想到从商,但是经商得有本钱。南洋多产谷米,对面临饥饿威胁的潮汕人,很有吸引力,大规模的海外移民开始了。
械斗斗出一身好武艺,恰逢有战事,应官府招募出去当勇,也算是一种闯荡世界的谋生手段。
三 时局、雇佣武装的需求和潮勇的表演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底,林爽文发动台湾天地会起义,掠地杀官,声势浩大。隔年(1787)夏,朝廷调动大兵,跨海征讨。因为绿营兵力不足,皇帝诏谕两广总督孙士毅就近在潮州招募民兵,训练备用:
谕军机大臣等,现在台湾剿捕贼匪调拨广东兵已有一万数千。粤东与福建毗连,亦系海疆重地,沿海口岸甚多,在在需兵巡逻防守。而台湾剿贼事务,尚未蒇功,或将来尚不无添调官兵之处。闽粤系属邻省,遇有调拨较为近便,自应豫为筹备。此时粤东调赴台湾之兵甚多,该省存兵较少。孙士毅此时应于附近潮州一带地方,广为招募,勤加训练。不妨多多益善,既可资该省巡防之用,设遇有调拨,亦可就近派往。[40]
这是清朝在潮州地方招募民兵的开始。这次招募的兵员有多少?募兵是用于本地巡防,还是曾调拨赴台?我们并不清楚。可以断定的是,在乾隆五十三年,台湾底定之后,这些临时招募的民兵,便会裁撤遣散。这批兵虽然在潮州招募,但还没有“潮勇”的专称。
“潮勇”称呼在文献中出现,是在太平天国运动发生之后。
1.太平天国运动中的潮勇
1850年年底,洪秀全的拜上帝会在广西金田起义。1851年1月11日,起义军宣告太平天国成立。起义发生后,广西本地清军不能压制,朝廷急从邻近各省调兵支援。1851年1月18日,皇帝就有谕令:“广东潮州镇官兵,前经选一千名,亦准其咨调粤西,以备调遣。”[41]虽然在近两个月里不断有谕旨催问[42],但潮州兵一直未曾到位,原因是毗邻广西的高州、廉州地方动荡,广东防务吃紧,绿营不敷征调,难以分兵前往。三月中旬,皇帝只能认同两广总督徐广缙“潮州兵难再调”的奏折,谕令:“据称潮州兵一千名,已派往高、廉一带防堵,无可再调等语,该督兼辖两省,潮州官兵现虽无可再调,粤东何处之兵,尚可调用,务须通盘筹画。”[43]
调派往高、廉的潮州兵,其实是在潮州地方招募的团练乡勇。据《(民国)石城县志》的记载,道光三十年(1850)十一月,刘八带领的广西义军数千攻打石城青平,当地兵勇堵御失利,义军队伍壮大至几万人。知县向高州府求救兵,十二月二十四日,“千总方源带潮勇九百名抵城”。在几个月里迅速取得胜利:
(咸丰元年)正月初五日,方源由城进兵于堡下村后旧营岭驻扎。初八日击贼,大胜之,杀数百名,生擒数百名,获枪炮器械无算。贼遁,兵勇乘胜追剿,其党渐散。五月,围击于沙河(小字夹注:在博白),全股扑灭,擒刘八,解郡枭首示众。[44]
“方志”所载刘八队伍的庞大,恐怕只是“号称”。不过,方源能在短时间里将义军剿散,也说明他率领的潮勇骁悍善战。“潮勇”的称号,正是这一年(咸丰元年,1851)开始出现在文献中的。赛尚阿在闰八月十六日的奏折中称:
前经奏明,咨行两广总督募潮勇三千名,……计日可到,即酌交张敬修管带。[45]
一个月后,皇帝也在谕旨中问及:
广西调拨潮勇三千名业已启程,刻下想已行抵军营。[46]
不过,在这一年皇帝的诏谕里,仍然多是兵勇并称。[47]
咸丰二年(1852)太平军转战湖南湖北,不断壮大。朝廷尽力围剿,更多的潮勇受招募。咸丰三年(1853)太平军攻陷南京,江南成为主战场。在这个过程中,潮勇的种种面相越发彰然呈现。
潮勇作战勇猛,在咸丰三年开始的镇江争夺战中表现得特别突出。这年二月,太平军攻陷镇江城。原来驻扎在城西江口的潮勇五百人,由刘廷锳管带,退守辛丰镇,“有奋气者二百余人”潜伏在丹徒镇。四月,镇江太平军出巡丹徒镇,被伏兵截击,死伤数十人。四月中旬,提督邓绍良率大军扎营镇江城东京岘山,“山距城五里许,居高驭下,俯瞰全城,颇据胜势”。潮勇营移驻城东南四里釜鼎山,与大军相犄角。邓绍良从苏杭载来二万斤、万斤大炮各一门,架设在京岘半山和镇江城南水关运河对岸,昼夜施放,轰击城中屋宇和守城太平军。太平军踞城不出月余。清兵开始懈怠,六月大暑天,士兵们“或饮,或博,或浴,或纳凉,午后鲜有不出营者”。中营墙外又不禁买卖往来。六月十三日,镇江城中的太平军发起进攻,京岘山清军中营火起,出营将士见有变,惊走,不敢归营。[48]结果,七营同时被焚。潮勇营望见火起,由刘廷锳等带领,赶来救护。鏖战了一下午,太平军死伤甚众,退入城中。十五日、十七日两天,镇江太平军出攻丹徒镇,刘廷锳带督潮勇奋击,杀毙多人,夺获器械甚夥。这一仗官兵失利,邓绍良以下一众军官,都受到朝廷严厉惩罚,只有刘廷锳因为“管带潮勇驾驭得宜,屡挫贼锋,着以都司尽先补用”。[49]
