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战例研究介绍
在中国,或许战争与和平的交织比注重法律的西方国家更加微妙,所以应该把军事史作为中国史的一个特殊面相,而非一个独立的领域。就如中国法制史的研究,我们知道中国的律法汗牛充栋,但是真能执行者寥寥无几。各种制度错综复杂,形同泥沼,而各种专门术语则如同灌木丛覆盖其上,这是深入研究必须克服的障碍。研究者必须借着自说自话的官修史书和儒士不切实际的记载的昏暗光线前行。真实深刻的战例研究于是就非常宝贵了。本书的研究有一个优点,就是多样性强,内容和年代涵盖面广,描述了中国在不同情形下的不同类型的战争,展现了中国军事史发展的几个主要阶段。
小弗兰克·A. 基尔曼长期致力于中国古史研究,并曾在美国军队和政府中供职,所以他最有资格组织此次会议并发表第一篇战例研究。23《左传》和《史记》记载了许多国家间的战争,不少为战争做准备的仪式性的活动和道德上的考虑或随之产生,对此他做了系统的研究,阐述了个人—封建关系的背景,迷信、占卜、仪式的规则,以及贵族武士在战斗中的行为规范。他还从战术层面研究了两场著名战役——公元前632年的城濮之战和公元205年的井陉之战。
这四百多年间,战争形式经历了沧桑巨变。战争的仪式性越来越弱,而更像一场有组织的杀戮。但是记录两场战役的史家,都着重渲染了诡谋、奇袭、以智取胜。城濮之战是一个经典战例,晋军一翼佯败,而中军不动,诱使楚军冲入包围圈,另一路晋军从侧翼杀出,将楚军包抄歼灭。基尔曼发现,四个世纪过去了,战争的关键仍然在于心理的较量以及敌人是否轻率。在技术上,昂贵的战车的重要性降低了。在任何一场战斗中,战车都不能起到“古代坦克”的作用。她的作用更多的是仪式性的,用来搭载贵族,并且是弓手的平台。马镫还没有出现,所以真正意义上的骑兵也没有出现,步兵是军队的主体。战争还是邦国或家族君长之间的事情,是相当个人化的,很可以拿来同荷马和色诺芬比较。基尔曼先生还提出了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剑桥大学中文讲师鲁惟一(Michael Loewe)通过研究汉代西北边塞的行政文书,取得了汉学领域划时代的成果。当时纸张还没有发明,文书是写在木简上的,为考古学家发现。他的《汉代行政记录》(Records of Han Administration)是对这些原始史料切近的、第一手的解读。24他的论文《汉武的征伐》(The Campaigns of Han Wu-ti),将汉朝的军事活动置于新统一帝国内部的国家建构的大背景下研究。从天朝的视角来看,匈奴不是平起平坐的对手,而是化外的叛逆。匈奴的威胁无非是烧杀掳掠,而不是真的征服。汉朝的基本方针是取守势,一面建立强固的要塞与防线,一面探索通向西域诸部的商路。对西域诸部的中立君主,运用讨伐、收买、与中立领袖外交谈判等多种手法,这个整体框架下也会出兵惩戒。战争需要大量的马匹、车辆、车夫、粮食。他们实际上是汉代的突击部队,目标是擒拿匈奴单于与诸王,钝其锋锐,挫其攻势,有可能的话迫其臣服。汉朝没有指望能将匈奴斩草除根,也没有想把匈奴的地盘纳入自己的领土。
战争的代价是高昂的。鲁惟一通过仔细研究居延汉简,估算出大致的军费。出动10 000名骑兵,需要1320辆大车运送一个月的粮饷,还有360辆车运盐。10 000匹马的饲料需要1440辆车运送。即使备用的马匹可以吃草原上的草,不用另外运送饲料,那么补给车队也不会少于3000辆,这还没有算车夫和杂役。后勤负担如此沉重,无怪乎鲁惟一发现一场战役很少能持续两个月以上的。这就让人联想到与现代军队伴生的大规模补给和后勤问题。
后勤补给和人马征调引出了另外一个问题:汉代的军事越来越依赖官僚机构。鲁惟一指出,汉代边防由地方官员负责,没有常设将帅,没有常备军。武人是受到限制的。
汉武帝饱受诟病的远征之后,匈奴的威胁依然存在。他的继承者只能用其他代价换取和平,甚至称单于为“叔父”。鲁惟一和基尔曼有同样的疑问:游牧民族是农业中国在草原上的附庸,粮食、布匹、金属制品很大程度上要依靠马匹换取,如果汉朝执行更优惠的商业政策,难道不会大大降低他们的好战性吗?
