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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敲门

原身买的院子很大,是一个三进的院子,东厢房被他改造成了书房。

书房里靠窗处摆着书桌和椅子,此外靠墙处有两个一人多高的书柜,还有一个挺大的书架,是原身从旧货市场淘来的。

两个金丝楠木的书柜,花了十三块钱,另外的红木书架,花了十一块钱。

无论是书柜还是书架上,都摆满了书籍。

书柜里摆着的是原身在旧货市场淘来的古籍善本,书架上摆着的是一些专业书籍和文史方面的著作,其中还有一套二十四史全本以及几部近代史著作。

李牧这三天闭门不出,饿了摊煎饼吃,渴了烧水,其余时间,便坐在书房里看书。

从三皇五帝本纪开始,先看目录,看到有疑惑的地方后,再粗略看一下。

史书极为枯燥难读,这二十四史,没有十年八年,根本不可能看明白。

好在李牧有自知之明,他只是看一个大致概略,知道一下陆朝更迭的历史朝代顺序,便已经足够。

三天时间,被他捡重要的地方看了几眼,古代史书只是看了几个朝代的开国人物传记,知道是怎么回事便可。

他真正在意的是几本近代史的著作,还有几本现代文学,以及屋内的一大摞报纸。

这才是获取消息的最佳渠道。

通过读书看报,李牧对这个世界总算有了点了解。

总体来说,跟上一世区别不大。

一些耳闻能详的历史典故和历史名人,一些文学作品,都在这个世界出现,但也多出了一些陌生的历史人物和一些文学作品。

“其实跟上辈子的世界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可能是文史细节上有点变化,但在历史大势上基本一致。”

这个星球也被称作地球,与前世的地球没啥区别,国际形势也相差不大。

就连燕京城的布局也跟上一世差不多,连圆明园都有,还是修在原来的位置,同样也是毁于战火。

不过燕京城的古城墙却保留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全世界保持最为完整,也是最为坚固的古城墙,与故宫、长城并列,被称作燕京三景。

平行世界嘛,有点变化是应该的,要是什么都没有改变,那也不是平行世界了。

“现在是八零年,其实跟上一世的八十年代也差不多!”

坐在书房里,李牧将日记本放到书橱里,摸出了一根烟叼在嘴上,心中微微沉吟:“既来之,则安之,总得活下去。想太多也没什么用!”

他拿起火柴盒,抽出一根火柴,在火柴盒侧面轻轻划了一下。

一簇火焰从火柴头上升起。

李牧将火焰凑近烟头,轻轻的深深的吸了一口,缓缓的倚在椅背上。

一口烟入肺,眉眼都舒展了。

这烟是他在门外小胡同的小商店买的,叫做“古城”,五分钱一包,烟卷是棕色的,连个过滤嘴都没有,劲儿大,味冲,有点上头。

但正适合他此时的状态。

这烟不能使劲抽,劲儿使大了,就会嘬一口烟沫子。

李牧第一次抽这个烟的时候,咳嗽了好久。

这具身体本来只喝酒不抽烟,初次抽烟时,身体竟然还有点不适应。

但经过李牧这三天没日没夜的狂抽,已经渐渐适应了烟草在肺部缓缓流转的熏然感觉。

前世的他,抽烟喝酒乃是标配,如今借尸还魂,重活一世,这抽烟的习惯还改不了,如果手里不拿着根烟,总觉得少点什么。

手里夹着烟,后仰在椅背上,李牧的思维散发开来。

“当务之急,是想办法弄点钱花花。”

原身在自杀前,将自己的存款全都打给了老家的弟弟妹妹,搞的李牧醒来后,搜遍整个宅院,总共也就找到了一百多块钱。

这一百多块还是被原身压在床头枕头下面的,用一张遗书包着。

李牧把钱收了起来,遗书则放在了书房的抽屉里。

这遗书是用毛笔写的,原身的书法造诣竟然出奇的不错,尤其是这一幅绝笔书,力透纸背,点画如刀,简直不逊色于历代的书法大家。

这么一副遗书,毕竟是原身的绝笔,无论是从感情上,还是从书法本身的造诣上,对李牧来说,都有很大的收藏价值。

遗书上写的很清楚,这一百块是给收尸人的辛苦钱,同时也用来操办他的后事。

在这个年代,一百多块钱,足够一个四口之家三月的生活费了。

如果是农村穷苦人家,一年都花不了一百块钱!

有这一百块钱打底,李牧还能支撑一段时间。

但这么点钱,总有花完的时候,坐吃山空可不是李牧的性子。

提前准备一下,抓进时间弄点钱改善一下生活,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好在这些钱还能撑几天,李牧倒也不是太着急,挣钱对他来说,倒也算不得难事。

在这个与前世八十年代差不多相同的风口里,就算是一头猪,也能飞起来。

况且他还有前世的诸多经验和生活技能,生存从来就不算是个问题。

在这个时代的很多人看来,挣点钱能难死人。

但在李牧这个有着前世文化冲击的灵魂看来,如今的这个世界,遍地都是金钱,只要肯弯腰,就能捞到金钱大海中波涛汹涌的金币。

“还是出去观察观察这个社会,再做计较!”