咸丰三年以后的江南战场,清军最出名的骁将是张国梁。因为战功累累,五年之间,连升四级,从都司擢为江南提督。咸丰十年(1860)战死,皇帝谕旨称张国梁“转战数省,所向无敌”。“数载以来,东南半壁,倚为长城”。“若使张国梁尚在,苏常一带,何至糜烂若此。追念荩臣,益深怆恻”。[50]曾国藩也赞赏张国梁。同治元年(1862),李鸿章率领刚创建的淮军征战江南,请求曾国藩将安徽籍的湘军将领程学启调派到淮军,曾国藩同意了。送行时,他勉励程学启:“江南人誉张国梁不去口,汝好为之,亦一国梁也!”[51]
张国梁屡建战功,除了自身骁勇的素质之外,与他麾下的军队也有关系。《清史稿》说:“道、咸间,粤匪事起,各省多募勇自卫,张国梁募潮州勇丁最多。”[52]勇猛的潮勇应该在作战中起了巨大作用。然而,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清史稿》云:“张国梁募广东潮州乡兵追逐粤寇,转战东下,卒以犷悍不驯,遂至溃散。”[53]
潮勇的犷悍不驯,在两湖作战期间已经让带兵的文官武将头疼。咸丰二年九月,因为捷勇、潮勇肆行抢掠,皇帝谕令统兵官员,“捷勇潮勇尤须驾驭得宜。此辈本非善类。既藉其剽悍杀贼,仍当禁其扰害。示以钤制”。[54]结果,捷勇和潮勇被分开为两支队伍,捷勇由张国梁统领,潮勇由朱启仁统领。[55]这种措置并不能遏止潮勇的抢掠行为。十二月皇帝谕令遣散潮勇:
又谕……再据奏,潮勇六千余名近在河西不服约束,肆扰乡村。现已商同徐广缙,酌量裁撤。随营各勇,每多恣悍不法,节次谕令分别良莠,妥速遣散。此项潮勇,系何人管带?即着徐广缙、张亮基,严饬带勇各员,迅速解归原籍。仍须设法资遣弹压,勿令沿途滋事为要。[56]
兵事方殷,战场正是用人之际,这项谕令并没有被认真执行。一个月后,皇帝又有谕令:
又谕,向荣奏进攻贼营并筹办各情形一折。……潮勇凶悍性成,前此遣散,既不得法。此时必应善为驾驭,万勿听其一面之词,倚为心腹,致有勾结情弊。[57]
这个月,太平军沿长江下金陵。潮勇最先攻入武昌,“焚烧房屋,抢掠奸淫,无所不至”。督兵的钦差大臣向荣裁撤滋事潮勇后,仍带着2400名潮勇随大营尾随太平军东下。[58]这些潮勇照旧沿途滋扰。二月十三日,皇帝连发两谕,再次责令遣散潮勇:
又谕……潮勇为害地方,实堪痛恨。应如何分作数起,设法遣散,或相机惩办,尽可便宜行事,毋致养痈贻患。
又谕……据向荣奏,所带潮勇,沿途滋扰。现已咨商该抚,派员来营管领遣撤,并着设法妥速办理,免致别滋事端。[59]
向荣接到谕令后,将潮勇全部裁撤,由江西省出资遣送至广东境内。[60]但是,清军其他部队依然招募潮勇。像上文提到的刘廷锳管带的潮勇,就是在这年五月由江苏巡抚杨文定招募的。
作为雇佣兵,就为了那点卖命钱,当时在朝君臣都心知肚明,也能开口说破。早在咸丰元年(1851)广西事起,皇帝所信赖的老师杜受田就在奏疏中这样分析募勇:
传闻粤中杀贼,官兵弗如乡团,乡团弗如广勇。……其人皆籍广东,多为各处富商大贾佣工负贩之徒,向来雇募,按月给工……第(但)闻目前广马之中,大半即为广勇之徒,或疑其中未可信恃,然其所以为广马用者,亦不过利其雇值之多金,剿掠之分肥而已。若使如前所陈,夺其所凭以为我用,不唯以贼攻贼,而贼情先得,抑且多一勇而少一贼,而贼势自孤。且彼均之得值,其去而从贼,必饥寒不得已之谋,若召而为勇,岂不更踊跃有乐忠之志?[61]
忠奸之别,是杜受田多年习得并且在心中固化了的理念。化民之道,要先去其饥寒,再诱以向善乐忠。因此杜受田主张给值募兵,以为我用。但是受募潮勇的行为,实在也让人揪心。既然不得不用,只好强调妥善驾驭弹压。到十一月,皇帝又谕令军机大臣:
据奏称,潮勇素称顽健,傥散布勾结,尤为可虑。此项潮勇,用之固难,若驱之不用,又恐助逆为患。应如何驾驭弹压,着与青麟妥商办理。[62]
被遣送回潮州的散勇,果真惹出事端。咸丰四年(1854),潮阳陈娘康聚众在铜店墟起事。三月底,袭击潮阳县城被击退。四月,潮州知府吴均与惠州协副将膺保带兵到潮阳征讨。十四日,吴均兵驻扎峡山,膺保带部下营兵为前驱,直抵大布乡,猝遇陈娘康军。膺保和浦巡检司巡检章坤等战死。四月底至五月初,陈娘康军占领县廓西南,攻城受阻,撤退。[63]又在石巷山和郑游春等结盟,队伍扩充到万余人,再围潮阳吴均行营。五月十二日,移师攻陷惠来县城,杀了知县汤廷英、游击辛鼎甲、教谕彭瑞龙。[64]
五月下旬,皇帝才接到两广总督叶名琛、广东巡抚柏贵的奏折,知道膺保、章坤等被杀,而滋事戕官者,是潮州遣回壮勇的消息。这使他十分恼火,谕令:
此次潮阳滋事匪徒,多系遣散壮勇,勾结土匪。胆敢纠众戕害大员,实属罪大恶极,亟宜迅速剿捕,以遏乱萌。该督等既于附近水师各营,选调兵勇一千数百名,派总兵谢焜等统带,分路进剿。复委候补知府蒋立昂,前赴潮阳,会同吴均妥办。着即督饬在事文武,合力进剿,以期迅速歼除。其与潮阳毗连各县,并着分饬严密防堵,毋任逸匪分窜。[65]
有趣的是,陈娘康军多遣散潮勇,而知府吴均带到潮阳平乱的军队,除了膺保带来的是刚好路过潮州的惠州绿营,其余兵力同样在被遣送回潮州的游勇中招募。这些募勇,还差点哗变。《(光绪)潮阳县志》载:
方邑围之未解也,知府均所募皆海揭游勇。乘二十九日之败,噪入县署,将为变。时岌岌甚。有市人陈亚六者,精拳,勇,呼众排闼进,挺矛叱咤,叛者各气慑,乃驱而出诸北门,是以安。[66]
咸丰四年(1854)潮州之乱并不止陈娘康一宗,还有海阳吴忠恕、陈阿十,普宁许阿梅等,在五月以后举事,他们的队伍中也不无遣散潮勇。吴忠恕事件在潮州士大夫的诗作中,便隐约提到,比如,杨立高的《龙湖进军》中间两联就这样写海阳县令刘镇率领的军队:“军无统纪威难济,众集奸民志早移。今日官军明日盗,前营败卒后营师。”[67]
潮州的动乱一直延续到咸丰五年(1855)。这一年,在镇江很会打仗的那支潮勇也惹事了。七月,户部左侍郎罗惇衍上奏“镇江潮勇,讹索商民,包揽货物”,皇帝谕令两江总督怡良、巡抚吉尔杭阿“严密访查,按律惩治,毋稍姑容”。[68]罗惇衍的奏疏载于《(民国)顺德县志》本传中,提到潮勇的一段文字是这样的:
又闻镇江潮勇流毒无穷。该勇等口粮最多,近日竟有贱值雇人冒名顶替。其真潮勇,三五成群,携带腰牌号衣,自丹阳以至上海,假查拿奸细为词,讹索商民,无所不至。包揽货物,重载扬帆过关。地方官畏其凶横,不敢过问,商贩畏其劫夺,视为畏途。若不加以严惩,必至留为后患。请饬督带潮勇大员,严禁该勇等冒名顶替,至沿途地方官,遇有不奉文札,假冒潮勇者,许其扣留,解往大营查究。庶可消患未萌,而善良得以安堵。[69]
这种借口查拿奸细讹索商民的做法,其实只是利用当时江南的乱象。罗惇衍的奏疏已经讲过这种混乱的情形:
江北大营自雷以诚定捐厘助饷章程,经胜保奏请推广,由户部核议并无流弊,奉旨允准在案。今江南各府,亦仿照江北办理。两年以来,商民踊跃捐输,于军饷不无裨益。近闻行之渐久,流弊滋多。即如泰州仙女庙,为商贩总汇,东南通三江营,西北通二道桥,其中团练、盘查等局七所,为商船必由之路,弁兵以盘诘奸细为词,多方阻滞,官绅以稽查偷漏为说,刻意刁难。概树捐厘助饷之旗,得遂假公济私之计。巧立名色,暗逞侵欺。商船初到,挨次停泊,索挂号钱。兵役上船,验视货物,索查舱钱。稽查巳毕,盖戳放行,索灰印钱。稍不遂意,即以不服盘查,藉词穷究,视商贩之肥瘠而鱼肉之。是以商贩小民,不以大营之捐厘为苛,而以沿途之盘查为苦。捐厘不过百分取一,沿途盘查则不啻十分取其二、三。自沿江用兵以来,富商大贾,早己挟资远徙。其冒险而来者,不过逐什一之贫民。关钞之外,即助厘助饷,已属一时不得已之谋,岂容不肖官绅据为利薮?若不严绝弊端,恐商民亏累,转与助厘助饷章程有碍。请饬统兵大臣,严饬各路,不得藉端苛索。其非盘查吃紧之地,员弁概予裁撤。不惟节有用之费,亦且少生事之人。至南北往来货物,应照奏定章程,于各属销售之地,按数捐厘。若货物非当地销售者,则南有苏关、北有扬关,已输关税,不准加收。如此,则商困可苏,招徕可广,而军饷亦藉资充裕矣。[70]
朝廷因为军饷不足,要商人捐厘;兵勇团练,趁机勒索,假公济私。往江南贸易的潮商,不堪其苦,难免会请出当兵的潮勇帮忙。潮勇的“包揽货物,重载扬帆过关”恐怕多是潮州商船。从潮州人浓烈的乡邦观念看,这样的做法可以理解。充勇本来就是为了钱财,既然腰牌号衣在身,学着人家讹诈勒索,也远胜上战场卖命,这样的做法也可以理解。
于是,江南潮勇的活动以苏州为中心同样可以理解——苏州从18世纪开始就是江南的潮商贸易活动中心。[71]因为战乱,富商大贾,早已挟资远徙,原来受雇用来到苏、松的负贩之徒,失了业,转而投营充勇。尽管军队不断裁撤潮勇,投军的仍然不断前来。九月下旬,皇帝谕令:
谕军机大臣等,向荣奏,潮勇不易遣散,请饬广东督抚严禁出境等语。潮勇性多犷悍,招募太多,易滋扰累。去年往投向荣军营者,虽皆拒而不收,而接踵而来,为数不少。本年五六月,又有盈千累百,至自乍浦、上海等处。虽经地方官随时资遣,惟潮人趋利若鹜,诚恐去而复来,虽有资遣之名而无其实。除谕令广东督抚设法禁止出境外,所有苏省未曾遣散之广勇,愈聚愈多,恐贻后患。着该督抚设法,令其由海船回籍。或分配各营,使归武员管束,不令滋事。并于沿海要口,严密稽查,杜其入境。使现在者其势渐分,后来者无从溷迹,方为妥善。将此由五百里谕令知之。[72]
谕令要求广东督抚禁止潮州人出境赴苏、松,要求苏省督抚一方面对已经在苏州的潮勇妥善处置,或者送回原籍,或者编入行伍管束;另一方面禁止潮州人入境。十月初,罗惇衍再上奏折,皇帝重申上述谕令,并具体指派已经革职的颜伯焘负责劝导潮勇回籍:
前因向荣奏潮勇在苏州滋扰,谕令怡良等,设法令其回籍,或分配各营,归武员管带,谅已遵照办理。兹据侍郎罗惇衍奏称苏州阊门外,岭南会馆左右,潮勇盘踞把持,居民行旅,受其鱼肉。惠潮无赖之徒,由海至苏,日聚日多,人心震动。赖已革闽浙总督颜伯焘,善为劝导,请饬镇抚等语。已明降谕旨,将颜伯焘交怡良等差遣委用矣。该革员籍隶广东,现在流寓苏州。如果能劝导潮勇,使不为匪,之即饬令会同地方官妥为约束。设法办理,能令其由海道回籍,毋使日久盘踞,方为妥善。惟该勇犷悍性成,趋利如,尤不可有名无实,任其暂时避匿,去而复来,徒滋糜费。并着于沿海要口严密稽查,杜其来路。其分配各营之勇,务须严饬将弁,妥为钤束,以期消患未萌。[73]