康奈尔大学的助理教授毕德森(Charles A. Peterson)的研究关注晚唐。这一时期外族开始渗入中国北方,对帝国力量的复兴做出了贡献。唐朝人发扬光大了汉朝人的功业,平定了四周所有的少数民族,但是有个问题一直悬而未决:怎样既授予千里之外的将帅以充分的统兵征粮之权,又能确保他们的忠顺?这一问题还附带着另一问题,汉族少有能征惯战的将领,于是许多异族将领脱颖而出,例如玄宗宠信的安禄山。755年,安禄山率重兵大破唐朝的中央军。9世纪初,帝国力量衰微,军事关注的重点已经从外部转向内部。毕德森研究了唐宪宗发动的一场历时近三年的战事,唐朝由此将藩镇大权收归朝廷。
直到此时,上千年帝制和大一统理想还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也得到淮西历任节帅的认可。他们算不得军阀,而是倾向于建立一个更为松散的帝国观念——比如可以将节度使之职传予子孙,自己决定藩镇内的大小事务。这种诉求对任何一个名副其实的皇帝都是无法接受的,冲突不可避免。
唐宪宗的行动表现出了朝廷积累已久的智慧。朝廷征讨淮西的军队由二十个来自不同地方的军队组成,各部队格格不入,难以拧成一股绳,也没有一个最高统帅,而是分由五个将领指挥,从五个方向集中到淮西。很明显,这样的作战效能大大弱于统一指挥的效能;然而出于同样的原因,他们对朝廷的威胁也会大大降低。皇帝们已经学会了多想一步棋。我们可以看到,在满洲八旗军鼎盛时期,同样是由小股力量临时组成部队,专门执行某项任务,同样无法发展自己的野心。
淮西的防御讲究积极地占领外部据点,将战事挡在辖境之外,于是境内的生产得以持续。两年以后,才开始粮饷匮乏,从而导致士气削弱,部将倒戈。此时唐军将领以惊人的胆略发动奇袭,突然间结束了战争。这是继承《孙子兵法》优良传统的又一经典战例。毕德森发现,淮西防御之所以可以如此持久,是因为它是“阵地战”。淮西创造了一个以关键的要塞城镇为基础、外围遍布野战工事的边境区域。在这一区域,积极防御可以配合阵地战对抗入侵者。这也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晚唐和五代时期(907—960)的藩镇势力可以长期割据。
慕尼黑大学远东研究所教授傅海波(Herbert Franke)专精宋元史。25中世纪和近代早期留有大量手稿,内容就是守城的实践指南,他对围城战的研究就从这里入手。这个时候,中国的有城垣城市(与欧式的城堡不同)长久以来是农村的统治阶级的权力中心。它既可以保卫身家,又可以积聚资财。守城的第一要义是坚壁清野,将城郊乡村能运的全部运进城去。城外空空如也,除了投了毒的水井,就是一圈专为防御设置的燃烧地带。城中则有充足的粮草物资,比敌人费尽力气搜罗到的多得多。所以被围一方一定占有优势。傅海波推断,后勤补给的难题使得围城很少有超过几个月的。围城一方很可能因为粮草匮乏便解围而去。
用大投石机投掷火球是攻城的重要手段。中国的投石机利用的是杠杆而非扭转原理,每次需要四十到一百人去拉杠杆的绳子。这种投石机称为“火炮”(“火炮”一词在现代汉语中一般指加农炮),并不是真正的火药武器。虽然“火炮”也施放火药填充的炸弹,但人们看中的是火药的燃烧效果,中国的城门、城楼和房屋是木结构的,用火药可以烧毁。守城用的投石机可以放火,也容易着火。攻城武器还有巨弩(有固定的也有旋转的)、火箭等。投石机也会投射黏土制成的大球,其冲击力与石块一样,但是击中即碎,敌人没办法再打回来。第一门原始加农炮出现于1332年。