不亲自体验一下这个世界,实地考察一下市场环境,光凭想象,是做不出什么正确的决定的。

香烟快要烧到手指头时,李牧缓缓起身,将烟屁股摁在了烟灰缸里,决定洗个澡,清除身上的晦气,然后去外面逛一逛。

便在此时,敲门声响起。

“李牧!”

大门外响起一个男子粗豪的声音:“李牧!”

他在外面扯着嗓子喊叫:“我知道你在家!大白天的,关什么大门!”

咣咣咣!

“放之,我是你陆二哥啊!你现在怎么样了?啊?你倒是说话啊!”

外面的男子喊了几声,紧接着便是剧烈的砸门声:“快开门!你可别做什么傻事啊!”

李牧皱了皱眉头,有点不太想开门。

他现在对原身与别人的交际往来一点都不记得,更不认识原身本来的熟人和朋友。

只要他与这些原身的熟人接触,这些熟人肯定会觉察出李牧的言行举止与往昔的不同来,虽然不至于猜出原身入住了一个新鲜陌生的灵魂,但毕竟一些言行举止肯定会与以前不同,这会令他们觉得陌生。

这种陌生感肯定会引发他们好奇的询问,这就有点麻烦。

李牧不想招惹这种麻烦。

所以他不想开门见人。

但外面的敲门声一直响个不停,锲而不舍,似乎有一种敲到天荒地老般的气势。

有那么一瞬间,李牧甚至担心厚实的院门会被来人敲碎。

他正要出去开门时,敲门声忽然停了下来。

“应该走了吧?”

按照正常逻辑,在外面敲门这么长时间都不应,肯定是院内没人。

只要思维正常的人,自然会转身离去。

但这个敲门的人好像有点不走寻常路。

啪!

后院东边院墙处忽然传来重物落地声,砸的地面似乎都抖动了一下。

“卧槽!”

随后男子的痛呼声响起:“崴脚了!李牧,你他妈死哪去啦?还不快出来!”

李牧慌忙走出书房,来到东边跨院里。

这东边跨院以前应该是大户人家的花园,但被原身开辟成了一个菜园子,以前的花草树木基本上全都刨掉了,只留下了两颗石榴树,和靠墙的一株枣树。

阳历三月份,天气乍暖还寒,种别的菜都不太适合,原身只在靠墙处的枣树下种了一垄韭菜。

而现在,一名青年男子正蹲坐在一垄韭菜上,龇牙咧嘴的揉着脚踝,嘴里痛呼出声:“哎呦,哎哟,我脚崴了!李牧,李牧!”

他一抬头,看到了刚刚走进菜园的李牧,一脸愤愤:“好啊,你果然在家!还不快扶我一把!”

李牧迟疑了一下,迈步上前,伸手拉住的手,将男子拽了起来:“陆哥,你怎么来了?”

他脑子里似乎残存着对这个男子的印象,好像原身跟他很熟悉。

这男子身材粗壮,方面大耳,一圈络腮胡,个头不高,但看着十分壮实,脖子跟脑袋一般粗细,整个人看着结实的犹如一口铁打的水缸。

他看模样有二十来岁,上身穿着鸡心领的红色毛衣,内穿白色衬衣,衬衣的领子翻在了毛衣外面,衣领上泛着汗渍的淡黄色,透露出一股子年久日深再也洗不干净的意思。

这人下面穿着军绿色的裤子,裤子有点肥大,膝盖处缝着补丁,补丁的针脚又密又匀称,一看就是针线活不错的人缝制的。

“我怎么来了?你说我怎么来了?”

青年男子站起来后,对着李牧破口大骂:“老子好不容易给你找了个活干,你倒好,竟然还看不上!去都没去,还得老子亲自来请!”

他一瘸一拐的向院内走去,好像对李牧这个院子比李牧自己都熟悉:“你的事情我听说了,不就是一个女人嘛,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妻?为了一个女人,你说你值得吗你?要我说,现在分手更好!要是以后快结婚了,她要是再给你玩一出红杏出墙,你丫估计当场就得行凶杀人!”

李牧呆愣了片刻,跟着青年一起走到堂屋里:“陆哥,我这几天脑子有点迷糊,什么事情都给忘了,你说的到底是什么事情?”

陆哥不理会李牧,他拉了一个马扎坐下,随后伸手揉了揉左脚踝,龇牙咧嘴道:“油,红花油!”

李牧急忙从窗台上,拿了一瓶红花油,递给了陆哥:“没事吧?”

陆哥脱掉袜子,将红花油使劲在脚踝处搓了一会儿,边搓边哼哼,眉毛不由自主的上下浮动:“我能有啥事?就是崴了一下。嘶!我从小到大,跳了好多次墙,从来没崴过脚,也特么邪门,从你这里,跳一次,就崴一次!嘶!”

李牧听这人语气,好像他跳李牧家的院墙,竟然还不是一次两次,还是个惯犯。

这男子扳着脚丫子揉搓了一会儿,面容缓缓舒展开来:“就像我从小跟人打架一样,从来没输过,结果一遇到你,一招就给我撂了!你丫就是我命中克星!”

李牧听了他这句话,忽然知道了这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