十月中旬,还是有人上奏折请饬查办潮勇:
又谕,通政使司参议曾望颜奏潮勇沿途截抢,请饬查办一折。据称江苏丹阳县属,自新丰至月河一路,有潮勇结党成群,或十数人一船,或二三十人一船,船上俱插潮勇旗号,往来游驶。遇有商民船只经过,辄假查船为名,过船搜翻,将行李银物,抢掠一空。甚有连船被抢者,即官绅亦不能免。该地方文武,畏葸不敢查拿,大为行旅之害各等语。此项潮勇,若系军营招募,自应约束严明。或系无赖游民,托名滋扰,亦当严行惩办。岂容任其肆行抢夺,贻害地方。着怡良、吉尔杭阿查明此等匪徒,派员带兵拿获。即在犯事地方,正法枭示,以杜乱萌。至此项潮勇,如有人管带,并将该管员弁严行参办。[74]
即使不断严令禁绝,涌入苏、松的潮州人流却一直不可抑止。到十二月初,皇帝和大臣们还在讨论处置办法:
又谕,怡良等奏请申明定例,严饬沿海地方,不准私船出海等语。广东潮州等府,人民繁庶,素性犷悍。其失业游民,每多觅食外省,千百成群。近年以来,以充当潮勇为名,纷纷航海,由乍浦上海等处登岸。其中良莠不齐,往往聚众滋事。本年苏州地方,即有抢夺行李之案。虽将该犯马泳风等拿获正法,而现在寄食游民,尚复不少。着该督等严饬地方官,查明此项广勇内,有并非官雇,不受约束,或私贩违禁货物,不安本分者,责成地方各官,督同会馆董事,清查惩办。并着沿海督抚各饬所属,于海船出洋时,务须悉遵旧例,给与执照。将在船商民年貌籍贯注明。如有人照不符。及照外夹带,即行查拿治罪。并不准私造船只,渡载人口货物。责成守口员弁,挂号验照。如有无照人民,私自渡海者,除将偷渡人船,照例办理外,并将失察私造船只之地方官,查验不力之守口员弁,严参惩办。得贿故纵者,从重治罪。[75]
所谓“托名滋扰”的无赖游民,其实应该是江南军兴以后,潮商为了自保兴办的团练。所以年底的谕令中,“责成地方各官,督同会馆董事,清查惩办”。潮勇在苏州作乱的情况,要到隔年(1856)苏州知府采取强硬措施之后,才稍加收敛。1933年撰成的《吴县志》引叶廷琯《鸥陂渔话》说:
吴郡向无潮人,自西人通商,潮人贩土者骤至,多寓阊门外。始犹安靖,癸丑春,金陵陷,假保卫为名,设局练勇。无知富民,助银若干,则给灯悬门外。甚有避乱还乡,雇潮勇护送者,因而动其觊觎之心。其魁平日与地方官往来,不肖之员,利其持赠,约为兄弟。由是恃官为庇,鱼肉闾阎,无事不有。其始持刀登门,强取小物,继遂攫金,继则近城亦公然肆扰。爱其屋则占据逼迁,艳其女则诬媒强娶。讼之有司,有司必加袒护。至丙辰夏,吴地几无天日。七月,苏州府知府薛公焕莅任,下车未久,即禀抚军,部勒兵勇,于八月十五夜,亲率出城搜捕潮人。始犹拒捕,旋皆就缚。缚至,分别首从斩释。迄,远者闻风遁,吴市得肃清焉。[76]
扯开几句。1946年,潮州修志馆开馆纂编新志,在搜集资料时,节引《吴县志》上段文字前两句,然后加了句按语:“节录《鸥陂渔话》而演为潮勇乱事,当照录入而驳击之。”[77]如果说,为了生存充当营勇可以理解,为了乡情去包揽货载可以理解,为了钱财学人讹诈勒索,也可以理解。像这种勾结贪官污吏,恃强凌弱,公然滋扰的行为,实在是不可原谅的恶!潮州人会这样做吗?毕竟《鸥陂渔话》只是笔记,不是史书,自可“驳击之”。修志的先生毕竟年轻,还有潮州人“胶(家)己人,拍死无相干”的义气。呵呵。
言归正传。其实,叶廷琯以当时人写当时事,即便不是亲历亲见,至少也是亲闻。《鸥陂渔话》虽是笔记,却并非信口开河。《清文宗显皇帝实录》上,也记录了这件事:
又谕,怡良、赵德辙奏拿获广潮匪犯审办情形一折。广东潮州等处莠民,以投充壮勇为名,散处苏州城外。其犷悍不法之徒,竟敢持械行劫,盗案叠出。迨地方兵役缉拿,辄复逞凶拒捕。经赵德辙饬令苏州府知府薛焕、会同绅士员弁,带领兵勇,于八月十五日夜间,趁该匪屯聚阊门外之杠子一带地方,分路截拿。该匪等放枪抗拒。薛焕督兵齐进,登时格杀多名。窜逸之匪,复被兵勇堵截,先后拿获匪犯郑阿层等一百九十余名,并起获军械赃物无算。与各事主报案相符。提讯该匪等供认不讳。现已分别按律惩办,地方安堵。[78]
我们说薛知府的强硬措施让潮勇的乱象稍加收敛,因为他组织的行动只是针对军营外无官司管束的潮勇。这时候军营里的潮勇,依旧照着“觅食”的原则行事,游移于作战双方之间。于是有上文提及的地方掠夺和战场倒戈事件的发生。
2.第二次鸦片战争中的潮勇
把潮勇遣送回乡的办法,大约对军营里的潮勇尚算有效,因为他们拿了钱,又有军官管带着。但是对那些军营之外的潮勇,遣送措施却很难落实。战争仍在进行,还是有大批潮勇滞留在苏松一带,等人来招募雇佣。
咸丰七年(1867),清政府还因为南方的太平天国和北方的捻军手忙脚乱,英国人又挑起战事,打下广州城。第二次鸦片战争开始了。从《清实录》看,潮勇或者也“瞎参和”到这场战争中去了。[79]