傅海波还研究了另一类型的史料——从蒙古南侵开始到结束的三次围城战中亲历者的私人日记。他发现,这些日记基本上可以与兵书战册相印证。守城的特点是,严格盘查并控制进城的难民,城墙上的军纪也非常严格。日记的作者表现出统治阶级对于穷苦百姓的极大的不信任。然而如果想守住城市,城中百姓必须积极参与防御。傅海波的研究生动地揭示了,为什么所向无敌的蒙古人在灭亡南宋时用了最长的时间。傅海波发现,宋朝将领一旦陷入绝境,往往选择投降,而很少死战到底,他认为“文武官员之间长期矛盾”是原因之一。这是文主武从的代价。
迈阿密大学历史学助理教授爱德华·L. 德雷尔(Edward L. Dreyer),1969年本会召开时正远在日本。本书收录的《1363年鄱阳之战:明朝开基的内陆水战》(The Poyang Campaign,1363:Inland Naval Warfare in the Founding of the Ming Dynasty)是从他1970年哈佛大学博士论文的一部分修改而来的。“内陆水战”(inland naval warfare)对西方读者来说很新鲜。西方人已经习惯了将海军和陆军分为截然不同的两个军种,就如游鱼和飞鸟、男人和女人。从克里米亚到维克斯堡再到诺曼底和仁川,都能看到海陆军的协同作战,但是几乎见不到既是“内陆的”又是“水上的”战争。德雷尔先生使用的“内陆水战”一词非常切合14世纪中期对长江下游的争夺。长江下游地区既有大江横陈,又有大小湖泊星罗棋布,水军可以独立作战。19世纪外国炮舰也侵入过这一地区。太平天国起义(1851—1864)中,江河湖泊也是重要的战场。很明显,中国的中部和南部的交通运输非常依赖内河水道,即使在20世纪30年代的抗日战争中也是如此。这使我们不得不把“内陆水战”好好研究一番。
德雷尔强调,在元末的乱世中,中国筑城城市非常普及,在1368年达到顶峰,那正是明朝驱逐蒙古统治者、统一中国的第一年。但是在城市之间,“交通线是长江及其支流”。所以,这一地区军事史的关键在于运送军队,以舰队围城。发生在1363年的鄱阳湖水战,就是一支舰队要解围一座被另一支舰队围困的城市。关于此次战役的史料极多,而研究极少。
德雷尔分析了朱元璋的烦恼。朱氏政权要同时对付上游和下游的两个对手。朱元璋在舰船上似乎也居于劣势。他的水军跟德雷克的舰队类似,灵活不易搁浅,但船体比敌军小。朱元璋英明的领导和部将的忠诚弥补了这一不足。敌军的三层楼船如移动的堡垒,可以把高高的船尾直接抵住沿河的城墙,供士卒架上天梯直接攻城。水战中,双方舰船互相投射火弹,同当时的围城战一样。最后,朱氏军队把握有利风向,施放火船,敌军避无可避,最终惨败。
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系的主任牟复礼(Frederick W. Mote),对于蒙元王朝和元末汉人起义有着特别的兴趣。261970年12月,他在美国历史学会会议上宣读的论文,清晰地阐述了15世纪中期的明蒙关系,勾勒出1449年土木堡惨祸的来龙去脉。贪婪、自私、愚昧的宦官王振为了耀武扬威而出师边塞,导致皇帝被俘。这一事件让人警醒,朝廷是如此容易被妄人把持。当宫里的大太监可以指挥兵马、玩弄将帅于股掌之间时,不待外敌入侵,明朝自己就会垮掉。牟先生还指出,1449年之后,明朝固执地以被动防御应对蒙古的威胁,结果和汉朝一样没有认识和利用游牧民族对贸易的兴趣(1514年之后,中国对待欧洲的政策仍是如此),导致了亡国惨祸。