第一次大沽口之战中潮勇的传闻,开始于直隶总督谭廷襄的奏折。咸丰八年(1858)阳历5~6月,皇帝在三道谕令中提到英国军舰中带有潮勇的报告。
咸丰八年四月壬戌(1858年5月29日)的谕令说:
又谕,昨因谭廷襄等奏请……再闻夷船内有长发潮勇,为之向导。该夷来自广东、上海,难保无此等匪徒,与之勾结。并着该督等于沿途密查防范,毋令潜入郡城。[80]
咸丰八年四月乙丑(1858年6月1日)的谕令说:
又谕,本日据谭廷襄等奏,夷船退回三岔河待抚。惟探闻该夷船内暗带潮勇,且有步队,近日海外又有续到之船,该夷复因望海楼有空屋数间,坚欲暂住,禁阻不听,情形实为叵测。请严防陆路北窜。[81]
咸丰八年四月庚午(1858年6月6日)的谕令又说:
又谕,谭廷襄奏夷情稍定,已退出船二只,并办理防护情形。该督现既择游民之强者,作为勇目,务当妥为约束,毋令民夷杂处,致滋勾结。并懔遵昨日谕旨,密计图维。毋得以仍在议抚,防范稍形松懈。现在夷船虽不能遽行上驶,闻带有潮勇及闽广匪徒,难保不由陆路窥伺。[82]
三道谕令颁发时间,在大沽口炮台失陷(5月20日)和《(中俄)天津条约》订立(6月13日)之间。虽然英国军舰中载有潮勇的传闻,并没有确实证据,但是皇帝的态度是宁可信其有,因为他更担心英军使用潮勇从陆路北犯天津。6月26日《(中英)天津条约》签订,7月3日皇帝在条约文本上加了朱批,17日英法军舰启碇离开大沽口。皇帝提吊着的心这才放下来。
咸丰十年(1860)春夏间,英法联军策划再次进攻大沽口、天津,在烟台集结。6月初,朝廷接到的奏报中,有关潮勇的传闻,显然比三年前要多且详细:
谕军机大臣等……本日有人奏,夷船泊福山海口,有马队三千,上骑中空木人,内装火药,每日上岸操演;复闻募到潮勇,约五六千人,间日十余人、或二三十人不等,结伴北行,文煜所派防堵兵五百名,毫无觉察;又沂州府属之莒州,不通大路,月内忽有南来人众数起,皆官兵衣装,口操粤音,称系由河南撤防回京,并无印文执照,该地方官弁亦不根究查询,任听行走各(地)等语。各夷陆续麕聚烟台,且有欲来威海扎营之说,无非欲觊觎津沽。该夷知防御严密,不敢轻犯,难保不为潜师陆路之谋。若先以潮勇尝试,继以马队徐来,更欲使我水陆兼防,伺隙思逞,居心实不可问。已谕文煜饬令山东地方官认真盘问,加意严防。着恒福严饬直隶山东交界过往必经之州县,及通京城大路所属州县,一体严密盘查。如有似此情形者,即行严拿惩办,不可稍有疏虞,致令偷越,以杜奸谋。僧格林沁既设有侦探,亦当饬令沿海及陆路一带,实力稽查,不可稍涉大意。
又谕,……至潮勇陆续北来,自系欲于津沽左近设伏,俟夷船到时,水陆并发,使我猝难抵御。着文煜严饬各府州县及自登至直应行经过地方文武员弁,督率兵役严密访查。傥有假作官兵装束结队,口操粤音,并无印文执照者,立即拿办。该抚仍派明干大员,前往各属查察,傥该地方官奉行不力,即予严参。委员董步云等所禀闽广人告知各铺不可搬回之言,自属实情。正可藉此开导各商民,勿为夷人所愚,致被抢掳。至民人接济食物,交易钱货,及甘心雇给夷人服役等事,仍着遵照前旨,妥为查禁。[83]
从这两道谕令所述,可知当日朝廷的信息颇通达,防范的布置也颇严。然而谕令却未曾行之有效,8月开战,即一败涂地。21日英法联军攻下大沽口炮台,23日占领天津。皇帝决心开战,9月14日又有谕令说:
又谕,……朕意惟在与之决战,毫无疑虑闻夷人带来潮勇,留守大沽,不给口粮,使其四出滋扰。此时正可饵之以利,招之使来。如投归者人数不多,即另为安置。傥大股来投,即令剿夷立功,方准收录。总在该督等察其诚伪,控制得宜,令该夷失所凭依,方能制其死命。……又本日据探报称,夷人北来时,津郡为之代雇车百数十辆,途中复应付柴草,及至河西务,又向武清县索取草料,该县未曾付给,并武清民团未奉地方官示谕,不肯与该夷为难等语。夷人既带兵北犯,与我为仇,地方官何以尚为代备车辆草料,殊出情理之外。至民团须多方激励,始能众志成城。着恒福等饬令地方官晓谕民团,一闻官兵剿击,即须并力兜截。地方官如有接济夷人车辆者,并着查明严参治罪,决不宽贷。恒福亦不得处处掣肘,致误事机。[84]
这道谕令虽然仍然用了一个“闻”字,潮勇协助联军攻打大沽口炮台的行为却坐实了。谕令下半段展示了当日天津地方的混乱状态,难怪泱泱天朝受人欺侮。
18日,清军在皇帝授意下扣留巴夏礼等英法使者39人,英法联军随即进攻,占领张家湾。19日,皇帝通过内阁谕告中外,表示必战决心,说:“朕若再事含容,其何以对天下。现已严饬统兵大臣,带领各路马步诸军,与之决战。”对助战的地方乡兵、团练,立下了赏格。其中又有一段,虽无明文确认,却颇暗指“潮勇”:
至该夷所掳闽广等处内地人民,皆赤子,如能自拔来归,或斩夷首来献,朕亦必予以厚赏。该夷去国万里,原为流通货物而来,全由汉奸,百端唆使,以致如此决裂。[85]
这里的意思是:英法来华是为流通货物,所以会打仗,全由于刁恶汉奸唆使;与他们同来的闽广人士如果能够反戈杀敌,一样给予厚赏。那这些潮勇在皇帝眼里,究竟是“朕赤子”还是“刁恶汉奸”呢?
此后一个来月,清朝一败涂地。皇帝出狩,京城沦陷,圆明园遭劫难。这段时间里我们没有看到记述潮勇活动的文献。大约,留守大沽口炮台的潮勇并未反水,所幸也未参与联军的后续行动。否则,在今日,“觅食”也难成为其逃脱骂名的理由。
四 同治以后作为防军的潮勇
同治元年(1862)以后,江南战场上的潮勇应该尽行裁撤了。皇帝谕令提起,也只做反面教材用:
又谕,耆龄奏交卸抚篆,调练筹饷,遵旨赴闽援浙一折。据称庆端所统兵勇,劲旅不过数千,拟由粤酌调飞虎勇石字营及何勇等营,并添募千余名,共成五千余名,一并赴闽,以壮声势。惟驿路崎岖浅窄,拟改由韶州入大庾,出铅山,直达建宁,冀可迅速到防。至军行粮饷,已委运司王增谦等在广东省城设局抽厘,与韶州厘捐一并按月尽数解闽各等语。所筹尚属周妥。惟广勇虽能打仗,其性情骄恣,最易滋事。前江苏省城潮勇,勾合发逆,屡肆荼毒,前车可鉴。[86]
由卓兴、方耀等人统领的潮勇营,依然转战于粤闽,成为地方防卫的重要军队。同治二年(1863)清军在粤西剿平陈金缸战事,卓兴、方耀所部,被借重为主力。[87]同治三年到五年(1864~1866),太平天国康王汪海洋、侍王李世贤部出入闽粤赣,方耀所部潮勇也被清廷倚为剿肃残敌主力。有关战事记载文献极多,不赘述。
这几支转战粤闽的潮勇营,劫掠地方恶习依旧。同治二年,皇帝给提督昆寿的谕令就说:
有人奏,……高州军务,闻卓兴、方耀积不相能,致贼益肆。提督昆寿,人甚正派,办事和平,现在前往督办,统一事权。……高州卓兴、方耀两军,剿贼未见功效。方耀所部,尽属潮勇,闻其肆意杀掠,无所不为。方耀之弟方勋,势更凶恶,昆寿计已抵营,着即申明纪律,严饬方耀等奋勉杀贼立功。如有不遵约束,骚扰居民者,该提督即治以军法,毋稍宽纵。[88]
同治三年(1864)汪海洋自赣入闽,毛鸿宾督兵围剿,有奏折呈报战事部署情形,其中对潮勇评价,颇为负面。皇帝谕令军机大臣:
又谕……该督既称潮勇多不可靠,其将方耀所部驻扎镇平,以顾嘉应一路,是否合宜,并着毛鸿宾妥筹调度,毋稍疏虞。[89]
同治五年(1866)正月汪海洋战死嘉应州,太平天国余部在闽粤的军事活动最终失利。潮勇开始裁撤,三月,浙江布政使蒋益澧升任广东巡抚,皇帝有谕令:
卓兴、方耀所部勇丁,业已陆续裁撤,所欠之饷,务须设法核实清理,不得任其虚冒。[90]
未经裁撤的勇营整改为防军,保留勇营名称。[91]这时卓兴、方耀所部,已经不尽是潮州招募的勇丁。[92]卓兴、方耀及其部下骨干都以战功升用,成为闽粤防军的将领或者地方官:
以广东官军援剿江西福建窜逆,暨剿办西江翁源土客各匪出力,予总兵官卓兴以提督简放,赏总兵官方耀一品封典,副将湛恩荣、知府方勋、都司方鳌、方恭、蔡申、莫善喜“巴图鲁”名号,守备卓梅等花翎,千总曾龙等蓝翎,余加衔升叙,开复有差。[93]
同治八年(1869)年初,方耀从粤北调潮州,用所统领的防军整顿惠潮抢掳械斗各案。《清实录》说:
又谕,瑞麟奏现派镇道大员,驰赴潮州办理抢掳械斗各案一折。广东潮州府属,素有抢掳械斗之案。经瑞麟督饬藩臬出示晓谕,各属械斗,稍知敛迹,而匪类仍未捆交。该督因派总兵方耀、道员文星瑞带兵先赴惠州所属之陆丰,再赴潮郡,相机办理。自系为整顿地方起见。但潮郡民风,素称强悍,而各省撤回勇丁,尤为凶横。若办理不得其宜,恐能发而不能收,其患不可胜言。瑞麟既历经详询,谅必深知窾要。而李福泰曾任惠潮嘉道,于该处民风地利,自当熟悉。即着妥筹机宜,饬令方耀等严申军律,相机办理,俾潮郡良民无稍扰累,匪徒知所儆惕,将抢掳各凶犯交出惩办,以遏乱萌。仍不可一味逞威,激成变故。[94]
又说:
又谕,瑞麟等奏查办惠来县积案,拿获要犯正法一折。潮郡匪徒,抢掳械斗,积案甚夥。经该督抚派委总兵方耀、道员沈映钤等赴该郡查办。上年十一月间已将惠来一带办有端绪。共获匪犯一百八十余名,分别惩治,并起获炮位多件,斗案一律止息,办理尚为妥速。所有善后事宜,着即饬令该县妥为筹办。至潮阳地方较大,积案尤多,该镇道等已带兵勇移扎该县,接续查办。仍着饬令相度机宜,认真整顿,务令匪党悉除,舆情帖服,以副去暴安良至意。[95]
依仗着防军强大的战斗力、自己的作战经验和刚毅品格,方耀顺利清算了多起积案,将肆意横行的著名地方豪强缉拿正法。惠潮地方多年动荡的治安开始安定。同治十年(1871)两广总督瑞麟为方耀请奖,皇帝示谕令:
又谕,瑞麟奏查办潮州府属地方积匪,捕获要犯,请将出力总兵奖励一折。广东潮州府属潮阳等县匪徒,抢据械斗,积案甚多。经该督派委总兵方耀、道员沈映钤等,督带兵勇,分投查办。先后将惠来等处著名匪犯陈独目为、谢漮品、谢奉漳、谢昆碙、郑锡彤及陈老仔汰等,缉获正法。该郡赖以安谧。办理尚属奋勉。着潮州镇总兵、南韶连镇总兵方耀,着交军机处记名,遇有提督缺出题奏。其余出力文武员弁官绅,并着由该督核实保奖,毋许冒滥。其失察械斗之各地方官,着加恩免其置议。仍着瑞麟督饬各属,将善后事宜妥为筹办。并严饬派出文武各员,认真搜捕余匪,毋任漏网,以靖闾阎。[96]
两年后(1873)皇帝才“以广东潮州剿办土匪出力,赏总兵官方耀黄马褂”。[97]
光绪十年(1884)潮勇的“大名”重新出现在朝臣的奏折上,皇帝的谕令,也照样画葫芦:
又谕,……另片奏闽省潮勇扰民,以候补道陈维汉所部为最。该员蒙捐官职,纵勇骚扰,民屡罢市,平日居官声名,尤极狼藉。道员司徒绪、盛世丰、方勋均著名贪劣。请旨一并罢斥,勒令回籍等语。并着左宗棠等秉公查办,潮勇是否扰民,应否遣撤,一并详细确查,妥筹办理。[98]
按照左宗棠、杨昌浚调查后回复的奏折陈述,陈维汉、方勋所率领的是福建地方的防军,盛世丰所任职务,与防军也不沾边:
据都察院代递编修潘炳年等奏,潮勇扰民、道员司徒绪等贪劣等情。先后谕令左宗棠、杨昌浚确查。兹据查明覆奏。……道员陈维汉所带防兵,恃强扰民。众怨沸腾,该员昧于事体,几至激变。道员盛世丰办理通商局务各差,操守平常,舆论不协。陈维汉、盛世丰着一并革职。道员方勋,前驻马尾船厂,虽克保全。惟所部分防炮勇,闻警先逃,平日纪律不严,已可概见。方勋业经撤销勇号,仍着交部议处。[99]
陈维汉和方勋确实是由潮勇升用,盛世丰只不过是广东人。上奏控告所部“潮勇扰民”,其中或许不无其他的因素,而更加主要的原因则恐怕是“潮勇”传统的恶劣形象,此时已经深烙在皇帝、大臣以至一般人的记忆中。
五 小结
前面的讨论强调:
其一,明代中期以后持久而激烈的社会动荡,养成了潮州人犷悍的民性和村落宗族之间争强斗狠的风气。这种风习中出现一批能够熟练使用武器,勇于战斗的丁壮。清代中期以后,潮汕地方频繁发生的乡村械斗和社会的商业化,使这些人可能受雇于外出经商的商人或者械斗的村落,成为枪手。
其二,太平天国起义后,清廷因为军力不足,开始大量招募乡勇参战。潮州丁壮成为主要招募对象之一,被成批募进军队,潮勇开始成为这时候历史舞台上一个让人侧目的角色。潮勇是清军将领们手中烫手的山芋。潮勇不怕死,骁勇善战,却又无纪律,桀骜难驯—这些习气,其实在明代中期的山海之乱中已经表现出来了。
其三,带着这样的习气外出“觅食”,把拼杀当作谋生手段的潮勇,成了一把双刃剑。清政府因潮通不受节制、胡作非为而一再裁撤遣散,可常常又因为兵力不足及其善战而又一再招募。能够操驭这把双刃剑的,只有钱财——这是潮州社会商业化的必然结果。为了得到仅足糊口养家的钱财,潮勇可以拼死作战,也可以临阵倒戈,可以抢掠地方,也可以受雇于英法军队去打清兵。朝廷则也可以乘外国人发不出粮饷,对潮勇“饵之以利,招之使来”,让他们去打洋人。
其四,同治五年(1866)以后文献所讲的“潮勇”实际上已经是潮籍将领所统率的防军。这些将领是积战功而升用的原来的潮勇,而他们麾下的勇丁,倒不一定都是潮州人。光绪以后,对“潮勇”的指责,更多的是出于对其“坏孩子”形象的记忆。
2020年5月13日定稿于汕上双玉兰堂
(作者单位:韩山师范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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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提纲曾在“第十届潮学国际研讨会”(武汉,2013)上发表,得到参加研讨会多位学者的批评指正;定稿前曾和陈海忠教授详细讨论并采用了他的一些意见,在此一并致谢。
[2]贾熟村:《太平天国时期的粤勇》,《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 期。
[3]《谕内阁着将追剿东乡新圩会众出力之向荣等分别恩赏升用》,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第2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第1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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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赛尚阿:《奏报驰抵湘潭探得长沙之敌分窜渡河确探进剿折》,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第3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第27页。