密歇根大学中文与历史教授贺凯(Charles O. Hucker)是当今方兴未艾的明史研究的领军人物。他完成了一项重要的工作——研究明朝政府的整体架构,尤其是监察制度,以及晚明专权的宦官与东林党的斗争。27在本书中,他考察了胡宗宪对付1556年沿海和长江三角洲倭寇的诸般手段,这些倭寇以日本最南方的几个岛屿为基地,此时的倭寇之中,中国海盗的数量比日本浪人还多。倭寇其实和同时代的葡萄牙、英国及其他海盗一样,伴随世界各地海上新商路的开辟而大量产生。对中国来说,他们只是海路来的“匈奴人”,只做些神出鬼没、烧杀劫掠的勾当,却没有问鼎中原的远图。16世纪50年代明朝应对倭寇表现出的被动姿态,与以往在长城沿线表现出的有过之而无不及。明朝的办法不是组建一支海军,打造海上的对等力量,而是在沿海建立哨所、碉堡、灯塔,由小股军队守卫,增援部队往往要等倭寇深入内地、造成严重损失之后,才会向事发地集结。身为浙江南直隶总督的胡宗宪,手头没有什么资源可以依恃。贺凯非常老练清晰地将胡宗宪运用的种种手段,抽丝剥茧,娓娓道来:便宜行事之权、笼络、收买内奸、毒酒、道德、假情报、拖延、美女、立誓、贿赂、宴飨、恐吓、哄骗、暗杀、强攻。最终将徐海消灭。这可谓是权谋的集大成,远非头脑简单的武夫所能胜任,说明了为什么这种典型的中国式战争非常值得研究。贺凯发现,胡宗宪和他的部下在应对瞬息万变的局势时,有着高度灵活的手腕,同时展现出他们的责任感、主动性和警惕心。
战例研究首先应该关注诸如战役、战斗之类的核心军事现象,类似于1851年出版的爱德华·克里希(Edward Creasy)的《十五场世界经典战役》(Fifteen Decisive Battles of the World)。每一位作者,虽然都应该从最基本的层面着手,但是也展示出军事制度和军事思想领域尚未开发的广阔空间。可以预见,为了回应新的问题,会出现许多基于中日学者既有研究的更深入的研究。
众多军事制度中,唐初的府兵制是需要格外仔细研究的一个。在府兵制下,六百个军府分地域管理在籍的自给自足的府兵。朝廷需要时就从中征调兵员,统一指挥。28屯田也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制度,最初屯田是大部分由犯人组成的自给自足的军事社区,驻扎在边境防备胡人。后来辽金元等异族征服王朝的朝廷为防备汉人,在汉族地区的战略要地也搞起屯田。明代的主要军事机构是卫,由世袭的职业军人组成,编入军籍,独立于地方行政系统。明朝约有五百个卫,其中有些在汉族地区,有些在边疆的游牧部落中组建。清代实行八旗制度,在原有的满洲八旗之外,又增加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通过八旗制度,满洲和蒙古的部民得以被纳入官僚机构的管理,而为其效力的汉人则成为包衣。现在已有大量关于军事力量制度化手段的中文和日文的学术文献。
上述制度创立和运作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军事思想,同样很值得研究。比如,孔飞力指出,19世纪中期镇压叛乱的官员深受明代将领的著作的影响。例如戚继光(1528—1587)极其重视官兵对将帅的个人忠诚:“每一级的官员都挑选自己的下属,其在公的权威也由于私人的忠诚而加强。”29从晚清的曾国藩到民国的冯玉祥和蒋介石,用的都是这套办法。30