[6]《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四八,咸丰元年十一月丙子,中华书局,1986,第6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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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咸丰四年(1854)潮州彩塘吴忠恕乱,丁日昌在《致曹观察条陈进攻彩塘事宜书》中提醒带兵剿乱的惠潮嘉道台曹履泰“贼多系各省遣回潮勇,甚为狡猾”,要预防劫营埋伏。见赵春晨《丁日昌集》下册卷九〇“书信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第866页。
[18]丁日昌:《潮州感事诗(二十首)》其三,《丁日昌集》下册卷一〇九“诗补遗”,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第1192页(暗码)。赵春晨注:“录自许善长《碧声吟馆谈麈》(西泠印社吴氏聚珍版)卷一。”并引许书说明:“丁雨生中丞日昌,广东丰顺人,弱不胜衣,力学,工吟咏,以廪贡就训导,时与子双家叔延珏共在潮州危城中,守御几一载,枕戈筹策,真患难交也,以是颇相得。论功铨江西万安令,荐升是职。记其《潮州感事诗》二十首云。”据此,丁日昌这组诗,作于咸丰四年(1854)吴忠恕叛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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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陈春声:《从“倭乱”到“迁海”——明末清初潮州地方动乱与乡村社会变迁》,《明清论从》第二辑,紫禁城出版社,2001,第73~106页;肖文评、陈春声:《聚落形态与社会转型:明清之际韩江流域地方动乱之历史影响》,《史学研究》2011年第2期。
[21]林大春:《(隆庆)潮阳县志》卷八“风俗志·乡间之俗”,“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选刊”本,上海书店,1963,第2页。
[22]林大春:《(隆庆)潮阳县志》卷六“舆地志·乡都”招收之村“踏头埔”条双行夹注,“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选刊”本,上海书店,1963,第17页。
[23]林大春:《(隆庆)潮阳县志》卷二“县事记”,“天一阁藏明代地方志选刊”本,上海书店,1963,第22、23页。
[24]陈贤波:《“割都分治”之下——明末清初潮州属县都图争端的初步分析》,《历史人类学学刊》第3卷第2期。
[25]后于林大春的另一位晚明潮州士大夫林熙春在《请蠲畿辅加派并练乡兵疏》中说,“乡兵有父母妻孥攸系,又有比闾族党相维,骨肉关心,身家重念,与援兵乌合而来者万万不同”,正可以为“身家之念重”作注。见冯奉先《潮州耆旧集》卷二九《林尚书城南书庄集》,《潮州文献丛刊》之一,香港潮州会馆,1980,第551~552页。
[26]林熙春:《请蠲畿辅加派并练乡兵疏》。
[27]肖文评、陈春声:《聚落形态与社会转型:明清之际韩江流域地方动乱之历史影响》,《史学研究》201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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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刑部档05218卷,乾隆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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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嘉庆重修一统志》卷四四六“潮州府”第6页“户口”。该书编纂开始于嘉庆十七年(1812),所辑资料到嘉庆二十五年(1820),广东潮州府定稿进奏时间在道光七年(1827)十二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官庋藏档案,见华林甫《〈嘉庆重修一统志〉的成书时间》,中国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历史地理》编委会编《历史地理》第20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33]参见黄挺《潮汕地区人口的发展(明)》,《潮学研究》第4辑,汕头大学出版社,1995,第78页。
[34]参见汕头市地名委员会、汕头市国土资源局编《汕头市地名志》,“聚落地名篇”龙湖区、下蓬镇、坝头镇、新溪镇有关条目,新华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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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参见《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二六,咸丰元年正月乙巳,《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二七,咸丰元年二月乙丑,中华书局,1986,第368~369、383页。
[43]《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二七,咸丰元年二月庚午,中华书局,1986,第387页。
[44]江珣:《(民国)石城县志》卷十“记述”,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4,第980~981页。
[45]塞尚阿:《奏请撤换伤病怯战兵勇并将不思出力之都司白人鹏等撤销保举片》,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第2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第3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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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何绍章:《(光绪)丹徒县志》卷六十“纪闻”,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4,第1272~12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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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清史稿》卷四一六“列传二百三·程学启”,中华书局,1977,第120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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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清史稿》卷一三三“志一百八·兵四”,中华书局,1976,第3951页。《清史稿》上引“兵志”中两次提到张国梁招募潮勇,奇怪的是在张国梁本传和道光、咸丰朝《实录》中,并未有张国梁与潮勇关系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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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七五,咸丰二年十一月壬子,中华书局,1986,第9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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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八一,咸丰三年春正月壬子,中华书局,1986,第8页。
[58]《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第4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第551、586页。据贾熟村《太平天国时期的粤勇》引,《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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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据贾熟村《太平天国时期的粤勇》,《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
[61]杜受田:《奏陈两广起事情形并剿捕方略单》,第一历史档案馆编《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档案史料》第1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第209页。奏折中说:“凡贼自广东来者曰广匪,又曰广马。”
[62]《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咸丰三年十一月壬子,中华书局,1986,第736页。
[63]周恒重:《(光绪)潮阳县志》卷十三“纪事”,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66,第176~178页。
[64]饶宗颐:《潮州志·大事志下》,汕头潮州修志馆,1949,第35页。
[65]《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三一,咸丰四年五月丙寅,中华书局,1986,第339页。
[66]周恒重:《(光绪)潮阳县志》卷十三“纪事”,“附录四则”第二则,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66,第178页。
[67]黄挺:《地方文献与区域历史研究:以吴忠恕研究为例》,《潮学研究》第11辑,汕头大学出版社,2004,第63页。
[68]《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七三,咸丰五年七月丁亥,中华书局,1986,第930页。
[69]周之贞:《顺德县志》卷十七“列传·罗惇衍传”引,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66,第220页。
[70]周之贞:《顺德县志》卷十七“列传·罗惇衍传”引,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66,第219~220页。
[71]蔡鸿生:《清代苏州的潮州商人—苏州清碑〈潮州会馆记〉阐释及推论》,《潮汕文化论丛初集》,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第181~189页。
[72]《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七八,咸丰五年九月甲申,中华书局,1986,第993页。
[73]《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七九,咸丰五年十月丁酉,中华书局,1986,第1005页。
[74]《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八〇,咸丰五年十月癸卯,中华书局,1986,第1014页。
[75]《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一八五,咸丰五年十二月辛卯,中华书局,1986,第1063~1064页。
[76]曹允元等:《吴县志》卷七十九“杂记”,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0,第1705~1706页。癸丑,咸丰三年(1853);丙辰,咸丰六年(1856)。《吴县志》节引文见叶廷琯《鸥陂渔话》卷三“严戊卿《捕鳄行》纪诛潮匪事”,《丛书集成三编》第六册,新文丰出版公司,1997,第215页。
[77]见《潮州志补编》第五册,潮州海外联谊会,2012,第2251页。
[78]《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二〇七,咸丰六年九月乙丑,中华书局,1986,第268~269页。
[79]囿于闻见,本文只使用了《清实录》的资料。行文使用“或者”一词,是因为这些资料对潮勇的述说,无不带着一个“闻”字,就是说,所有信息,都来源于传闻。使用“瞎参和”一词,则因为潮勇不管是在太平天国运动中,还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都是为了基本的温饱、为了免于成为道旁饿殍而“参和”进来的没有预设立场的第三方;“瞎”者,生理特征而非道德评价,不想和道学先生一样用“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去要求别人。如果能够使用其他档案资料,或者可以有更加深入的研究。
[80]《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二五一,中华书局,1986,第889~890页。
[81]《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二五一,中华书局,1986,第896页。
[82]《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二五二,中华书局,1986,第908页。
[83]《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三一九,咸丰十年五月壬子,中华书局,1986,第711~712 页。
[84]《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三二六,咸丰十年七月辛酉,中华书局,1986,第857 页。
[85]《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三二七,咸丰十年八月乙丑,中华书局,1986,第863 页。同一天的另一道谕令里,有“设法招回被胁难民,以利饵诱潮勇来归,使该夷自相疑贰,俾党羽渐孤,于剿办事宜,自有裨益”话语,可知皇帝所指被英法联军掳胁民氓,其中包括潮勇。见《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三二七,咸丰十年八月乙丑,中华书局,1986,第867 页。
[86]《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三,同治元年三月辛亥,中华书局,1987,第638页。
[87]参见《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五六,同治二年正月己巳,中华书局,1987,第49页;又《清史稿》卷四五七《方耀传》,中华书局,1977,第12677~12678页。
[88]《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六八,同治二年五月丙寅,中华书局,1987,第366页。
[89]《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九八,同治三年三月戊辰,中华书局,1987,第160页。
[90]《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一七三,同治五年三月丁亥,中华书局,1987,第123页。
[91]改编后的广东防军仍旧称“勇营”,见《清史稿》卷一三二“志一百七·兵三”,中华书局,1976,第3931页。
[92]例如邓安邦就是东莞人,《清史稿》卷四五七《邓安邦传》,中华书局,1977,第12679页。
[93]《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八三,同治九年五月甲申,中华书局,1987,第911页。
[94]《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五〇,同治八年春正月癸未,中华书局,1987,第489页。
[95]《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二七四,同治九年春正月戊寅,中华书局,1986,第803页。
[96]《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三二〇,同治十年九月丙辰,中华书局,1987,第239页。
[97]《清穆宗毅皇帝实录》卷之三五六,同治十二年八月戊子,中华书局,1987,第711页。
[98]《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一九一,光绪十年八月丙子,中华书局,1987,第694~695页。
[99]《清德宗景皇帝实录》卷二〇五,光绪十一年三月庚申,中华书局,1987,第9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